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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3-24 18:03
宋书----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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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6-3-24 18:03
卷02 本纪第2 武帝中
作者: 沈约 七年正月己未,振旅于京师,改授大将军、扬州牧,给班剑二十人,本官悉如 故,固辞。凡南北征伐战亡者,并列上赙赠。一尸一丧未反,遣主帅迎接,致还本土。 二月,卢循至番禺,为孙季高所破,收余众南走。刘籓、孟怀玉斩徐道覆于始兴。 晋自中兴以来,治纲大弛,权门并兼,强弱相凌,百姓流离,不得保其产业。 桓玄颇欲厘改,竟不能行。公既作辅,大示轨则,豪强肃然,远近知禁。至是,会 稽余姚虞亮复藏匿亡命千余人,公诛亮,免会稽内史司马休之。 天子又申前命,公固辞。于是改授太尉、中书监,乃受命。奉送黄钺,解冀州。 一交一 州刺史杜慧度斩卢循,传首京师。先是,诸州郡所遣秀才、孝廉,多非其人,公 表天子,申明旧制,依旧策试。 征西将军、荆州刺史道规疾患求归。八年四月,改授豫州刺史,以后将军、豫 州刺史刘毅代之。毅与公俱举大义,兴复晋室,自谓京城、广陵,功业足以相抗。 虽权事推公,而心不服也。毅既有雄才大志,厚自矜许,朝士素望者多归之。与尚 书仆射谢混、丹阳尹郗僧施并深相结。及西镇一江一 陵,豫州旧府,多割以自随,请僧 施为南蛮校尉。既知毅不能居下,终为异端,密图之。毅至西,称疾笃,表求从弟 兗州刺史籓以为副贰,伪许焉。九月,籓入朝,公命收籓及谢混,并于狱赐死。自 表讨毅,又假黄钺,率诸军西征。以前镇军将军司马休之为平西将军、荆州刺史, 兗州刺史道怜镇丹徒,豫州刺史诸葛长民监太尉留府事,加太尉司马,丹阳尹刘穆 之建威将军,配以实力。壬午,发自京师。遣参军王镇恶、龙骧将军蒯恩前袭一江一 陵。 十月,镇恶克一江一 陵,毅及一党一 与皆伏诛。十一月己卯,公至一江一 陵,下书曰: 夫去弊拯民,必存简恕,舍网修纲,虽烦易理。一江一 、荆凋残,刑政多阙;顷年 事故,绥抚未周。遂令百姓疲匮,岁月滋甚,财伤役困,虑不幸生。凋残之余,而 不减旧,刻剥征求,不循政道。宰莅之司,或非良干,未能菲躬俭,苟求盈给,积 一习一 生常,渐不知改。 近因戎役,来涉二州,践境亲民,愈见其瘼;思欲振其所急,恤其所苦。凡租 税调役,悉宜以见户为正。州郡县屯田池塞,诸非军国所资,利人守宰者,今一切 除之。州郡县吏,皆依尚书定制实户置。台调癸卯梓材,庚子皮毛,可悉停省,别 量所出。巴陵均折度支,依旧兵运。原五岁刑已下,凡所质录贼家余口,亦悉原放。 以荆州十郡为湘州,公乃进督,以西阳太守硃龄石为益州刺史,率众伐蜀。进 公太傅、扬州牧,加羽葆鼓吹,班剑二十人。 九年二月乙丑,公至自一江一 陵。初,诸葛长民贪淫骄横,为士民所患苦。公以其 同大义,优容之。刘毅既诛,长民谓所亲曰:“昔年醢彭越,今年诛韩信,祸其至 矣。”将谋作乱。公克期至京邑,而每淹留不进,公卿以下频日奉候于新亭,长民 亦骤出。既而公轻舟密至,已还东府矣。长民到门,引前,却人闲语,凡平生于长 民所不尽者,皆与及之;长民甚说。已密命左右壮士丁旿等自幔后出,于坐拉焉。 长民坠床 ,又于地殴之,死于床 侧。舆一尸一付廷尉;并诛其弟黎民。午骁勇有气力, 时人为之语曰:“勿跋扈,付丁旿。” 先是,山湖川泽,皆为豪强所专,小民薪采渔钓,皆责税直,至是禁断之。时 民居未一,公表曰: 臣闻先王制治,九土攸序;分境画疆,各安其居;在昔盛世,人无迁业,故井 田之制,三代以隆。秦革斯政,汉遂不改;富强兼并,于是为弊。然九服弗扰,所 托成旧,在汉西京,大迁田、景之族,以实关中,即以三辅为乡闾,不复系之于齐、 楚。自永嘉播越,爰托淮、海,朝有匡复之算,民怀思本之心,经略之图,日不暇 给。是以宁民绥治,犹有未遑。及至大司马桓一温一 ,以民无定本,伤治为深,庚戌土 断,以一其业。于时财阜国丰,实由于此。自兹迄今,弥历年载,画一之制,渐用 颓弛。杂居流寓,闾伍弗修,王化所以未纯,民瘼所以犹在。 臣荷重任,耻责实深,自非改调解张,无以济治。夫人情滞常,难与虑始,所 谓父母一之 邦以为桑梓者,诚以生焉终焉,敬爱所托耳。今所居累世,坟垄成行,敬 恭之诚,岂不与事而至。请准庚戌土断之科,庶子本所弘,稍与事著。然后率之以 仁义,鼓之以威武,超大一江一 而跨黄河,抚九州而复旧土,则恋本之志,乃速由于当 年,在始暂勤,要终所以能易。伏惟陛下,垂矜万民,怜其所失,永怀《鸿雁》之 诗,思隆中兴之业。既委臣以国重,期臣以宁济,若所启合允,请付外施行。 于是依界土断,唯徐、兗、青三州居晋陵者,不在断例。诸流寓郡县,多被并 省。以公领镇西将军、豫州刺史。公固让太傅、州牧及班剑,奉还黄钺。七月,硃 龄石平蜀,斩伪蜀王谯纵,传首京师。九月,封公次子义真为桂阳县公,以赏平齐 及定卢循也。天子重申前命,授公太傅、扬州牧,加羽葆、鼓吹、班剑二十人。将 吏百余敦劝,乃受羽葆、鼓吹、班剑,余固辞。十年,息民简役。筑东府,起府舍。 平西将军、荆州刺史司马休之,宗室之重,又得一江一 汉人心,公疑其有异志。而 休之兄子谯王文思在京师,招集轻侠,公执文思送还休之,令自为其所。休之表废 文思,并与公书陈谢。十一年正月,公收休之子文宝、兄子文祖,并于狱赐死。率 众军西讨,复加黄钺,领荆州刺史。辛巳,发京师,以中军将军道怜监留府事。休 之上表自陈曰: 臣闻运不常一,治乱代有,阳九既谢,圮终则泰。昔篡臣肆逆,皇纲绝纽。十 世未改,鼎祚再隆。太尉臣讳威武明断,首建义旗,除荡元凶,皇居反正。布衣匹 夫,匡复社稷,南剿卢循,北定广固,千载以来,功无与等。由是四海归美,朝野 推崇。既位穷台牧,权倾人主,不能以道处功,恃一宠一 骄溢。自以酬赏既极,便情在 无上;刑戮逆滥,政用暴苛。问鼎之迹日彰,人臣之礼顿缺。陛下四时膳御,触事 县空,宫省供奉,十不一在。皇后寝疾之际,汤药不周;手与家书,多所求告。皆 是朝士共所闻见,莫不伤怀愤叹,口不敢言。前扬州刺史元显第五息法兴,桓玄之 衅,逃远于外,王路既开,始得归本。太傅之胤,绝而复兴,凡在有怀,谁不感庆。 讳吞噬之心,不避轻重,以法兴聪敏明慧,必为民望所归;芳兰既茂,内怀憎恶, 乃妄扇异言,无罪即戮。大司马臣德文及王妃公主,情计切逼,并狼狈请命,逆肆 祸毒,誓不矜许,冤酷之痛,感动行路。自以地卑位重,荷恩崇大,乃以庶孽与德 文嫡婚,致兹非偶,实由威逼。故卫将军刘毅、右将军刘籓、前将军诸葛长民、尚 书仆射谢混、南蛮校尉郗僧施,或盛勋德胤,令望在身,皆社稷辅弼,协赞所寄, 无罪无辜,一旦夷灭。猜忍之性,终古所希。 臣自惟门户衰破,赖之获存,皇家所重,终古难匹。是以公私归冯,事尽祗顺。 再授荆州,辄苦陈告。自以才弱位隆,不宜久荷分陕,屡求解任,必不见听。前经 携侍老母,半家俱西,凡诸子侄,悉留京辇。臣兄子谯王文思,虽年少常人,粗免 咎悔,性好一交一 游,未知防远,群丑一交一 构,为其风声。讳遂翦戮人士,远送文思。臣 顺其此旨,表送章节,请废文思,改袭大宗,遣息文宝送女东归。自谓推诚奉顺, 理不过此。岂意讳包藏祸心,遂见讨伐,加恶文思,构生罪衅。群小之言,远近噂 沓,而臣纯愚,暗信必谓不然。寻臣府司马张茂度狼狈东归,南平太守檀范之复 以此月三日委郡叛逆,寻有审问,东军已上。讳今此举,非有怨憎,正以臣王室之 干,位居籓岳,时贤既尽,唯臣独存,规以翦灭,成其篡杀。镇北将军臣宗之、青 州刺史臣敬宣,并是讳所深忌惮,欲以次除荡,然后倾移天日,于事可易。 今荆、雍义徒,不召而集,子来之众,其会如林,岂臣无德所能绥致?盖七庙 之灵,理贯幽显,辄授文思振武将军、南郡太守,宗之子竟陵太守鲁轨进号辅国将 军。臣今与宗之亲御大众,出据一江一 津,案甲抗威,随宜应赴。今绛旗所指,唯讳兄 弟父子而已。须克荡寇逆,寻续驰闻。由臣轻弱,致讳凌横,上惭俯愧,无以厝颜。 休之府录事参军韩延之,故吏也,有干用才能。公未至一江一 陵,密使与之书曰: “文思事源,远近所知,去秋遣康之送还司马军者,推至公之极也。而了不逊愧, 又无表疏,文思经正不反,此是天地之不容。吾受命西讨,止其父子而已。彼土侨 旧,为所驱逼,一无所问。往年郗僧施、谢邵、任集之等,一交一 构积岁,专为刘毅谋 主,所以至此。卿等诸人,一时逼迫,本无纤衅。吾处怀期物,自有由来。今在近 路,正是诸人归身之日。若大军登道,一交一 锋接刃,兰艾吾诚不分,故具示意,并同 怀诸人。”延之报曰: 承亲率戎马,远履西畿,阖境士庶,莫不蒨骇。何者?莫知师出之名故也。今 辱来疏,始知以谯王前事,良增叹息。司马平西体国忠贞,款爱待物,当于古人中 求耳。以君公有匡复之勋,家国蒙赖,推德委诚,每事询仰。谯王往以微事见劾, 犹自表逊位;况以大过而当默然邪!但康之前言有所不尽,故重使一胡一 道谘白所怀。 道未及反,已奏表废之,所不尽者命耳。推寄相与之怀,正当如此?有何不可,便 兴兵戈。自义旗秉权以来,四方方伯,谁敢不先相谘畴,而径表天子邪?谯王为宰 相所责,又表废之,经正何归,表使何因,可谓“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刘讳足下,海内之人,谁不见足下此心,而复欲欺诳国士!天地所不容,在彼 不在此矣。来示言“处怀期物,自有由来”。今伐人之君,啖人以利,真可谓“处 怀期物,自有由来”者矣。刘籓死于闾阖之内;诸葛毙于左右之手;甘言诧方伯, 袭之以轻兵,遂使席上靡款怀之士,阃外无自信诸侯,以是为得算,良可耻也。贵 府将佐及朝廷贤德,寄性命以过日,心企太平久矣。吾诚鄙劣,尝闻道于君子。以 平西之至德,宁可无授命之臣乎!未能自投虎口,比迹郗、任之徒明矣。假令天长 丧乱,九流浑浊,当与臧洪游于地下,不复多言。 公视书叹息,以示诸佐曰:“事人当如此。”三月,军次一江一 陵。初,雍州刺史 鲁宗之常虑不为公所容,与休之相结,至是率其子竟陵太守轨会于一江一 陵。一江一 夏太守 刘虔之邀之,军败见杀。公命彭城内史徐逵之、参军王允之出一江一 夏口,复为轨所败, 并没。时公军泊马头,即日率众军济一江一 ,躬督诸将登岸,莫不奋踊争先。休之众溃, 与轨等奔襄阳。一江一 陵平,加领南蛮校尉。 将拜,值四废日,佐史郑鲜之、褚叔度、王弘、傅亮白迁日,不许。下书曰: “此州积弊,事故相仍,民疲田芜,杼轴空匮。加以旧章乖昧,事役频苦,童耄夺 养,老稚服戎,空户从役,或越绋应召,每永怀民瘼,宵分忘寝,诚宜蠲除苛政, 弘兹简惠。庶令凋风弊政,与事而新,宁一之化,成于期月。荆、雍二州,西局、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六十以上,及扶养孤幼,单丁大艰,悉仰遣之。穷独不 能存者,给其长赈。府州久勤将吏,依劳铨序;并除今年租税。” 四月,公复率众进讨,至襄阳,休之奔羌。天子复重申前命,授太傅、扬州牧, 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加前部羽葆、鼓吹,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 郎四人。封公第三子义隆为北彭城县公。以中军将军道怜为荆州刺史。八月甲子, 公至自一江一 陵,奉还黄钺,固辞太傅、州牧、前部羽葆、鼓吹,其余受命。朝议以公 道尊勋重,不宜复施敬护军,既加殊礼,奏事不复称名,以世子为兗州刺史。 十二年正月,诏公依旧辟士,加领平北将军、兗州刺史。增都督南秦,凡二十 二州。公以平北文武寡少,不宜别置,于是罢平北府,以并大府,以世子为豫州刺 史。三月,加公中外大都督。 初,公平齐,仍有定关、洛之意,值卢循侵逼,故其事不谐。荆、雍既平,方 谋外略。会羌主姚兴死,子泓立,兄弟相杀,关中扰乱,公乃戒严北讨。加领征西 将军、司豫二州刺史。以世子为徐、兗二州刺史。下书曰:“吾倡大义,首自本州, 克复皇祚,遂建勋烈。外夷勍敌,内清奸宄,皆邦人州一党一 竭诚尽力之效也。情若风 霜,义贯金石。今当奉辞西旆,有事关、河,弱嗣叨蒙,复忝今授,情事缠一绵 ,可 谓深矣。顷军国务殷,刑辟未息。眷言怀之,能不多叹。其犯罪五岁以还,可一原 遣。文武劳满未蒙荣转者,便随班序报。” 公受中外都督及司州,并辞大司马琅邪王礼敬,朝议从之。公欲以义声怀远, 奉琅邪王北伐。五月,羌伪黄门侍郎尹冲率兄弟归顺。又加公北雍州刺史,前部羽 葆、鼓吹,增班剑为四十人,解中书监。八月丁巳,率大众发京师。以世子为中军 将军,监太尉留府事。尚书右仆射刘穆之为左仆射,领监军、中军二府军司,入居 东府,总摄内外。九月,公次于彭城,加领徐州刺史。 先是,遣冠军将军檀道济、龙骧将军王镇恶步向许、洛,羌缘道屯守,皆望风 降服。伪兗州刺史韦华先据仓垣,亦率众归顺。公又遣北兗刺史王仲德先以水军入 河。仲德破索虏于东郡凉城,进平滑台。十月,众军至洛阳,围金墉。泓弟伪平南 将军洸请降,送于京师,修复晋五陵,置守卫。天子诏曰: 夫嵩、岱配极,则乾道增辉;籓岳作屏,则帝王成务。是以夏、殷资昆、彭之 伯,有周倚齐、晋之辅。鉴诸前典,仪刑万代,翼治扶危,靡不由此。 太尉公命世天纵,齐圣广渊,明烛四方,道光宇宙。爰自囗囗初迪,则投勤王 国,妖蝥孔炽,则功存社稷。固以四维是荷,万邦攸赖者矣。暨桓玄僭逆,倾荡四 海。公深秉大节,灵武霆震,弘济朕躬,再造王室。每惟勋德,铭于厥心,遂北清 海、岱,南夷百越,荆、雍稽服,庸、氓顺轨,克黜方难,式遏寇虐。及阿衡王猷, 班序内外,仰兴绝风,傍嗣逸业。秉礼以整俗,遵王以垂训,声教远被,无思不洽。 爰暨木居海处之酋,被发雕题之长,莫不忘其陋险,九译来庭,此盖播诸徽策,靡 究其详者也。曩者永嘉不纲,诸夏幅裂,终古帝居,沦胥戎虏,永言园陵,率土同 慕。公明发遐慨,抚机电征,亲董侯伯,棱威致讨。旗旝首涂,则八表响震;偏师 先路,则多垒云彻。旧都载清,五陵复礼,百城屈膝,千落影从。自篇籍所载,生 民以来,勋德懋功,未有若此之盛者也。 昔周、吕佐睿圣之主,因三分之形,把旄仗钺,一时指麾,皆大启疆宇,跨州 兼国。其在桓、文,方兹尤俭,然亦显被一宠一 章,光锡殊品。况乃独绝百代,顾邈前 烈者哉!朕每弘鉴古训,思遵令图。以公深秉冲挹,用阙大礼,天人引领,于兹历 载。况今禹迹齐轨,九隩同文,司勋抗策,普天增伫。遂公高挹,大愆国章。三灵 眷属,朕实祗惧。便宜显答群望,允崇盛典。其进位相国,总百揆,扬州牧,封十 郡为宋公,备九锡之礼,加玺绶、远游冠,位在诸侯王上,加相国绿綟绶。 策曰: 朕以寡昧,仰赞洪基,夷羿乘衅,荡覆王室,越在南鄙,迁于九一江一 。宗祀绝飨, 人神无位,提挈群凶,寄命一江一 浒。则我祖宗之业,奄坠于地,七百之祚,翦焉既倾, 若涉渊海,罔知攸济。天未绝晋,诞育英辅,振厥弛维,再造区宇,兴亡继绝,俾 昏作明。元勋至德,朕实赖焉。今将授公典策,其敬听朕命: 乃者桓玄肆僭,滔天泯夏,拔本塞源,颠倒六位,庶僚俯眉,四方莫恤。公精 贯朝日,气凌霄汉,奋其灵武,大歼群慝,克复皇邑,奉帝歆神。此公之大节,始 于勤王者也。授律群后,溯流长骛,薄伐峥嵘,献捷南郢,大憝折首,群逆毕夷, 三光旋采,旧物反正。此又公之功也。出籓入辅,弘兹保弼,阜财利用,繁殖生民, 编户岁滋,疆宇日启,导德明刑,四境有截。此又公之功也。鲜卑负众,僭盗三齐, 狼噬冀、青,虔刘沂、岱,介恃遐阻,仍为边毒。公搜乘秣驷,夐入远疆,冲橹四 临,万雉俱溃,窃号之虏,显戮司寇,拓土三千,申威龙漠。此又公之功也。卢循 妖凶,伺隙五岭,乘虚肆逆,侵覆一江一 、豫,旍拂寰内,矢及王城,朝野丧沮,莫有 固志,家献徙卜之计,国议迁都之规。公乘辕南济,义形于色,嶷然内湛,视险若 夷,摅略运奇,英谟不世,狡寇穷恤,丧旗宵遁,俾我畿甸,拯于将坠。此又公之 功也。追奔逐北,扬旌一江一 濆,偏旅浮海,指日遄至。番禺之功,俘级万数,左里之 捷,鱼溃鸟散。元凶远迸,传首万里,海南肃清,荒服来款。此又公之功也。刘毅 叛涣,负衅西夏,凌上罔主,志肆奸暴,附丽协一党一 ,扇荡王畿。公御轨以刑,消之 不日,仓兕电溯,神兵风扫,罪人斯得,荆、衡清晏。此又公之功也。谯纵怙乱, 寇窃一隅,王化阻阂,三巴沦溺。公指命偏师,授以良图,凌波浮湍,致届井络, 僭竖伏钅质,梁、岷草偃。此又公之功也。马休、鲁宗,阻兵内侮,驱率二方,连 旗称乱。公投袂星言,研其上略,一江一 津之师,势逾风电,回旆沔川,实繁震慑,二 叛奔迸,荆、雍来苏,玄泽浸育,一温一 风潜被。此又公之功也。永嘉不竞,四夷擅华, 五都幅裂,山陵幽辱,祖宗怀没世之愤,遗氓有匪风之思。公远齐伊宰纳隍之仁, 近同小白灭亡之耻,鞠旅陈师,赫然大号,公命群帅,北徇司、兗。许、郑风靡, 巩、洛载清,伪牧逆籓,一交一 臂请罪,百年榛秽,一朝扫济。此又公之功也。 公有康宇内之勋,重之以明德。爰初发迹,则奇谟冠古,电击强妖,则锋无前 对,聿宁东畿,大造黔首。若乃草昧经纶,化融于岁计,扶危静乱,道固于苞桑。 辩方正位,纳之轨度,蠲削烦苛,较若画一,淳风美化,盈塞宇宙。是以绝域献琛, 遐夷纳贡,王略所宣,九服率从。虽文命之东渐西被,咎繇之迈于种德,何以尚兹。 朕闻先王之宰世也,庸勋尊贤,建侯胙土,褒以一宠一 章,崇其徽物,所以协辅皇家, 永隆籓屏。故曲阜光启,遂荒徐宅,营丘表海,四履有闻。其在襄王,亦赖匡霸, 又命晋文,备物光锡。惟公道冠前烈,勋高振古,而殊典未加,朕甚懵焉。今进授 相国,以徐州之彭城沛兰陵下邳淮阳山阳广陵、兗州之高平鲁泰山十郡,封公为宋 公。锡兹玄土,苴以白茅,爰定尔居,用建冢社。昔晋、郑启籓,入作卿士,周、 邵保傅,出总二南,内外之重,公实兼之。命使持节、太尉、尚书左仆射、晋宁县 五等男湛授相国印绶,宋公玺绂,使持节、兼司空、散骑常侍、尚书、阳遂乡侯泰 授宋公茅土,金虎符第一至第五左,竹使符第一至第十左。相国位无不总,礼绝朝 班,居常之名,宜与事革。其以相国总百揆,去“录尚书”之号。上送所假节、侍 中、中外都督、太傅太尉印绶,豫章公印策。进扬州牧,领征西将军、司豫北徐雍 四州刺史如故。 公纪纲礼度,万国是式,秉介蹈方,罔有迁志。是以锡公大辂、戎辂各一,玄 牡二驷。公抑末敦本,务农重积,采蘩实殷,稼穑惟阜。是用锡公兗冕之服,赤舄 副焉。公闲邪纳正,移风改俗,陶钧品物,如乐之和。是用锡公轩县之乐,六佾之 舞。公宣美王化,导扬休风,华夷企踵,远人胥萃。是用锡公硃户以居,公官方任 能,网罗幽滞,九皋辞野,髦士盈朝。是用锡公纳陛以登,公当轴处中,率下以义, 式遏寇仇,清除苛慝,是用锡公虎贲之士三百人。公明罚恤刑,庶狱详允,放命干 纪,罔有攸纵。是用锡公鈇、钺各一。公龙骧凤矫,咫尺八绂,括囊四海,折冲无 外。是用锡公彤弓一,彤矢百,卢弓十,卢矢千。公一温一 恭孝思,致虔禋祀,忠肃之 志,仪刑万方。是用锡公秬鬯一卣,圭瓚副焉。宋国置丞相以下,一遵旧仪。钦哉! 其祗服往命,茂对天休,简恤庶邦,敬敷显德,以终我高祖之嘉命。 置宋国侍中、黄门侍郎、尚书左丞、相,随大使奉迎。桴罕虏乞佛炽盘遣使诣 公求效力讨羌,拜平西将军、河南公。 十三年正月,公以舟师进讨,留彭城公义隆镇彭城。军次留城,经张良庙,令 曰:“夫盛德不泯,义在祀典,微管之叹,抚事弥深。张子房道亚黄中,照邻殆庶, 风云言感,蔚为帝师,大拯横流,夷项定汉,固以参轨伊、望,冠德如仁。若乃神 一交一 圯上,道契商洛,显晦之间,窈然难究,源流渊浩,莫测其端矣。涂次旧沛,伫 驾留城,灵庙荒残,遗象陈昧,抚迹怀人,慨然永叹。过大梁者,或伫想于夷门; 游九原者,亦流连于随会。可改构榱桷,修饰丹青,蘩行潦,以时致荐。以纾怀 古之情,用存不刊之烈。”天子追赠公祖为太常,父为左光禄大夫,让不受。 二月,冠军将军檀道济等次潼关。三月庚辰,大军入河。索虏步骑十万,营据 河津。公命诸军济河击破之。公至洛阳。七月,至陕城。龙骧将军王镇恶伐木为舟, 自河浮渭。八月,扶风太守沈田子大破姚泓于蓝田。王镇恶克长安,生擒泓。九月, 公至长安。长安丰稔,帑藏盈积。公先收其彝器、浑仪、土圭之属,献于京师;其 余珍宝珠玉,以班赐将帅。执送姚泓,斩于建康市。谒汉高帝陵,大会文武于未央 殿。 十月,天子诏曰: 朕闻先王之莅天下也,上则大宝以尊德,下则建侯以褒功。是以成勋告就,文 命有玄圭之锡,四海来王,姬旦飨龟、蒙之封。夫翼圣宣绩,辅德弘猷,礼穷元赏, 一宠一 章希世,况明保冲昧,独运陶钧者哉! 朕以不德,遭家多难,云雷作屯,夷羿窃命,失位京邑,遂播蛮荆,艰难卑约, 制命凶丑。相国宋公,天纵睿圣,命世应期,诚贯三灵,大节宏发。拯朕躬于巢幕, 回灵命于已崩,固已道穷北面,晖格八表者矣。及外积全国之勋,内累戡黎之伐, 芟夷强妖之始,蕴崇奸猾之源,显仁藏用之道,六府孔修之绩,莫不云行雨施,能 事必举,谅已方轨于三、五,不容于典策者焉。自永嘉丧师,绵逾十纪,五都分崩, 然正朔时暨;唯三秦悬隔,未之暂宾。至令羌虏袭乱,淫虐三世,资百二之易守, 恃函谷之可关,庙算韬略,不谋之日久矣。公命世抚运,阐曜威灵,内研诸侯之虑, 外致上天之罚。故能仓兕甫训,则许、郑风偃;钲钺未指,则瀍、洛雾披。俾旧阙 之阳,复集万国之轸,东京父老,重睹司隶之章。俾朕负扆高拱,而保大洪烈。是 用远鉴前典,延即群谋,敬授殊锡,光启疆宇。乘马之制,有陋旧章。徽称之美, 未穷上爵。岂足以显报懋功,允塞民望;籓辅王畿,长辔六一合 者乎!实以公每秉谦 德,卑不可逾,难进之道,以一宠一 为戚。是故降损盛制,且有后命也。自兹迄今,洪 勋弥劭,棱威九河,魏、赵底服,回辕崤、潼,连城冰泮。遂长驱灞滻、悬旌龙门, 逆虏姚泓,系颈就擒。百稔梗秽,涤于崇朝;祖宗遗愤,雪于一旦。涉禹之迹,方 行天下,至于海外,罔有不服。功固万世,其宁惟永,岂金石《雅颂》所能赞扬, 实可以告于神明,勒铭嵩、岱者已。 朕又闻之,周道方远,则摐甗鸣岐,二南播德,则麟驺呈瑞。自公大号初发, 爰暨告成,灵祥炳焕,不可胜纪,岂伊素雉远至,嘉禾近归而已哉!朕每仰鉴玄应, 俯察人谋,进惟道勋,退惟国典,岂得遂公冲挹,而久蕴盛策。便宜敬行大礼,允 副幽显之望。其进宋公爵为王,以徐州之海陵、东安、北琅邪、北东莞、北东海、 北谯、北梁、豫州之汝南、北颍川、北南顿凡十郡,益宋国。其相国、扬州牧、领 征西将军、司豫北徐雍四州刺史如故。 十一月,前将军刘穆之卒,以左司马徐羡之代掌留任。大事昔所决于穆之者, 皆悉以谘。公欲息驾长安,经略赵、魏,会穆之卒,乃归。十二月庚子,发自长安, 以桂阳公义真为安西将军、雍州刺史,留腹心将佐以辅之。闰月,公自洛入河,开 汴渠以归。 十四年正月壬戌,公至彭城,解严息甲。以辅国将军刘遵考为并州刺史,领河 东太守,镇蒲坂。公解司州,领徐、冀二州刺史,固让进爵。六月,受相国宋公九 锡之命。令曰:“孤以寡薄,负荷殊重,守位奉籓,危溢是惧。朝恩隆泰,委美推 功,遂方轨齐、晋,拟议国典。虽亮诚守分,十稔于今,而成命弗回,百辟胥暨内 外庶僚,敦勉周至。籍运来之功,参休明之迹,乘菲薄之资,同盛德之事,监寐永 言,未知攸托。隆祚之始,思覃斯庆,其赦国内殊死以下,今月二十三日昧爽以前, 悉皆原宥。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赐粟五斛。府州刑罪,亦同荡然。其余详依旧 准。”诏崇豫章公太夫人为宋公太妃,世子为中军将军,副贰相国府。以太尉军谘 祭酒孔季恭为宋国尚书令,青州刺史檀祗为领军将军,相国左长史王弘为尚书仆射。 其余百官悉依天朝之制。又诏宋国所封十郡之外,悉得除用。 先是,安西中兵参军沈田子杀安西司马王镇恶,诸将军复杀安西长史王修,关 中乱。十月,公遣右将军硃龄石代安西将军桂阳公义真为雍州刺史。义真既还,为 佛佛虏所追,大败,仅以身免。诸将帅及龄石并没。领军檀祗卒,以中军司马檀道 济为中领军。十二月,天子崩,大司马琅邪王即帝位。 元熙元年正月,诏遣大使征公入辅。又申前命,进公爵为王。以徐州之海陵东 海北谯北梁、豫州之新蔡、兗州之北陈留、司州之陈郡汝南颍川荥阳十郡,增宋国。 七月,乃受命,赦国内五岁刑以下。迁都寿阳。以尚书刘怀慎为北徐州刺史,镇彭 城。九月,解扬州。十二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乘金 根车,驾六马,备五时副车,置旄头云罕,乐舞八佾,设钟虡宫县。进王太妃为太 后,王妃为王后,世子为太子,王子、王孙爵命之号,一如旧仪。 二年四月,征王入辅。六月,至京师。晋帝禅位于王,诏曰: 夫天造草昧,树之司牧,所以陶钧三极,统天施化。故大道之行,选贤与能, 隆替无常期,禅代非一族,贯之百王,由来尚矣。晋道陵迟,仍世多故,爰暨元兴, 祸难既积,至三光贸位,冠履易所,安皇播越,宗祀堕泯,则我宣元之祚,永坠于 地,顾瞻区域,翦焉已倾。相国宋王,天纵圣德,灵武秀世,一匡颓运,再造区夏, 固以兴灭继绝,舟航沦溺矣。若夫仰在璇玑,旁穆七政,薄伐不庭,开复疆宇。遂 乃三俘伪主,开涤五都,雕颜卉服之乡,龙荒朔漠之长,莫不回首朝阳,沐浴玄泽。 故四灵效瑞,川岳启图,嘉祥杂遝,休应炳著,玄象表革命之期,华裔注乐推之愿。 代德之符,著乎幽显,瞻乌爰止,允集明哲,夫岂延康有归,咸熙告谢而已哉! 昔火德既微,魏祖底绩,黄运不竞,三后肆勤。故天之历数,实有攸在。朕虽 庸暗,昧于大道,永鉴废兴,为日已久。念四代之高义,稽天人之至望,予其逊位 别宫,归禅于宋,一依唐虞、汉魏故事。 诏草既成,送呈天子使书之,天子即便操笔,谓左右曰:“桓玄之时,天命已 改,重为刘公所延,将二十载。今日之事,本所甘心。”甲子,策曰: 咨尔宋王:夫玄古权舆,悠哉邈矣,其详靡得而闻。爰自书契,降逮三、五, 莫不以上圣君四海,止戈定大业。然则帝王者,宰物之通器;君道者,天下之至公。 昔在上叶,深鉴兹道,是以天禄既终,唐、虞弗得传其嗣;符命来格,舜、禹不获 全其谦。所以经纬三才,澄序彝化,作范振古,垂风万叶,莫尚于兹。自是厥后, 历代弥劭,汉既嗣德于放勋,魏亦方轨于重华。谅以协谋乎人鬼,而以百姓为心者 也。 昔我祖宗钦明,辰居其极,而明晦代序,盈亏有期。翦商兆祸,非唯一世,曾 是弗克,矧伊在今,天之所废,有自来矣。惟王体上圣之姿,苞二仪之德,明齐日 月,道合四时。乃者社稷倾覆,王拯而存之;中原芜梗,又济而复之。自负固不宾, 干纪放命,肆逆滔天,窃据万里。靡不润之以风雨,震之以雷霆。九伐之道既敷, 八法之化自理。岂伊博施于民,济斯黔庶;固以义洽四海,道威八荒者矣。至于上 天垂象,四灵效征,图谶之文既明,人神之望已改;百工歌于朝,庶民颂于野,亿 兆抃踊,倾伫惟新。自非百姓乐推,天命攸集,岂伊在予,所得独专!是用仰祗皇 灵,俯顺群议,敬禅神器,授帝位于尔躬。大祚告穷,天禄永终。于戏!王其允执 其中,敬遵典训,副率土之嘉愿,恢洪业于无穷,时膺休祐,以答三灵之眷望。 又玺书曰: 盖闻天生蒸民,树之以君。帝皇寄世,实公四海。崇替系于勋德,升降存乎其 人。故有国必亡,卜年著其数;代谢无常,圣哲握其符。昔在上世,三圣系轨,畴 咨四岳,以弘揖让,惟先王之有作,永垂范于无穷。及刘氏致禅,实尧是法;有魏 告终,亦宪兹典。我世祖所以抚归运而顺人事,乘利见而定天保者也。而道不常泰, 戎夷乱华,丧我洛食,蹙国一江一 表,仍遘否运,沦没相因,逮于元兴,遂倾宗祀。幸 赖神武光天,大节宏发,匡复我社稷,重造我国家。惟王圣德钦明,则天光大,应 期诞载,明保王室。内纾国难,外播宏略,诛大憝于汉阳,逋僭盗于沂渚,澄氛西 岷,肃清南越,再静一江一 、湘,拓定樊、沔。若乃永怀区宇,思一声教,王师首路, 则伊、洛澄流;棱威崤、潼,则华岳褰霭,伪酋衔璧,咸阳即序。虽彝器所铭,诗 书所咏,庸勋之盛,莫之与二也。遂偃武修文,诞敷德政,八统以驭万民,九职以 刑邦国,思兼三王,以施四事。故能信著幽显,义感殊方。自历世所宾,舟车所暨, 靡不讴歌仁德,抃舞来庭。 朕每敬惟道勋,永察符运,天之历数,实在尔躬。是以五纬升度,屡示除旧之 迹;三光协数,必昭布新之祥。图谶祯瑞,皎然斯在。加以龙颜英特,天授殊姿, 君人之表,焕如日月。传称“惟天为大,惟尧则之。”《诗》云:“有命自天,命 此文王。”夫“或跃在渊”者,终以飨九五之位;“勋格天地”者,必膺大宝之业。 昔土德告沴,传祚于我有晋;今历运改卜,永终于兹,亦以金德而传于宋。仰四代 之休义,鉴明昏之定期,询于群公,爰逮庶尹,咸曰休哉,罔违朕志。今遣使持节、 兼太保、散骑常侍、光禄大夫澹,兼太尉、尚书宣范奉皇帝玺绶,受终之礼,一如 唐虞、汉魏故事。王其允答人神,君临万国,时膺灵祉,酬于上天之眷命。 王奉表陈让,晋帝已逊琅邪王第,表不获通。于是陈留王虔嗣等二百七十人, 及宋台群臣,并上表劝进,上犹不许。太史令骆达陈天文符瑞数十条,群臣又固请, 王乃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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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3 本纪第3 武帝下
作者: 沈约 永初元年夏六月丁卯,设坛于南郊,即皇帝位,柴燎告天。策曰: 皇帝臣讳,敢用玄牡,昭告后天后帝。晋帝以卜世告终,历数有归,钦若景运, 以命于讳。夫树君宰世,天下为公,德充帝王,乐推攸集。越俶唐、虞,降暨汉、 魏,靡不以上哲格文祖,元勋陟帝位,故能大拯黔首,垂训无穷。晋自东迁,四维 不振,宰辅凭依,为日已久。难棘隆安,祸成元兴,遂至帝主迁播,宗礼堙灭。讳 虽地非齐、晋,众无一旅,仰愤时难,俯悼横流,投袂一援,则皇祀克复。及危而 能持,颠而能扶,奸宄具歼,僭伪必灭。诚兴废有期,否终有数。至于大造晋室, 拨乱济民,因藉时来,实一尸一其重。加以殊俗慕义,重译来庭,正朔所暨,咸服声教。 至乃三灵垂象,山川告祥,人神协祉,岁月滋著。是以群公卿士,亿兆夷人,佥曰 皇灵降鉴于上,晋朝款诚于下,天命不可以久淹,宸极不可以暂旷。遂逼群议,恭 兹大礼。猥以寡德,托于兆民之上,虽仰畏天威,略是小节,顾深永怀,祗惧若霣。 敬简元辰,升坛受禅,告类上帝,用酬万国之情。克隆天保,永祚于有宋。惟明灵 是飨。 礼毕,备法驾幸建康宫,临太极前殿。诏曰:“夫世代迭兴,承天统极。虽遭 遇异途,因革殊事,若乃功济区宇,道振生民,兴废所阶,异世一揆。朕以寡薄, 属当艰运,藉否终之期,因士民之力,用获拯溺,匡世揆乱,安国宁民,业未半古, 功参曩烈。晋氏以多难仍遘,历运已移,钦若前王,宪章令轨,用集大命于朕躬。 惟德匪嗣,辞不获申,遂祗顺三灵,飨兹景祚,燔柴于南郊,受终于文祖。猥当与 能之期,爰集乐推之运,嘉祚肇开,隆庆惟始,思俾休嘉,惠兹兆庶。其大赦天下。 改晋元熙二年为永初元年。赐民爵二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谷五斛。逋租宿 债勿复收。其有犯乡论清议、赃污淫盗,一皆荡涤洗除,与之更始。长徒之身,特 皆原遣。亡官失爵,禁锢夺劳,一依旧准。” 封晋帝为零陵王,全食一郡。载天子旌旗,乘五时副车,行晋正朔,郊祀天地 礼乐制度,皆用晋典。上书不为表,答表勿称诏。追尊皇考为孝穆皇帝,皇妣为穆 皇后,尊王太后为皇太后。诏曰:“夫微禹之感,叹深后昆,盛德必祀,道隆百世。 晋氏封爵,咸随运改,至于德参微管,勋济苍生,爱人怀树,犹或勿翦,虽在异代, 义无泯绝。降杀之仪,一依前典。可降始兴公封始兴县公,庐陵公封柴桑县公,各 千户;始安公封荔浦县侯,长沙公封醴陵县侯,康乐公可即封县侯,各五百户:以 奉晋故丞相王导、太傅谢安、大将军一温一 峤、大司马陶侃、车骑将军谢玄之祀。其宣 力义熙,豫同艰难者,一仍本秩,无所减降。”封晋临川王司马宝为西丰县侯,食 邑千户。 庚午,以司空道怜为太尉,封长沙王。追封司徒道规为临川王。尚书仆射徐羡 之加镇军将军,右卫将军谢晦为中领军,宋国领军檀道济为护军将军,中领军刘义 欣为青州刺史。立南郡公义庆为临川王。又诏曰:“夫铭功纪劳,有国之要典,慎 终追旧,在心之所隆。自大业创基,十有七载,世路迍邅,戎车岁动,自东徂西, 靡有宁日。实赖将帅竭心,文武尽效;宁内拓外,迄用有成。威灵远著,寇逆消荡, 遂当揖让之礼,猥飨天人之祚。念功简劳,无忘鉴寐,凡厥诚勤,宜同国庆。其酬 赏复除之科,以时论举。战亡之身,厚加复赠。”乙亥,立桂阳公义真为庐陵王, 彭城公义隆为宜都王,第四皇子义康为彭城王。 丁丑,诏曰:“古之王者,巡狩省方,躬览民物,搜扬幽隐,拯灾恤患,用能 风泽遐被,远至迩安。朕以寡暗,道谢前哲,因受终之期,托兆庶之上,鉴寐属虑, 思求民瘼。才弱事艰,若无津济,夕惕永念,心驰遐域。可遣大使分行四方,旌贤 举善,问所疾苦。其有狱讼亏滥,政刑乖愆,伤化扰治,未允民听者,皆当具以事 闻。万事之宜,无失厥中。暢朝迁乃眷之旨,宣下民壅隔之情。”戊寅,诏曰: “百官事殷俸薄,禄不代耕。虽国储未丰,要令公私周济。诸供纳昔减半者,可悉 复旧。六军见禄粗可,不在此例。其余官僚,或自本俸素少者,亦畴量增之。”乙 卯,改晋《泰始历》为《永初历》。 秋七月丁亥,原放劫贼余口没在台府者,诸徙家并听还本土。又运舟材及运船, 不复下诸郡输出,悉委都水别量。台府所须,皆别遣主帅与民和市,即时裨直,不 复责租民求办。又停废虏车牛,不得以官威假借。又以市税繁苦,优量减降。从征 关、洛,殒身战场,幽没不反者,赡赐其家。己丑,陈留王曹虔嗣薨。辛卯,复置 五校三将官,增殿中将军员二十人,余在员外。戊戌,后将军、雍州刺史赵伦之进 号安北将军;征虏将军、北徐州刺史刘怀慎进号平北将军;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 三司杨盛进号车骑大将军。甲辰,镇西将军李歆进号征西将军,平西将军乞佛炽盘 进号安西大将军,征东将军高句骊王高琏进号征东大将军,镇东将军百济王扶余映 进号镇东大将军。置东宫冗从仆射、旅贲中郎将官。戊申,迁神主于太庙,车驾亲 奉。壬子,诏曰:“往者军国务殷,事有权制,劫科峻重,施之一时。今王道维新, 政和法简,可一除之,还遵旧条。反叛淫盗三犯补冶士,本谓一事三犯,终无悛革。 主者顷多并数众事,合而为三,甚违立制之旨,普更申明。” 八月戊午,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镇西将军。辛酉,开亡叛赦,限 内首出,蠲租布二年。先有资状、黄籍犹存者,听复本注。诸旧郡县以北为名者, 悉除;寓方于南者,听以南为号。又制有无故自残伤者补冶士,实由政刑烦苛,民 不堪命,可除此条。罢青州并兗州。戊辰,诏曰:“彭、沛、下邳三郡,首事所基, 情义缱绻,事由情奖,古今所同。彭城桑梓本乡,加隆攸在,优复之制,宜同丰、 沛。其沛郡、下邳可复租布三十年。”辛未,追谥妃臧氏为敬皇后。癸酉,立王太 子为皇太子。乙亥,诏曰:“朕承历受终,猥飨天命。荷积善之祚,藉士民之力, 率由令范。先后祗严宣训,七庙肇建,情敬无违。加以储宫备礼,皇基弥固,国庆 家礼,爰集旬日,岂予一人,独荷兹庆。其见刑罪无轻重,可悉原赦。限百日,以 今为始。先因军事所发一奴一僮,各还本主;若死亡及勋劳破免,亦依限还直。” 闰月壬午朔,诏曰:“晋世帝后及籓王诸陵守卫,宜便置格。其名贤先哲,见 优前代,或立德著节,或宁乱庇民,坟茔未远,并宜洒扫。主者具条以闻。”丁酉, 特进、左光禄大夫孔季恭加开府仪同三司。辛丑,诏曰:“主者处案虽多所谘详, 若众官命议,宜令明审。自顷或总称参详,于文漫略。自今有厝意者,皆当指名其 人;所见不同,依旧继启。”又诏曰:“诸处冬使,或遣或不,事役宜省,今可悉 停。唯元正大庆,不在其例。郡县遣冬使诣州及都督府,亦停之。”九月壬子朔, 置东宫殿中将军十人,员外二十人。壬申,置都官尚书。冬十月辛卯,改晋所用王 肃祥禫二十六月仪,依郑玄二十七月而后除。十二月辛巳朔,车驾临延贤堂听讼。 二年春正月辛酉,车驾祠南郊,大赦天下。丙寅,断金银涂。以扬州刺史庐陵 王义真为司徒,以尚书仆射、镇军将军徐羡之为尚书令、扬州刺史。丙子,南康揭 阳蛮反,郡县讨破之。己卯,禁丧事用铜钉。罢会稽郡府。二月己丑,车驾幸延贤 堂策试诸州郡秀才、孝廉。扬州秀才顾练、豫州秀才殷朗所对称旨,并以为著作佐 郎。戊申,制中二千石加公田一顷。三月乙丑,初限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 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夏四月己 卯朔,诏曰:“淫祠惑民费财,前典所绝,可并下在所除诸房庙。其先贤及以勋德 立祠者,不在此例。”戊申,车驾于华林园听讼。己亥,以左卫将军王仲德为冀州 刺史。五月己酉,置东宫屯骑、步兵、翊军三校尉官。甲戌,车驾又幸华林园听讼。 六月壬寅,诏曰:“杖罚虽有旧科,然职务殷碎,推坐相寻。若皆有其实,则体所 不堪;文行而已,又非设罚之意。可筹量觕为中否之格。”车驾又于华林园听讼。 甲辰,制诸署敕吏四品以下,又府署所得辄罚者,听统府寺行四十杖。秋七月己巳, 地震。八月壬辰,车驾又于华林园听讼。九月己丑,零陵王薨。车驾三朝率百僚举 哀于朝堂,一依魏明帝服山阳公故事。太尉持节监护,葬以晋礼。冬十月丁酉,诏 曰:“兵制峻重,务在得宜。役身死叛,辄考傍亲,流迁弥广,未见其极。遂令冠 带之伦,沦陷非所。宜革以弘泰,去其密科。自今犯罪充兵合举户从役者,便付营 押领。其有户统及谪止一身者,不得复侵滥服亲,以相连染。”己亥,以凉州一胡一 帅 大沮渠蒙逊为镇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凉州刺史。癸卯,车驾于延贤堂听讼。 以员外散骑常侍应袭为宁州刺史。 三年春正月甲辰朔,诏刑罚无轻重,悉皆原降。壬子,以前冀州刺史王仲德为 徐州刺史。癸丑,以尚书令、扬州刺史徐羡之为司空、录尚书事,刺史如故。抚军 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王弘进号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子詹事傅亮为尚书仆射,中领 军谢晦为领军将军。乙卯,以辅国将军毛德祖为司州刺史。乙丑,诏曰:“古之建 国,教学为先,弘风训世,莫尚于此;发蒙启滞,咸必由之。故爰自盛王,迄于近 代,莫不敦崇学艺,修建庠序。自昔多故,戎马在郊,旌旗卷舒,日不暇给。遂令 学校荒废,讲诵蔑闻,军旅日陈,俎豆藏器,训诱之风,将坠于地。后生大惧于墙 面,故老窃叹于子衿。此《国风》所以永思,《小雅》所以怀古。今王略远届,华 域载清,仰风之士,日月以冀。便宜博延胄子,陶奖童蒙,选备儒官,弘振国学。 主者考详旧典,以时施行。”二月丁丑,诏曰:“豫州南临一江一 浒,北接河、洛,民 荒境旷,转输艰远,抚莅之宜,各有其便。淮西诸郡,可立为豫州;自淮以东,为 南豫州。”以豫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为南豫州刺史,征虏将军刘粹为豫州刺史。又分 荆州十郡还立湘州,左卫将军张纪为湘州刺史。戊寅,以徐州之梁,还属豫州。三 月,上不豫。太尉长沙王道怜、司空徐羡之、尚书仆射傅亮、领军将军谢晦、护军 将军檀道济并入侍医药。群臣请祈祷神祇,上不许,唯使侍中谢方明以疾告庙而已。 丁未,以司徒庐陵王义真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豫州刺史。上疾瘳,己未, 大赦天下。时秦雍流户悉南入梁州。庚申,送珝绢万匹,荆、雍州运米,委州刺史 随宜赋给。辛酉,亡命刁弥攻京城,得入,太尉留府司马陆仲元讨斩之。夏四月乙 亥,封仇池公杨盛为武都王,平南将军杨抚进号安南将军。丁亥,以车骑司马徐琰 为兗州刺史。庚寅,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孔季恭薨。五月,上疾甚,召太子 诫之曰:“檀道济虽有干略,而无远志,非如兄韶有难御之气也。徐羡之、傅亮当 无异图。谢晦数从征伐,颇识机变,若有同异,必此人也。小却,可以会稽、一江一 州 处之。”又为手诏曰:“朝廷不须复有别府,宰相带扬州,可置甲士千人。若大臣 中任要,宜有爪牙以备不祥人者,可以台见队给之。有征讨悉配以台见军队,行还 复旧。后世若有幼主,朝事一委宰相,母后不烦临朝。仗既不许入台殿门,要重人 可详给班剑。”癸亥,上崩于西殿,时年六十。秋七月己酉,葬丹阳建康县蒋山初 宁陵。 上清简寡欲,严整有法度,未尝视珠玉舆马之饰,后庭无纨绮丝竹之音。宁州 尝献虎魄枕,光色甚丽。时将北征,以虎魄治金创,上大悦,命捣碎分付诸将。平 关中,得姚兴从女,有盛一宠一 ,以之废事。谢晦谏,即时遣出。财帛皆在外府,内无 私藏。宋台既建,有司奏东西堂施局脚床 、银涂钉,上不许;使用直脚床 ,钉用铁。 诸主出适,遣送不过二十万,无锦绣金玉。内外奉禁,莫不节俭。性尤简易,常著 连齿木履,好出神虎门逍遥,左右从者不过十余人。时徐羡之住西州,尝思羡之, 便步出西掖门;羽仪络绎追随,已出西明门矣。诸子旦问起居,入皞,脱公服,止 著裙帽,如家人之礼。孝武大明中,坏上所居阴室,于其处起玉烛殿,与群臣观之。 床 头有土鄣,壁上挂葛灯笼、麻绳拂。侍中袁鳷盛称上俭素之德。孝武不答,独曰: “田舍公得此,以为过矣。”故能光有天下,克成大业者焉。 史臣曰:汉氏载祀四百,比胙隆周,虽复四海横溃,而民系刘氏,惵惵黔首, 未有迁奉之心。魏武直以兵威服众,故能坐移天历;鼎运虽改,而民未忘汉。及魏 室衰孤,怨非结下。晋籍宰辅之柄,因皇族之微,世擅重权,用基王业。至于宋祖 受命,义越前模。晋自社庙南迁,禄去王室,朝权国命,递归台辅。君道虽存,主 威久谢。桓一温一 雄才盖世,勋高一时,移鼎之业已成,天人之望将改。自斯以后,晋 道弥昏,道子开其祸端,元显成其末衅,桓玄藉运乘时,加以先父之业,因基革命, 人无异心。高祖地非桓、文,众无一旅,曾不浃旬,夷凶翦暴,祀晋配天,不失旧 物,诛内清外,功格区宇。至于钟石变声,柴天改物,民已去晋,异于延康之初, 功实静乱,又殊咸熙之末。所以恭皇高逊,殆均释负。若夫乐推所归,讴歌所集, 魏、晋采其名,高祖收其实矣。盛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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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4 本纪第4 少帝
作者: 沈约 少帝讳义符,小字车兵,武帝长子也,母曰张夫人。晋义熙二年,生于京口。 武帝晚无男,及帝生,甚悦。年十岁,拜豫章公世子。帝有旅力,善骑射,解音律。 宋台建,拜宋世子。元熙元年,进为宋太子。武帝受禅,立为皇太子。永初三年五 月癸亥,武帝崩,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六月壬申, 以尚书仆射傅亮为中书监,司空徐羡之、领军将军谢晦及亮辅政。戊子,太尉长沙 王道怜薨。秋九月丁未,有司奏武皇帝配南郊,武敬皇后配北郊。冬十一月戊午, 有星孛于营室。十二月庚戌,魏军克滑台。 明年春正月己亥朔,大赦,改元为景平元年。文武进位二等。辛巳,祀南郊。 虏将达奚仰破金墉,进围虎牢。毛德祖击虏败之,虏退而复合。拓跋木末又遣安平 公涉归寇青州。癸卯,河南郡失守。乙卯,有星孛于东壁。二月丁丑,太皇太后崩。 沮渠蒙逊、吐谷浑阿豺并遣使朝贡。庚辰,爵蒙逊为大将军,封河西王。以阿豺为 安西将军、沙州刺史,封浇河公。辛未,富阳人孙法光反,寇山阴,会稽太守褚淡 之遣山阴令陆劭讨败之。三月壬寅,孝懿皇后祔葬于兴宁陵。是月,高丽国遣使朝 贡。甲子,豫州刺史刘粹遣军袭许昌,杀虏颍川太守庾龙。乙丑,虏骑寇高平。初, 虏自河北之败,请修和亲;及闻高祖崩,因复侵扰,河、洛之地骚然矣。夏四月, 檀道济北征,次临朐,焚虏攻具。乙未,魏军克虎牢,执司州刺史毛德祖以归。秋 七月癸酉,尊所生张夫人为皇太后。丁丑,以旱,诏赦五岁刑以下罪人。冬十月己 未,有星孛于氐,指尾,贯摄提,向大角,仲月在危,季月扫天仓而后灭。是岁, 魏主拓跋嗣薨,子焘立。十二月丙寅,省宁州之一江一 阳、犍为、安上三郡,合为宋昌 郡。 二年春正月癸巳朔,日有蚀之。废南豫州刺史庐陵王义真为庶人,徙新安郡。 乙未,以皇弟义恭为冠军将军,南豫州刺史。乙巳,大风,天有五色云,占者以为 有兵。高丽国遣使贡献。执政使使者诛义真于新安。夏五月,一江一 州刺史檀道济、扬 州刺史王弘入朝。帝居处所为多过失。乙酉,皇太后令曰: 王室不造,天祸未悔,先帝创业弗永,弃世登遐。义符长嗣,属当天位,不谓 穷凶极悖,一至于此。大行在殡,宇内哀惶,幸灾肆于悖词,喜容表于在戚。至乃 征召乐府,鸠集伶官,优倡管弘,靡不备奏,珍羞甘膳,有加平日。采择媵御,产 子就宫,鋋然无怍,丑声四达。及懿后崩背,重加天罚,亲与左右执绋歌呼,推排 梓宫,抃掌笑谑,殿省备闻。加复日夜媟狎,群小慢戏,兴造千计,费用万端,帑 藏空虚,人力殚尽。刑罚苛虐,幽囚日增。居帝王之位,好阜隶之役;处万乘之尊, 悦厮养之事。亲执鞭扑,殴击无辜,以为笑乐。穿池筑观,朝成暮毁;征发工匠, 疲极兆民。远近叹嗟,人神怨怒。社稷将坠,岂可复嗣守洪业,君临万邦。今废为 营阳王,一依汉昌邑、晋海西故事。奉迎镇西将军宜都王义隆入纂皇统。 始徐羡之、傅亮将废帝,讽王弘、檀道济求赴国讣。弘等来朝,使中书舍人邢 安泰、潘盛为内应。是旦,道济、谢晦领兵居前,羡之等随后,因东掖门开,入自 云龙门。盛等先戒宿卫,莫有御者。时帝于华林园为列肆,亲自酤卖。又开渎聚土, 以象破冈埭,与左右引船唱呼,以为欢乐。夕游天泉池,即龙舟而寝。其朝未兴, 兵士进,杀二侍者于帝侧,伤帝指。扶出东皞,就收玺绂,群臣拜辞,送于东宫, 遂幽于吴郡。是日,赦死罪以下。太后令奉还玺绂,檀道济入守朝堂。六月癸丑, 徐羡之等使中书舍人邢安泰弑帝于金昌亭。帝有勇力,不即受制,突走出昌门,追 以门关踣之,致殒。时年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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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5 本纪第5 文帝
作者: 沈约 太祖文皇帝讳义隆,小字车兒,武帝第三子也。晋安帝义熙三年,生于京口。 卢循之难,上年四岁,高祖使谘议参军刘粹辅上镇京城。十一年,封彭城县公。高 祖伐羌至彭城,将进路,板上行冠军将军留守。晋朝加授使持节、监徐兗青冀四州 诸军事、徐州刺史,将军如故。关中平定,高祖还彭城,又授监司州豫州之淮西兗 州之陈留诸军事、前将军、司州刺史,持节如故,将镇洛阳。仍改授都督荆益宁雍 梁秦六州豫州之河南广平扬州之义成松滋四郡诸军事、西中郎将、荆州刺史,持节 如故。永初元年,封宜都王,食邑三千户。进督北秦,并前七州。进号镇西将军, 给鼓吹一部。又进督湘州,是岁入朝,时年十四。长七尺五寸,博涉经史,善隶书。 景平二年七月中,少帝废。百官备法驾奉迎,入奉皇统。行台至一江一 陵,进玺绂。 侍中臣琇、散骑常侍臣嶷之、中书监尚书令护军将军建城县公臣亮、左卫将军臣景 仁、给事中游击将军龙乡县侯臣隆、越骑校尉都亭侯臣纲、给事黄门侍郎臣孔璩之、 散骑侍郎臣刘思考、员外散骑侍郎臣潘盛、中书侍郎臣何尚之、羽林监封阳县开国 侯臣萧思话、长兼尚书左丞德阳县侯臣孙康、吏部郎中骑都尉臣张茂度、仪曹郎中 臣徐长琳、仓部郎中臣庾俊之、都官郎中臣袁洵等上表曰:“臣闻否泰相革,数穷 则变,天道所以不謟,卜世所以灵长。乃者运距陵夷,王室艰晦,九服之命,靡所 适归;高祖之业,将坠于地。赖基厚德深,人神同奖,社稷以宁,有生获乂。伏惟 陛下君德自然,圣明在御,孝悌著于家邦,风猷宣于蕃牧。是以征祥杂沓,符瑞 辉。宗庙神灵,乃眷西顾;万邦黎献,望景托生。臣等忝荷朝列,豫充将命,复集 休明之运,再睹太平之业。行台至止,瞻望城阙,不胜喜说凫藻之情,谨诣门拜表 以闻。”上答曰:“皇运艰弊,数钟屯夷,仰惟崇基,感寻国故,永慕厥躬,悲慨 一交一 集。赖七百祚永,股肱忠贤,故能休否以泰,天人式序。猥以不德,谬降大命, 顾己兢悸,何以克堪。辄当暂归朝庭,展哀陵寝,并与贤彦申写所怀。望体其心, 勿为辞费。”府州佐史并称臣,请题枿诸门,一依宫省,上不许。甲戌,发一江一 陵。 八月丙申,车驾至京城。丁酉,谒初宁陵,还于中堂即皇帝位。 元嘉元年秋八月丁酉,大赦天下,改景平二年为元嘉元年。文武赐位二等,逋 租宿债勿复收。庚子,以行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癸卯, 司空、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徐羡之进位司徒,卫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王弘进位司空,中 书监、护军将军傅亮加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谢晦进号 卫将军,镇北将军、南兗州刺史檀道济进号征北将军。甲辰,追尊所生一胡一 婕妤为皇 太后,谥曰章后。卫将军、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进号骠骑将军,冠军将军、南豫 州刺史义恭进号抚军将军,封一江一 夏王。立第六皇弟义宣为竟陵王,第七皇弟义季为 衡阳王。戊申,以豫州刺史刘粹为雍州刺史,骁骑将军管义之为豫州刺史,南蛮校 尉到彦之为中领军。己酉,减荆、湘二州今年税布之半。九月丙子,立妃袁氏为皇 后。 二年春正月丙寅,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奉表归政,上始亲览。车驾祠南郊, 大赦天下。三月乙丑,左将军、徐州刺史王仲德进号安北将军。夏五月戊寅,特进 谢澹卒。秋八月甲申,以关中流民出汉川,置京兆、扶风、冯翊等郡。乙酉,骠骑 将军、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为开府仪同三司,新除司空王弘为车骑大将军、开府 仪同三司,以右军长史一江一 恆为广州刺史。冬十一月癸酉,以前将军杨玄为征西将军、 北秦州刺史。 三年春正月丙寅,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徐羡之,尚书令、护军将军、左 光禄大夫傅亮,有罪伏诛。遣中领军到彦之、征北将军檀道济讨荆州刺史谢晦。上 亲率六师西征,大赦天下。丁卯,以车骑大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王弘为司徒、录尚书事、 扬州刺史,骠骑将军、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改为荆州刺史,抚军将军、南豫州刺 史一江一 夏王义恭改为南徐州刺史。己巳,以前护军将军赵伦之为镇军将军。闰月丙戌, 皇子劭生。二月乙卯,系囚见徒,一皆原赦。戊午,以金紫光禄大夫王敬弘为尚书 左仆射,豫章太守郑鲜之为尚书右仆射。建安太守潘盛有罪伏诛。庚申,特进范泰 加光郤大夫。是日,车驾发京师。戊辰,到彦之、檀道济大破谢晦于隐矶。丙子, 车驾自芜湖反旆。己卯,擒晦于延头,送京师伏诛。三月辛巳,车驾还宫。夏五月 乙未,以征北将军、南兗州刺史檀道济为征南大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中领军到彦之为 南豫州刺史。戊戌,以后将军长沙王义欣为南兗州刺史。乙巳,骠骑大将军、凉州 牧大沮渠蒙逊改为车骑大将军。诏曰:“夫哲王宰世,广达四聪,犹巡岳省方,采 风观政。所以情伪必审,幽遐罔滞,王泽无拥,九皋有闻者也。朕以寡薄,猥纂洪 绪。虽永念治道,志存昧旦,愿言傅岩,发想宵寐,而丘园之秀,藏器未臻,物情 民隐,尚隔视听。乃眷区域,辍寐忘餐。今氛昆祛荡,宇内宁晏,旌贤弘化,于是 乎始。可遣大使巡行四方。其宰守称职之良,闺荜一介之善,详悉列奏,勿或有遗。 若刑狱不恤,政治乖谬,伤民害教者,具以事闻。其高年、鳏寡、幼孤、六疾不能 自存者,可与郡县优量赈给。博采舆诵,广纳嘉谋,务尽衔命之旨,俾若朕亲览焉。” 丙午,车驾临延贤堂听讼。六月己未,以镇军将军赵伦之为左光禄大夫、领军将军。 丙寅,车驾又于延贤堂听讼。丙子,又听讼。以右卫王华为中护军。冬十一月戊寅, 以梁、南秦二州刺史吉翰为益州刺史,骠骑参军刘道产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己亥, 以南蛮校尉刘遵考为雍州刺史。十二月癸丑,以中书侍郎萧思话为青州刺史。壬戌, 前吴郡太守徐佩之谋反,及一党一 与皆伏诛。 四年春正月乙亥朔,曲赦都邑百里内。辛巳,车驾亲祠南郊。二月乙卯,行幸 丹徒,谒京陵。三月丙子,诏曰:“丹徒桑梓绸缪,大业攸始,践境永怀,触感罔 极。昔汉章南巡,加恩元氏,况情义二三,有兼曩日。思播遗泽,酬慰士民。其蠲 此县今年租布,五岁刑以下皆悉原遣;登城三战及大将家,随宜隐恤。”丁亥,车 驾还宫。戊子,尚书右仆射郑鲜之卒。壬寅,禁断夏至日五丝命缕之属,富阳令诸 葛阐之之议也。夏四月庚戌,以廷尉王徽之为一交一 州刺史。五月壬午,中护军王华卒。 京师疾疫。甲午,遣使存问,给医药;死者若无家属,赐以棺器。六月癸卯朔,日 有蚀之。庚申,以金紫光禄大夫殷穆为护军将军。 五年春正月乙亥,诏曰:“朕恭承洪业,临飨四海,风化未弘,治道多昧,求 之人事,鉴寐惟忧。加顷阴违序,旱疫成患,仰惟灾戒,责深在予。思所以侧身克 念,议狱详刑,上答天谴,下恤民瘼。群后百司,其各献谠言,指陈得失,勿有所 讳。”甲申,车驾临玄武馆阅武。戊子,京邑大火,遣使巡慰赈赐。夏四月己亥, 以南蛮校尉萧摹之为湘州刺史。戊午,以始兴太守徐豁为广州刺史。五月己卯,以 湘州刺史张邵为雍州刺史。六月庚戌,司徒王弘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京邑 大水。乙卯,遣使检行赈赡。以一江一 夏内史程道惠为广州刺史。秋八月壬戌,特进、 左光禄大夫范泰卒。冬十月甲辰,车驾于延贤堂听讼。闰月癸未,以右军司马刘德 武为豫州刺史。辛卯,安陆公相周籍之为宁州刺史。十二月庚寅,左光禄大夫、领 军将军赵伦之卒。是岁,天竺国遣使献方物。 六年春正月辛丑,车驾亲祠南郊。癸丑,以骠骑将军、荆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为 司徒、录尚书事,领平北将军、徐州刺史。三月丁巳,立皇子劭为皇太子。戊午, 大赦天下,赐文武位一等。辛酉,以左卫将军殷景仁为中领军。夏四月癸亥,以尚 书左仆射王敬弘为尚书令,丹阳尹临川王义庆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一江一 夷为尚书 右仆射。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癸巳,以新除尚书令王敬弘为特进、左光禄大夫。 甲午,以抚军司马刘道济为益州刺史。乙卯,于雍州置冯翊郡。七月己酉,以尚书 左丞孔默之为广州刺史。是月,百济王遣使献方物。九月戊午,于秦州置陇西、宋 康二郡。冬十月壬申,中领军殷景仁丁艰去职。十一月己丑朔,日有蚀之。十二月 丁亥,河南国、河西王遣使献方物。 七年春正月癸巳,以吐谷浑慕容璝为征西将军、沙州刺史。是月,倭国王遣使 献方物。三月戊子,遣右将军到彦之北伐,水军入河。甲午,以前征虏司马尹冲为 司州刺史。甲寅,以前中领军殷景仁为领军将军。夏四月癸未,诃罗单国遣使献方 物。六月己卯,以冠军将军氐杨难当为秦州刺史。秋七月戊子,索虏确磝戍弃城走。 丙申,以平北谘议参军甄法护为梁、南秦二州刺史。戊戌,索虏滑台戍弃城走。甲 寅,林邑国、诃罗佗国、师子国遣使献方物。冬十月甲寅,罢南豫州并豫州。以左 将军竟陵王义宣为徐州刺史。戊午,立钱署,铸四铢钱。戊寅,金墉城为索虏所陷。 十一月癸未,虎牢城复为索虏所陷。壬辰,遣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北讨,右将军到彦 之自滑台奔退。十二月辛酉,以南兗州刺史长沙王义欣为豫州刺史,司徒司马吉翰 为司州刺史。乙亥,京邑火,延烧太社北墙。兗州刺史竺灵秀有罪伏诛。 八年春正月庚寅,于一交一 州复立珠崖郡。癸巳,以左军将军申宣为兗州刺史。丁 酉,征南大将军檀道济破索虏于东平寿张。二月乙卯,以平北司马韦郎为青州刺史。 戊午,以尚书右仆射一江一 夷为湘州刺史。辛酉,滑台为索虏所陷。癸酉,征南大将军 檀道济引军还。丁丑,青州刺史萧思话弃城走。以太子右卫率刘遵考为南兗州刺史。 三月甲申,车驾于延贤堂听讼。戊申,诏曰:“自顷军役殷兴,国用增广,资储不 给,百度尚繁。宜存简约,以应事实。内外可通共详思,务令节俭。”夏四月甲寅, 以衡阳王师阮万龄为湘州刺史。乙卯,以后军参军徐遵之为兗州刺史。六月乙丑, 大赦天下。己卯,割一江一 南及扬州晋陵郡属南徐州,一江一 北属兗州。以徐州刺史竟陵王 义宣为南兗州刺史,司徒司马吉翰为徐州刺史。闰月庚子,诏曰:“自顷农桑惰业, 游食者众,荒莱不辟,督课无闻。一时水旱,便有罄匮,苟不深存务本,丰给靡因。 郡守赋政方畿,县宰亲民之主,宜思奖训,导以良规。咸使肆力,地无遗利,耕蚕 树艺,各尽其力。若有力田殊众,岁竟条名列上。”扬州旱。乙巳,遣侍御史省狱 讼,申调役。丙午,以左军谘议参军刘道产为雍州刺史。秋八月甲辰,临川王义庆 解尚书仆射。丁未,割豫州秦郡属南兗州。冬十二月,罢湘州,还并荆州。 九年春三月庚戌,卫将军王弘进位太保,加中书监。丁巳,征南大将军、一江一 州 刺史檀道济进位司空。夏四月乙亥,以护军将军殷穆为特进、右光禄大夫,建昌县 公到彦之为护军将军。五月壬申,中书监、录尚书事、卫将军、扬州刺史王弘薨。 六月甲戌,以左军谘议参军申宣为青州刺史。分青州置冀州。戊寅,司徒、南徐州 刺史彭城王义康改领扬州刺史。己卯,以司徒参军崔諲为冀州刺史。壬午,以吐谷 浑慕容延为平东将军,吐谷浑拾虔为平北将军,吐谷浑辉伐为镇军将军。癸未,诏 曰:“益、梁、一交一 、广,境域幽遐,治宜物情,或多偏拥。可更遣大使,巡求民瘼。” 置积射、强一弩一将军官。乙未,以征西将军、沙州刺史吐谷浑慕容璝为征西大将军、 西秦河二州刺史、陇西王。北秦州刺史氐杨难当加号征西将军。壬寅,以抚军将军、 荆州刺史一江一 夏王义恭为征北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前将军临川王义庆 为平西将军、荆州刺史;南兗州刺史竟陵王义宣为中书监、中军将军;征虏将军衡 阳王义季为南徐州刺史。秋七月戊辰,以尚书王仲德为镇北将军、徐州刺史。庚午, 以领军将军殷景仁为尚书仆射,太子詹事刘湛为领军将军。壬申,河南国、河西王 遣使献方物。九月,妖贼赵广寇益州,陷没郡县,州府讨平之。冬十一月壬子,以 少府甄法崇为益州刺史。癸丑,于广州立宋康郡。十二月甲戌,以右军参军李秀之 为一交一 州刺史。庚寅,立第五皇子绍为庐陵王,一江一 夏王义恭子郎为南丰县王。 十年春正月甲寅,竟陵王义宣改封南谯王,镇北将军、徐州刺史王仲德加领兗 州刺史,淮南太守段宏为青州刺史。己未,大赦天下。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人 赐谷五斛。后将军、豫州刺史长沙王义欣进号镇军将军。夏四月戊戌,青州刺史段 宏加冀州刺史。封阳县侯萧思话为梁、南秦二州刺史。五月,林邑王遣使献方物。 六月乙亥,以前青州刺史韦郎为广州刺史。阇婆州诃罗单国遣使献方物。秋七月戊 戌,曲赦益、梁、秦三州。于益州立宋宁、宋兴二郡。八月丁丑,于青州立太原郡。 辛巳,护军将军到彦之卒。冬十一月,氐杨难当寇汉川。丁未,梁州刺史甄法护弃 城走,难当据有梁州。 十一年春正月,亡命马大玄群一党一 数百人寇秦、梁,州郡讨平之。二月癸酉,以 一交一 址太守李耽之为一交一 州刺史。夏四月,梁、秦二州刺史萧思话破氐杨难当,梁州平。 五月丁卯,曲赦梁、南秦二州剑阁北。戊寅,以大沮渠茂虔为征西大将军、凉州刺 史。是月,京邑大水。六月丁未,省魏郡。是岁,林邑国、扶南国、诃罗单国遣使 献方物。 十二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辛未,车驾亲祠南郊。癸酉,封黄龙国主冯弘 为燕主。夏四月乙酉,尚书仆射殷景仁加中护军。丙辰,诏曰:“周宗以宁,实由 多士;汉室之隆,亦资得人。朕寐寤乐贤,为日已久,而俊哲难阶,明扬莫效。用 令遗才在野,管库虚朝,永怀前载,惭德深矣。夫举尔所知,宣尼之笃训,贡士任 官,先代之成准。便可宣敕内外,各有荐举。当依方铨引,以观厥用。”是夜,京 郡地震。六月,丹阳、淮南、吴兴、义兴大水,京邑乘船。己酉,以徐豫南兗三州、 会稽宣城二郡米数百万斛赐五郡遭水民。是月,断酒。师子国遣使献方物。秋七月 乙酉,阇婆娑达国、扶南国并遣使献方物。八月壬申,于益州立南晋寿、南新巳、 北巴西三郡。乙亥,原遭水郡诸逋负。九月,蜀郡贼张寻为寇。冬十一月,以右军 行参军苟道覆为一交一 州刺史。 十三年春正月癸丑,上有疾,不朝会。三月己未,司空、一江一 州刺史檀道济有罪 伏诛。庚申,大赦天下。以中军将军南谯王义宣为镇南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夏五月戊 辰,镇北将军、徐兗二州刺史王仲德进号镇北大将军。庚辰,以征北司马王方俳为 兗州刺史。六月,高丽国、武都王遣使献方物。秋七月己未,零陵王太妃薨。追崇 为晋皇后,葬以晋礼。八月庚寅,尚书仆射、中护军殷景仁改为护军将军。九月癸 丑,立第二皇子浚为始兴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 十四年春正月辛卯,车驾亲祠南郊,大赦天下。文武赐位一等;孤老、六疾不 能自存者,人赐谷五斛。二月壬子,以步兵校尉刘道真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夏四 月丁未,以辅国将军周籍之为益州刺史。秋八月戊午,以尚书金部郎中徐森之为一交一 州刺史。冬十二月辛酉,停贺雪。河南国、河西王、诃罗单国并遣使献方物。 十五年春二月丁未,以平东将军吐谷浑慕容延为镇西将军、秦河二州刺史。夏 四月甲辰,燕王年遣使献方物。立皇太子妃殷氏,赐王公以下各有差。己巳,以倭 国王珍为安东将军。五月己丑,特进、右光禄大夫殷穆卒。辛卯,镇北大将军、徐 州刺史王仲德卒。壬辰,以右卫将军刘遵考为徐、兗二州刺史。秋七月辛未,地震。 甲戌,以陈、南顿二郡太守徐循为宁州刺史。八月辛丑,以左卫将军赵伯符为徐、 兗二州刺史。甲寅,以始兴内史陆徽为广州刺史。丁巳,以兗州刺史王方俳为青、 冀二州刺史。是岁,武都王、河南国、高丽国、倭国、扶南国、林邑国并遣使献方 物。 十六年春正月戊寅,车驾于北郊阅武。庚寅,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彭城 王义康进位大将军,领司徒,余如故。征北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一江一 夏 王义恭进位司空,刺史如故。特进、左光禄大夫王敬弘开府仪同三司。癸巳,复分 荆州置湘州。二月己亥,以南徐州刺史衡阳王义季为安西将军、荆州刺史。丁未, 以始兴王浚为湘州刺史。癸亥,割梁州之巴西梓潼南宕渠南汉中、南秦州之南安怀 宁凡六郡,属益州。分长沙一江一 夏郡立巴陵郡,属湘州。夏四月丁巳,以镇南将军、 一江一 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为征北将军、南徐州刺史。平西将军临川王义庆为卫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六月己酉,陇西吐谷浑慕容延改封河南王。癸丑,以吐谷浑拾寅为平西将 军,吐谷浑繁暱为抚军将军。秋八月庚子,立第四皇子铄为南平王。闰月乙未,镇 军将军、豫州刺史长沙王义欣薨。戊戌,复分豫州之淮南为南豫州。癸卯,以左卫 将军刘遵考为豫州刺史。戊申,以湘州刺史始兴王浚为南豫州之刺史,武陵王讳为 湘州刺史。冬十二月乙亥,皇太子冠,大赦天下。是岁,武都王、河南王、林邑国、 高丽国并遣使献方物。 十七年夏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五月癸巳,领军将军刘湛母忧去职。秋七月 壬寅,以征虏谘议参军杜骥为青州刺史。壬子,皇后袁氏崩。八月,徐、兗、青、 冀四州大水。己未,遣使检行赈恤。九月壬子,葬元皇后于长宁陵。冬十月戊午, 前丹阳尹刘湛有罪,及同一党一 伏诛。大赦天下,文武赐爵一级。以大将军、领司徒、 录尚书、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为一江一 州刺史,大将军如故。以司空、南兗州刺史一江一 夏 王义恭为司徒、录尚书事。戊寅,卫将军临川王义庆以本号为南兗州刺史,尚书仆 射、护军将军殷景仁为扬州刺史,仆射如故。十一月丙戌,以尚书刘义融为领军将 军,秘书监徐湛之为中护军。丁亥,诏曰:“前所给扬、南徐二州百姓田粮种一子, 兗、两豫、青、徐诸州比年所宽租谷应督入者,悉除半。今半有不收处,都原之。 凡诸逋债,优量申减。又州郡估税,所在市调,多有烦刻。山泽之利,犹或禁断; 役召之品,遂及稚弱。诸如此比,伤治害民。自今咸依法令,务尽优允。如有不便, 即依事别言,不得苟趣一时,以乖隐恤之旨。主者明加宣下,称朕意焉。”癸丑, 尚书仆射、扬州刺史殷景仁卒。十二月癸亥,以光禄大夫王琳为尚书仆射。戊辰, 以南豫州刺史始兴王浚为扬州刺史,湘州刺史武陵王讳为南豫州刺史,南平王铄为 湘州刺史。是岁,武都王、河南王、百济国遣使献方物。 十八年春二月乙卯,以豫章太守庾登之为一江一 州刺史。夏五月壬申,卫将军南兗 州刺史临川王义庆、征北将军南徐州刺史南谯王义宣并开府仪同三司。癸巳,于一交一 州置宋熙郡。是月,沔水泛溢。六月戊辰,遣使巡行赈赡。辛未,领军将军刘义融 卒。秋七月戊戌,以徐、兗二州刺史赵伯符为领军将军。冬十月辛亥,以巴东、建 平二郡太守臧质为徐、兗二州刺史。乙卯,省南徐州之南燕、濮阳、南广平郡。十 一月戊子,尚书仆射王琳卒。己亥,以丹阳尹孟顗为尚书仆射。氐杨难当又寇汉川。 十二月癸亥,遣龙骧将军裴方明与梁、秦二州刺史刘真道讨之。是月,晋宁太守公 爨松子反叛,宁州刺史徐循讨平之。是岁,肃特国、高丽国、苏靡黎国、林邑国并 遣使献方物。 十九年正月乙巳,诏曰:“夫所因者本,圣哲之远教;本立化成,教学之为贵。 故诏以三德,崇以四术,用能纳诸义方,致之轨度。盛王祖世,咸必由之。永初受 命,宪章弘远,将陶钧庶品,混一殊风。有诏典司,大启庠序,而频沟屯夷,未及 修建。永瞻前猷,思敷鸿烈,今方隅乂宁,戎夏慕响,广训胄子,实维时务。便可 式遵成规,阐扬景业。”夏四月甲戌,以久疾愈,始奉初祠,大赦天下。五月庚寅, 梁秦二州刺史刘真道、龙骧将军裴方明破氐杨难当,仇池平。闰月,京邑雨水;丁 巳,遣使巡行赈恤。六月壬午,以大沮渠无讳为征西大将军,凉州刺史。秋七月, 以梁、秦二州刺史刘真道为雍州刺史,龙骧将军裴方明为梁、南秦二州刺史。甲戌 晦,日有蚀之。冬十月甲申,芮芮国遣使献方物。己亥,以晋宁太守周万岁为宁州 刺史。十二月丙申,诏曰:“胄子始集,学业方兴。自微言泯绝,逝将千祀,感事 思人,意有慨然。奉圣之胤,可速议继袭。于先庙地,特为营造,依旧给祠置令, 四时飨祀。阙里往经寇乱,黉校残毁,并下鲁郡修复学舍,采召生徒。昔之贤哲及 一介之善,犹或卫其丘垄,禁其刍牧,况尼父德表生民,功被百代,而坟茔荒芜, 荆棘弗翦。可蠲墓侧数户,以掌洒扫。”鲁郡上民孔景等五户居近孔子墓侧,蠲其 课役,供给洒扫,并种松柏六百株。是岁,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十年春正月,于台城东西开万春、千秋二门。二月甲戌,一江一 州刺史庾登之为 中护军。庚申,以庐陵王绍为一江一 州刺史。仇池为索虏所没。甲申,车驾于白下阅武。 三月辛亥,安西将军、荆州刺史衡阳王义季进号征西大将军。以巴西、梓潼二郡太 守申坦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夏四月甲午,立第六皇子诞为广陵王。五月癸丑,中 护军庾登之卒。秋七月癸丑,以杨文德为征西将军、北秦州刺史,封武都王。辛酉, 以南蛮校尉萧思话为雍州刺史。甲子,前雍州刺史刘真道、梁南秦二州刺史裴方明 有罪,下狱死。八月癸未,以廷尉陶愍祖为广州刺史。冬十二月庚午,以始兴内史 檀和之为一交一 州刺史。壬午,诏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故一夫辍稼,饥者 必及,仓廪既实,礼节以兴。自顷在所贫罄,家无宿积。赋役暂偏,则人怀愁垫; 岁或不稔,而病乏比室。诚由政德弗孚,以臻斯弊;抑亦耕桑未广,地利多遗。宰 守微化道之方,氓庶忘勤分之义。永言弘济,明发载怀,虽制令亟下,终莫征劝, 而坐望滋殖,庸可致乎!有司其班宣旧条,务尽敦课。游食之徒,咸令附业,考核 勤惰,行其诛赏,观察能殿,严加黜陟。古者躬耕帝籍,敬供粢盛,仰瞻前王,思 遵令典。便可量处千亩,考卜元辰。朕当亲率百辟,致礼郊甸,庶几诚素,将被斯 民。”是岁,河西国、高丽国、百济国、倭国并遣使献方物。是岁,诸州郡水旱伤 稼,民大饥。遣使开仓赈恤,给赐粮种。 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亥,南徐、南豫州、扬州之浙一江一 西,并禁酒。大赦天下,诸 逋债在十九年以前,一切原除。去岁失收者,畴量申减。尤弊之处,遣使就郡县随 宜赈恤。凡欲附农,而种粮匮乏者,并加给贷,营千亩诸统司役人,赐布各有差。 戊午,卫将军临川王义庆薨。辛酉,以太子詹事刘义宗为南兗州刺史。二月庚午, 以领军将军赵伯符为豫州刺史。己丑,司徒、录尚书事一江一 夏王义恭进位太尉,领司 徒。庚寅,以右卫将军沈演之为中领军。辛卯,立第七皇子宏为建平王。甲午,以 广陵王诞为南兗州刺史。夏四月,晋陵延陵民徐耕以米千斛助恤饥民。五月壬戌, 以尚书何尚之为中护军,谘议参军刘道锡为广州刺史。六月,连雨水。丁亥,诏曰: “霖雨弥日,水潦为患,百姓积俭,易致乏匮。二县官长及营署部司,各随统检实, 给其柴米,必使周悉。”秋七月丁酉,扬州刺史始兴王浚加中军将军,南豫州刺史 武陵王赞加抚军将军。乙巳,诏曰:“比年谷稼伤损,淫亢成灾,亦由播殖之宜, 尚有未尽,南徐、兗、豫及扬州浙一江一 西属郡,自今悉督种麦,以助阙乏。速运彭城 下邳郡见种,委刺史贷给。徐、豫土多稻田,而民间专务陆作,可符二镇,履行旧 陂,相率修立,并课垦辟,使及来年。凡诸州郡,皆令尽勤地利,劝导播殖,蚕桑 麻棨,各尽其方,不得但奉行公文而已。”八月戊辰,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衡阳 王义季为征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征北将军、徐州刺史南谯王义 宣为车骑将军、荆州刺史。南兗州刺史广陵王诞为南徐州刺史。九月甲辰,以大沮 渠安周为征西将军、凉州刺史,封河西王。冬十月己卯,以左军将军徐琼为兗州刺 史,大将军参军申恬为冀州刺史。 二十二年春正月辛卯朔,改用御史中丞何承天元嘉新历。壬辰,抚军将军、南 豫州刺史武陵王讳改为雍州刺史,湘州刺史南平王铄为南豫州刺史。二月辛巳,以 侍中王僧朗为湘州刺史。甲戌,立第八皇子袆为东海王,第九皇子昶为义阳王。夏 六月辛亥,以南豫州刺史南平王铄为豫州刺史。秋七月己未,以尚书仆射孟顗为尚 书左仆射,中护军何尚之为尚书右仆射。雍州刺史武陵王讳讨缘沔蛮,移一万四千 余口于京师。乙酉,征北大将军、南兗州刺史衡阳王义季改为徐州刺史。九月己未, 开酒禁。冬十月,起湖熟废田千顷。十二月乙未,太子詹事范晔谋反,及一党一 与皆伏 诛。丁酉,免大将军彭城王义康为庶人。庚戌,以前豫州刺史赵伯符为护军将军。 二十三年春正月丁巳,以长沙内史陆徽为益州刺史。庚申,尚书左仆射孟顗去 职。迁汉州流民于沔次。二月癸卯,以左卫将军刘义宾为南兗州刺史。三月,索虏 寇兗、豫,青、冀,刺史申恬破之。夏四月丁未,大赦天下。六月癸未朔,日有蚀 之。一交一 州刺史檀和之伐林邑国,克之。秋七月辛未,以散骑常侍杜坦为青州刺史。 八月癸卯,揭阳赭贼攻建安郡,燔烧城府。九月己卯,车驾幸国子学,策试诸生, 答问凡五十九人。冬十月戊子,诏曰:“痒序兴立累载,胄子肄业有成。近亲策试, 睹济济之美,缅想洙、泗,永怀在昔。诸生答问,多可采览。教授之官,并宜沾赉。” 赐帛各有差。十二月丁酉,以龙骧司马萧景宪为一交一 州刺史。是岁,大有年。筑北堤, 立玄武湖,筑景阳山于华林园。 二十四年春正月甲戌,大赦天下,文武赐位一等。系囚降宥,诸逋负宽减各有 差。孤老、六疾不能自存,人赐谷五斛。蠲建康、秣陵二县今年田租之半。三月壬 申,护军将军赵伯符迁职。夏五月甲戌,青州刺史杜坦加冀州刺史。六月,京邑疫 疠。丙戌,使郡县及营署部司,普加履行,给以医药。是月,以货贵,制大钱一当 两。秋七月乙卯,以林邑所获金银宝物,班赉各有差。八月乙未,征北大将军、徐 州刺史衡阳王义季薨。癸卯,以南兗州刺史刘义宾为徐州刺史。九月己未,以中领 军沈演之为领军将军。辛未,以太子詹事徐湛之为南兗州刺史。冬十月壬午,豫章 一胡一 诞世反,杀太守桓隆之。前一交一 州刺史檀和之南还至豫章,因讨平之。壬辰,以建 平王宏为中护军。十一月甲寅,立第十皇子浑为汝阴王。 二十五年春正月戊辰,诏曰:“比者冰雪经旬,薪粒贵踊,贫弊之室,多有窘 罄。可检行京邑二县及营署,赐以柴米。”二月庚寅,诏曰:“安不忘虞,经世之 所同;治兵教战,有国之恆典。故服训明耻,然后少长知禁,顷戎政虽修,而号令 未审。今宣武场始成,便可克日大一习一 众军。当因校猎,肄武讲事。”闰月己酉,大 搜于宣武场。三月庚辰,车驾校猎。夏四月乙巳,新作阊阖、广莫二门,改先广莫 门曰承明,开阳曰津阳。乙卯,以抚军将军、雍州刺史武陵王讳为安北将军、徐州 刺史。癸亥,以右卫将军萧思话为雍州刺史。五月己卯,罢大钱当两。六月庚戌, 零陵王司马元瑜薨。庚申,安北将军、徐州刺史武陵王讳加兗州刺史。丙寅,车骑 将军、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进位司空。秋七月壬午,左光禄大夫王敬弘薨。八月己 酉,以抚军参军刘秀之为梁、南秦二州刺史。甲子,立第十一皇子讳为淮南王。九 月辛未,以尚书右仆射何尚之为尚书左仆射,领军将军沈演之迁职,吴兴太守刘遵 考为领军将军。 二十六年春正月辛巳,车驾亲祠南郊。二月己亥,车驾陆道幸丹徒,谒京陵。 三月丁巳,诏曰:“朕违北京,二十余载,虽云密迩,瞻涂莫从。今因四表无尘, 时和岁稔,复获拜奉旧茔,展罔极之思,飨宴故老,申追远之怀。固以义兼于桑梓, 情加于过沛;永言慷慨,感慰实深。宜聿宣仁惠,覃被率土。其大赦天下,复丹徒 县侨旧今岁租布之半。行所经县,蠲田租之半。二千石官长并勤劳王务,宜有沾锡。 登城三战及大将战亡坠没之家,老病单弱者,普加赡恤。遣使巡行百姓,问所疾苦。 孤老、鳏寡、六疾不能自存者,人赐谷五斛。”遣使祭晋故司空忠肃公何无忌之墓。 乙丑,申南北沛下邳三郡复。又诏曰:“京口肇祥自古,著符近代,衿带一江一 山,表 里华甸,经涂四达,利尽淮、海,城邑高明,土风淳壹,苞总形胜,实唯名都。故 能光宅灵心,克昌帝业。顷年岳牧迁回,军民徙散,廛里庐宇,不逮往日。皇基旧 乡,地兼蕃重,宜令殷阜,式崇形望。可募诸州乐移者数千家,给以田宅,并蠲复。” 五月丙寅,诏曰:“吾生于此城。及卢循肆乱,害流兹境。先帝以桑梓根本,实同 休戚,复以蒙稚,猥同艰难,情义缱绻,夷险兼备,旧物遗踪,犹存心目。岁月不 居,逝逾三纪,时人故老,与运零落。眷惟既往,倍深感叹。可搜访于时士庶文武 今尚存者,具以名闻。人身已亡而子孙见在,优量赐赉之。”车驾水路发丹徒,壬 午,至京师。丙戌,婆皇国,壬辰,婆达国,并遣使献方物。秋七月辛未,以一江一 州 刺史庐陵王绍为南徐州刺史,广陵王诞为雍州刺史。八月己酉,以中护军建平王宏 为一江一 州刺史。癸丑,以南丰王朗为湘州刺史。冬十月,广陵王诞改封随郡王。甲辰, 以中军将军、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为征北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徐兗二州刺史;南 徐州刺史庐陵王绍为扬州刺史。 二十七年春正月辛未,制一交一 、宁二州假板郡县,俸禄听依台除。辛卯,百济国 遣使献方物。二月辛丑,右将军、豫州刺史南平王铄进号平西将军。辛巳,索虏寇 汝南诸郡,陈南顿二郡太守郑琨、汝阳颍川二郡太守郭道隐委守走。索虏攻悬瓠城, 行汝南郡事陈宪拒之。以军兴减百官俸三分之一。三月乙丑,淮南太守诸葛阐求减 俸禄同内百官,于是州及郡县丞尉并悉同减。戊寅,罢国子学。乙酉,以新除吏部 尚书萧思话为护军将军。夏四月壬子,安北将军、徐兗二州刺史武陵王赞降号镇军 将军。六月丁酉,侍中萧斌为青、冀二州刺史。秋七月庚午,遣宁朔将军王玄谟北 伐。太尉一江一 夏王义恭出次彭城,总统诸军。乙亥,索虏确磝戍委城走。冬闰月癸亥, 玄谟攻滑台,不克,为虏所败,退还确磝。辛未,雍州刺史随王诞遣军攻弘农城, 克之。丙戌,又克关城。十一月戊子,索虏陷邹山,鲁、阳平二郡太守崔邪利没。 甲午,随王诞所遣军又攻陕城,克之。癸卯,左军将军刘康祖于寿阳尉武戍与虏战 败见杀。丁未,大赦天下。十二月戊午,内外纂严。乙丑,冗从仆射一胡一 崇之、太子 积一弩一将军臧澄之、建威将军毛熙祚于盱眙与虏战败,并见杀。庚午,虏伪主率大众 至瓜步。壬午,内外戒严。 二十八年春正月丙戌朔,以寇逼不朝会。丁亥,索虏自瓜步退走。丁酉,攻围 盱眙城。是月,宁朔将军王玄谟自确磝退还历下。二月丙辰,索虏自盱眙奔走。癸 酉,诏曰:“玁狁孔炽,难及数州,眷言念之,寤寐兴悼。凶羯痍挫,迸迹远奔, 凋伤之民,宜时振理。凡遭寇贼郡县,令还复居业,封一尸一掩骼,赈赡饥流。东作方 始,务尽劝课。贷给之宜,事从优厚。其流寓一江一 、淮者,并听即属,并蠲复税调。” 甲戌,太尉、领司徒一江一 夏王义恭降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辛巳,镇军将军、 徐兗二州刺史武陵王讳降号北中郎将。壬午,车驾幸瓜步,是日解严。三月乙酉, 车驾还宫。壬辰,征北将军始兴王浚解南兗州。庚子,以辅国将军臧质为雍州刺史。 戊申,徐州刺史武陵王讳为南兗州刺史。甲寅,护军将军萧思话为抚军将军、徐兗 二州刺史。夏四月癸酉,婆达国遣使献方物。索虏伪宁南将军鲁爽、中书郎鲁秀归 顺。戊寅,以爽为司州刺史。五月乙酉,亡命司马顺则自号齐王,据梁邹城。丁巳, 婆皇国,戊戌,河南王,并遣使献方物。己巳,骠骑将军一江一 夏王义恭领南兗州刺史。 戊申,以尚书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太子詹事徐湛之为尚书仆射、护军将军。壬 子,以后将军随王诞为安南将军、广州刺史。六月壬戌,以北中郎将武陵王讳为一江一 州刺史,以振武将军、秦郡太守刘兴祖为青、冀二州刺史。秋七月甲辰,安东将军 倭王倭济进号安东大将军。八月癸亥,梁邹平,斩司马顺则。冬十月癸亥,高丽国 遣使献方物。十一月壬寅,曲赦二兗、徐、豫、青、冀六州。是冬,徙彭城流民于 瓜步,淮西流民于姑孰,合万许家。 二十九年春正月甲午,诏曰:“经寇六州,居业未能,仍值灾涝,饥困荐臻。 可速符诸镇,优量救恤。今农事行兴,务尽地利。若须田种,随宜给之。”二月庚 申,虏帅拓跋焘死。庚午,立第十二皇子休仁为建安王。夏四月戊午,诃罗单国遣 使献方物。以骠骑参军张永为冀州刺史。五月甲午,罢湘州并荆州。以始兴、临贺、 始安三郡属广州。丙申,诏曰:“恶稔身灭,戎丑常数,虐虏穷凶,著于自昔。未 劳资斧,已伏天诛,子孙相残,亲一党一 离贰,关、洛伪帅,并怀内款,河朔遗民,注 诚请效。拯溺荡秽,今其会也。可符骠骑、司空二府,各部分所统,东西应接。归 义建绩者,随劳酬奖。”是月,京邑雨水。六月己酉,遣部司巡行,赐樵米,给船。 抚军将军萧思话率众北伐。以征北从事中郎刘瑀为益州刺史。秋七月壬辰,汝阴王 浑改封武昌王,淮阳王讳改封湘东王。丁酉,省大司农、太子仆、廷尉监官。八月 丁卯,萧思话攻确磝,不拔,退还。九月丁亥,以平西将军吐谷浑拾寅为安西将军、 秦河二州刺史。己丑,抚军将军、徐兗二州刺史萧思话加冀州刺史,兗州如故。冬 十月癸亥,司州刺史鲁爽攻虎牢不拔,退还。十一月壬寅,扬州刺史庐陵王绍薨。 十二月辛未,以骠骑将军、南兗州刺史一江一 夏王义恭为大将军、南徐州刺史,录尚书 事如故。 三十年春正月戊寅,以司空、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为司徒、中军将军、扬州刺 史。以南兗州并南徐州。庚辰,以领军将军刘遵考为平西将军、豫州刺史。壬午, 以征北将军、南徐州刺史始兴王浚为卫将军、荆州刺史。戊子,一江一 州刺史武陵王讳 统众军伐西阳蛮。癸巳,以豫州刺史南平王铄为抚军将军、领军将军。青、徐州饥。 二月壬子,遣运部赈恤。甲子,上崩于含章殿,时年四十七。谥曰景皇帝,庙曰中 宗。三月癸巳,葬长宁陵。世祖践阼,追改谥及庙号。 史臣曰:太祖幼年特秀,顾无保傅之严,而天授和敏之姿,自禀君人之德。及 正位南面,历年长久,纲维备举,条禁明密,罚有恆科,爵无滥品。故能内清外晏, 四海谧如也。昔汉氏东京常称建武、永平故事,自兹厥后,亦每以元嘉为言,斯固 盛矣!授将遣帅,乖分阃之命,才谢光武,而遥制兵略,至于攻日战时,莫不仰听 成旨。虽覆师丧旅,将非韩、白,而延寇蹙境,抑此之由。及至言漏衾衽,难结商 竖,虽祸生非虑,盖亦有以而然也。呜呼哀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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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6 本纪第6 孝武帝
作者: 沈约 世祖孝武皇帝讳骏,字休龙,小字道民,文帝第三子也。元嘉七年秋八月庚午 生。十二年,立为武陵王,食邑二千户。十六年,都督湘州诸军事、征虏将军、湘 州刺史,领石头戍事。十七年,迁使持节、都督南豫豫司雍并五州诸军事、南豫州 刺史,将军如故,犹戍石头。二十一年,加督秦州,进号抚军将军。明年,徙都督 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襄阳竟陵南阳顺阳新野随六郡诸军事、宁蛮校尉、雍州刺史, 持节、将军如故。自晋氏一江一 左以来,襄阳未有皇子重镇,时太祖欲经略关、河,故 有此授。寻给鼓吹一部。 二十五年,改授都督南兗徐兗青冀幽六州豫州之梁郡诸军事、安北将军、徐州 刺史,持节如故,北镇彭城。寻领兗州刺史。始兴王浚为南兗州,上解督南兗。二 十七年,坐汝阳战败,降号镇军将军。又以索虏南侵,降为北中郎将。二十八年, 进督南兗州、南兗州刺史,当镇山阳。寻迁都督一江一 州荆州之一江一 夏豫州之西阳晋熙新 蔡四郡诸军事、南中郎将、一江一 州刺史,持节如故。时缘一江一 蛮为寇,太祖遣太子步兵 校尉沈庆之等伐之,使上总统众军。 三十年正月,上出次西阳之五洲。会元凶弑逆,以上为征南将军,加散骑常侍。 上率众入讨,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雍州刺史臧质并举义兵。四月辛酉,上次溧洲。 癸亥,冠军将军柳元景前锋至新亭,修建营垒。甲子,贼劭亲率众攻元景,大败退 走。丙寅,上次一江一 宁。丁卯,大将军一江一 夏王义恭来奔,奉表上尊号。戊辰,上至于 新亭。己巳,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文武赐爵一等,从军者二等。赃污清议,悉皆 荡除。高年、鳏寡、孤幼、六疾不能自存,人赐谷五斛。逋租宿债勿复收。长徒之 身,优量降宥。崇改太祖号谥。以大将军一江一 夏王义恭为太尉、录尚书六条事、南徐 州刺史。庚午,以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为中书监、丞相、录尚书六条事、扬州刺史; 安东将军随王诞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荆州刺史;雍州刺史臧质为车骑将军、 开府仪同三司、一江一 州刺史;征虏将军沈庆之为领军将军;抚军将军、兗冀二州刺史 萧思话为尚书左仆射。壬申,以征虏将军王僧达为尚书右仆射。改新亭为中兴亭。 五月甲戌,辅国将军申坦克京城。乙亥,辅国将军硃修之克东府。丙申,克定京邑。 劭及始兴王浚诸同逆,并伏诛。庚辰,诏曰:“天步艰难,国道用否,虽基构永固, 而气数时愆。朕以眇身,奄承皇业,奉寻历命,鉴寐震怀。万邦风政,人治之本, 感念陵替,若疚在心。可分遣大使巡省方俗。”是日解严。辛巳,车驾幸东府城。 甲申,尊所生路淑媛为皇太后。乙酉,立妃王氏为皇后。戊子,以左卫将军柳元景 为雍州刺史。壬辰,以太尉一江一 夏王义恭为太傅,领大司马。甲午,曲赦京邑二百里 内,并蠲今年租税。戊戌,以抚军将军南平王铄为司空,建平王宏为尚书左仆射, 东海王祎为抚军将军,新除尚书左仆射萧思话迁职。六月壬寅,以骠骑参军坦护之 为冀州刺史。甲辰,以山阳太守申恬为青州刺史。丙午,车驾还宫,初置殿门及上 皞屯兵。以一江一 夏内史硃修之为平西将军、雍州刺史,御史中丞王昙生为广州刺史。 戊申,以新除雍州刺史柳元景为护军将军。己酉,以司州刺史鲁爽为豫州刺史。庚 戌,以梁、南秦二州刺史刘秀之为益州刺史;太尉司马庞秀之为梁、南秦二州刺史; 卫军司马徐遗宝为兗州刺史;宁朔将军王玄谟为徐州刺史;卫将军随王诞进号骠骑 大将军。尚书右仆射王僧达迁职,丹阳尹褚湛之为尚书右仆射。丙辰,以侍中南谯 王世子恢为湘州刺史。丁亥,诏曰:“兴王立训,务弘治节,辅臣佐时,勤献政要, 仰惟圣规,每存兹道。猥以眇躬,属承景业,阐扬遗泽,无废厥心。夫量入为出, 邦有恆典;而经给之宜,多违常度。兵役糜耗,府藏散减,外内众供,未加损约, 非所以聿遵先旨,敬奉遗图。自今诸可薄己厚民、去烦从简者,悉宜施行,以称朕 意。”庚申,诏有司论功班赏,各有差。辛酉,安西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吐谷浑 拾寅进号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庚午,还分南徐,立南兗州。辛未,改封南 谯王义宣为南郡王,随王诞为竟陵王,义宣次子宜阳侯恺为宜阳县王。闰月壬申, 以领军将军沈庆之为镇军将军、南兗州刺史。癸酉,以护军将军柳元景为领军将军。 丙子,遣兼散骑常侍乐询等十五人巡行风俗。甲申,蠲寻阳、西阳郡租布三年。甲 午,丞相南郡王义宣改为荆、湘二州刺史,骠骑大将军、荆州刺史竟陵王诞改为扬 州刺史,南蛮校尉王僧达为护军将军。是月,置卫尉官。秋七月辛丑朔,日有蚀之。 甲寅,诏曰:“世道未夷,惟忧在国。夫使群善毕举,固非一才所议,况以寡德, 属衰薄之期,夙宵寅想,永怀待旦。王公卿士,凡有嘉谋善政,可以维风训俗,咸 达乃诚,无或依隐。”辛酉,诏曰:“百姓劳弊,徭赋尚繁,言念未乂,宜崇约损。 凡用非军国,宜悉停功。可省细作并尚方,雕文靡巧,金银涂饰,事不关实,严为 之禁。供御服膳,减除游侈。水陆捕采,各顺时日。官私一交一 市,务令优衷。其一江一 海 田池公家规固者,详所开弛。贵戚竞利,悉皆禁绝。”戊戌,以右卫将军宗悫为广 州刺史。己巳,司空南平王铄薨。八月辛未,武皇帝旧役军身,尝在斋内,人身犹 存者,普赐解户。乙亥,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加中书监、中军将军。丁亥,以沛郡 太守垣闳为宁州刺史。抚军司马费沈为梁、南秦二州刺史。甲午,护军将军王僧达 迁职。九月丁巳,以前尚书刘义綦为中护军。壬戌,新亭战亡者,复同京城。劭一党一 南海太守萧简据广州反。丁卯,辅国将军一邓一 琬讨平之。冬十月癸未,车驾于阅武堂 听讼。十一月丙午,以左军将军鲁秀为司州刺史。丙辰,停台省众官朔望问讯。丙 寅,高丽国遣使献方物。十二月甲戌,省都水台,罢都水使者官,置水衡令官。癸 未,以将置东宫,省太子率更令、步兵、翊军校尉、旅贲中郎将、冗从仆射、左右 积一弩一将军官。中庶子、中舍人、庶子、舍人、洗马,各减旧员之半。 孝建元年春正月己亥朔,车驾亲祠南郊,改元,大赦天下。壬寅,以丹阳尹萧 思话为安北将军、徐州刺史。甲辰,护军将军刘义綦迁职,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 禄大夫、护军将军。戊申,诏曰:“首食尚农,经邦本务,贡士察行,宁朝当道。 内难甫康,政训未洽;衣食有仍耗之弊,选造无观国之美。昔卫文勤民,高宗恭默, 卒能收贤岩穴,大殷季年。朕每侧席疚怀,无忘鉴寐。凡诸守莅亲民之官,可详申 旧条,勤尽地利。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闻。褒甄之科,精为其格。四方秀孝, 非才勿举,献答允值,即就铨擢。若止无可采,犹赐除署;若有不堪酬奉,虚窃荣 荐,遣还田里,加以禁锢。尚书百官之元本,庶绩之枢机,丞郎列曹,局司有在。 而顷事无巨细,悉归令仆,非所以众材成构,群能济业者也。可更明体制,咸责厥 成,纠核勤惰,严施赏罚。”壬戌,更铸四铢钱。丙寅,立皇子子业为皇太子。赐 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粟帛各有差。是月,起正光殿。二 月庚午,豫州刺史鲁爽、车骑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臧质、丞相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兗州 刺史徐遗宝举兵反。乙亥,抚军将军东海王祎迁职。己卯,领军将军柳元景加抚军 将军。壬午,曲赦豫州。辛卯,左卫将军王玄谟为豫州刺史。癸巳,玄谟进据梁山。 丙申,以安北司马夏侯祖欢为兗州刺史。三月癸亥,内外戒严。辛丑,以安北将军、 徐州刺史萧思话为安南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抚军将军柳元景即本号为雍州刺史。癸卯, 以太子左卫率庞秀之为徐州刺史。徐遗宝为夏侯祖欢所破,弃众走。丙寅,以辅国 长史明胤为冀州刺史。夏四月戊辰,以后将军刘义綦为湘州刺史。甲申,以平西将 军、雍州刺史硃修之为安西将军、荆州刺史。丙戌,镇军将军、南兗州刺史沈庆之 大破鲁爽于历阳之小岘,斩爽。癸巳,进庆之号镇北大将军。封第十六皇弟休倩为 东平王。未拜,薨。五月甲寅,义宣等攻梁山,王玄谟大破之。己未,解严。癸亥, 以吴兴太守刘延孙为尚书右仆射。六月戊辰,臧质走至武昌,为人所斩,传首京师。 甲戌,抚军将军柳元景进号抚军大将军,镇北大将军沈庆之并开府仪同三司。丙子, 以征虏将军武昌王浑为雍州刺史。癸未,分扬州立东扬州;分荆、湘、一江一 、豫州立 郢州。罢南蛮校尉。戊子,省录尚书事。庚寅,义宣于一江一 陵赐死。秋七月丙申朔, 日有蚀之。丙辰,大赦天下。文武赐爵一级;逋租宿债勿复收。辛酉,于雍州立建 昌郡。以会稽太守义阳王昶为东扬州刺史。八月庚午,抚军大将军柳元景复为领军 将军,本号如故。壬申,以游击将军垣护之为徐州刺史。壬辰,以安西司马梁坦为 梁、南秦二州刺史。九月丙申,以强一弩一将军尹怀顺为宁州刺史。丁酉,左光禄大夫 何尚之解护军将军。甲辰,加尚之特进。丙午,以安南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萧思话为镇 西将军、郢州刺史。冬十月戊寅,诏曰:“仲尼体天降德,维周兴汉,经纬三极, 冠冕百王。爰自前代,咸加褒述。典司失人,用阙宗祀。先朝远存遗范,有诏缮立, 世故妨道,事未克就。国难频深,忠勇奋厉,实凭圣义,大教所敦。永惟兼怀,无 忘待旦。可开建庙制,同诸侯之礼。详择爽垲,厚给祭秩。”丁亥,以秘书监东海 王祎为抚军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于郢州立安陆郡。十一月癸卯,复立都水台,置都水 使者官。是岁,始课南徐州侨民租。 二年正月壬寅,以冠军将军湘东王讳为中护军。二月己丑,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丙寅,以镇北大将军、南兗州刺史沈庆之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辛巳,以 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兗州刺史。三月辛亥,以吴兴太守刘遵考为湘州刺史。壬子, 以行征西将军杨文智为征西将军、北秦州刺史。夏四月壬申,河南国遣使献方物。 壬午,以豫章太守檀和之为豫州刺史。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前军司马垣闳为一交一 州刺史。庚子,以辅国将军申坦为徐、兗二州刺史。癸卯,以右 卫将军顾觊之为湘州刺史。丁未,以金紫光禄大夫王偃为右光禄大夫。六月甲子, 以国哀除释,大赦天下。庚辰,以曲一江一 县侯王玄谟为豫州刺史。秋七月癸巳,立第 十三皇弟休祐为山阳王,第十四皇弟休茂为海陵王,第十五皇弟休业为鄱阳王。戊 戌,镇西将军萧思话卒。己酉,以益州刺史刘秀之为郢州刺史。盘盘国遣使献方物。 甲寅,以义兴太守到元度为益州刺史。八月庚申,雍州刺史武昌王浑有罪,废为庶 人,自一杀。辛酉,以南兗州刺史刘延孙为镇军将军、雍州刺史。斤陀利国遣使献方 物。三吴民饥,癸酉,诏所在赈贷。丙子,诏曰:“诸苑禁制绵远,有妨肄业。可 详所开弛,假与贫民。”壬午,以新除豫州刺史王玄谟为青、冀二州刺史,青州刺 史申恬为豫州刺史。甲申,以右卫将军檀和之为南兗州刺史。九月丁亥,车驾于宣 武场阅武。庚戌,诏曰:“国道再屯,艰虞毕集。朕虽寡德,终膺鸿庆。惟新之祉, 实深百王;而惠宥之令,未殊常渥。永言勤虑,寤寐载怀。在朕受命之前,凡以罪 徙放,悉听还本。犯衅之门,尚有存者,子弟可随才署吏。”冬十月壬午,太傅一江一 夏王义恭领扬州刺史,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南徐州刺史,中书 监、尚书左仆射、中军将军建平王宏为尚书令,将军如故。十一月戊子,中护军湘 东王讳迁职,镇军将军刘延孙为护军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谟为雍州刺史。甲 午,以大司马垣护之为青、冀二州刺史。辛亥,高丽国遣使献方物。十二月癸亥, 以前一交一 州刺史萧景宪为一交一 州刺史。 三年春正月庚寅,立第十八皇弟休范为顺阳王,第十九皇弟休若为巴陵王。戊 戌,立第二皇子子尚为西阳王。辛丑,车驾亲祠南郊。壬子,立皇太子妃何氏。甲 寅,大赦天下。二月癸亥,右光禄大夫王偃卒。甲子,以广州刺史宗悫为平西将军、 豫州刺史。丁卯,以新除御史中丞王翼为广州刺史。丁丑,始制朔望临西堂接群下, 受奏事。壬午,内外官有田在近道,听遣所给吏僮附业。三月癸丑,以西阳王子尚 为南兗州刺史。闰月戊午,尚书右仆射刘遵考迁职。癸酉,鄱阳王休业薨。庚辰, 停元嘉三十年以前兵工考剔。夏五月辛酉,制荆、徐、兗、豫、雍、青、冀七州统 内,家有马一匹者,蠲复一丁。壬戌,以右卫将军刘瑀为益州刺史。六月,上于华 林园听讼。秋七月,太傅一江一 夏王义恭解扬州。丙子,以南兗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为扬 州刺史,秘书监建安王休仁为南兗州刺史。八月戊戌,以北军中郎谘议参军费淹为 一交一 州刺史。丁未,以尚书吏部王琨为广州刺史。九月壬戌,以丹阳尹刘遵考为尚书 左仆射。冬十月癸未,以寻阳太守张悦为益州刺史。丙午,太傅一江一 夏王义恭进位太 宰,领司徒。丁未,领军将军柳元景加骠骑将军,尚书令建平王宏加中书监、卫将 军,抚军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东海王祎进号平南将军。十一月癸丑,淮南太守袁景有罪 弃市。十二月丙午,以侍中孔灵符为郢州刺史。 大明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天下。赐高年、孤疾粟帛各有差。庚午, 护军将军刘延孙迁职,右卫将军湘东王讳为中护军。京邑雨水,辛未,遣使检行, 赐以樵米。二月己亥,复亲民职公田。索虏寇兗州。三月壬戌,制大臣加班剑者, 不得入宫城门。梁州獠求内属,立怀汉郡。夏四月,京邑疾疫。丙申,遣使按行, 赐给医药。死而无收敛者,官为敛埋。庚子,省湘州宋建郡并临贺。五月,吴兴、 义兴大水,民饥。乙卯,遣使开仓赈恤。癸酉,于华林园听讼。乙亥,以左卫将军 沈昙庆为徐州刺史,辅国将军梁瑾葱为河州刺史、宕昌王。六月己卯,以前太子步 兵校尉刘祗子歆继南丰王朗。辛巳,以长水校尉山阳王休祐为东扬州刺史。丁亥, 休祐改为湘州刺史。以丹阳尹颜竣为东扬州刺史。秋七月辛未,土断雍州诸侨郡县。 八月戊戌,于兗州立阳平郡。壬寅,于华林园听讼。甲辰,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 王诞改为南兗州刺史,太子詹事刘延孙为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冬十月丙申,诏 曰:“旒纩之道,有孚于结绳,日昃之勤,已切于姬后。况世弊教浅,岁月浇季。 朕虽戮力宇内,未明求衣,而识狭前王,务广昔代,永言菲德,其愧良深。朝咨野 怨,自达者寡,惠民利公,所昧实众。自今百辟庶尹,下民贱隶,有怀诚抱志,拥 郁衡闾,失理负谤,未闻朝听者,皆听躬自申奏,小大以闻。朕因听政之日,亲对 览焉。”甲辰,以百济王余庆为镇东大将军。十二月丁亥,顺阳王休范改封桂阳王。 戊戌,于华林园听讼。 二年春正月辛亥,车驾祀南郊。壬子,诏曰:“去岁东土多经水灾,春务已及, 宜加优课。粮种所须,以时贷给。”丙辰,复郡县田秩,并九亲禄俸。壬戌,诏曰: “先帝灵命初兴,龙飞西楚,岁纪浸远,感往缠心。奉迎文武,情深常隶,思弘殊 泽,以申永怀。吏身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二月丙子,诏曰:“政道未著, 俗弊尚深,豪侈兼并,贫弱困窘,存阙衣裳,没无敛槥,朕甚伤之。其明敕守宰, 勤加存恤。赙赠之科,速为条品。”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 丙戌,中书监、尚书令、卫将军建平王宏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中书监如故。丁酉, 骠骑将军柳元景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甲辰,散骑常侍义阳王昶为中军将军。三月 丁未,中书监、尚书令、卫将军建平王宏薨。乙卯,以田农要月,太官停杀牛。丁 卯,上于华林园听讼。癸酉,以宁朔将军刘季之为司州刺史。夏四月甲申,立皇子 子绥为安陆王。甲午,以海陵王休茂为雍州刺史。辛丑,地震。五月戊申,复西阳 郡。六月戊寅,增置吏部尚书一人,省五兵尚书。丁亥,左光禄大夫何尚之加开府 仪同三司。戊子,以金紫光禄大夫羊玄保为右光禄大夫。丙申,诏曰:“往因师旅, 多有逋亡。或连山染逆,惧致军宪;或辞役惮劳,苟免刑罚。虽约法从简,务思弘 宥,恩令骤下,而逃伏犹多,岂一习一 愚为性,忸恶难反;将在所长吏,宣导乖方。可 普加宽申,咸与更始。”秋七月甲辰,彭城民高阇等谋反伏诛。癸亥,以右卫将军 颜师伯为青、冀二州刺史。八月乙酉,河南王遣使献方物。丙戌,中书令王僧达有 罪,下狱死。己丑,以强一弩一将军杜叔文为宁州刺史,一交一 州刺史费淹为广州刺史,南 海太守垣阆为一交一 州刺史。甲午,以宁朔将军沈僧荣为兗州刺史。九月癸卯,于华林 园听讼。壬戌,以宁朔将军刘道隆为徐州刺史。襄阳大水,遣使巡行赈赡。庚午, 置武卫将军、武骑常侍官。冬十月甲午,以中军将军义阳王昶为一江一 州刺史。乙未, 高丽国遣使献方物。十一月壬子,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加抚军将军。十二月己亥, 诸王及妃主庶姓位从公者,丧事听设凶门,余悉断。闰月庚子,诏曰:“夫山处岩 居,不以鱼鳖为礼。顷岁多虞,军调繁切,违方设赋,本济一时,而主者玩一习一 ,遂 为常典。杶杆瑶琨,任土作贡,积羽群轻,终致深弊。永言弘革,无替朕心。凡寰 卫贡职,山渊采捕,皆当详辨产殖,考顺岁时,勿使牵课虚悬,睽忤气序。庶简约 之风,有孚于品性;惠敏之训,无漏于幽仄。”庚申,上于华林园听讼。壬戌,林 邑国遣使献方物。是冬,索虏寇青州,刺史颜师伯频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属徐州。己丑,以骠骑将军、领军将军柳元景为 尚书令,尚书右仆射刘遵考为领军将军。丙申,婆皇国遣使献方物。二月乙卯,以 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以东扬州隶扬州。时欲立司隶校尉,以元凶已立乃止。抚军 将军、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徙为扬州刺史。甲子,复置廷尉监官。荆州饥,三月甲 申,原田租布各有差。庚寅,以义兴太守垣阆为兗州刺史。壬辰,中护军湘东王讳 迁职,以中书令东海王祎为卫将军、护军将军。癸巳,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加中书监。 夏四月癸卯,上于华林园听讼。丙午,以建宁太守苻仲子为宁州刺史。乙卯,司空、 南兗州刺史竟陵王诞有罪,贬爵;诞不受命,据广陵城反,杀兗州刺史垣阆。以始 兴公沈庆之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讨诞。甲子,上亲御六师, 车驾出顿宣武堂。司州刺史刘季之反叛,徐州刺史刘道隆讨斩之。秋七月己巳,克 广陵城,斩诞。悉诛城内男丁,以女口为军赏;是日解严。辛未,大赦天下。尚方 长徒、奚官一奴一婢老疾者原放。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赐粟帛各有差。王畿下贫 之家,与近行顿所由,并蠲租一年。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丙戌, 分淮南北复置二豫州。以新除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沈庆之为司 空,刺史如故。戊子,以卫将军、护军将军东海王祎为南豫州刺史,卫将军如故。 一江一 州刺史义阳王昶为护军将军,冠军将军桂阳王休范为一江一 州刺史。癸巳,以前左卫 将军王玄谟为郢州刺史。八月丙申,诏曰:“近北讨文武,于军亡没,或殒身矢石, 或疠疾死亡,并尽勤王事,而敛槥卑薄。可普更赙给,务令丰厚。”己酉,以车骑 长史庾深之为豫州刺史。甲子,诏曰:“昔姬道方凝,刑法斯厝;汉德初明,犴圄 用简。良由上一其道,下淳其性。今民浇俗薄,诚浅伪深,重以寡德,弗能心化。 故知方者鲜,趣辟实繁,向因巡览,见二尚方徒隶,婴金屦校,既有矜复。加国庆 民和,独隔凯泽,益以惭焉。可详所原宥。”九月己巳,诏曰:“夫五辟三刺,自 古所难;巧法深文,在季弥甚。故沿情察讼,鲁师致捷;市狱勿扰,汉史飞声。廷 尉远迩疑谳,平决攸归,而一蹈幽圄,动逾时岁。民婴其困,吏容其私。自今囚至 辞具,并即以闻,朕当悉详断,庶无留狱。若繁文滞劾,证逮遐广,必须亲察,以 尽情状。自后依旧听讼。”壬辰,于玄武湖北立上林苑。冬十月丁酉,诏曰:“古 者荐鞠青坛,聿祈多庆,分茧玄郊,以供纯服。来岁,可使六宫妃嫔修亲桑之礼。” 庚子,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刘延孙进号车骑将军。戊申,河西国遣使献方物。庚 戌,以河西王大沮渠安周为征虏将军、凉州刺史。十一月己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肃慎国重译献楛矢、石砮;西域献舞马。十二月戊午,上于华林园听讼。辛酉,置 谒者仆射官。 四年春正月辛未,四驾祠南郊。甲戌,宕昌王奉表献方物。乙亥,车驾躬耕藉 田,大赦天下。尚方徒系及逋租宿债,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力田之民,随才 叙用。孝悌义顺,赐爵一级。孤老贫疾,人谷十斛。藉田职司,优沾普赉。百姓乏 粮种,随宜贷给。吏宣劝有章者,详加褒进。壬午,以北中郎司马柳叔仁为梁、南 秦二州刺史。左将军、荆州刺史硃修之进号镇军将军。庚寅,立第三皇子勋为晋安 王,第六皇子房为寻阳王,第七皇子子顼为历阳王,第八皇子子鸾为襄阳王。二月 庚子,侍中建安王休仁为湘州刺史。己未,以员外散骑侍郎费景绪为宁州刺史。三 月甲子,以冠军将军巴陵王休若为徐州刺史。丁卯,以安陆王子绥为郢州刺史。癸 酉,以徐州刺史刘道隆为青、冀二州刺史。索虏寇北阴平孔堤,太守杨归子击破之。 甲申,皇后亲桑于西郊。夏四月癸卯,以南琅邪隶王畿。丙午,诏曰:“昔紩衣御 宇,贬甘示节;土簋临天,饬俭昭度。朕绨帛之念,无忘于怀。虽深诏有司,省游 务实,而岁用兼积,年量虚广。岂以捐丰从损,允称约心。四时供限,可详减太半。 庶裘絺顺典,有偃民华;纂组伤工,无竞廛市。”辛酉,诏曰:“都邑节气未调, 疠疫犹众,言念民瘼,情有矜伤。可遣使存问,并给医药;其死亡者,随宜恤赡。” 五月庚辰,于华林园听讼。乙酉,以徐州之梁郡还属豫州。丙戌,尚书左仆射褚湛 之卒。以抚军长史刘思考为益州刺史。庚寅,以南下邳并南彭城郡。秋七月甲戌, 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何尚之薨。八月壬寅,宕昌王遣使献方物。己酉,以晋 安王子勋为南兗州刺史。雍州大水,甲寅,遣军部赈给。九月辛未,以冠军将军垣 护之为豫州刺史。甲申,上于华林园听讼。丁亥,改封襄阳王子鸾为新安王。冬十 月庚寅,遣新除司空沈庆之讨沿一江一 蛮。壬辰,制郡县减禄,并先充公限。十一月戊 辰,改细作署令为左右御府令。丙戌,复置大司农官。十二月乙未,上于华林园听 讼。辛巳,车驾幸廷尉寺,凡囚系咸悉原遣。索虏遣使请和。丁未,车驾幸建康县, 原放狱囚。倭国遣使献方物。 五年春正月丁卯,以宕昌王梁唐子为河州刺史。二月癸己,车驾阅武。诏曰: “昔人称人道何先,于兵为首,虽淹纪勿用,忘之必危。朕以听览余闲,因时讲事, 坐作有仪,进退无爽。军幢以下,普量班锡。顷化弗能孚,而民未知禁,逭役违调, 起触刑网。凡诸逃亡,在今昧爽以前,悉皆原赦;已滞囹圄者,释还本役;其逋负 在大明三年以前,一赐原停。自此以还,鳏贫疾老,详所申减,伐蛮之家,蠲租税 之半。近籍改新制,在所承用,殊谬实多,可普更符下,听以今为始。若先已犯制, 亦同荡然。”甲寅,加右光禄大夫羊玄保特进。夏四月癸巳,改封西阳王子尚为豫 章王。丙申,加尚书令柳元景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戊戌,诏曰:“南徐、 兗二州去岁水潦伤年,民多困窭。逋租未入者,可申至秋登。”丙午,雍州刺史海 陵王休茂杀司马庾深之,举兵反,义成太守薛继考讨斩之。甲寅,以第九皇子子仁 为雍州刺史。五月癸亥,制帝室期亲,朝官非禄官者,月给钱十万。丙辰,车驾幸 阅武堂听讼。六月丙午,以护军将军义阳王昶为中军将军。壬子,分广陵置沛郡, 省东平郡并广陵。秋七月丙辰,诏曰:“雨水猥降,街衢泛溢,可遣使巡行。穷弊 之家,赐以薪粟。”丁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庚午,曲赦雍州。八月戊子,立第 九皇子子仁为永嘉王,第十一皇子子真为始安王。以北中郎参军费伯弘为宁州刺史。 己丑,诏曰:“自灵命初基,圣图重远。参正乐职,感神明之应;崇殖礼囿,奋至 德之光。声实同和,文以均节,化调其俗,物性其情。故临经式奠,焕乎炳发,道 丧世屯,学落年永。狱讼微衰息之术,百姓忘退素之方。今息警夷嶂,恬波河渚, 栈山航海,向风慕义,化民成俗,兹时笃矣。来岁可修葺庠序,旌延国胄。”庚寅, 制方镇所假白板郡县,年限依台除,食禄三分之一,不给送故。卫将军东海王祎以 本号开府仪同三司。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丁卯,行幸琅邪郡,囚系悉原遣。甲 戌,移南豫州治淮南于湖县。丁丑,以冠军将军寻阳王子房为南豫州刺史。闰月戊 子,皇太子妃何氏薨。丙申,初立驰道,自阊阖门至于硃雀门,又自承明门至于玄 武湖。壬寅,改封历阳王子顼为临海王。冬十月甲寅,以车骑将军、南徐州刺史刘 延孙为尚书左仆射、领护军将军,尚书右仆射刘秀之为安北将军、雍州刺史。以冠 军将军临海王子顼为广州刺史。乙卯,以东中郎将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十一 月壬辰,诏曰:“王畿内奉京师,外表众夏,民殷务广,宜思简惠。可遣尚书就加 详检,并与守宰平治庶狱。其有疑滞,具以状闻。”丁酉,增置少府丞一人。十二 月壬申,以领军将军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甲戌,制天下民户岁输布四匹。庚辰, 以太常王玄谟为平北将军、徐州刺史。 六年春正月己丑,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加平南将军。辛卯,车驾亲祠南郊。是 日,又宗祀明堂,大赦天下。孝子、顺孙、义夫、悌弟,赐爵一级;慈姑、节妇及 孤老、六疾,赐帛五匹,谷十斛。下四方旌赏茂异,其有怀真抱素,志行清白,恬 退自守,不一交一 当世,或识通古今,才经军国,奉公廉直,高誉在民,具以名奏。乙 未,置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官。二月乙卯,复百官禄。三月庚寅,立第十三皇 子子元为邵陵王。壬寅,以倭国王世子兴为安东将军。乙巳,改豫州南梁郡为淮南 郡,旧淮南郡并宣城。丁未,辅国将军、征虏长史、广陵太守沈怀文有罪,下狱死。 四月庚申,原除南兗州大明三年以前逋租。新作大航门。五月丙戌,置凌室,修藏 冰之礼。壬寅,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解领司徒。六月辛酉,尚书左仆射、护军将军刘延 孙卒。秋七月庚辰,以荆州刺史硃修之为领军将军,广州刺史临海王子顼为荆州刺 史。甲申,地震。戊子,以辅国将军王翼之为广州刺史。辛卯,以西阳太守檀翼之 为一交一 州刺史。乙未,立第十九皇子子云为晋陵王。八月癸亥,原除雍州大明四年以 前逋租。乙亥,置清台令。九月戊寅,制沙门致敬人主。戊子,以前金紫光禄大夫 宗悫为中护军。乙未,尚书右仆射刘遵考为尚书左仆射,丹阳尹王僧朗为尚书右仆 射。冬十月丁巳,以山阳王休祐子士弘继鄱阳哀王休业。上林苑内民庶丘墓欲还合 葬者,勿禁。十一月己卯,陈留王曹虔秀薨。辛巳,以尚书令柳元景为司空,尚书 令如故。 七年春正月癸未,诏曰:“春搜之礼,著自周令;讲事之语,书于鲁史。所以 昭宣德度,示民轨则。今岁稔气荣,中外宁晏。当因农隙,葺是旧章。可克日于玄 武湖大阅水师,并巡一江一 右,讲武校猎。”丁亥,以尚书右仆射王僧朗为太常,卫将 军颜师伯为尚书右仆射。己丑,以尚书令柳元景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庚 寅,以南兗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一江一 州刺史。癸巳,割吴郡属南徐州。二月甲寅,车 驾巡南豫、南兗二州。丙辰,诏曰:“一江一 汉楚望,咸秩周禋,礼九疑于盛唐,祀蓬 莱于渤海,皆前载流训,列圣遗式。霍山是曰南岳,实维国镇,韫灵呈瑞,肇光宋 道。朕驻驆于野,有事岐阳,瞻睇风云,徘徊以想。可遣使奠祭。”丁巳,车驾校 猎于历阳之乌一江一 。己未,车驾登乌一江一 县六一合 山。庚申,割历阳秦郡置临一江一 郡。壬戌, 诏曰:“朕受天庆命,十一年于兹矣。凭七庙之灵,获上帝之力,礼横四海,威震 八荒。方巡三湘而奠衡岳,次九河而检云、岱。今恢览功成,省风畿表,观民六一合 , 搜校长洲。腾沙飞砾,平岳荡海,{卉鼓}晋合序,铙钲协节,献鬯如礼,馌兽倾郊, 敬举王公之觞,广纳士民之寿。八风循通,卿云丛聚,尽天罄瑞,率宇竭欢。思散 太极之泉,以福无方之外。可大赦天下,行幸所经,无出今岁租布。其逋租余债, 勿复收。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刺守邑宰及民夫从搜者,普加洽赉。”又诏 曰:“朕弱年操制,出牧司雍,承政宣风,荐历年纪。国步中阻,治戎一江一 甸,难夷 情义,实系于怀。今或练搜训旅,涉兹境闾,故邑耆旧,在目罕存。年世未远,歼 亡太半,抚迹惟事,倾慨兼著。太宗燕故,晋阳洽恩;世祖流仁,济畿暢泽。永言 往猷,思广前赉。可蠲历阳郡租输三年。遣使巡慰,问民疾苦,鳏寡、孤老、六疾 不能自存者,厚赐粟帛。高年加以羊酒。凡一介之善,随才铨贯;前国名臣及府州 佐吏,量所沾锡。人身已往,施及子孙。”壬申,车驾还宫。夏四月甲寅,以领军 将军硃修之为特进。丙辰,以尚书湘东王讳为领军将军。甲子,诏曰:“自非临军 战陈,一不得专杀。其罪甚重辟者,皆如旧先上须报,有司严加听察。犯者以杀人 罪论。”五月乙亥,抚军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进号车骑将军,辅国将军始安 王子真为广州刺史。丙子,诏曰:“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唯 边隅外警,及奸衅内发,变起仓卒者,不从此例。”六月甲辰,以北中郎司马柳元 怙为梁、南秦二州刺史。戊申,芮芮国、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戊辰,以秦郡太守刘 德愿为豫州刺史。七月乙亥,征东大将军高丽王高琏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 司。秋七月丙申,诏曰:“前诏一江一 海田池,与民共利。历岁未久,浸以弛替。名山 大川,往往占固。有司严加检纠,申明旧制。”八月丁巳,诏曰:“昔匹妇含怨, 山焦北鄙;孀妻哀恸,台倾东国。良以诚之所动,在微必著;感之所震,虽厚必崩。 朕临察九野,志深待旦,弗能使烂然成章,各如其节。遂令炎精损河,阳偏不施, 岁云不稔,咎实朕由。大官供膳,宜从贬撤。近道刑狱,当亲料省。其王畿内及神 州所统,可遣尚书与所在共详;畿外诸州,委之刺史。并详省律令,思存利民。其 考谪贸袭,在大明七年以前,一切勿治;尤弊之家,开仓赈给。”乙丑,立第十六 皇子子孟为淮南王,第十八皇子子产为临贺王。车驾幸建康秣陵县,讯狱囚。九月 巳卯,诏曰:“近炎精亢序,苗稼多伤。今二麦未晚,甘泽频降,可下东境郡,勤 课垦殖。尤弊之家,量贷麦种。”戊子,诏曰:“昔周王骥迹,实穷四溟;汉帝鸾 轸,夙遍五岳。皆所以上对幽灵,下理民土。自天昌替驭,临宫创图,礼代夭郁, 世贸兴毁。皇家造宋,日月重光,璇玑得序,五星顺命,而戎车岁动,陈诗义阙。 朕聿含五光,奄一天下,思尽宝戒之规,以塞谋危之路。当沿时省方,观察风俗。 外详考旧典,以副侧席之怀。”庚寅,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兼司徒。乙未,车驾 幸廷尉,讯狱囚。丙申,立第十七皇子子嗣为东平王。冬十月壬寅,太子冠,赐王 公以下帛各有差。戊申,车驾巡南豫州。诏曰:“朕巡幸所经,先见百年者,及孤 寡老疾,并赐粟帛。狱系刑罪,并亲听讼。其士庶或怨郁危滞,受抑吏司,或隐约 洁立,负摈州里,皆听进朕前,面自陈诉。若忠信孝义,力田殖谷,一介之能,一 艺之美,悉加旌赏。虽秋泽频降,而夏旱婴弊。可即开行仓,并加赈赐。”癸丑, 行幸一江一 宁县,讯狱囚。车骑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加开府仪同三司。癸亥,卫 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海王祎为司空,中军将军义阳王昶加开府仪同三司。丙寅, 诏曰:“赏庆刑威,奄国彝轨,黜幽升明,辟宇恆宪。故采言聆风,式观侈质,贬 爵加地,于是乎在。今类帝宜社,亲巡一江一 甸,因觐岳守,躬求民瘼。思弘明试之典, 以申考绩之义。行幸所经,莅民之职,功宣于德,即加甄赏;若废务乱民,随愆议 罚,主者详察以闻。”己巳,车驾校猎于姑孰。十一月丙子,曲赦南豫州殊死以下。 巡幸所经,详减今岁田租。乙酉,诏遣祭晋大司马桓一温一 、征西将军毛璩墓。上于行 所讯溧阳、永世、丹阳县囚。癸巳,车驾一习一 水军于梁山,有白爵二集华盖,有司奏 改大明七年为神爵元年,诏不许。乙未,原放行狱徒系。东诸郡大狱,壬寅,遣使 开仓贷恤,听受杂物当租。十二月丙午,行幸历阳。甲寅,大赦天下。南豫州别署 敕系长徒,一切原散。其兵期考袭谪戍,悉停。历阳郡女子百户牛酒;高年孤疾, 赐帛十匹,蠲郡租十年。己未,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加尚书令。于博望梁山立双阙。癸 亥,车驾至自历阳。 八年春正月甲戌,诏曰:“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远近贩鬻米粟者,可停 道中杂税。其以仗自防,悉勿禁。”癸未,安北将军、雍州刺史刘秀之卒。戊子, 以平南将军、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为安南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镇军将军、 雍州刺史,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为抚军将军,领司徒、刺史如故,辅国将军一江一 夏王 世子伯禽为湘州刺史。二月辛丑,特进硃修之卒。壬寅,诏曰:“去岁东境偏旱, 田亩失收。使命来者,多至乏绝。或下穷流冗,顿伏街巷,朕甚闵之。可出仓米付 建康、秣陵二县,随宜赡恤。若济拯不时,以至捐弃者,严加纠劾。”乙巳,以镇 军将军湘东王讳为镇北将军、徐州刺史。平北将军、徐州刺史王玄谟为领军将军。 夏闰五月辛丑,以前御史中丞萧惠开为青、冀二州刺史。壬寅,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领 太尉。特进、右光禄大夫羊玄保卒。庚申,帝崩于玉烛殿,时年三十五。秋七月丙 午,葬丹阳秣陵县岩山景宁陵。 史臣曰:役己以利天下,尧、舜之心也;利己以及万物,中主之志也;尽民命 以自养,桀、纣之行也。观大明之世,其将尽民命乎!虽有周公之才之美,犹终之 以乱,何益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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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7 本纪第7 前废帝
作者: 沈约 前废帝讳子业,小字法师,孝武帝长子也。元嘉二十六年正月甲申生。世祖镇 寻阳,子业留京邑。三十年,世祖入伐元凶,被囚侍中下省,将见害者数矣,卒得 无恙。世祖践祚,立为皇太子。始未之东宫,中庶子、二率并入直永福省。大明二 年,出居东宫。四年,讲《孝经》于崇正殿。七年,加元服。八年闰王月庚申,世 祖崩,其日,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骠 骑大将军柳元景加尚书令。甲子,置录尚书,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录尚书事。骠骑大将 军柳元景加开府仪同三司。丹阳尹永嘉王子仁为南豫州刺史。 六月辛未,诏曰:“朕以眇身,夙绍洪业,敬御天威,钦对灵命。仰遵凝绪, 日鉴前图,实可以拱默守成,诒风长世。而宝位告始,万宇改属,惟德弗明,昧于 大道。思宣睿范,引兹简恤,可具询执事,详访民隐。凡曲令密文,繁而伤治,关 市僦税,事施一时,而奸吏舞文,妄兴威福,加以气纬舛玄,偏颇滋甚。宜其宽徭 轻宪,以救民切。御府诸署,事不须广,雕文篆刻,无施于今。悉宜并省,以酬氓 愿。籓王贸货,壹皆禁断。外便具条以闻。”戊寅,以豫州之淮南郡复为南梁郡, 复分宣城还置淮南郡。庚辰,以南海太守袁昙远为广州刺史。秋七月己亥,镇军将 军、雍州刺史晋安王子勋改为一江一 州刺史,中护军宗悫为安西将军、雍州刺史,镇北 将军、徐州刺史湘东王讳为护军将军,中军将军义阳王昶为征北将军、徐州刺史。 庚戌,婆皇国遣使献方物。崇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乙卯,罢南北二 驰道。孝建以来所改制度,还依元嘉。丙辰,追崇献妃为皇后。乙丑,抚军将军、 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解领司徒。八月丁卯,领军将军王玄谟为镇北将军、南徐州 刺史。新安王子鸾为青、冀二州刺史。己未,以青、冀二州刺史萧惠开为益州刺史。 己丑,皇太后崩。京师雨水。庚子,遣御史与官长随宜赈恤。九月辛丑,护军将军 湘东王讳为领军将军。癸卯,以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特进、右光禄大夫。乙卯,文 穆皇后祔葬景宁陵。冬十月甲戌,太常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戊寅,辅国将军宋 越为司州刺史。庚辰,原除扬、南徐州大明七年逋租。十二月乙酉,以尚书右仆射 颜师伯为尚书左仆射。壬辰,以王畿诸郡为扬州,以扬州为东扬州。癸巳,以车骑 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为司徒、扬州刺史。去岁及是岁,东诸郡大旱,甚者米 一升数百,京邑亦至百余,饿死者十有六七。孝建以来,又立钱署铸钱,百姓因此 盗铸,钱转伪小,商货不行。 永光元年春正月乙未朔,改元,大赦天下。乙巳,省诸州台传。戊午,以领军 将军湘东王讳为卫将军、南豫州刺史,护军将军建安王休仁为领军将军,秘书监山 阳王休祐为豫州刺史,左卫将军桂阳王休范为中护军,南豫州刺史寻阳王子房为东 扬州刺史。二月丁丑,减州郡县田租之半。庚寅,铸二铢钱。三月甲辰,罢临一江一 郡。 五月己亥,割郢州随郡属雍州。丙午,以后军司马张牧为一交一 州刺史。六月己巳,左 军长史刘道隆为梁、南秦二州刺史。乙亥,安西将军、雍州刺史宗悫卒。壬午,卫 将军、南豫州刺史湘东王讳改为雍州刺史。尚书令、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加南豫州刺 史。秋八月辛酉,越骑校尉戴法兴有罪,赐死。庚午,以尚书左仆射颜师伯为尚书 仆射,吏部尚书王景文为尚书右仆射。癸酉,帝自率宿卫兵,诛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 尚书令、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尚书仆射颜师伯、廷尉刘德愿。改元为景和元年,文 武赐位二等。以领军将军建安王休仁为安西将军、雍州刺史,卫将军湘东王讳还为 南豫州刺史。甲戌,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射声校尉沈文秀为青州 刺史,左军司马崔道固为冀州刺史。乙亥,诏曰:“昔凝神伫逸,磻溪赞道,湛虑 思才,傅岩毗化。朕位御三极,风澄万宇,资鈇电断,正卯斯戮。思所以仰宣遗烈, 俯弘景祚,每结梦庖鼎,瞻言板筑,有劬日昃,无忘昧旦。可甄访郡国,招聘闾部: 其有孝性忠节,幽居遁栖,信诚义行,廉正表俗,文敏博识,干事治民,务加旌举, 随才引擢。庶官克顺,彝伦咸叙。主者精加详括,称朕意焉。”以始兴公沈庆之为 太尉,镇北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谟为领军将军。庚辰,以石头城为长乐宫,东 府城为未央宫。罢东扬州并扬州。甲申,以北邸为建章宫,南第为长杨宫。以冠军 将军邵陵王子元为湘州刺史。丙戌,原除吴、吴兴、义兴、晋陵、琅邪五郡大明八 年以前逋租。己丑,复立南北二驰道。九月癸巳,车驾幸湖熟,奏鼓吹。戊戌,车 驾还宫。庚子,以南兗州刺史永嘉王子仁为南徐州刺史,丹阳尹始安王子真为南兗 州刺史。辛丑,抚军将军、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免为庶人,赐死。丙午,以兗州 刺史薛安都为平北将军、徐州刺史。丁未,卫将军湘东王讳加开府仪同三司,特进、 右光禄大夫刘遵考为安西将军、南豫州刺史,宁朔将军殷孝祖为兗州刺史。戊申, 以前梁、南秦二州刺史柳元怙复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己酉,车驾讨征北将军、徐 州刺史义阳王昶,内外戒严。昶奔于索虏。辛亥,右将军、豫州刺史山阳王休祐进 号镇西大将军。甲寅,以安西长史袁鳷为雍州刺史。戊午,以左民尚书刘思考为益 州刺史。是日解严,车驾幸瓜步。开百姓铸钱。冬十月癸亥,曲赦徐州。丙寅,车 驾还宫。以建安休仁为护军将军。己卯,东阳太守王藻下狱死。以宫人谢贵嫔为夫 人,加虎贲靸戟,鸾辂龙旂,出警入跸,实新蔡公主也。乙酉,以镇北大将军、豫 州刺史山阳王休祐为镇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十一月壬辰,宁朔将军何迈下狱 死。新除太尉沈庆之薨。壬寅,立皇后路氏,四厢奏乐。赦扬、南徐二州。护军将 军建王休仁加特进、左光禄大夫。中护军桂阳王休范迁职。丁未,皇子生,少府刘 胜之子也。大赦天下,赃污淫盗,悉皆原除。赐为父后者爵一级。壬子,以特进、 左光禄大夫、护军将军建安王休仁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戊午,南平王敬 猷、庐陵王敬先、安南侯敬渊并赐死。 时帝凶悖日甚,诛杀相继,内外百司,不保首领。先是讹言云:“湘中出天子。” 帝将南巡荆、湘二州以厌之。先欲诛诸叔,然后发引。太宗与左右阮佃夫、王道隆、 李道兒密结帝左右寿寂之、姜产之等十一人,谋共废帝。戊午夜,帝于华林园竹堂 射鬼。时巫觋云:“此堂有鬼。”故帝自射之。寿寂之怀刀直入,姜产之为副。帝 欲走,寂之追而殒之,时年十七。太皇太后令曰: 司徒领护军八座:子业虽曰嫡长,少禀凶毒,不仁不孝,著自髫龀。孝武弃世, 属当辰历。自梓宫在殡,喜容靦然,天罚重离,欢恣滋甚。逼以内外维持,忍虐未 露,而凶惨难抑,一旦肆祸,遂纵戮上宰,殄害辅臣。子鸾兄弟,先帝钟爱,含怨 既往,枉加屠酷。昶茂亲作捍,横相征讨。新蔡公主逼离夫族,幽置深宫,诡云薨 殒。襄事甫尔,丧礼顿释,昏酣长夜,庶事倾遗。朝贤旧勋,弃若遗土。管弦不辍, 珍羞备膳。詈辱祖考,以为戏谑。行游莫止,淫纵无度。肆宴园陵,规图发掘。诛 剪无辜,籍略妇女。建树伪竖,莫知谁息。拜嫔立后,庆过恆典。宗室密戚,遇若 婢仆,鞭捶陵曳,无复尊卑。南平一门,特钟其酷。反天灭理,显暴万端。苛罚酷 令,终无纪极,夏桀、殷辛,未足以譬。阖朝业业,人不自保;百姓遑遑,手足靡 厝。行秽禽一兽 ,罪盈三千。高祖之业将泯,七庙之享几绝。吾老疾沉笃,每规祸鸩, 忧煎漏刻,气命无几。开辟以降,所未尝闻。远近思奋,十室而九。 卫将军湘东王体自太祖,天纵英圣,文皇钟爱,一宠一 冠列籓。吾早识神睿,特兼 常礼。潜运宏规,义士投袂,独夫既殒,悬首白旗,社稷再兴,宗祐永固,人鬼属 心,大命允集。且勋德高邈,大业攸归,宜遵汉、晋,纂承皇极。主者详旧典以时 奉行。 未亡人余年不幸婴此百艰,永寻情事,虽存若殒。当复奈何!当复奈何! 葬废帝丹阳秣陵县南郊坛西。帝幼而狷急,在东宫每为世祖所责。世祖西巡, 子业启参承起居,书迹不谨,上诘让之。子业启事陈谢,上又答曰:“书不长进, 此是一条耳。闻汝素都懈怠,狷戾日甚,何以顽固乃尔邪!”初践阼,受玺绂,悖 然无哀容。始犹难诸大臣及戴法兴等,既杀法兴,诸大臣莫不震慑。于是又诛群公, 元凯以下,皆被殴捶牵曳。内外危惧,殿省骚然。初太后疾笃,遣呼帝。帝曰: “病人间多鬼,可畏,那可往。”太后怒,语侍者:“将刀来,破我腹,那得生如 此宁馨兒!”及太后崩后数日,帝梦太后谓之曰:“汝不孝不仁,本无人君之相。 子尚愚悖如此,亦非运祚所及。孝武险虐灭道,怨结人神,兒子虽多,并无天命。 大运所归,应还文帝之子。”其后湘东王绍位,果文帝子也。故帝聚诸叔京邑,虑 在外为患。山阴公主淫恣过度,谓帝曰:“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 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帝乃为主置面首左右三 十人;进爵会稽郡长公主,秩同郡王侯,汤沐邑二千户,给鼓吹一部,加班剑二十 人。帝每出,与朝臣常共陪辇。主以吏部郎褚渊貌美,就帝请以自侍,帝许之。渊 侍主十日,备见逼迫,誓死不回,遂得免。帝所幸阉人华愿兒,官至散骑常侍,加 将军带郡。帝少好讲书,颇识古事,自造《世祖诔》及杂篇章,往往有辞采。以魏 武帝有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休祐领之。其余事迹,分见 诸传。 史臣曰:废帝之事行著于篇。若夫武王数殷纣之衅,不能挂其万一;霍光书昌 邑之过,未足举其毫厘。假以中才之君,有一于此,足以霣社残宗,污宫潴庙,况 总斯恶以萃一人之体乎!其得亡,亦为幸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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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8 本纪第8 明帝
作者: 沈约 太宗明皇帝讳彧,字休炳,小字荣期,文帝第十一子也。元嘉十六年十月戊寅 生。二十五年,封淮阳王,食邑二千户。二十九年,改封湘东王。元凶弑立,以为 骁骑将军,加给事中。世祖践阼,为秘书监,迁冠军将军、南兰陵下邳二郡太守, 领石头戍事。孝建元年,徙为南彭城、东海二郡太守,将军如故,镇京口。其年, 征为中护军。二年,迁侍中,领游击将军。三年,徙卫尉,侍中如故。又为左卫将 军,卫尉如故。大明元年,转中护军,卫尉如故。三年,为都官尚书,领游击将军, 卫尉如故。七年,迁领军将军。八年,出为使持节、都督徐兗二州豫州之梁郡诸军 事、镇北将军、徐州刺史,给鼓吹一部。其年,征为侍中、护军将军。未拜,复为 领军将军,侍中如故。 永光元年,又出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南豫豫司一江一 四州扬州之宣城诸军事、 卫将军、南豫州刺史,镇姑孰。又徙为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诸军事、宁 蛮校尉、雍州刺史,持节、常侍、将军如故。未拜,复本位。寻以本号开府仪同三 司。 废帝景和末,上入朝,被留停都。废帝诛害宰辅,杀戮大臣,恆虑有图之者, 疑畏诸父,并拘之殿内,遇上无礼,事在《文诸王传》。遂收上付廷尉,一宿被原。 将加祸害者,前后非一。既而害上意定,明旦便应就祸。上先已与腹心阮佃夫、李 道兒等密共合谋。于时废帝左右常虑祸及,人人有异志。唯有直皞将军宋越、谭金、 童太一等数人为其腹心,并虓虎有干力,在殿省久,众并畏服之,故莫敢动。是夕, 越等并外宿。佃夫、道兒因结寿寂之等殒废帝于后堂,十一月二十九日夜也。事定, 上未知所为。建安王休仁便称臣奉引升西堂,登御坐,召见诸大臣。于时事起仓卒, 上失履,跣至西堂,犹著乌帽。坐定,休仁呼主衣以白帽代之,令备羽仪。虽未即 位,凡众事悉称令书施行。己未,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山阴公主并赐死。宗 越、谭金、童太一谋反伏诛。十二月庚申朔,令书以司空东海王祎为中书监、太尉, 镇军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晋安王子勋进号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癸亥,以新除骠骑 大将军建安王休仁为司徒、尚书令、扬州刺史,镇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山阳王休 祐进号骠骑大将军、荆州刺史。崇宪卫尉桂阳王休范为镇北将军、南徐州刺史。乙 丑,改封安陆王子绥为一江一 夏王。 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上即皇帝位。诏曰: 高祖武皇帝德洞四瀛,化绵九服。太祖文皇帝以大明定基;世祖孝武皇帝以下 武宁乱。日月所照,梯山航海;风雨所均,削衽袭带。所以业固盛汉,声溢隆周。 子业凶嚚自天,忍悖成性,人面兽心,见于龆日,反道败德,著自比年。其狎侮五 常,怠弃三正,矫诬上天,毒流下国,实开辟所未有,书契所未闻。再罹遏密,而 无一日之哀;齐斩在躬,方深北里之乐。虎兕难匣,凭河必彰,遂诛灭上宰,穷衅 逆之酷,虐害国辅,究孥戮之刑。子鸾同生,以昔憾殄殪;敬猷兄弟,以睚眦歼夷。 征逼义阳,将加屠脍。陵辱戚籓,槚楚妃主。夺立左右,窃子置储,肆酗于朝,宣 淫于国。事秽东陵,行污飞走。积衅罔极,日月滋深。比遂图犯玄宫,志窥题凑, 将肆枭、獍之祸,骋商、顿之心。又欲鸩毒崇宪,虐加诸父,事均宫阃,声遍国都。 鸱枭小竖,莫不一宠一 昵,朝廷忠诚,必加戮挫。收掩之旨,虓虎结辙;掠夺之使,白 刃相望。百僚危气,首领无有全地;万姓崩心,妻子不复相保。所以鬼哭山鸣,星 钩血降,神器殆于驭索,景祚危于缀旒。 朕假寐凝忧,泣血待旦,虑大宋之基,于焉而泯,武、文之业,将坠于渊。赖 七庙之灵,藉八百之庆,巨猾斯殄,鸿沴时褰。皇纲绝而复纽,天纬缺而更张。猥 以寡薄,属承乾统,上缉三光之重,俯顾庶民之艰。业业矜矜,若履冰谷,思与亿 兆,同此维新。可大赦天下,改景和元年为泰始元年。赐民爵二级。鳏寡孤独不能 自存者,人谷五斛。逋租宿债勿复收。犯乡论清议,赃污淫盗,并悉洗除。长徒之 身,特赐原遣。亡官失爵,禁锢旧劳,一依旧典。其昏制谬封,并皆刊削。 己巳,以安西将军、南豫州刺史刘遵考为特进、右光禄大夫,辅国将军、历阳 南谯二郡太守建平王景素为南豫州刺史。庚午,以荆州刺史临海王子顼为镇军将军, 南徐州刺史永嘉王子仁为中军将军,左卫将军刘道隆为中护军。辛未,改封临贺王 子产为南平王,晋熙王子舆为庐陵王。壬申,以尚书左仆射王景文为尚书仆射。新 除中护军刘道隆卒。壬午,诏曰:“朕戡乱宁民,属膺景祚。鸿制初造,革道惟新。 而国故频罹,仁泽偏壅。每鉴寐疚心,罔识攸济。巡方问俗,弘政所先,可分遣大 使,广求民瘼,考守宰之良,采衡闾之善。若狱犴淹枉,伤民害教者,具以事闻; 鳏寡孤独,癃残六疾,不能自存者,郡县优量赈给;贞妇孝子,高行力田,许悉条 奏。务询舆诵,广纳嘉谋,每尽皇华之旨,俾若朕亲览焉。”乙亥,追尊所生沈婕 妤曰宣皇太后。后军将军垣闳为司州刺史,前右将军长史殷琰为豫州刺史。丙子, 诏曰:“皇室多故,糜费滋广,且久岁不登,公私歉弊。方刻意从俭,弘济时艰, 政道未孚,慨愧兼积。大官供膳,可详所减撤,尚方御府雕文篆刻无益之物,一皆 蠲省,务存简约,以称朕心。”戊寅,崇太后为崇宪皇太后,立皇后王氏。镇军将 军、一江一 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举兵反,镇军长史一邓一 琬为其谋主,雍州刺史袁鳷率众赴之。 辛巳,骠骑大将军、前荆州刺史山阳王休祐改为一江一 州刺史,荆州刺史临海王子顼即 留本任。加领军将军王玄谟镇军将军。壬午,车驾谒太庙。甲申,后将军、郢州刺 史安陆王子绥进号征南将军,右将军、会稽太守寻阳王子房进号安东将军,前将军、 荆州刺史临海王子顼进号平西将军。子绥、子房、子顼并不受命,举兵同逆。戊子, 新除中军将军永嘉王子仁为护军将军。 二年春正月己丑朔,以军事不朝会。庚寅,以金紫光禄大夫王僧朗为左光禄大 夫、开府仪同三司。壬辰,骠骑大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山阳王休祐改为南豫州刺史;镇 历阳。镇军将军、领军将军王玄谟为车骑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平北将军、徐州刺史薛 安都进号安北将军。安都亦不受命。癸巳,以左卫将军巴陵王休若为镇东将军;新 除安东将军寻阳王子房为抚军将军;司徒左长史袁愍孙为领军将军。甲午,中外戒 严。司徒建安王休仁都督征讨诸军事,统众军南讨。以青州刺史刘祗为南兗州刺史。 丙申,以征虏司马申令孙为徐州刺史,义阳内史庞孟虬为司州刺史。令孙、孟虬及 豫州刺史殷琰、青州刺史沈文秀、冀州刺史崔道固、湘州行事何慧文、广州刺史袁 昙远、益州刺史萧惠开、梁州刺史柳元怙并同叛逆。兗州刺史殷孝祖入卫京都,仍 遣孝祖前锋南伐。甲辰,加孝祖抚军将军。丙午,车驾亲御六师,出顿中兴堂。辛 亥,骠骑大将军、南豫州刺史山阳王休祐改为豫州刺史,统众军西讨。吴郡太守顾 琛、吴兴太守王昙生、义兴太守刘延熙、晋陵太守袁摽、山阳太守程天祚并举兵反。 镇东将军巴陵王休若统众军东讨。壬子,崇宪皇太后崩。是日,军主任农夫、刘怀 珍平定义兴。永世县民史逸宗据县为逆,殿中将军陆攸之讨平之。丙辰,以新除左 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王僧朗为特进,左光禄大夫如故。二月乙丑,僧朗卒。尚 书仆射王文景父忧去职。曲赦吴、吴兴、义兴、晋陵四郡。吏部尚书蔡兴宗为尚书 左仆射,吴兴太守张永、右军将军齐王东讨,平晋陵。癸未,曲赦浙一江一 东五郡。丁 亥,镇东将军巴陵王休若进号卫将军。建武将军吴喜公率诸军破贼于吴、吴兴、会 稽,平定三郡,同逆皆伏诛。辅国将军齐王前锋北讨,辅国将军刘缅前锋南讨。贼 刘一胡一 领众四万据赭圻。三月庚寅,抚军将军沈攸之代为南讨前锋。贼众稍盛,袁鳷 顿鹊尾,联营迄至浓湖,众十余万。壬辰,以新除太子詹事张永为青、冀二州刺史。 丙申,镇北将军、南徐州刺史桂阳王休范总统北讨诸军事。丁酉,以尚书刘思考为 徐州刺史。戊戌,贬寻阳王子房爵为松滋县侯。乙巳,以奉朝请郑黑为司州刺史。 辛亥,镇北将军、南徐州刺史桂阳王休范领南兗州刺史。壬子,断新钱,专用古钱。 癸丑,原赦扬、南徐二州囚系,凡逋亡一无所问。夏四月壬午,以散骑侍郎明僧暠 为青州刺史。五月壬辰,以辅国将军沈攸之为雍州刺史。丁酉,曲赦豫州。丁未, 新除尚书仆射王景文为中军将军,以青、冀二州刺史张永为镇军将军。庚戌,以宁 朔将军刘乘民为冀州刺史。甲寅,葬崇宪皇太后于攸宁陵。冠军将军、益州刺史萧 惠开进号平西将军。六月辛酉,镇军将军张永领徐州刺史。京师雨水,丁卯,遣殿 中将军检行赐恤。以左军将军垣恭祖为梁、南秦二州刺史。秋七月己丑,镇北将军、 南徐兗二州刺史桂阳王休范进号征北大将军。辛卯,镇军将军、徐州刺史张永改为 南兗州刺史。丁酉,以仇池太守杨僧嗣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壬寅,以男子时朗 之为北豫州刺史。乙巳,龙骧将军刘道符平山阳。辛亥,又以义军主郑叔举为北豫 州刺史,镇军将军、南兗州刺史张永复领徐州刺史。甲寅,复以冀州刺史崔道固为 徐州刺史。八月己卯,司徒建安王休仁率众军大破贼,斩伪尚书修射袁鳷,进讨一江一 、 郢、荆、雍、湘五州,平定之。晋安王子勋、安陆王子绥、临海王子顼、邵陵王子 元并赐死;同一党一 皆伏诛。诸将军帅封赏各有差。甲申,以护军将军、永嘉王子仁为 平南将军、湘州刺史。九月乙酉,曲赦一江一 、郢、荆、雍、湘五州;守宰不得离职。 壬辰,骠骑大将军、豫州刺史山阳王休祐改为荆州刺史。分豫州立南豫州。癸巳, 六军解严。大赦天下,赐民爵一级。甲午,以中军将军王景文为安南将军、一江一 州刺 史。戊戌,以车骑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王玄谟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护军将军。 庚子,以建安王休仁世子伯融为豫州刺史。辛丑,卫将军巴陵王休若即本号为雍州 刺史。雍州刺史沈攸之为郢州刺史。庚戌,以太子左卫率建平王景素为南兗州刺史。 十月乙卯,永嘉王子仁、始安王子真、淮南王子孟、南平王子产、庐陵王子舆、松 滋侯子房并赐死。丁卯,以郢州刺史沈攸之为中领军,与张永俱北讨。庚午,以吴 郡太守顾觊之为湘州刺史。戊寅,立皇子昱为皇太子。曲赦扬、南徐二州。以辅国 将军刘勔为广州刺史,左军将军张世为豫州刺史。十一月甲申,以安成太守刘袭为 郢州刺史。壬辰,诏曰:“治崇简易,化疾繁侈,远关隆替,明著轨迹者也。朕拯 斯坠运,属此屯极,仍之以凋耗,因之以师旅,而识昧前王,务艰昔代。俾夫旧赋 既繁,为费弥广,鉴寐万务,每思弘革。方欲缓徭优调,爱民为先,有司详加宽惠, 更立科品。其方物职贡,各顺土宜,出献纳贡,敬依时令。凡诸蠹俗妨民之事,趣 末违本之业,雕绘靡丽,奇器异技,并严加裁断,务归要实。左右尚方御府诸署, 供御制造,咸存俭约。庶淳风至教,微遵太古,阜财兴让,少敦季俗。”又诏曰: “夫秉机询政,立教之攸本;举贤聘逸,弘化之所基。故负鼎进策,殷代以康;释 钓作辅,周祚斯乂。朕甫承大业,训道未敷,虽侧席忠规,伫梦岩筑,而良图莫荐, 奇士弗闻,永鉴通古,无忘宵寐。今籓隅克晏,敷化维始,屡怀存治,实望箴阙。 王公卿尹,群僚庶官,其有嘉谋直献,匡俗济时,咸切事陈奏,无或依隐。若乃林 泽贞栖,丘园耿洁,博洽古今,敦崇孝让,四方大任,可明书搜扬,具即以闻,随 就褒立。”以建平王景素子延年为新安王。以新除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王玄 谟为车骑将军、南豫州刺史。丙申,制使东土经荒流散,并各还本,蠲众调二年。 十二月己未,以尚书金部郎刘善明为冀州刺史。乙丑,诏曰:“近众籓称乱,多染 衅科。或诚系本朝,事缘逼迫,混同证锢,良以怅然。夫天道尚仁,德刑并用,雷 霆时至,云雨必解。朕眷言静念,思弘风泽,凡应禁削,皆从原荡。其文武堪能, 随才铨用。”辛未,以新除广州刺史刘勔为益州刺史,前巴西、梓潼二郡太守费混 为广州刺史。刘勔克寿阳,豫州平。辛巳,以辅国将军刘灵遗为梁、南秦二州刺史。 薛安都要引索虏,张永、沈攸之大败,于是遂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地。 三年春正月庚子,以农役将兴,太官停宰牛。癸卯,曲赦豫、南豫二州。卫将 军巴陵王休若降号镇西将军。闰月庚午,京师大雨雪,遣使巡行,赈赐各有差。戊 寅,以游击将军垣阆为益州刺史。二月甲申,以御史中丞羊南为广州刺史。是日, 车驾为战亡将士举哀。己丑,以镇西司马刘亮为梁、南秦二州刺史。索虏寇汝阴, 太守张景远击破之。丙申,曲赦青、冀二州。三月丙子,以尚书左仆射蔡兴宗为安 西将军、郢州刺史。戊寅,以冠军将军王玄载为徐州刺史,宁朔将军崔平为兗州刺 史。夏四月癸巳,以前司州刺史郑黑为司州刺史。乙未,冠军将军、北秦州刺史杨 僧嗣进号征西将军。庚子,立桂阳王休范第二子德嗣为庐陵王,立侍中刘韫第二子 铣为南丰王。丙午,安西将军蔡兴宗降号平西将军。五月丙辰,宣太后崇宁陵禁内 坟屋瘗迁徙者,给葬直,蠲复家丁。戊午,以车骑将军、南豫州刺史王玄谟为左光 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辛酉,罢南豫州并豫州。壬戌,以太子詹事袁粲为尚书仆 射。六月乙酉,以侍中刘韫为湘州刺史。秋七月壬子,以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 司王玄谟为特进、左光禄大夫、护军将军。薛安都子伯令略据雍州四郡,刺史巴陵 王休若讨斩之。八月丁酉,诏曰:“古者衡虞置制,蝝蚳不收;川泽产育,登器进 御。所以繁阜民财,养遂生德。顷商贩逐末,竞早争新。折未实之果,收豪家之利, 笼非膳之翼,为戏童之资。岂所以还风尚本,捐华务实。宜修道布仁,以革斯蠹。 自今鳞介羽毛,肴核众品,非时月可采,器味所须,可一皆禁断,严为科制。”壬 寅,以中领军沈攸之行南兗州刺史,率众北讨。癸卯,诏曰:“法网之用,期世而 行,宽惠之道,因时而布。况朕尚德戡乱,依仁驭俗,宜每就弘简,以隆至治。而 频罹兵革,徭赋未休,军民巧伪,兴事甚多。蹈刑入宪,谅非一科。至乃假名戎伍, 窃爵私庭,因战散亡,托惧逃役。且往诸沦逼,虽经累宥,逋窜之一党一 ,犹为实繁。 宵言永怀。良兼矜疚。思所以重播至泽,覃被区宇。可大赦天下。”加新除左光禄 大夫王玄谟车骑将军。丙午,遣吏部尚书褚渊慰劳缘淮将帅,随宜量赐。戊申,以 新除右卫将军刘勔为豫州刺史。九月癸丑,镇西将军、雍州刺史巴陵王休若进号卫 将军,平西将军、郢州刺史蔡兴宗进号安西将军。乙卯,以越骑校尉周宁民为兗州 刺史。戊午,以皇后六宫以下杂衣千领,金钗千枚,班赐北征将士。庚申,前将军 兼冀州刺史崔道固进号平北将军。甲子,曲赦徐、兗、青、冀四州。冬十月壬午, 改封新安王延年为始平王。戊子,芮芮国遣使献方物。辛丑,复郡县公田。镇西大 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吐谷浑拾寅进号征西大将军。十一月,立建安王休仁第二子 伯猷为一江一 夏王,改封义阳王昶为晋熙王。乙卯,分徐州置东徐州,以辅国将军张谠 为刺史。高丽国、百济国遣使献方物。十二月庚辰,以宁朔将军刘休宾为兗州刺史。 四年春正月己未,车驾亲祠南郊,大赦天下。庚午,卫将军巴陵王休若降号左 将军。乙亥,零陵王司马勖薨。二月辛丑,以前龙骧将军常珍奇为平北将军、司州 刺史,珍奇子超越为北冀州刺史。乙巳,右光禄大夫、车骑将军、护军将军王玄谟 薨。三月乙未,以游击将军刘怀珍为东徐州刺史。戊辰,以军司马刘灵遗为梁、南 秦二州刺史,南谯太守孙奉伯为一交一 州刺史。一交一 州人李长仁据州叛,妖贼攻广州,杀 刺史羊南,龙骧将军陈伯绍讨平之。夏四月己卯,复减郡县田租之半。东海王祎改 封庐一江一 王,山阳王休祐改封晋平王,改晋安郡为晋平郡。辛丑,芮芮国及河南王并 遣使献方物。甲辰,以豫章太守张辩为广州刺史。五月乙未,曲赦广州。癸亥,以 行雍州刺史巴陵王休若行湘州刺史。会稽太守张永为雍州刺史,湘州刺史刘韫为南 兗州刺史。秋七月乙巳朔,以吴郡太守王琨为中领军。丙辰,始平王延年薨。己未, 以侍中刘袭为中护军。庚申,以骁骑将军齐王为南兗州刺史。八月戊子,以南康相 刘勃为一交一 州刺史。辛卯,分青州置东青州,以辅国将军沈文靖为东青州刺史。丁酉, 安南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王景文进号镇南将军。九月丙辰,以骠骑长史张悦为雍州刺史。 戊辰,诏曰:“夫愆有小大,宪随宽猛,故五刑殊用,三典异施。而降辟次网,便 暨钳挞,求之法科,差品滋远。朕务存钦恤,每有矜贷。寻劫制科罪,轻重同之大 辟,即事原情,未为详衷。自今凡窃执官仗,拒战逻司,或攻剽亭寺,及害吏民者, 凡此诸条,悉依旧制。五人以下相逼夺者,可特赐黥刖,投畀四远,仍用代杀,方 古为优,全命长户,施同造物。庶简惠之化,有孚群萌,好生之德,无漏幽品。” 庚午,曲赦扬、南徐、兗、豫四州。冬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发诸州兵北讨。南 康、建安、安成、宣城四郡,昔不同南逆,并不在征发之例。甲戌,割扬州之义兴 郡属南徐州。 五年春正月癸亥,车驾躬耕藉田。大赦天下,赐力田爵一级。二月丙申,分豫 州、扬州为南豫州。以太尉庐一江一 王祎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豫州刺史。三 月乙卯,于南豫州立南义阳郡。丙寅,车驾幸中堂听讼。己巳,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夏四月辛未,割雍州随郡属郢州。乙酉,割豫州义阳郡属郢州,郢州西阳郡属豫州。 戊子,以宁朔将军崔公烈为兗州刺史。戊戌,新除给事黄门侍郎杜幼文为梁、南秦 二州刺史。六月辛未,晋平王休祐子宣曜为南平王。壬申,以安西将军、郢州刺史 蔡兴宗为镇东将军。癸酉,以左卫将军沈攸之为郢州刺史。以军兴已来,百官断俸, 并给生食。丁丑,车骑将军、南豫州刺史庐一江一 王祎免官爵。戊寅,以左将军、行湘 州刺史巴陵王休若为征南将军、湘州刺史。壬午,罢南豫州。丙戌,以新除给事黄 门侍郎刘亮为益州刺史。秋七月己酉,以辅国将军王亮为徐州刺史,东莞太守陈伯 绍为一交一 州刺史。甲寅,以山阳太守李灵谦为兗州刺史。壬戌,改辅国将军为辅师将 军。八月己丑,以右将军行豫州刺史刘勔为平西将军、豫州刺史。壬辰,以海陵太 守刘崇智为冀州刺史。九月甲寅,立长沙王纂子延之为始平王。戊午,中领军王琨 迁职。己未,诏曰:“夫箕、颍之操,振古所贵,冲素之风,哲王攸重。朕属横流 之会,接难晦之辰,龛暴剪乱,日不暇给。今虽关、陇犹霭,区县澄氛,偃武修文, 于是乎在。思崇廉耻,用静驰薄,固已物色载怀,寝兴伫叹。其有贞栖隐约,自事 衡樊,凿坏遗荣,负钓辞聘,志恬一江一 海,行高尘俗者,在所精加搜括,时以名闻。 将贲园矜德,茂昭厥礼。群司各举所知,以时授爵。”乙丑,以新除平西将军、豫 州刺史刘勔为中领军。冬十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十一月丁未,索虏遣使献方物。 闰月戊子,骠骑大将军、荆州刺史晋平王休祐以本号为南徐州刺史,征南将军、湘 州刺史巴陵王休若为征西将军、荆州刺史,辅师将军孟阳为兗州刺史,义阳太守吕 安国为司州刺史。十二月戊戌,司徒建安王休仁解扬州刺史。己未,以征北大将军、 南徐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为中书监、中军将军、扬州刺史,吴兴太守建平王景素为湘 州刺史,辅师将军建安王世子融为广州刺史。庚申,分荆、益州五郡置三巴校尉。 六年春正月乙亥,初制间二年一祭南郊,间一年一祭明堂。二月壬寅,司徒建 安王休仁为太尉,领司徒。癸丑,皇太子纳妃。甲寅,大赦天下,巧注从军,不在 赦例。班赐各有差。三月乙亥,中护军刘袭卒。丁丑,以太子詹事张永为护军将军。 夏四月癸亥,立第六皇子燮为晋熙王。五月丁丑,以前军将军陈胤宗为徐州刺史。 丁亥,以冠军将军吐谷浑拾虔为平西将军。戊子,奉朝请孔玉为宁州刺史。六月己 亥,以第五皇子智井继东平冲王休倩。庚子,以侍中刘韫为抚军将军、雍州刺史, 前将军、郢州刺史沈攸之进号镇军将军,扬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为征南大将军、一江一 州 刺史。癸卯,以镇南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王景文为尚书左仆射、扬州刺史,尚书仆射袁 粲为尚书右仆射。己未,改临贺郡为临庆郡,追改东平王休倩为临庆冲王。七月丙 戌,第五皇子智井薨。九月乙丑,中领军刘勔加平北将军。戊寅,立总明观,征学 士以充之。置东观祭酒。癸未,以第八皇子智涣继临庆冲王休倩。冬十月辛卯,立 第九皇子赞为武陵王。乙巳,以前右军马诜为北雍州刺史。己酉,车驾幸东堂听讼。 十一月己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十二月癸巳,以边难未息,制父母陷异域,悉使 婚宦。戊戌,以始兴郡为宋安郡。丙辰,护军将军张永迁职。 七年春正月甲戌,置散骑奏举郎。二月癸巳,征南将军、荆州刺史巴陵王休若 进号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戊戌,置百梁、陇苏、永宁、安昌、富昌、南流 郡,又分广、一交一 州三郡,合九郡,立越州。己亥,以前将军刘康为平东将军。妖寇 宋逸攻合肥,杀汝阴太守王穆之,郡县讨平之。甲寅,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南徐州刺史晋平王休祐薨。戊午,以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巴陵王休若为征北大将 军、南徐州刺史,湘州刺史建平王景素为荆州刺史。三月辛酉,索虏遣使献方物。 壬戌,芮芮国遣使奉献。夏四月辛丑,减天下死罪一等,凡敕系悉遣之。甲辰,于 南兗州置新平郡。癸丑,金紫光禄大夫张永领护军。五月戊午,司徒建安王休仁有 罪,自一杀。辛酉,以宁朔长史孙超之为广州刺史,尚书左仆射、扬州刺史王景文以 刺史领中书监。庚午,以尚书右仆射袁粲为尚书令,新除吏部尚书褚渊为尚书左仆 射。辛未,监吴郡王僧虔行湘州刺史。丙戌,追免晋平王休祐为庶人。六月丁酉, 以征南大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为骠骑大将军、南徐州刺史,征北大将军巴陵 王休若为车骑大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甲辰,芮芮国遣使献方物。秋七月丁巳,罢散骑 奏举郎。乙丑,新除车骑大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巴陵王休若薨。桂阳王休范以新除骠骑 大将军,还为一江一 州。庚午,以第三皇子准为抚军将军。辛未,以太子詹事刘秉为南 徐州刺史。戊寅,以宁朔将军沈怀明为南兗州刺史。乙酉,于冀州置西海郡。八月 戊子,第八皇子跻继一江一 夏文献王义恭。庚寅,以疾愈,大赦天下。冀州刺史刘崇智 加青州刺史。戊戌,立第三皇子准为安成王。九月辛未,以越骑校尉周宁民为徐州 刺史。冬十一月戊午,百济国遣使献方物。十二月丁酉,分豫州、南兗州立南豫州, 以历阳太守王玄载为南豫州刺史。 泰豫元年春正月甲寅朔,上有疾不朝会。以疾患未痊,故改元。赐孤老贫疾粟 帛各有差。戊午,皇太子会万国于东宫,并受贡计。二月辛丑,以给事黄门侍郎王 瞻为司州刺史。三月癸丑朔,林邑国遣使献方物。己未,中书监、扬州刺史王景文 卒。夏四月辛卯,以抚军司马蔡那为益州刺史。癸巳,以右卫将军张兴为雍州刺史。 己亥,上大渐。骠骑大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桂阳王休范进位司空,尚书右仆射褚渊为护 军将军,中领军刘勔加尚书右仆射,镇东将军蔡兴宗为征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荆州刺史,镇军将军、郢州刺史沈攸之进号安西将军。诏曰:“朕自临御亿兆,仍 属戎寇,虽每存弘化,而惠弗覃远,军国凋弊,刑讼未息。今大渐维危,载深矜叹, 可缓徭优调,去繁就约。因改之宜,详有简衷。务以爱民为先,以宣朕遗意。”袁 粲、褚渊、刘勔、蔡兴宗、沈攸之同被顾命。是日,上崩于景福殿,时年三十四。 五月戊寅,葬临沂县莫府山高宁陵。 帝少而和令,风姿端雅。早失所生,养于太后宫内。大明世,诸弟多被猜忌, 唯上见亲,常侍路太后医药。好读书,爱文义,在籓时,撰《一江一 左以来文章志》, 又续卫瓘所注《论语》二卷,行于世。及即大位,四方反叛,以宽仁待物。诸军帅 有父兄子弟同逆者,并授以禁兵,委任不易,故众为之用,莫不尽力。平定天下, 逆一党一 多被全;其有才能者,并见授用,有如旧臣。才学之士,多蒙引进,参侍文籍, 应对左右。于华林园芳堂讲《周易》,常自临听。末年好鬼神,多忌讳,言语文书, 有祸败凶丧及疑似之言应回避者,数百千品,有犯必加罪戮。改“騧”为马边瓜, 亦以“騧”字似“祸”字故也。以南苑借张永,云“且给三百年,期讫更启”。其 事类皆如此。宣阳门,民间谓之白门,上以白门之名不祥,甚讳之。尚书右丞一江一 谧 尝误犯,上变色曰:“白汝家门!”谧稽颡谢,久之方释。太后停一尸一漆床 先出东宫, 上尝幸宫,见之怒甚,免中庶子官,职局以之坐者数十人。内外常虑犯触,人不自 保。宫内禁忌尤甚,移床 治壁,必先祭土神,使文士为文词祝策,如大祭飨。泰始、 泰豫之际,更忍虐好杀,左右失旨忤意,往往有斮刳断截者。时经略淮、泗,军旅 不息,荒弊积久,府藏空竭。内外百官,并日料禄俸;而上奢费过度,务为雕侈。 每所造制,必为正御三十副,御次、副又各三十,须一物辄造九十枚,天下骚然, 民不堪命。其余事迹,别见众篇。亲近谗慝,剪落皇枝,宋氏之业,自此衰矣。 史臣曰:圣人立法垂制,所以必称先王,盖由遗训余风,足以贻之来世也。太 祖负扆南面,实有君人之懿焉,经国之义虽弘,而隆家之道不足。彭城王照不窥古, 本无卓尔之资,徒见昆弟之义,未识君臣之礼,冀以此家情,行之国道,主猜而犹 犯,恩薄而未悟,致以呵训之微行,遂成灭亲之大祸。开端树隙,垂之后人。虽天 伦之重,义殊凡戚,而中人以下,情由恩变。至于易衣而出,分苦而食,与夫别宫 异门,形疏事隔者,宜有降矣。太宗因易隙之情,据已行之典,剪落洪枝,愿不待 虑。既而本根无庇,幼主孤立,神器以势弱倾移,灵命随乐推回改。斯盖履霜有渐, 坚冰自至,所从来远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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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9 本纪第9 后废帝
作者: 沈约 废帝讳昱,字德融,小字慧震,明帝长子也。大明七年正月辛丑,生于卫尉府。 太宗诸子在孕,皆以《周易》筮之,即以所得之卦为小字,故帝字慧震,其余皇子 亦如此。泰始二年,立为皇太子。三年,始制太子改名昱。安车乘象辂。六年,出 东宫。又制太子元正朝贺,服衮冕九章衣。 泰豫元年四月己亥,太宗崩。庚子,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尚书令袁粲、 护军将军褚渊共辅朝政。乙巳,以护军将军张永为右光禄大夫,抚军将军安成王为 扬州刺史。己酉,特进、右光禄大夫刘遵考改为左光禄大夫。五月丁巳,以吴兴太 守张岱为益州刺史。戊辰,缘一江一 戍兵老疾者,悉听还。班剑依旧入殿。六月壬辰, 诏曰:“夫兴王经制,实先民隐,方求广教,刑于四维。朕以茕眇,夙膺宝历,永 言民政,未接听览,眷言乃顾,无忘鉴寐。可遣大使分行四方,观采风谣,问其疾 苦。令有咈民,法不便俗者,悉各条奏。若守宰威恩可纪,廉勤允著,依事腾闻; 如狱讼诬枉,职事纰缪,惰公存私,害民利己者,无或隐昧。广纳刍舆之议,博求 献艺之规。巡省之道,务令精洽,深简行识,俾若朕亲览焉。”又诏曰:“夫寝梦 期贤,往诰垂美,物色求良,前书称盛。朕以冲昧,嗣膺宝业,思仰述圣猷,勉弘 政道,兴言多士,常想得人。可普下牧守,广加搜采。其有孝友闻族,义让光闾, 或匿名屠钓,隐身耕牧,足以整厉浇风,扶益淳化者,凡厥一善,咸无遗逸。虚轮 伫帛,俟闻嘉荐。”京师雨水,诏赈恤二县贫民。乙巳,尊皇后曰皇太后,立皇后 一江一 氏。秋七月戊辰,崇拜帝所生陈贵妃为皇太妃。闰月丁亥,罢宋安郡还属广兴。 己丑,割南豫州南汝阴郡属西豫州,西豫州庐一江一 郡属豫州。甲辰,以新除征西将军、 开府仪同三司、荆州刺史蔡兴宗为中书监、光禄大夫,安西将军、郢州刺史沈攸之 为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南徐州刺史刘秉为平西将军、郢州刺史,新除太常建平王 景素为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八月戊午,新除中书监、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 司蔡兴宗薨。冬十月辛卯,抚军将军刘韫有罪免官。辛未,护军将军褚渊母忧去职。 十一月己亥,新除平西将军、郢州刺史刘秉为左仆射。辛丑,护军将军褚渊还摄本 任。芮芮国、高丽国遣使献方物。十二月,索虏寇义阳。丁巳,司州刺史王瞻击破 之。 元徽元年春正月戊寅朔,改元,大赦天下。壬寅,诏曰:“夫缓法昭恩,裁风 茂典,蠲宪贷眚,训俗彝义。朕临驭宸枢,夤制氓宇,式存宽简,思孚矜惠。今开 元肆宥,万品惟新,凡兹流斥,宜均弘洗。自元年以前贻罪徙放者,悉听还本。” 二月乙亥,以晋熙王燮为郢州刺史。三月丙申,以抚军长史何恢为广州刺史。婆利 国遣使献方物。戊戌,以前淮南太守刘灵遗为南豫州刺史。夏五月辛卯,以辅师将 军李安民为司州刺史。丙申,河南王遣使献方物。六月壬子,以越州刺史陈伯绍为 一交一 州刺史。乙卯,特进、左光禄大夫刘遵考卒。寿阳大水,己未,遣殿中将军赈恤 慰劳。丙寅,以左军将军孟次阳为兗州刺史。秋七月丁丑,散骑常侍顾长康、长水 校尉何翌之表上所撰《谏林》,上自虞、舜,下及晋武,凡十二卷。八月辛亥,诏 曰:“分方正俗,著自虞册,川谷异制,焕乎姬典。故井遂有辨,闾伍无杂,用能 七教克宣,八政斯序。虽绵代殊轨,沿革异仪,或民怀迁俗,或国尚兴徙,汉阳列 燕、代之豪,关西炽齐、楚之族,并通籍新邑,即居成旧。洎金行委御,礼乐南移, 中州黎庶,襁负扬、越。圣武造运,道一闳区,贻长世之规,申土断之制。而夷险 相因,盈晦递袭,岁馑凋流,戎役惰散,违乡寓境,渐至繁积。宜式遵鸿轨,以为 永宪,庶阜俗昌民,反风定保。夷胥山之险,澄瀚海之波,括《河图》于九服,振 玉轫于五都矣。”秘书丞王俭表上所撰《七志》三十卷。京师旱。甲寅,诏曰: “比亢序愆度,留熏耀晷,有伤秋稼,方贻民瘼。朕以眇疚,未弘政道,囹圄尚繁, 枉滞犹积,夕厉晨矜,每恻于怀。尚书令可与执法以下,就讯众狱,使冤讼洗遂, 困弊昭苏。颁下州郡,咸令无壅。”癸亥,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进号 镇北将军。庚午,陈留王曹铣薨。九月壬午,诏曰:“国赋氓税,盖有恆品,往属 戎难,务先军实,征课之宜,或乖昔准。湘、一江一 二州,粮运偏积,调役既繁,庶徒 弥扰。因循权政,容有未革,民单力弊,岁月愈甚。永言矜叹,情兼宵寐。可遣使 到所,明加详察。其输违旧令,役非公限者,并即蠲改,具条以闻。”丁亥,立衡 阳王嶷子伯玉为南平王。冬十月壬子,以抚军司马王玄载为梁、南秦二州刺史。癸 酉,割南兗州之钟离、豫州之马头,又分秦郡、梁郡、历阳置新昌郡,立徐州。十 一月丙子,以散骑常侍垣闳为徐州刺史。丁丑,尚书令袁粲母丧去职。十二月癸卯 朔,日有蚀之。乙巳,司空、一江一 州刺史桂阳王休范进位太尉,尚书令袁粲还摄本任, 加号卫将军。癸亥,立前建安王世子伯融为始安县王。丙寅,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二年春正月庚子,以右光禄大夫张永为征北将军、南兗州刺史。二月己巳,加 护军将军褚渊中军将军。三月癸酉,以左卫将军王宽为南豫州刺史。夏四月癸亥, 诏曰:“顷列爵叙勋,铨荣酬义,条流积广,又各淹阙。岁往事留,理至逋壅,在 所参差,多违甄饬。赏未均洽,每疚厥心。可悉依旧准,并下一注职。”五月壬午, 太尉、一江一 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举兵反。庚寅,内外戒严。加中领军刘勔镇军将军,加 右卫将军齐王平南将军,前锋南讨,出屯新亭。征北将军张永屯白下,前南兗州刺 史沈怀明戍石头,卫将军袁粲、中军将军褚渊入卫殿省。壬辰,贼奄至,攻新亭垒。 齐王拒击,大破之。越骑校尉张敬兒斩休范。贼一党一 杜黑蠡、丁文豪分军向硃雀航, 刘勔拒贼败绩,力战死之;右军将军王道隆奔走遇害。张永溃于白下,沈怀明自石 头奔散。戊午,抚军典签茅恬开东府纳贼,贼入屯中堂。羽林监陈显达击大破之。 丙申,张敬兒等破贼于宣阳门、庄严寺、小市,进平东府城,枭擒群贼。赏赐封爵 各有差。丁酉,诏京邑二县埋藏所杀贼,并战亡者,复同京城。是日解严,大赦天 下,文武赐位一等。戊戌,原除一江一 州逋债,其有课非常调、役为民蠹者,悉皆蠲停。 诏曰:“顷国赋多骞,公储罕给。近治戎虽浅,而军费已多,廪藏虚罄,难用驭远。 宜矫革淫长,务在节俭。其供奉服御,悉就减撤,雕文靡丽,废而勿修。凡诸游费, 一皆禁断,外可详为科格。”荆州刺史沈攸之、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郢州刺史 晋熙王燮、湘州刺史王僧虔、雍州刺史张兴世并举义兵赴京师。己亥,以第七皇弟 友为一江一 州刺史。芮芮国遣使献方物。六月庚子,以平南将军齐王为中领军、镇军将 军、南兗州刺史。癸卯,晋熙王燮遣军克寻阳,一江一 州平。戊申,以淮南太守任农夫 为豫州刺史,右将军、南豫州刺史王宽进号平西将军。壬戌,改辅师将军还为辅国。 秋七月庚辰,立第七皇弟友为邵陵王。辛巳,以抚军司马孟次阳为兗州刺史。乙酉, 镇西将军、荆州刺史沈攸之进号征西大将军,镇北将军、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进 号征北将军,并开府仪同三司。征虏将军、郢州刺史晋熙王燮进号安西将军,前将 军、湘州刺史王僧虔进号平南将军。八月辛酉,以征虏行参军刘延祖为宁州刺史。 九月壬辰,以游击将军吕安国为兗州刺史。丁酉,以尚书令、新除卫将军袁粲为中 书监,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领司徒;加护军将军褚渊尚书令;抚军将军、扬州刺 史安成王进号车骑将军。冬十月庚申,以新除侍中王蕴为湘州刺史。甲子,以游击 将军陈显达为广州刺史。十一月丙戌,御加元服,大赦天下。赐民男子爵一级;为 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者爵二级;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谷五斛;年八十以上, 加帛一匹。大酺五日,赐王公以下各有差。十二月癸亥,立第八皇弟跻为一江一 夏王, 第九皇弟赞为武陵王。 三年春正月辛巳,车驾亲祠南郊、明堂。三月丙寅,河南王遣使献方物。己巳, 以车骑将军张敬兒为雍州刺史。其日,京师大水,遣尚书郎官长检行赈赐。闰月戊 戌,诏曰:“顷民俗滋弊,国度未殷,岁时屡骞,编户不给。且边虞尚警,徭费弥 繁,永言夕惕,寝兴增疚。思弘丰耗之制,以惇约素之风,庶偫蓄拯民,以康治道。 大官珍膳,御府丽服,诸所供拟,一皆减撤,可详为其格,务从简衷。”夏四月, 遣尚书郎到诸州检括民户,穷老尤贫者,蠲除课调;丁壮犹有生业,随宜宽申;赀 财足以充限者,督令洗毕。丙戌,车驾幸中堂听讼。六月癸未,北国使至。兼司徒 袁粲、尚书令褚渊并固让。秋七月庚戌,以粲为尚书令。壬戌,以给事黄门侍郎刘 怀珍为豫州刺史。八月庚子,加护军将军褚渊中书监。九月丙辰,征西大将军河南 王吐谷浑拾夤进号车骑大将军。冬十月丙戌,高丽国遣使献方物。十二月乙丑,以 冠军将军姚道和为司州刺史。 四年春正月己亥,车驾躬耕籍田,大赦天下。赐力田爵一级;贷贫民粮种。壬 子,以梁、南秦二州刺史王玄载为益州刺史。二月壬戌,以步兵校尉范柏年为梁、 南秦二州刺史。丁卯,加金紫光禄大夫王琨特进。夏五月,以宁朔将军武都王杨文 度为北秦州刺史。乙未,尚书右丞虞玩之表陈时事曰: 天府虚散,垂三十年。一江一 、荆诸州,税调本少,自顷以来,军募多乏。其谷帛 所入,折供文武。豫、兗、司、徐,开口待哺;西北戎将,裸身求衣。委输京都, 盖为寡薄。天府所资,唯有淮、海。民荒财单,不及曩日。而国度弘费,四倍元嘉。 二卫台坊人力,五不余一;都水材官朽散,十不两存。备豫都库,材竹俱尽;东西 二嵒,砖瓦双匮。敕令给赐,悉仰一交一 市。尚书省舍,日就倾颓,第宅府署,类多穿 毁。视不遑救,知不暇及。寻所入定调,用恆不周,既无储畜,理至空尽。积弊累 耗,钟于今日。昔岁奉敕,课以扬、徐众逋,凡入米谷六十万斛,钱五千余万,布 绢五万匹,杂物在外,赖此相赡,故得推移。即今所悬转多,兴用渐广,深惧供奉 顿阙,军器辍功,将士饥怨,百官骞禄。署府谢雕丽之器,土木停缇紫之容,国戚 无以赡,勋求无以给。如愚管所虑,不月则岁矣。 经国远谋,臣所不敢言,朝夕祗勤,心存于匪懈。起伏震遽,事属冒闻。伏愿 陛下留须臾之鉴,垂永代之计,发不世之诏,施必行之典,则氓祗齐欢,高卑同泰。 帝优诏答之。庚戌,以骁骑将军曹欣之为徐州刺史。六月乙亥,加镇军将军齐 王尚书左仆射。秋七月戊子,征北将军、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据京城反。己丑, 内外纂严。遣骁骑将军任农夫、领军将军黄回北讨,镇军将军齐王总统众军。曲赦 南徐州;始安王伯融、都乡侯伯猷赐死。辛卯,南豫州刺史段佛荣统前锋马步众军。 甲午,军主、左军将军张保战败见杀。黄回等至京城,与景素诸军战,连破之。乙 未,克京城,斩景素,同逆皆伏诛;其日解严。丙申,大赦天下,封赏各有差。原 京邑二县元年以前逋调。辛丑,以武陵王赞为南徐州刺史。八月丁卯,立第十皇弟 翙为南阳王,第十一皇弟嵩为新兴王,第十二皇弟禧为始建王。庚午,以给事黄门 侍郎阮佃夫为南豫州刺史。乙酉,以行青、冀二州刺史刘善明为青、冀二州刺史。 九月丁亥,割郢州之随郡属司州。戊子,骁骑将军高道庆有罪,赐死。己丑,车骑 将军、扬州刺史安成王进号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安西将军、郢州刺史晋熙 王燮进号镇西将军。冬十月辛酉,以吏部尚书王僧虔为尚书右仆射。宕昌王梁弥机 为安西将军、河凉二州刺史。丙寅,中书监、护军将军褚渊母忧去职。十一月庚戌, 诏摄本任。 五年春二月壬申,以建宁太守柳和为宁州刺史。四月甲戌,豫州刺史阮佃夫、 步兵校尉申伯宗、硃幼谋废立,佃夫、幼下狱死,伯宗伏诛。五月己亥,以左军将 军沈景德为一交一 州刺史,骁骑将军全景文为南豫州刺史。丙午,以屯骑校尉孙昙瓘为 越州刺史。六月甲戌,诛司徒左长史沈勃、散骑常侍杜幼文、游击将军孙超之、长 水校尉杜叔文,大赦天下。 七月戊子夜,帝殒于仁寿殿,时年十五。己丑,皇太后令曰: 卫将军、领军、中书监、八座:昱以冢嫡,嗣登皇统,庶其体识日弘,社稷有 寄。岂意穷凶极悖,自幼而长,善无细而不违,恶有大而必蹈。前后训诱,常加隐 蔽,险戾难移,日月滋甚。弃冠毁冕,长袭戎衣,犬马是狎,鹰隼是爱,皁枥轩殿 之中,韝绁宸扆之侧。至仍单骑远郊,独宿深野,手挥矛钅延,躬行刳斮,白刃为 弄器,斩害为恆务。舍一交一 戟之卫,委天毕之仪,趋步阛阓,酣歌垆肆,宵游忘反, 宴寝营舍,夺人子女,掠人财物,方策所不书,振古所未闻。沈勃儒士,孙超功臣, 幼文兄弟,并豫勋效,四人无罪,一朝同戮。飞镞鼓剑,孩稚无遗,屠裂肝肠,以 为戏谑,投骸一江一 流,以为欢笑。又淫费无度,帑藏空竭,横赋关河,专充别蓄,黔 庶嗷嗷,厝生无所。吾与其所生,每厉以义方,遂谋鸩毒,将骋凶忿。沈忧假日, 虑不终朝。自昔辛、癸,爰及幽、厉,方之于此,未譬万分。民怨既深,神怒已积, 七庙阽危,四海褫气。 废昏立明,前代令范,况乃灭义反道,天人所弃,衅深牧野,理绝桐宫。故密 令萧领军潜运明略,幽显协规,普天同泰。骠骑大将军安王体自太宗,天挺淹睿, 风神凝远,德映在田。地隆亲茂,皇历攸归,亿兆系心,含生属望。宜光奉祖宗, 临享万国。便依旧典,以时奉行。未亡人追往伤怀,永言感绝。 太后又令曰:“昱穷凶极暴,自取灰灭,虽曰罪招,能无伤悼。弃同品庶,顾 所不忍。可特追封苍梧郡王。”葬丹阳秣陵县郊坛西。 初,昱在东宫,年五六岁时,始就书学,而惰业好嬉戏,主师不能禁。好缘漆 账竿,去地丈余,如此者半食久,乃下。年渐长,喜怒乖节,左右有失旨者,辄手 加扑打。徒跣蹲踞,以此为常。主师以白太宗,上辄敕昱所生,严加捶训。及嗣位, 内畏太后,外惮诸大臣,犹未得肆志。自加元服,变一态 转兴,内外稍无以制。三年 秋冬间,便好出游行,太妃每乘青篾车,随相检摄。昱渐自放恣,太妃不复能禁。 单将左右,弃部伍,或十里、二十里,或入市里,或往营署,日暮乃归。四年春夏, 此行弥数。自京城克定,意志转骄,于是无日不出。与左右人解僧智、张五兒恆相 驰逐,夜出,开承明门,夕去晨反,晨出暮归。从者并执钅延矛,行人男女,及犬 马牛驴,值无免者。民间扰惧,昼日不敢开门,道上行人殆绝。常著小袴褶,未尝 服衣冠。或有忤意,辄加以虐刑。有白棓数十枚,各有名号,针椎凿锯之徒,不离 左右。尝以铁椎椎人阴破,左右人见之有敛眉者,昱大怒,令此人袒胛正立,以矛 刺胛洞过。于耀灵殿上养驴数十头,所自乘马,养于御床 侧。先是民间讹言,谓太 宗不男,陈太妃本李道兒妾,道路之言,或云道兒子也。昱每出入去来,常自称李 统,或自号李将军。与右卫翼辇营女子私通,每从之游,持数千钱,供酒肉之费。 阮佃夫腹心人张羊为佃夫所委信。佃夫败,叛走,后捕得,昱自于承明门以车轹杀 之。杜延载、沈勃、杜幼文、孙超,皆躬运矛钅延,手自脔割。执幼文兄叔文于玄 武湖北,昱驰马执槊,自往刺之。制露车一乘,其上施篷,乘以出入,从者不过数 十人。羽仪追之恆不及,又各虑祸,亦不敢追寻,唯整部伍,别在一处瞻望而已。 凡诸鄙事,过目则能,锻炼金银,裁衣作帽,莫不精绝。未尝吹篪,执管便韵,天 性好杀,以此为欢,一日无事,辄惨惨不乐。内外百司,人不自保,殿省忧遑,夕 不及旦。 齐王顺天人之心,潜图废立,与直阁将军王敬则谋之。七月七日,昱乘露车, 从二百许人,无复卤簿羽仪,往青园尼寺,晚至新安寺就昙度道人饮酒。醉,夕扶 还于仁寿殿东阿氈幄中卧。时昱出入无恆,省内诸皞,夜皆不闭。且群下畏相逢值, 无敢出者。宿卫并逃避,内外无相禁摄。王敬则先结昱左右杨玉夫、杨万年、吕欣 之、汤成之、陈奉伯、张石留、罗僧智、钟千载、严道福、雷道赐、戴昭祖、许启、 戚元宝、盛道泰、钟千秋、王天宝、公上延孙、俞成、钱道宝、马敬之、陈宝直、 吴璩之、刘印鲁、唐天宝、俞孙等二十五人,谋共取昱。其夕,敬则出外,玉夫见 昱醉熟无所知,乃与万年同入氈幄内,以昱防身刀斩之。奉伯提昱首,依常行法, 称敕开承明门出,以首与敬则,驰至领军府,以首呈齐王。王乃戎服,率左右数十 人,称行还,开承明门入。昱他夕每开门,门者震慑不敢视,至是弗之疑。齐王既 入,晓,乃奉太后令奉迎安成王。 史臣曰:丧国亡家之主,虽适末同途,发轸或异也。前废帝卑游亵幸,皆龙驾 帝饰,传警清路;苍梧王则藏玺怀绂,鱼服忘反,危冠短服,匹马孤征。至于殒身 覆祚,其理若一。姬、夏之隆,质文异尚,亡国之道,其亦然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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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0 本纪第10 顺帝
作者: 沈约 顺皇帝讳准,字仲谋,小字智观,明帝第三子也。泰始五年七月癸丑生。七年, 封安成王,食邑三千户。仍拜抚军将军,置佐史。废帝即位,为扬州刺史。元徽二 年,进号车骑将军、都督扬、南豫二州诸军事,给鼓吹一部,刺史如故。四年,又 进号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班剑三十人,都督、刺史如故。元徽五年七月戊 子夜,废帝殒,奉迎王入居朝堂。壬辰,即皇帝位。 升明元年,改元,大赦天下,赐文武位二等。甲午,镇军将军齐王出镇东城, 辅政作相。丙申,诏曰:“露台息构,义光汉德;雉裘焚制,事隆晋道。故以检奢 轨化,敦俭驭俗。顷甸服未静,师旅连年,委蓄屡空,劳敝莫偃。而丹雘之饰,糜 耗难訾,宝赂之费,征赋靡计。今车服仪制,实宜约损,使徽章有序,勿得侈溢。 可罢省御府二署。凡工丽雕镌,伤风毁治,一皆禁断。庶永昭宪则,弘兹始政。” 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沈攸之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中领 军、镇军将军、南兗州刺史齐王为司空、录尚书事、骠骑大将军,刺史如故。中书 令、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抚军将军刘秉为尚书令,加中军将军;镇西将军、郢 州刺史晋熙王燮为抚军将军、扬州刺史;南阳王翙为郢州刺史。辛丑,尚书右仆射 王僧虔为尚书仆射,右卫将军刘韫为中领军,金紫光禄大夫王琨为右光禄大夫。给 司空齐王钱五百万,布五千匹。癸卯,车驾谒太庙。丙午,以安西参军明庆符为青、 冀二州刺史,武陵王赞为郢州刺史,新除郢州刺史南阳王翙为湘州刺史,司空、南 兗州刺史齐王改领南徐州刺史,征虏将军李安民为南兗州刺史。雍州大水,八月壬 子,遣使赈恤,蠲除税调。以骠骑长史刘澄之为南豫州刺史。山阳太守于天宝、新 吴县子秦立有罪,下狱死。戊午,改平准署。辛酉,以宣城太守李灵谦为兗州刺史。 癸亥,司空袁粲镇石头。丁卯,原除元年以前逋调;复郡县禄田。戊辰,崇拜帝所 生陈昭华为皇太妃。庚午,司空长史谢朏、卫军长史一江一 斅、中书侍郎褚炫、武陵王 文学刘侯入直殿省,参侍文义。齐王固让司空,庚辰,以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 三司。九月己丑,诏曰:“昔圣王既没,淳风已衰,龟书永湮,龙图长秘。故三代 之末,德刑相扰。世沦物竞,道陂人谀。然犹正士比毂,奇才接轸。朕袭运金枢, 纂灵瑶极,负扆巡政,日晏忘疲,永言兴替,望古盈虑。姬、夏典载,犹传缃帙, 汉、魏余文,布在方册。故元封兴茂才之制,地节创独行之品。振维务本,存乎得 人。今可宣下州郡,搜扬幽仄,摽采乡邑,随名荐上。朕将亲览,甄其茂异。庶野 无遗彦,永激遐芬。”己酉,庐陵王暠薨。冬十一月己酉,倭国遣使献方物。丙午, 员外散骑侍郎一胡一 羡生行越州刺史,以一交一 州刺史沈景德为广州刺史。十二月丁巳,以 骁骑将军王广之为徐州刺史。车骑大将军、荆州刺史沈攸之举兵反。丁卯,录公齐 王入守朝堂,侍中萧嶷镇东府。戊辰,内外纂严。己巳,以郢州刺史武陵王赞为安 西将军、荆州刺史,征虏将军、雍州刺史张敬兒进号镇军将军。右卫将军黄回为平 西将军、郢州刺史,督诸军前锋南讨。征虏将军吕安国为湘州刺史,都官尚书王宽 加平西将军。庚午,新除左卫将军齐王世子奉新除抚军将军、扬州刺史晋熙王燮镇 寻阳之盆城。壬申,以骁骑将军周盘龙为广州刺史。是日,司徒袁粲据石头反,尚 书令刘秉、黄门侍郎刘述、冠军王蕴率众赴之。黄回及辅国将军孙昙瓘、屯骑校尉 王宜兴、辅国将军任候伯、左军将军彭文之密相响应。中领军刘韫、直皞将军卜伯 兴在殿内同谋。录公齐王诛韫等于省内。军主苏烈、王天生、薛道渊、戴僧静等陷 石头,斩粲于城内。秉、述、蕴跃城走,追擒之,并伏诛;其余无所问。豫州刺史 刘怀珍、雍州刺史张敬兒、广州刺史陈显达并举义兵。司州刺史姚道和、梁州刺史 范柏年、湘州行事庾佩玉拥众怀贰。甲戌,大赦天下。乙亥,以尚书仆射王僧虔为 尚书左仆射,新除中书令王延之为尚书右仆射。吴郡太守刘遐据郡反,辅国将军张 环讨斩之。闰月辛巳,屯骑校尉王宜兴有罪伏诛。癸巳,沈攸之攻围郢城,前军长 史柳世隆固守。攸之弟登之作乱于吴兴,吴兴太守沈文秀讨斩之。己亥,内外戒严。 假录公齐王黄钺。辛丑,宁朔将军、北秦州刺史武都王杨文度进号征西将军。乙巳, 录公齐王出顿新亭。 二年春正月,沈攸之遣将公孙方平据西阳。辛酉,建宁太守张谟击破之。丁卯, 沈攸之自郢城奔散。己巳,华容县民斩送之。左将军、豫州刺史刘怀珍进号平南将 军。辛未,镇军将军、雍州刺史张敬兒克一江一 陵,斩攸之子光琰,荆州平,同逆皆伏 诛。丙子,解严。以新除侍中柳世隆为尚书右仆射。是日,录公齐王旋镇东府。丁 丑,以一江一 州刺史邵陵王友为安南将军、豫州刺史。左卫将军齐王世子为一江一 州刺史, 侍中萧嶷为领军,镇军将军、雍州刺史张敬兒进号征西将军,平西将军、郢州刺史 黄回进号镇西将军。二月庚辰,以尚书左仆射王僧虔为尚书令,尚书右仆射王延之 为尚书左仆射。癸未,录公齐王加授太尉,卫将军褚渊为中书监、司空。甲申,曲 赦荆州。丙戌,抚军将军、扬州刺史晋熙王燮进号中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戊子, 蠲雍州缘沔居民前被水灾者租布三年。辛卯,郢州刺史、新除镇南将军黄回为镇北 将军、南兗州刺史,南兗州刺史李安民为郢州刺史。癸巳,以山阴令傅琰为益州刺 史。丙申,左军将军彭文之有罪,下狱死。行湘州事任侯伯杀前湘州行事庾佩玉, 传首京邑。三月庚戌,以广州刺史周盘龙为司州刺史,辅国将军刘悛为广州刺史。 丙子,给太尉齐王羽葆、鼓吹。夏四月己卯,以游击将军垣崇祖为兗州刺史。辛卯, 新除镇北将军、南兗州刺史黄回有罪赐死。甲午,辅国将军、淮南宣城二郡太守萧 映行南兗州刺史。五月戊午,倭国王武遣使献方物,以武为安东大将军。辅国将军、 行湘州事任侯伯有罪伏诛。六月己丑,以前新会太守赵超民为一交一 州刺史。丁酉,以 辅国将军杨文弘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八月辛卯,太尉齐王表断奇饰丽服,凡十 有四条。乙未,以一江一 州刺史齐王世子为领军将军、抚军将军。丙申,以领军萧嶷为 一江一 州刺史。九月乙巳朔,日有蚀之。丙午,加太尉齐王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太 傅,领扬州牧,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 掾、属各四人。中军将军、扬州刺史晋熙王燮为司徒。戊申,行南兗州刺史萧映为 南兗州刺史。甲寅,给太傅齐王三望车。己未,芮芮国遣使献方物。癸酉,武陵内 史张澹有罪,下狱死。冬十月丁丑,宁朔将军、淮南宣城二郡太守萧晃为豫州刺史。 孙昙瓘先逃亡,己卯,擒获,伏诛。壬寅,立皇后谢氏,减死罪一等,五岁刑以下 悉原。十一月壬子,立故武昌太守刘琨息颁为南丰县王。癸亥,临沣侯刘晃谋反, 晃及一党一 与皆伏诛。甲子,改封南阳王翙为随郡王,改随阳郡。十二月丙戌,皇后见 于太庙。戊子,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三年春正月甲辰,以一江一 州刺史萧嶷为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尚书左仆射王延之 为安南将军、一江一 州刺史。安西长史萧顺之为郢州刺史。乙卯,太傅齐王表诸负官物 质役者,悉原除。辛亥,以骁骑将军王玄邈为梁、南秦二州刺史。领军将军、抚军 将军齐王世子加尚书仆射,进号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丙辰,加太傅齐王前 部羽葆、鼓吹。丁巳,诏太傅府依旧辟召。以征西将军、雍州刺史张敬兒为护军将 军,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讳为雍州刺史。二月丙子,安南将军、南豫州刺史邵陵王 友薨。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甲辰,崇太傅为相国,总百揆,封十郡,为齐公, 备九锡之礼,加玺绂远游冠,位在诸王上;加相国绿綟绶,其骠骑大将军、扬州牧、 南徐州刺史如故。丙午,以中军大将军萧讳为南豫州刺史、齐公世子,副贰相国, 绿綟绶。庚戌,临川王绰谋反,绰及一党一 与皆伏诛。丁巳,以齐国初建,给钱五百万, 布五千匹,绢千匹。夏四月壬申,进齐公爵为齐王,增封十郡。甲戌,安西将军武 陵王赞薨。丙戌,命齐王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乘金根车,驾六马, 备五时副车,置旄头云罕,乐舞八佾,设钟虡宫县。进世子为太子,王子、王女、 王孙爵命之号,壹如旧仪。辛卯,天禄永终,禅位于齐,壬辰,帝逊位于东邸。既 而迁居丹阳宫。齐王践阼,封帝为汝阴王,待以不臣之礼。行宋正朔,上书不为表, 答表不为诏。 建元元年五月己未,殂于丹阳宫,时年十三。谥曰顺帝。六月乙酉,葬于遂宁 陵。 史臣曰:圣王膺录,自非接乱承微,则天历不至也。自三、五以来,受命之主, 莫不乘沦亡之极,然后符乐推之运。水德迁谢,其来久矣。岂止于区区汝阴揖禅而 已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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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1 志第1 志序 历上
作者: 沈约 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则《春秋》是也,言则《尚书》是也。至于楚《书》、 郑《志》、晋《乘》、楚《杌》之篇,皆所以昭述前史,俾不泯于后。司马迁制一 家之言,始区别名题。至乎礼仪刑政,有所不尽;乃于纪传之外,创立八书。片文 只事,鸿纤备举。班氏因之,靡违前式,网罗一代,条流遂广。《律历》、《礼乐》, 其名不变,以《天官》为《天文》,改《封禅》为《郊祀》,易《货殖》、《平准》 之称,革《河渠》、《沟洫》之名;缀孙卿之辞,以述《刑法》;采孟轲之书,用 序《食货》。刘向《鸿范》,始自《春秋》;刘歆《七略》,儒墨异部,硃赣博采 风谣,尤为详洽。固并因仍,以为三志。而《礼乐》疏简,所漏者多,典章事数, 百不记一。《天文》虽为该举,而不言天形,致使三天之说,纷然莫辨。是故蔡邕 于朔方上书,谓宜载述者也。 汉兴,接秦坑儒之后,典坟残缺,耆生硕老,常以亡逸为虑。刘歆《七略》, 固之《艺文》,盖为此也。河自龙门东注,横被中国,每漂决所渐,寄重灾深,堤 筑之功,劳役天下。且关、洛高垲,地少川源,是故镐、酆、潦、潏,咸入礼典。 漳、滏、郑、白之饶,沟渠沾溉之利,皆民命所祖,国以为天,《沟洫》立志,亦 其宜也。世殊事改,于今可得而略。窃以班氏《律历》,前事已详,自杨伟改创 《景初》,而《魏书》阙志。及元嘉重造新法,大明博议回改。自魏至宋,宜入今 书。 班固《礼乐》、《郊祀》,马彪《祭祀》、《礼仪》,蔡邕《朝会》,董巴 《舆服》,并各立志。夫礼之所苞,其用非一,郊祭朝飨,匪云别事,旗章服物, 非礼而何?今总而裁之,同谓《礼志》。《刑法》、《食货》,前说已该,随流派 别,附之纪传。《乐经》残缺,其来已远。班氏所述,止抄举《乐记》;马彪《后 书》,又不备续。至于八音众器,并不见书,虽略见《世本》,所阙犹众。爰及 《雅》《郑》,讴谣之节,一皆屏落,曾无概见。郊庙乐章,每随世改,雅声旧典, 咸有遗文。又案今鼓吹铙歌,虽有章曲,乐人传一习一 ,口相师祖,所务者声,不先训 以义。今乐府铙歌,校汉、魏旧曲,曲名时同,文字永异,寻文求义,无一可了。 不知今之铙章,何代曲也。今《志》自郊庙以下,凡诸乐章,非淫哇之辞,并皆详 载。 《天文》、《五行》,自马彪以后,无复记录。何书自黄初之始,徐志肇义熙 之元。今以魏接汉,式遵何氏。然则自汉高帝五年之首冬,暨宋顺帝升明二年之孟 夏,二辰六沴,甲子无差。圣帝哲王,咸有瑞命之纪。盖所以神明宝位,幽赞祯符, 欲使逐鹿弭谋,窥觊不作,握河括地,绿文赤字之书,言之详矣。爰逮道至天而甘 露下,德洞地而醴泉出,金芝玄秬之祥,硃草白乌之瑞,斯固不可诬也。若夫衰世 德爽,而嘉应不息,斯固天道茫昧,难以数推。亦由明主居上,而震蚀之灾不弭; 百灵咸顺,而悬象之应独违。今立《符瑞志》,以补前史之阙。 地理参差,事难该辨,魏晋以来,迁徙百计,一郡分为四五,一县割成两三, 或昨属荆、豫,今隶司、兗,朝为零、桂之士,夕为庐、九之民。去来纷扰,无暂 止息,版籍为之浑淆,职方所不能记。自戎狄内侮,有晋东迁,中土遗氓,播徙一江一 外,幽、并、冀、雍、兗、豫、青、徐之境,幽沦寇逆。自扶莫而裹足奉首,免身 于荆、越者,百郡千城,流寓比室。人伫鸿雁之歌,士蓄怀本之念,莫不各树邦邑, 思复旧井。既而民单户约,不可独建,故魏邦而有韩邑,齐县而有赵民。且省置一交一 加,日回月徙,寄寓迁流,迄无定托,邦名邑号,难或详书。大宋受命,重启边隙, 淮北五州,翦为寇境,其或奔亡播迁,复立郡县,斯则元嘉、泰始,同名异实。今 以班固、马彪二志,晋、宋《起居》,凡诸记注,悉加推讨,随条辨析,使悉该详。 百官置省,备有前说,寻源讨流,于事为易。元嘉中,东海何承天受诏纂《宋 书》,其志十五篇,以续马彪《汉志》,其证引该博者,即而因之,亦由班固、马 迁共为一家者也。其有漏阙,及何氏后事,备加搜采,随就补缀焉。渊流浩漫,非 孤学所尽;足蹇途遥,岂短策能运。虽斟酌前史,备睹姘嗤,而爱嗜异情,取舍殊 意,每含豪握简,杼轴忘餐,终亦不足与班、左并驰,董、南齐辔。庶为后之君子, 削稿而已焉。 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阮隃之阴,取竹之嶰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 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管,以听凤鸣,以定律吕。夫声有清浊,故协以宫商; 形有长短,故检以丈尺;器有大小,故定以斛斗;质有累重,故平以钧石。故《虞 书》曰:“乃同律、度、量、衡。”然则律吕、宫商之所由生也。夫乐有器有文, 有情有官。钟鼓干戚,乐之器也;屈伸舒疾,乐之文也;“论伦无患,乐之情也; 欣喜欢爱,乐之官也。”“是以君子反情以和志,广乐以成教,故能情深而文明, 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故曰:“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 也。”《周礼》曰:“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太蔟,歌 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祇。”四望山川先祖,各有其乐。又曰:“圜钟为宫, 黄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 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地祇人鬼,礼亦如之。 其可以感物兴化,若此之深也。 “道始于一,一生二,二生三,三三而九。故黄钟之数六,分而为雌雄十二钟。 钟以三成,故置一而三之,凡积分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故黄钟位 子,主十一月,下生林钟。林钟之数五十四,主六月,上生太蔟。太蔟之数七十二, 主正月,下生南吕。南吕之数四十八,主八月,上生姑洗。姑洗之数六十四,主三 月,下生应钟。应钟之数四十三,主十月,上生蕤宾。蕤宾之数五十七,主五月, 上生大吕。大吕之数七十六,主十二月,下生夷则。夷则之数五十,主七月,上生 夹钟。夹钟之数六十七,主二月,下生无射。无射之数四十五,主九月,上生中吕。 中吕之数六十,主四月,极不生。(极不生,钟律不能复相生。)宫生徵,徵生商, 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姑洗,姑洗生应钟,不比于正音,故为和。(姑洗三月,应 钟十月,不与正音比效为和。和,徙声也。)应钟生蕤宾,蕤宾不比于正音,故为 缪。(缪,音相干也。周律故有缪、和,为武王伐纣七音也。)日冬至,音比林钟 浸以浊;日夏至,音比黄钟浸以清,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甲子,中吕之徵也; 丙子,夹钟之羽也;戊子,黄钟之宫也;庚子,无射之商也;壬子,夷则之角也。” “古人为度量轻重,皆生乎天道。黄钟之律长九寸,物以三生,三三九,三九 二十七,故幅广二尺七寸,古之制也。音以八相生,故人长八尺,寻自倍,故八尺 而为寻。有形即有声,音之数五,以五乘八,五八四十尺为匹。匹者,中人之度也, 一匹为制。秋分而禾票定,(票,禾穗芒也。)票定而禾孰。律之数十二, 故十二票而当一粟,十粟而当一寸。律以当辰,音以当日。日之数十,故十寸而 为尺,十尺为丈。其以为重,十二粟而当一分,十二分而当一铢,十二铢而当半两。 衡有左右,因而倍之,故二十四铢而当一两。天有四时,以成一岁,因而四之,四 四十六,故十六两而一斤。三月而一时,三十日一月,故三十斤为一钧。四时而一 岁,故四钧而一石。”“其为音也,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 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故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下生者倍, 以三除之;上生者四,以三除之。” 扬子云曰:“声生于日,(谓甲己为角,乙庚为商,丙辛为徵,丁壬为羽,戊 癸为宫。)律生于辰,(谓子为黄钟,丑为大吕之属。)声以情质,(质,正也。 各以其行本情为正也。)律以和声,(当以律管钟均,和其清浊之一声 。)声律相协, 而八音生。(协,和。)宫、商、角、徵、羽,谓之五声。金、石、匏、革、丝、 竹、土、木,谓之八音。声和音谐,是谓五乐。” 夫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除。是故天子常以冬夏至御前殿,合八能之士, 陈八音,听乐均,度晷景,候钟律,权土炭,效阴阳。冬至阳气应,则乐均清,景 长极,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景短极,蕤宾通,土炭重 而衡低。进退于先后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状闻。太史令封上。效则和,否则占。 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周密,布缇幔。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 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布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动,其为 气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唯二至乃候灵台, 用竹律六十。取弘农宜阳县金门山竹为管,河内葭莩为灰。 三代陵迟,音律失度。汉兴,北平侯张苍始定律历。孝武之世,置协律之官。 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音六十律之数,受学于小黄令焦延寿。其下生、上生,终于 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矣。 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 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一声 ,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 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 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角徵羽以类从焉。《礼运篇》曰:“五声、六律、十 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一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 阴阳寒暖风雨之占于是生焉。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 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 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详,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续汉志》具载其 律准度数。 汉章帝元和元年,待诏候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 严嵩具以准法教子男宣,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嵩子学审晓律,别 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以聋为聪。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 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乃为能传嵩学耳。”试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 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自此律家莫能为准。灵帝熹平六年,东观召典律者 太子舍人张光等问准意,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 其弦缓急。音不可书以晓人,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故史官能辨 清浊者遂绝。其可以相传者,唯候气而已。 (表略) 论曰:律吕相生,皆三分而损益之。先儒推十二律,从子至亥,每三之,凡十 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三约之,是为上生。故《汉志》云:三分损一,下生林钟, 三分益一,上生太蔟。无射既上生中吕,则中吕又当上生黄钟,然后五声、六律、 十二管还相为宫。今上生不及黄钟实二千三百八十四,九约实一千九百六十八为一 分,此则不周九分寸之律一分有奇,岂得还为宫乎?凡三分益一为上生,三分损一 为下生,此其大略,犹周天斗分四分之一耳。京房不思此意,比十二律微有所增, 方引而伸之,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至于南事,为六十律,竟复不合,弥 益其疏。班氏所志,未能通律吕本源,徒训角为触,徵为祉,阳气施种于黄钟,如 斯之属,空烦其文,而为辞费。又推九六,欲符刘歆三统之数,假托非类,以饰其 说,皆孟坚之妄矣。 蔡邕从朔方上书,云《前汉志》但载十律,不及六十。六律尺寸相生,司马彪 皆已志之。汉末,亡失雅乐。黄初中,铸工柴玉巧有意思,形器之中,多所造作。 协律都尉杜夔令玉铸钟,其声清浊,多不如法。数毁改作,玉甚厌之,谓夔清浊任 意。更相诉白于魏王。魏王取玉所铸钟,杂错更试,然后知夔为精,于是罪玉及诸 子,皆为养马主。 晋泰始十年,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部太乐郎刘 秀等校试,其三具与杜夔及左延年律法同,其二十二具,视其铭题尺寸,是笛律也。 问协律中郎将列和,辞:“昔魏明帝时,令和承受笛声,以作此律,欲使学者别居 一坊,歌咏讲一习一 ,依此律调。至于都合乐时,但识其尺寸之名,则丝竹歌咏,皆得 均合。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歌声清者,用短笛短律。凡弦歌调张清浊之制,不 依笛尺寸名之,则不可知也。” 勖等奏:“昔先王之作乐也,以振风荡俗,飨神佐贤,必协律吕之和,以节八 音之中。是故郊祀朝宴,用之有制,歌奏分叙,清浊有宜。故曰‘五声十二律,还 相为宫。’此经传记籍可得而知者也。如和对辞,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 不由曲度。考以正律,皆不相应,吹其声均,多不谐合。又辞:‘先师传笛,别其 清浊,直以长短,工人裁制,旧不依律。’是为作笛无法。而知写笛造律,又令琴 瑟歌咏,从之为正,非所以稽古先哲,垂宪于后者也。谨条牒诸律,问和意状如左。 及依典制,用十二律造笛像十二枚,声均调和,器用便利。讲肄弹击,必合律吕, 况乎宴飨万国,奏之庙堂者哉!虽伶、夔旷远,至音难精,犹宜刑古昔,以求厥衷, 合于经礼,于制为详。若可施用,请更部笛工,选竹造作,太乐、乐府施行。平议 诸杜夔、左延年律可皆留。其御府笛正声下徵各一具,皆铭题作者姓名。其余无所 施用,还付御府毁。”奏可。 勖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 和辞:“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令当复取其下徵之一声 ;于法,声浊者笛 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 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案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 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令太乐 郎刘秀、一邓一 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又吹七律,一孔一校,声皆相应。然后令郝 生鼓筝,宋同吹笛,以为《杂引》、《相和》诸曲。和乃辞曰:“自和父祖汉世以 来,笛家相传,不知此法,而令调均与律相应,实非所及也。”郝生、鲁基、种整、 硃夏,皆与和同。 又问和:“笛有六孔,及其体中之空为七。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孔调与 不调,以何检知?”和辞:“先师相传,吹笛但以作曲相语,为某曲当举某指,初 不知七孔尽应何声也。若当作笛,其仰尚方笛工,依案旧像讫,但吹取鸣者,初不 复校其诸孔调与不调也。”案《周礼》调乐金石,有一定之一声 ,是故造钟磬者,先 依律调之,然后施于厢悬。作乐之时,诸音皆受钟磬之均,即为悉应律也。至于飨 宴殿堂之上,无厢悬钟磬,以笛有一定调,故诸弦歌皆从笛为正。是为笛犹钟磬, 宜必合于律吕。如和所对,直以意造,率短一寸,七孔声均,不知其皆应何律?调 与不调,无以检正。唯取竹之鸣者,为无法制。辄令部郎刘秀、一邓一 昊、魏邵等与笛 工参共作笛。工人造其形,律者定其声,然后器象有制,音均和协。 又问和:“若不知律吕之义,作乐音均高下清浊之调,当以何名之?”和辞: “每合乐时,随歌者声之清浊,用笛有长短。假令声浊者用三尺二笛,因名曰此三 尺二调也。声清者用二尺九笛,因名曰此二尺九调也。汉、魏相传,施行皆然。” 案《周礼》奏六乐,乃奏黄钟;歌大吕,乃奏太蔟,歌应钟,皆以律吕之义,纪歌 奏清浊。而和所称以二尺三尺为名,虽汉、魏用之,俗而不典。部郎刘秀、一邓一 昊等 以律作笛,三尺二寸者,应无射之律,若宜用长笛,执乐者曰:“请奏无射。” 《周语》曰:“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仪也。”二尺八寸四分四厘应黄 钟之律,若宜用短笛,执乐者曰:“请奏黄钟。”《周语》曰:“黄钟所以宣养六 气九德也。”是则歌奏之义,当合经礼,考之古典,于制为雅。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始。”《周礼》载六律六同。《礼 记》又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刘歆、班固纂《律历志》,亦纪十二律。 唯京房始创六十律,至章帝时,其法已亡;蔡邕虽追古作,其言亦曰:“今无能为 者。”依案古典及今音家所用六十律者,无施于乐。谨依典记,以五声十二律还相 为宫之法,制十二笛象,记注图侧,如别。省图,不如视笛之了,故复重作蕤宾伏 孔笛。其制云: 黄钟之笛,正声应黄钟,下徵应林钟,长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奇。(《周语》 曰:“黄钟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主声调法,以黄钟为宫,则姑洗为角。翕笛之 声应姑洗,故以四角之长为黄钟之笛也。其宫声正而不倍。故曰正声。)正声调法, 黄钟为宫,(第一孔。)应钟为变宫,(第二孔。)南吕为羽,(第三孔。)林钟 为徵,(第四孔。)蕤宾为变徵,(第五附孔。)姑洗为角,(笛体中声。)太蔟 为商。(笛后出孔也。商声浊于角,当在角下,而角声以在体中,故上其商孔,令 在宫上,清于宫也。然则宫商正也,余声皆倍也。是故从宫以下,孔转下转浊也。 此章说笛孔上下次第之名也。下章说律吕相生,笛之制也。)正声调法,黄钟为宫, (作黄钟之笛,将求宫孔,以姑洗及黄钟律从笛首下度之,尽二律之长而为孔,则 得宫声也。)宫生徵,黄钟生林钟也。(以林钟之律从宫孔下度之,尽律作孔,则 得徵声也。)徵生商,林钟生太蔟也。(以太蔟律从徵孔上度之,尽律以为孔,则 得商声也。)商生羽,太蔟生南吕也。(以南吕律度从角孔下度之,尽律为孔,则 得羽声也。)羽生角,南吕生姑洗也。(以姑洗律从羽孔上行度之,尽律而为孔, 则得角声也。然则出于商孔之上,吹笛者左手所不及也。从羽孔下行度之,尽律而 为孔,亦得角声,出于附商孔之下,则吹者右手所不逮也,故不作角孔。推而下之, 复倍其均,是以角声在笛体中,古之制也。音家旧法,虽一部再倍,但令均同。适 足为唱和之一声 ,无害于曲均故也。《周语》曰:匏竹利制,议宜,谓便于事用从宜 者也。)角生变宫,姑洗生应钟也。(上句所谓当为角孔而出商下者,墨点识之, 以应律也。从此点下行度之,为孔则得变宫之一声 也。)变宫生变徵,应钟生蕤宾也。 (以蕤宾律从变宫下度之,尽律为孔,则得变徵之一声 。十二笛之制,各以其宫为主。 相生之法,或倍或半,其便事用,例皆一者也。)下徵调法,林钟为宫,(第四孔 也。本正声黄钟之徵。徵清当在宫上,用笛之宜,倍令浊下,故曰下徵。下徵更为 宫者,记所谓“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者。然则正声调清,下徵调浊也。)南吕为 商,(第三孔也。本正声黄钟之羽,今为下徵之商。)应钟为角,(第二孔也。本 正声黄钟之变宫,今为下徵之角也。)黄钟为变徵,(下徵之调,林钟为宫,大吕 当变徵。而黄钟笛本无大吕之一声 ,故假用黄钟以为变徵也。假用之法:当变徵之一声 , 则俱发黄钟及太蔟、应钟三孔。黄钟应浊而太蔟清,大吕律在二律之间,俱发三孔 而微硙蒦之,则得大吕变徵之一声 矣。诸笛下徵调求变徵之法,皆如此。太蔟为徵, (笛后出孔,本正声之商,今为下徵之徵。)姑洗为羽,(笛体中翕声也。本正声 之角,今为下徵之羽也。)蕤宾为变宫,(附孔是也。本正声之变徵也,今为下徵 之变宫也。然则正声之调,孔转下转浊;下徵之调,孔转上转清也。)清角之调: 以姑洗为宫,(即是笛体中翕声也,于正声为角,于下徵为羽。清角之调,乃以为 宫,而哨吹令清,故曰清角。唯得为宛诗谣俗之曲,不合雅乐也。)蕤宾为商, (正也。)林钟为角,(非正也。)南吕为变徵,(非正也。)应钟为徵,(正也。) 黄钟为羽,(非正也。)太蔟为变宫。(非正也。清角之调,唯宫商及徵,与律相 应,余四声非正者皆浊,一律哨吹令清,假而用之,其例一也。) 凡笛体用角律,其长者八之,(蕤宾、林钟也。)短者四之,(其余十笛,皆 四角也。)空中实容,长者十六,(短笛竹宜受八律之黍也。若长短大小不合于此, 或器用不便声均法度之齐等也。然笛竹率上大下小,不能均齐,必不得已,取其声 均合。)三宫(一曰正声,二曰下徵,三曰清角。)二十一变也。(宫有七声,错 综用之,故二十一变也。诸笛例皆一也。)伏孔四,所以便事用也。(一曰正角, 出于商上者也。二曰倍角,近笛下者也。三曰变宫,近于宫孔,倍令下者也。四曰 变徵,远于徵孔,倍令高者也,或倍或半,或四分一,取则于琴徵也。四者皆不作 其孔而取其度,以应进退上下之法,所以协声均,便事用也。其本孔隐而不见,故 曰伏孔。) 大吕之笛:正声应大吕,下徵应夷则,长二尺六寸六分三厘有奇。(《周语》 曰:“元间大吕,助宣物也。”) 太蔟之笛:正声应太蔟,下徵应南吕,长二尺五寸三分一厘有奇。(《周语》 曰:“太蔟所以金奏,赞阳出滞也。”) 夹钟之笛:正声应夹钟,下徵应无射,长二尺四寸。(《周语》曰:“二间夹 钟,出四隙之细也。”) 姑洗之笛:正声应姑洗,下徵应应钟,长二尺二寸三分三厘有奇。(《周语》 曰:“三间中吕,宣中气也。”) 蕤宾之笛,正声应蕤宾,下徵应大吕,长三尺九寸九分五厘有奇。(《周语》 曰:“蕤宾所以安静神人,献酬一交一 酢。”变宫近孔,故倍半令下,便于用也。林钟 亦如之。) 林钟之笛:正声应林钟,下徵应太蔟,长三尺七寸九分二厘有奇。(《周语》 曰:“四间林钟,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肃纯恪。”) 夷则之笛:正声应夷则,下徵应夹钟,长三尺六寸。(《周语》曰:“夷则所 以咏歌九州,平民无贰也。”变宫之法,亦如蕤宾,体用四角,故四分益一也。) 南吕之笛,正声应南吕,下徵应姑洗,长三尺三寸七分。(《周语》曰:“五 间南吕,赞阳秀也。”) 无射之笛:正声应无射,下徵应中吕,长三尺二寸。(《周语》曰:“无射所 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仪也。”) 应钟之笛:正声应应钟,下徵应蕤宾,长五尺九寸九分六厘有奇。(《周语》 曰:“六间应钟,均利器用,俾应复也。”) 勖又以魏杜夔所制律吕,检校太乐、总章、鼓吹八音,与律乖错。始知后汉至 魏,尺度渐长于古四分有余。夔依为律吕,故致失韵。乃部佐著作郎刘恭依《周礼》 更积黍起度,以铸新律。既成,募求古器,得周时玉律,比之不差毫厘。又汉世故 钟,以律命之,不叩而自应。初,勖行道,逢赵郡商人县铎于牛,其声甚韵。至是 搜得此铎,以调律吕焉。 晋武帝以勖律与周、汉器合,乃施用之。散骑侍郎阮咸讥其声高,非兴国之音。 咸亡后,掘地得古铜尺,果长勖尺四分,时人咸服其妙。元康中,裴頠以为医方民 命之急,而称两不与古同,为害特重,宜因此改治权衡。不见省。 黄钟箱笛,晋时三尺八寸。元嘉九年,太乐令钟宗之减为三尺七寸。十四年, 治书令吏奚纵又减五分,为三尺六寸五分。(列和云:“东箱长笛四尺二寸也。”) 太蔟箱笛,晋时三尺七寸,宗之减为三尺三寸七分,纵又减一寸一分,为三尺二寸 六分。姑洗箱笛,晋时三尺五寸,宗之减为二尺九寸七分,纵又减五分,为二尺九 寸二分。蕤宾箱笛,晋时二尺九寸,宗之减为二尺六寸,纵又减二分,为二尺五寸 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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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2 志第2 历中
作者: 沈约 夫天地之所贵者生也,万物之所尊者人也。役智穷神,无幽不察,是以动作云 为,皆应天地之象。古先圣哲,拟辰极,制浑仪。夫阴阳二气,陶育群品,精象所 寄,是为日月。群生之性,章为五才,五才之灵,五星是也。历所以拟天行而序七 耀,纪万国而授人时。黄帝使大挠造六甲,容成制历象,羲和占日,常仪占月。少 昊氏有凤鸟之瑞,以鸟名官,而凤鸟氏司历。颛顼之代,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 尧复育重黎之后,使治旧职,分命羲和,钦若昊天。故《虞书》曰:“期三百有六 旬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其后授舜,曰:“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 爰及殷、周二代,皆创业革制,而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万物群生,蒙其 利泽。三王既谢,史职废官,故孔子正《春秋》,以明司历之过。秦兼天下,自以 为水德,以十月为正,服色上黑。 汉兴,袭秦正朔,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以《颛顼历》比于六历,所失差 近。施用至武帝元封七年,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废坏, 宜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之于天也。乃诏遂等造汉历。选一邓一 平、长乐司马可及 人间治历者,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分天部,落下闳运算转历。其法积八十一寸,则 一日之分也,闳与一邓一 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 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诏迁用一邓一 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以平为太 史丞。至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以为元年用黄帝《调历》,“令阴阳不调, 更历之过”。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晦朔弦 望二十四气。又诏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疏密, 凡十一家,起三年尽五年。寿王课疏远。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效劾寿王逆 天地,大不敬,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 也。寿王再劾不服,竟下吏。至孝成时,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 子歆作《三统历》以说《春秋》,属辞比事,虽尽精巧,非其实也。班固谓之密要, 故汉《历志》述之。校之何承天等六家之历,虽六元不同,分章或异,至今所差, 或三日,或二日数时,考其远近,率皆六国及秦时有人所造。其术斗分多,上不可 检于《春秋》,下不验于汉、魏,虽复假称帝王,只足以惑时人耳。 光武建武八年,太仆硃浮上言历纪不正,宜当改治,时所差尚微,未遑考正。 明帝永平中,待诏杨岑、张盛、景防等典治历,但改易加时弦望,未能综校历元也。 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远,宿度相觉浸多,候者皆知日宿差五度,冬至之日 在斗二十一度,晦朔弦望,先天一日。章帝召治历编欣、李梵等综核意状。遂下诏 书称:“《春秋保乾图》曰:‘三百年斗历改宪。’史官用《太初》一邓一 平术,有余 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转差,浸以缪错,璇玑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日,日 在斗二十二度,先立春一日,则《四分》之立春日也。而以折狱断大刑,于气已逆; 用望平和,盖亦远矣。今改行《四分》,以遵尧顺孔,奉天之文,同心敬授,傥获 咸熙。”于是《四分法》施行。黄帝以来诸历以为冬至在牵牛初者,皆黜焉。 和帝永元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日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 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密。”其年十一月甲寅,诏曰:“漏所以节时分,定昏 明。昏明长短,起于日去极远近,日道周圜,不可以计率分。官漏九日增减一刻, 违失其实,以晷景为刻,密近有验,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其二十四气日所在, 并黄道去极、晷景、漏刻、昏明中星,并列载于《续汉律历志》。安帝延光三年, 中竭者亶诵上书言当用甲寅元,河南梁丰云当复用《太初》。尚书郎张衡、周兴皆 审历,数难诵、丰,或不能对,或云失误。衡等参案仪注,考往校今,以为《九道 法》最密。诏下公卿详议。太尉恺等参议:“《太初》过天一度,月以晦见西方。 元和改从《四分》,《四分》虽密于《太初》,复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与天相 应,合图谶,可施行。”议者不同。尚书令忠上奏:“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 以非易是。”亶等遂寝。 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等言:“历元不正,故盗贼为 害。历当以甲寅为元,不用庚申,乞本庚申元经纬明文。”诏下三府,与儒林明道 术者详议。群臣会司徒府集议。议郎蔡邕曰:“历数精微,术无常是。汉兴承秦, 历用《颛顼》,元用乙卯;百有二岁,孝武皇帝始改《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 八十九岁,孝章帝改从《四分》,元用庚申。今光等以庚申为非,甲寅为是。按历 法,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各自有元。光、晃所援,则殷历元也。昔始用 《太初》丁丑之后,六家纷错,争讼是非。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候清台, 课在下第。《太初》效验,无所漏失。是则虽非图谶之元,而有效于前者也。及用 《四分》以来,考之行度,密于《太初》,是又新元有效于今者也。故延光中,亶 诵亦非《四分》,言当用甲寅元,公卿参议,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迟速进退, 不必若一。故有古今之术。今术之不能通于古,亦犹古术不能下通于今也。又光、 晃以《考灵耀》为本,二十八宿度数至日所在,错异不可参校。元和二年用至今九 十二岁,而光、晃言阴阳不和,奸臣盗贼,皆元之咎。元和诏书,文备义著,非群 臣议者所能变易。”三公从邕议,以光、晃不敬,正鬼薪法,诏书勿治罪。 何承天曰:夫历数之术,若心所不达,虽复通人前识,无救其为敝也。是以多 历年岁,未能有定。《四分》于天,出三百年而盈一日。积代不悟,徒云建历之本, 必先立元,假言谶纬,遂关治乱,此之为蔽,亦已甚矣。刘歆《三统法》尤复疏阔, 方于《四分》,六千余年又益一日。扬雄心惑其说,采为《太玄》,班固谓之最密, 著于《汉志》;司彪因曰“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施行百有余年”。曾不忆 刘歆之生,不逮太初,二三君子言历,几乎不知而妄言欤! 光和中,谷城门候刘洪始悟《四分》于天疏阔,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 十五为斗分,造《乾象法》。又制迟疾历以步月行。方于《太初》、《四分》,转 精微矣。魏文帝黄初中,太史丞韩翊以为《乾象》减斗分太过,后当先天,造《黄 初历》,以四千八百八十三为纪法,一千二百五为斗分。其后尚书令陈群奏,以为 “历数难明,前代通儒多共纷争。《黄初》之元,以《四分历》久远疏阔,大魏受 命,宜正历明时。韩翊首建《黄初》,犹恐不审,故以《乾象》互相参校。历三年, 更相是非,舍本即末,争长短而疑尺丈,竟无时而决。按三公议,皆综尽曲理,殊 涂同归,欲使效之璇玑,各尽其法,一年之间,得失足定,合于事宜。”奏可。明 帝时,尚书郎杨伟制《景初历》,施用至于晋、宋。古之为历者,一邓一 平能修旧制新, 刘洪始减《四分》,又定月行迟疾,杨伟斟酌两端,以立多少之衷,因朔积分设差, 以推合朔月蚀。此三人,汉、魏之善历者,然而洪之迟疾,不可以检《春秋》;伟 之五星,大乖于后代,斯则洪用心尚疏,伟拘于同出上元壬辰故也。 魏明帝景初元年,改定历数,以建丑之月为正,改其年三月为孟夏四月。其孟 仲季月,虽与正岁不同,至于郊祀、迎气、祭祠、烝尝,巡狩、搜田,分至启闭, 班宣时令,皆以建寅为正。三年正月,帝崩,复用夏正。 杨伟表曰:“臣揽载籍,断考历数,时以纪农,月以纪事,其所由来,遐而尚 矣。乃自少昊,则玄鸟司分;颛顼帝喾,则重、黎司天;唐帝、虞舜,则羲、和掌 日。三代因之,则世有日官。日官司历,则颁之诸侯,诸侯受之,则颁于境内。夏 后之代,羲、和湎淫,废时乱日,则《书》载《胤征》。由此观之,审农时而重人 事者,历代然也。逮至周室既衰,战国横骛,告朔之羊,废而不绍,登台之礼,灭 而不遵。闰分乖次而不识,孟陬失纪而莫悟,大火犹西流,而怪蛰虫之不藏也。是 时也,天子不协时,司历不书日,诸侯不受职,日御不分朔,人事不恤,废弃农时。 仲尼之拨乱于《春秋》,托褒贬纠正,司历失闰,则讥而书之,登台颁朔,则谓之 有礼。自此以降,暨于秦、汉,乃复以孟冬为岁首,闰为后九月,中节乖错,时月 纰缪,加时后天,蚀不在朔,累载相袭,久而不革也。至武帝元封七年,始乃寤其 缪焉。于是改正朔,更历数,使大才通人,造《太初历》。校中朔所差,以正闰分; 课中星得度,以考疏密,以建寅之月为正朔,以黄钟之月为历初。其历斗分太多, 后遂疏阔。至元和二年,复用《四分历》。施而行之。至于今日,考察日蚀,率常 在晦,是则斗分太多,故先密后疏而不可用也。是以臣前以制典余日,推考天路, 稽之前典,验之食朔,详而精之,更建密历,则不先不后,古今中天。以昔在唐帝, 协日正时,允厘百工,咸熙庶绩也。欲使当今国之典礼,凡百制度,皆韬合往古, 郁然备足,乃改正朔,更历数,以大吕之月为岁首,以建子之月为历初。臣以为昔 在帝代,则法曰《颛顼》,曩自轩辕,则历曰《黄帝》。暨至汉之孝武,革正朔, 更历数,改元曰太初,因名《太初历》。今改元为景初,宜曰《景初历》。臣之所 建《景初历》,法数则约要,施用则近密,治之则省功,学之则易知。虽复使研、 桑心算,隶首运筹,重、黎司晷,羲、和察景,以考天路,步验日月,究极精微, 尽术数之极者,皆未如臣如此之妙也。是以累代历数,皆疏而不密,自黄帝以来, 改革不已。 壬辰元以来,至景初元年丁巳,岁积四千四十六,算上。此元以天正建子黄钟 之月为历初,元首之岁夜半甲子朔旦冬至。 元法,万一千五十八。 纪法,千八百四十三。 纪月,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章岁,十九。 章月,二百三十五。 章闰,七。 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 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余数,九千六百七十。 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 纪日岁中,十二。 气法,十二。 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没法,九百六十七。 月周,二万四千六百三十八。 通法,四十七。 会通,七十九万一百二十。 朔望合数,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入一交一 限数,七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通周,十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一。 周日日余,二千五百二十八。 周虚,二千三十一。 斗分,四百五十五。 甲子纪第一: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一交一 会差率,四十一万二千九百一十九。 迟疾差率,十万三千九百四十七。 甲戌纪第二: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一交一 会差率,五十一万六千五百二十九。 迟疾差率,七万三千七百六十七。 甲申纪第三: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一交一 会差率,六十二万一百三十九。 迟疾差率,四万三千五百八十七。 甲午纪第四: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一交一 会差率,七十二万三千七百四十九。 迟疾差率,一万三千四百七。 甲辰纪第五: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一交一 会差率,三万七千二百四十九。 迟疾差率,一十万八千八百四十八。 甲寅纪第六: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一交一 会差率,十四万八百五十九。 迟疾差率,七万八千六百六十八。 一交一 会纪差,十万三千六百一十。求其数之所生者,置一纪积月以通数乘之,会 通去之,所去之余,纪差之数也。以之转加前纪,则得后纪。加之未满会通者,则 纪首之岁天正合朔,月在日道里,满去之,则月在日道表。加表满在里,加里满在 表。 迟疾纪差,三万一百八十。求其数之所生者,置一纪积月,以通数乘之,通周 去之,余以减通周,所减之余,纪差之数也。以之转减前纪,则得后纪。不足减者, 加通周。求次元纪差率,转减前元甲寅纪差率,余则次元甲子纪差率也。求次纪, 如上法也。 推朔积月术曰:置壬辰元以来,尽所求年,外所求,以纪法除之,所得算外, 所入纪第也,余则入纪年数。年以章月乘之,如章岁而一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 余十二以上,其年有闰。闰月以无中气为正。推朔术曰:以通数乘积月,为朔积分, 如日法而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积日,余为大余。大余命以纪,算外, 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小余满 日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月朔日也。小余二千一百四十以上,其月大也。推弦望, 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七百四十四,小分一,小分满二从小余,上余满日法从大余, 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上弦日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朔。其月蚀 望者,定小余,如所近中节间限,限数以下者,算上为日。望在中节前后各四日以 还者,视限数;望在中节前后各五日以上者,视间限。 推二十四气术曰:置所入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大余,不尽为 小余。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求次气,加大余 十五,小余四百二,小分十一,小分满气法从小余,小余满纪法从大余,命如前, 次气日也。 推闰月术曰: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乘之,满章闰得一月,余满半法以上亦 得一月。数从天正十一月起,算外,闰月也。闰有进退,以无中气御之。 大雪,十一月节。(限数千二百四十二。间限千二百四十八。) 冬至,十一月中。(限数千二百五十四。间限千二百四十五。) 小寒,十二月节。(限数千二百三十五。间限千二百二十四。) 大寒,十二月中。(限数千二百一十三。间限千一百九十二。) 立春,正月节。(限数千一百七十二。间限千一百三十七。) 雨水,正月中。(限数千一百一十二。间限千九十三。) 惊蛰,二月节。(限数千六十五。间限千二十六。) 春分,二月中。(限数千八。间限九百七十九。) 清明,三月节(限数九百五十一。间限九百二十五。) 谷雨,三月中。(限数九百。间限八百七十九。) 立夏,四月节。(限数八百五十七。间限八百四十。) 小满,四月中。(限数八百二十二。间限八百一十三。) 芒种,五月节。(限数八百。间限七百九十九。) 夏至,五月中。(限数七百九十八。间限八百。) 小暑,六月节。(限数八百五。间限八百一十五。) 大暑,六月中。(限数八百二十五。间限八百四十二。) 立秋,七月节。(限数八百五十九。间限八百八十三。) 处暑,七月中。(限数九百七。间限九百三十五。) 白露,八月节。(限数九百六十二。间限九百九十二。) 秋分,八月中。(限数千二十一。间限千五十一。) 寒露,九月节。(限数千八十。间限千一百七。) 霜降,九月中。(限数千一百三十三。间限千一百五十七。) 立冬,十月节。(限数千一百八十一。间限千一百九十八。) 小雪,十月中。(限数千二百一十五。间限千二百二十九。) 推没灭术曰:因冬至积日有小余者,加积一,以没分乘之,以没法除之,所得 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即去年冬至后没日也。 求次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五百九十二,小余满没法得一,从大余,命如前。 小余尽,为灭也。 推五行用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即木、火、金、水始用事日也。 各减其大余十八,小余四百八十三,小分六,余命以纪,算外,各四立之前土用事 日也。大余不足减者,加六十;小余不足减者,减大余一,加纪法;小分不足减者, 减小余一,加气法。 推卦用事日:因冬至大余,六其小余,《坎卦》用事日也。加小余万九十一, 满元法从大余,即《中孚》用事日也。求次卦,各加大余六,小余九百六十七。其 四正各因其中日,六其小余。 推日度术曰:以纪法乘朔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不尽 为分。命度从牛前五起,宿次除之,不满宿,则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日,日加一度,分不加,经斗除斗分,分少退一度。推月度术曰:以月周 乘朔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不尽为分,命如上法,则天正 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八百六;大月又加一 日,度十三,分六百七十九;分满纪法得一度,则次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其 冬下旬,夕在张心署之。 推合朔度术曰:以章岁乘朔小余,满通法为大分,不尽为小分。以大分从朔夜 半日度分,分满纪法从度,命如前,则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九百七十七,小分四十二,小分满通法从大分,大 分满纪法从度。经斗除其分,则次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推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大分七百五,小分十,微分一,微分满二从小 分,小分满通法从大分,大分满纪法从度,命如前,则上弦日所在度也。又加得望、 下弦、后月合也。推弦望月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千二百七十九,小分三 十四,数满命如前,即上弦月所在度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也。 推日月昏明度术曰:日以纪法,月以月周,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 分。日以减纪法,月以减月周,余为昏分。各以加夜半,如法为度。 推合朔一交一 会月蚀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一交一 会差率之数加之,以会通 去之,余则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去一交一 度分也。以通数加之,满会通去之,余则次 月合朔去一交一 度分也。以朔望合数各加其月合朔去一交一 度分,满会通去之,余则各其月 望去一交一 度分也。朔望去一交一 分如朔望合数以下,入一交一 限数以上者,朔则一交一 会,望则月 蚀。推合朔一交一 会月蚀月在日道表里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下一交一 会差率之 数加之,倍会通去之,余不满会通者,纪首表,天正合朔月在表,纪首里,天正合 朔月在里。满会通去之,表在里,里在表。 求次月,以通数加之,满会通去之,加里满在表,加表满在里。先一交一 会后月蚀 者,朔在表则望在表,朔在里则望在里。先月蚀后一交一 会者,看食月朔在里则望在表, 朔在表则望在里。一交一 会月蚀如朔望会数以下,则前一交一 后会;如入一交一 限数以上,则前 会后一交一 。其前一交一 后会近于限数者,则豫伺之前月;前会后一交一 近于限数者,则后伺之 后月。 求去一交一 度术曰:其前一交一 后会者,今去一交一 度分如日法而一,所得则却去一交一 度也。 其前会后一交一 者,以去一交一 度分减会通,余如日法而一,所得则前去一交一 度,余皆度分也。 去一交一 度十五以上,虽一交一 不蚀也。十以下是蚀,十以上亏蚀微少,光晷相及而已。亏 之多少,以十五为法。 求日蚀亏起角术曰:其月在外道,先一交一 后会者,亏蚀西南角起;先会后一交一 者, 亏蚀东南角起。其月在内道,先一交一 后会者,亏食西北角起;先会后一交一 者,亏食东北 角起。亏食分多少,如上以十五为法。会一交一 中者,蚀尽。月蚀在日之冲,亏角与上 反也。 月行迟疾度 损益率 盈缩积分 月行分一日十四 度十四分 益二十六 盈初 二百八十二日 十四度 十一分 益二十三 盈积分一十一万八千五百三十四 二百七十七三日 十四度 八分 益二十 盈积分二十二万三千三百九十一 二百七十四四日 十四度 五分 益十七 盈积分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一 二百七十一五日 十四度 一分 益十三 盈积分三十九万二千七十四 二百六十七六日 十三度 十四分 益七 盈积分四十五万一千三百四十一 二百六十一七日 十三度 七分 损 盈积分四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 二百五十四八日 十三度 一分 损六 盈积分四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 二百四十八九日 十二度 十六分 损十 盈积分四十五万五千九百 二百四十四十日 十二度 十三分 损十三 盈积分四十一万三百一十 二百四十一十一日 十二度 十一分 损十五 盈积分三十五万一千四十三 二百三十九十二日 十二度 八分 损十八 盈积分二十八万二千六百五十八 二百三十六十三日 十二度 五分 损二十一 盈积分二十万五百九十六 二百三十三十四日 十二度 三分 损二十三 盈积分十万四千八百五十七 二百三十一十五日 十二度 五分 益二十一 缩初 二百三十三十六日 十二度 七分 益十九 缩积分九万五千七百三十九 二百三十五十七日 十二度 九分 益十七 缩积分十八万二千三百六十 二百三十七十八日 十二度 十二分 益十四 缩积分二十五万九千八百六十三 二百四十十九日 十二度十 五分 益十一 缩积分三十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九 二百四十三二十日 十二度十 八分 益八 缩积分三十七万三千八百三十八 二百四十六廿一日 十三度三 分 益四 缩积分四十一万三百一十 二百五十廿二日 十三度七分 损 缩积分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四廿三日 十三度十二 分 损五 缩积分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九廿四日 十三度十八 分 损十一 缩积分四十万五千七百五十一 二百六十五廿五日 十四度五分 损十七 缩积分三十五万五千六百二 二百七十一廿六日 十四度十一 分 损二十三 缩积分二十七万八千九十九 二百七十七廿七日 十四度十一 分 损二十四 缩积分十七万三千二百四十二 二百七十八周日 十四度十三 分 损二十五 缩积分六万三千八百二十六 二百七十九 有小分六百二 有小分二百 十六 二十六 推合朔一交一 会月蚀入迟疾历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下迟疾差率之数加 之,以通周去之,余满日法得一日,不尽为日余,命日算外,则所求年天正十一月 合朔入历日也。 求次月,加一日,日余四千四百五十。求望,加十四日,日余三千四百八十九。 日余满日法成日,日满二十七去之。又除余如周日余,日余不足者,减一日,加周 虚。 推合朔一交一 会月蚀定大小余:以入历日余,乘所入历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为 定积分。以章岁减所入历月行分,余以除之,所得以盈减缩加本小余。加之满日法 者,一交一 会加时在后日;减之,不足者,一交一 会加时在前日。月蚀者,随定大小余为日 加时。入历在周日者,以周日日余乘缩积分,为定积分。以率损乘入历日余,又以 周日日余乘之,以周日日度小分并之,以损定积分,余为后定积分。以章岁减周日 月行分,余以周日日余乘之,以周日度小分并之,以除后定积分,所得以加本小余, 如上法。 推加时:以十二乘定小余,满日法得一辰,数从子起,算外,则朔望加时所在 辰也。有余不尽者四之,如日法而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又有余者三之,如日 法而一为强,半法以上排成之,不满半法废弃之。以强并少为少强,并半为半强, 并太为太强。得二强者为少弱,以之并少为半弱,以之并半为太弱,以之并太为一 辰弱。以所在辰命之,则各得其少、太、半及强、弱也。其月蚀望在中节前后四日 以还者,视限数;五日以上者,视间限。定小余如间限、限数以下者,以算上为日。 斗二十六(分四百五十五) 牛八 女十二 虚十 危十七 室十 六 壁九 北方九十八度(分四百五十五) 奎十六 娄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二 参九 西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 鬼四 柳十五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 南方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东方七十五度中节 日所在度 日行黄道去极度 日中 晷景冬至(十一月中) 斗二十一(少) 百一十五度 丈三尺小寒(十二 月节) 女二(少) 百一十三(强) 丈二尺三寸大寒(十二月中) 虚 五(半弱) 百一十(太弱) 丈一尺立春(正月节) 危十(太弱) 百六(少弱) 九尺六寸雨水(正月中) 室八(太强) 百一(强) 七尺九寸(五分)惊蛰(二月节) 壁八(强) 九十五(强) 六尺五寸春分(二月中) 奎十四(少强) 八十九(少强) 五尺 二寸(五分)清明(三月节) 胃一(半) 八十三(少弱) 四尺一寸 (五分)谷雨(三月中) 昴二(太) 七十七(太强) 三尺二寸立夏 (四月节) 毕六(太) 七十三(少弱) 二尺五寸(二分)小满(四 月中) 参四(少弱) 六十九(太) 尺九寸(八分)芒种(五月节) 井十(半弱) 六十七(少弱) 尺六寸(八分)夏至(五月中) 井 二十五(半强)六十七(强) 尺五寸小暑(六月节) 柳三(太强) 六十七(太强) 尺七寸大暑(六月中) 星四(强) 七十 二尺立秋(七月节) 张十二(少) 七十三(半强) 二尺五寸 (五分)处暑(七月中) 翼九(半) 七十八(半强) 三尺三寸(三 分)白露(八月节) 轸六(太) 八十四(少强) 四尺三寸(五分) 秋分(八月中) 角五(弱) 九十(半强) 五尺五寸寒露(九月节) 亢八(半弱) 九十六(太强) 六尺八寸(五分)霜降(九月中)氐十 四(少强) 百二(少强) 八尺四寸立冬(十月节) 尾四(半强) 百七(少强) 丈小雪(十月中) 箕一(太强) 百一十一(弱) 丈一尺四寸大雪(十一月节) 斗六 百一十三(太强) 丈二 尺五寸(六分)中节 昼漏刻 夜漏刻 昏中星 明中 星冬至 四十五 五十五 奎六(弱) 亢二(少强)小寒 四十五(八分) 五十四(二分) 娄六(半强) 氐七(强)大寒 四十 六(八分) 五十三(二分) 胃十一(太强) 心(半)立春 四十八(六分) 五十一(四分) 毕五(少弱) 尾七(半弱)雨水 五十(八分) 四十九 (二分) 参六(半弱) 箕(半弱)惊蛰 五十三(三分) 四十六(七分) 井十七(少弱) 斗初(少)春分 五十五(八分) 四十四(二分) 鬼四 斗十一(弱)清明 五十八(三分) 四十一(七分) 星四(太) 斗二十一(半)谷雨 六十(五分) 三十九(五分) 张十七 牛 六(半)立夏 六十二(四分) 三十七(六分) 翼十七(太) 女十(少弱) 小满 六十三(九分) 三十六(一分) 角(太弱) 危(太弱)芒种六十 四(九分) 三十五(一分) 亢五(太) 危十四(强)夏至 六十五 三十五 氐十二(少弱) 室十二(强)小暑 六十四(七分) 三十五(三分) 尾一(太强) 奎二(太强)大暑 六十三(八分) 三十六 (二分) 尾十五(半强) 娄三(太)立秋 六十二(三分) 三十七(七分) 箕九(太强) 胃九(太弱)处暑 六十(二分) 三十九(八分) 斗十 (少) 毕三(太)白露 五十七(八分) 四十二(二分) 斗二十一(强) 参五(少强)秋分 五十五(二分) 四十四(八分) 牛五(少) 井十 六(少强)寒露 五十二(六分) 四十七(四分) 女七(太) 鬼三(少 强)霜降 五十(三分) 四十九(七分) 虚六(太) 星三(太)立冬 四十八(二分) 五十一(八分) 危八(强) 张十五(太强)小雪四十 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 室三(半强) 翼十五(太)大雪 四十五(五 分) 五十四(五分) 壁(半强) 轸十五(少强) 右中节二十四气,如术求之,得冬至十一月中也。加之得次月节,加节得其月 中。中星以日所在为正。置所求年二十四气小余四之,如法得一为少,不尽少三之, 如法为强。所以减其节气昏明中星各定。 推五星术:五星者,木曰岁星,火曰荧惑,土曰填星,金曰太白,水曰辰星。 凡五星之行,有迟有疾,有留有逆。曩自开辟,清浊始分,则日月五星聚于星纪。 发自星纪,并而行天,迟疾留逆,互相逮及。星与日会,同宿共度,则谓之合。从 合至合之日,则谓之终。各以一终之日与一岁之日,通分相约,终而率之,岁数岁 则谓之合终岁数,岁终则谓之合终合数。二率既定,则法数生焉。以章岁乘合数为 合月法,以纪法乘合数为日度法,以章月乘岁数为合月分,如合月法为合月数,合 月之余为月余。以通数乘合月数,如日法而一为大余,以六十去大余,余为星合朔 大余。大余之余为朔小余。以通数乘月余,以合月法乘朔小余,并之,以日法乘合 月法除之,所得星合入月日数也。余以通法约之,为入月日。以朔小余减日法,余 为朔虚分。以历斗分乘合数,为星度斗分。木、火、土各以合数减岁数,余以周天 乘之,如日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余则度余。金、水以周天乘岁数,如日 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余则度余。 木:合终岁数,千二百五十五。 合终合数,千一百四十九。 合月法,二万一千八百三十一。 日度法,二百一十一万七千六百七。 合月数,十三。 月余,万一千一百二十二。 朔大余,二十三。 朔小余,四千九十三。 入月日,十五。 日余,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 朔虚分,四百六十六。 斗分,五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行星度,三十三。 度余,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 火:合终岁数,五千一百五。 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八。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七十二。 日度法,四百四十万一千八十四。 合月数,二十六。 月余,二万三。 朔大余,四十七。 朔小余,三千六百二十七。 入月日,十三。 日余,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 朔虚分,九百三十二。 斗分,百八万六千五百四十。 行星度,五十。 度余,百四十一万二千一百五十。 土:合终岁数,三千九百四十三。 合终合数,三千八百九。 合月法,七万二千三百七十一。 日度法,七百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七。合月数,十二。 月余,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三。 朔大余,五十四。 朔小余,千六百七十四。 入月日,二十四。 日余,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 朔虚分,二千八百八十五。 斗分,百七十三万三千九十五。 行星度,十二。 度余,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 金:合终岁数,千九百七。 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五。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一十五。 日度法,四百三十九万五千五百五十五。 合月数,九。 月余,四万三百一十。 朔大余,二十五。 朔小余,三千五百三十五。 入月日,二十七。 日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朔虚分,千二十四。 斗分,百八万五千一百七十五。 行星度,二百九十二。 度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水:合终岁数,一千八百七十。 合科合数,万一千七百八十九。 合月法,二十二万三千九百九十一。 日度法,二千一百七十二万七千一百二十七。 合月数,一。 月余,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九。 朔大余,二十九。 朔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 入月日,二十八。 日余,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 朔虚分,二千一百四十。 斗分,五百三十六万三千九百九十五。 行星度,五十七。 度余,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 推五星术曰:置壬辰元以来尽所求年,以合终合数乘之,满合终岁数得一,名 积合,不尽名合余。以合终合数减合余,得一者星合往年,得二者合前往年,无所 得,合其年。余以减合终合数,为度分。金、水积合,偶为晨,奇为夕。 推五星合月:以月数月余各乘积合,余满合月法从月,为积月,不尽为月余。 以纪月除积月,所得算外,所入纪也,余为入纪月。副以章闰乘之,满章月得一为 闰,以减入纪月,余以岁中去之,余为入岁月,命以天正起,算外,星合月也。其 在闰一交一 际,以朔御之。 推合月朔:以通数乘入纪月,满日法得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积日, 余为大余,命以所入纪,算外,星合朔日也。推入月日:以通数乘月余,合月法乘 朔小余,并之,通法约之,所得满日度法得一,则星合入月日也,不满为日余。命 日以朔,算外,入月日也。 推星合度:以周天乘度分,满日度法得一为度,不尽为余,命以牛前五度起, 算外,星所合度也。 求后合月,以月数加入岁月,以余加月余,余满合月法得一月,月不满岁中, 即在其年;满去之,有闰计焉,余为后年;再满,在后二年。金、水加晨得夕,加 夕得晨也。求后合朔,以朔大小余数加合朔月大小余,其月余上成月者,又加大余 二十九,小余一千四百一十九,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法。求后入月日,以入 月日、日余加入月日及余,余满日度法得一。其前合朔小余满其虚分者,去一日; 后小余满二千四百一十九以上,去二十九日;不满,去三十日,其余则后合入月日, 命以朔。求后合度,以度数及分,如前合宿次命之。 木:晨与日合,伏,顺,十六日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二度百七十 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疾,日行五十七分之十一,五 十七日行十一度。顺,迟,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而留。不行,二十七日而旋。 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而复留二十七日。复迟,日行九分,五十 七日行九度而复顺。疾,日行十一分,五十七日行十一度,在曰前,夕伏西方。顺, 十六日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二度百七十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而与 日合。凡一终,三百九十八日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分,行星三十三度百四十 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分。 火:晨与日合,伏,七十二日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五十六度百 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十四,百 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更顺,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留。不行, 十一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而复留十一日。复顺, 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复疾。日行十四分,百八十四日行百一 十二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七十二日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五 十六度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而与日合。凡一终,七百八十日三百五十八 万五千二百三十分,行星四百一十五度二百四十九万八千六百九十分。 土:晨与日合,伏,十九日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行星二度六百 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行百七十二分之十三, 八十六日行六度半而留。不行,三十二日半而旋。逆,日行十七分之一,百二日退 六度而复留。不行,三十二日半复顺,日行十三分,八十六日行六度半,在日前, 夕伏西方。顺,十九日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行星二度六百四十九万 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而与日合。凡一终,三百七十八日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 分,行星十二度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分。 金:晨与日合,伏,六日退四度,而晨见东方,在日后而逆。迟,日行五分之 三,十日退六度。留,不行,七日而旋。顺,迟,日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 日行三十三度而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十四,九十一日行百五度而顺。益疾, 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后,而晨伏东方。顺, 四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而与日合。 一合,二百九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如之。 金:夕与日合,伏,顺,四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五十二度十九 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而夕见西方,在日前。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 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二度而更顺。迟,日行一度十四分,九十一日行百五度而顺。益 迟,日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而留。不行,七日而旋。逆,日 行五分之三,十日退六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六日,退四度,而与日合。凡 再合一终,五百八十四日三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分,行星如之。 水:晨与日合,伏,十一日退七度,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逆,疾,一日退一 度而留。不行,一日而旋。顺,迟,日行八分之七,八日行七度而顺。疾,日行一 度十八分之四,十八日行二十二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十八日二千三十四万 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三十六度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而与日合。凡 一合,五十七日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如之。 水:夕与日合,伏,十八日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三十六度二 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而夕见西方,在日前。顺,疾,日行一度十八分之 四,十八日行二十二度而更顺。迟,日行八分之七,八日行七度而留。不行,一日 而旋。逆,一日退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十一日退七度,而与日合。凡再 合一终,百一十五日千八百九十六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分,行星如之。 五星历步术:以法伏日度余,加星合日度余,余满日度法得一从全,命之如前, 得星见日及度余也。以星行分母乘见度分,如日度法得一,分不尽,半法以上,亦 得一,而日加所行分,分满其母得一度。逆顺母不同,以当行之母乘故分,如故母 而一,当行分也。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书度,除斗分,以行母为率。分有损 益,前后相御。 凡五星行天,迟疾留逆,虽大率有常,至犯守逆顺,难以术推。月之行天,犹 有迟疾,况五星乎!唯日之行天有常,进退有率,不迟不疾,不外不内,人君德也。 求木合终岁数法,以木日度法乘一木终之日,内分,周天除之,即得也。求木 合终合数法,以木日度法乘周天,满纪法,所得复以周天除之,即得。五星皆放此 也。 魏黄初元年十一月小,己卯蔀首,己亥岁,十一月己卯朔旦冬至,臣伟上。” 刘氏在蜀,不见改历,当是仍用汉《四分法》。吴中书令阚泽受刘洪《乾象法》 于东莱徐岳字公河。故孙氏用《乾象历》,至于吴亡。 晋武帝泰始元年,有司奏:“王者祖气而奉其囗终,晋于五行之次应尚金,金 生于己,事于酉,终于丑,宜祖以酉日,腊以丑日。改《景初历》为《泰始历》。” 奏可。 史臣按,邹衍五德,周为火行。衍生在周时,不容不知周氏行运。且周之为历 年八百,秦氏即有周之建国也。周之火木,其事易详。且五德更王,唯有二家之说。 邹衍以相胜立体,刘向相生为义。据以为言,不得出此二家者。假使即刘向之说, 周为木行,秦氏代周,改其行运。若不相胜,则克木者金;相生则木实生火。秦氏 乃称水德,理非谬然,斯则刘氏所证为不值矣。臣以为张苍虽是汉臣,生与周接, 司秦柱下,备睹图书。且秦虽灭学,不废术数,则有周遗文虽不毕在,据汉水行, 事非虚作。贾谊《取秦》云:“汉土德。”盖以是汉代秦。详论二说,各有其义。 张苍则以汉水胜周火,废秦不班五德。贾谊则以汉土胜秦水,以秦为一代。论秦、 汉虽殊,而周为火一也。然则相胜之义,于事为长。若同苍黜秦,则汉水、魏土、 晋木、宋金;若同贾谊《取秦》,则汉土、魏木、晋金、宋火也。难者云:“汉高 断蛇而神母夜哭,云赤帝子杀白帝子,然则汉非火而何?”斯又不然矣。汉若为火, 则当云赤帝,不宜云赤帝子也。白帝子又何义况乎?盖由汉是土德,土生乎火,秦 是水德,水生乎金,斯则汉以土为赤帝子,秦以水德为白帝子也。难者又曰:“向 云五德相胜,今复云土为赤帝子,何也?”答曰:“五行自有相胜之义,自有相生 之义。不得以相胜废相生,相生废相胜也。相胜者,以土胜水耳;相生者,土自火 子,义岂相关。” 崔寔《四人月令》曰:祖者,道神。黄帝之子曰累祖,好远游,死道路,故祀 以为道神。合《祖赋序》曰:汉用丙午,魏用丁未,晋用孟月之酉。曰莫识祖之所 由。说者云祈请道神,谓之祖有事于道者,君子行役,则列之于中路,丧者将迁, 则称名于阶庭。或云,百代远祖,名谥凋灭,坟茔不复存于铭表,游魂不得托于庙 祧,故以初岁良辰,建华盖,扬彩旌,将以招灵爽,庶众祖之来凭云尔。 晋一江一 左时,侍中平原刘智,推三百年斗历改宪,以为《四分法》三百年而减一 日,以百五十为度法,三十七为斗分。饰以浮说,以扶其理。一江一 左中领军琅邪王朔 之以其上元岁在甲子,善其术,欲以九万七千岁之甲子为开辟之始,何承天云“悼 于立意”者也。《景初》日中晷景,即用汉《四分法》,是以渐就乖差。其推五星, 则甚疏阔。晋一江一 左以来,更用《乾象五星法》以代之,犹有前却。 宋太祖颇好历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私撰新法。元嘉二十年,上表曰: 臣授性顽惰,少所关解。自昔幼年,颇好历数,耽情注意,迄于白首。臣亡舅 故秘书监徐广,素善其事,有既往《七曜历》,每记其得失。自太和至泰元之末, 四十许年。臣因比岁考校,至今又四十载。故其疏密差会,皆可知也。 夫圆极常动,七曜运行,离合去来,虽有定势,以新故相涉,自然有毫末之差, 连日累岁,积微成著。是以《虞书》著钦若之典,《周易》明治历之训,言当顺天 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也。汉代杂候清台,以昏明中星,课日所在,虽不可见,月 盈则蚀,必当其冲,以月推日,则躔次可知焉。舍易而不为,役心于难事,此臣所 不解也。 《尧典》云:“日永星火,以正仲夏”。今季夏则火中。又“宵中星虚,以殷 仲秋”。今季秋则虚中。尔来二千七百余年,以中星检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则尧 冬令至,日在须女十度左右也。汉之《太初历》,冬至在牵牛初,后汉《四分》及 魏《景初法》,同在斗二十一。臣以月蚀检之,则《景初》今之冬至,应在斗十七。 又史官受诏,以土圭测景,考校二至,差三日有余。从来积岁及一交一 州所上,检其增 减,亦相符验。然则今之二至,非天之二至也。天之南至,日在斗十三四矣。此则 十九年七闰,数微多差。复改法易章,则用算滋繁,宜当随时迁革,以取其合。案 《后汉志》,春分日长,秋分日短,差过半刻。寻二分在二至之间,而有长短,因 识春分近夏至,故长;秋分近冬至,故短也。杨伟不悟,即用之,上历表云:“自 古及今,凡诸历数,皆未能并己之妙。”何此不晓,亦何以云。是故臣更建《元嘉 历》,以六百八为一纪,半之为度法,七十五为室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雨水为 气初,以诸法闰余一之岁为章首。冬至从上三日五时。日之所在,移旧四度。又月 有迟疾,合朔月蚀,不在朔望,亦非历意也。故元嘉皆以盈缩定其小余,以正朔望 之日。 伏惟陛下允迪圣哲,先天不违,劬劳庶政,寅亮鸿业,究渊思于往籍,探妙旨 于未闻,穷神知化,罔不该览。是以愚臣欣遇盛明,效其管穴。伏愿以臣所上《元 嘉法》下史官考其疏密,若谬有可采,庶或补正阙谬,以备万分。 诏曰:“何承天所陈,殊有理据。可付外详之。”太史令钱乐之、兼丞严粲奏 曰: 太子率更令领国子博士何承天表更改《元嘉历法》,以月蚀检今冬至日在斗十 七,以土圭测影,知冬至已差三日。诏使付外检署。以元嘉十一年被敕,使考月蚀, 土圭测影,检署由来用伟《景初法》,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少。检十一年七 月十六日望月蚀,加时在卯,到十五日四更二唱丑初始蚀,到四唱蚀既,在营室十 五度末。《景初》其日日在轸三度。以月蚀所冲考之,其日日应在翼十五度半。又 到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望月蚀,加时在酉,到亥初始食,到一更三唱蚀既,在鬼四 度。《景初》其日日在女三。以冲考之,其日日应在牛六度半。又到十四年十二月 十六日望月蚀,加时在戌之半,到二更四唱亥末始蚀,到三更一唱食既,在井三十 八度。《景初》其日日在斗二十五。以冲考之,其日日应在斗二十二度半。到十五 年五月十五日望月蚀,加时在戌,其日月始生而已,蚀光已生四分之一格,在斗十 六度许。《景初》其日日在井二十四。考取其冲,其日日应在井二十。又到十七年 九月十六日望月蚀,加时在子之少,到十五日未二更一唱始蚀,到三唱蚀十五分之 十二格,在昴一度半。《景初》其日在房二。以冲考之,则其日日在氐十三度半。 凡此五蚀。以月冲一百八十二度半考之,冬至之日,日并不在斗二十一度少,并在 斗十七度半间,悉如承天所上。 又去十一年起,以土圭测影。其年《景初法》十一月七日冬至,前后阴不见影。 到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冬至,其十五日影极长。到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其 二十六日影极长。到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冬至,其前后并阴不见。到十五年十一月 二十一日冬至,十八日影极长。到十六年十一月二日冬至,其十月二十九日影极长。 到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冬至,其十日影极长。到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二十 一日影极长。到十九年十一月六日冬至,其三日影极长。到二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冬 至,其前后阴不见影。寻校前后,以影极长为冬至,并差三日。以月蚀检日所在, 已差四度。土圭测影,冬至又差三日。今之冬至,乃在斗十四间,又如承天所上。 又承天法,每月朔望及弦,皆定大小余,于推一交一 会时刻虽审,皆用盈缩,则月 有频三大、频二小,比旧法殊为异。旧日蚀不唯在朔,亦有在晦及二日。《公羊传》 所谓“或失之前,或失之后”。愚谓此一条自宜仍旧。 员外散骑郎皮延宗又难承天:“若晦朔定大小余,纪首值盈,则退一日,便应 以故岁之晦,为新纪之首。”承天乃改新法依旧术,不复每月定大小余,如延宗所 难,太史所上。 有司奏:“治历改宪,经国盛典,爰及汉、魏,屡有变革。良由术无常是,取 协当时。方今皇猷载晖,旧域光被,诚应综核晷度,以播维新。承天历术,合可施 用。宋二十二年,普用《元嘉历》。”诏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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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 志第3 历下
作者: 沈约 《元嘉历法》: 上元庚辰甲子纪首至太甲元年癸亥,三千五百二十三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 五千七百三年,算外。 元法,三千六百四十八。 章岁,十九。 纪法,六百八。 章月,二百三十五。 纪月,七千五百二十。 章闰,七。 纪日,二十二万二千七十。 度分,七十五。 度法,三百四。 气法,二十四。 余数,一千五百九十五。 岁中,十二。 日法,七百五十二。 没余,三十六。 通数,二万二千二百七。 通法,四十七。 没法,三百一十九。 月周,四千六十四。 周天,十一万一千二十五。 通周,二万七百二十一。 周日日余,四百一十七。 周虚,三百三十五。 会数,一百六十。 一交一 限数,八百五十九。 会月,九百二十九。 朔望合数,八十。 甲子纪第一 (迟疾差一万七千六百六十三,一交一 会差八百七十七) 甲戌纪第二 (迟疾差三千四十三,一交一 会差二百七十九) 甲申纪第三 (迟疾差九千一百四十四,一交一 会差六百二十) 甲午纪第四 (迟疾差一万五千二百四十五,一交一 会差二十二) 甲辰纪第五 (迟疾差六百二十五,一交一 会差三百六十三) 甲寅纪第六 (迟疾差六千七百二十六,一交一 会差七百四) 推入纪法:置上元庚辰尽所求年,以元法除之,不满元法,以纪法除之,余不 满纪法,入纪年也。满法去之,得后纪。(入甲午纪壬辰岁来,至今元嘉二十年岁 在癸末,二百三十一年,算外。) 推积月术:置入纪年数算外,以章月乘之,如章岁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 十二以上,其年闰。 推朔术:以通数乘积分,为朔积分,满日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积 日,不尽为大余,命以纪,算外,所求年正月朔日也。 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三百九十九,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即次月朔也。 小余三百五十三以上,其月大也。 推弦望法:加朔大余七,小余二百八十七,小分三,小分满四从小余,小余满 日法从大余,命如前,上弦日也。又加之得望,又加之得下弦。 推二十四气术:置入纪年算外,以余数乘之,满度法三百四为积没,不尽为小 余。以六旬去积没,不尽为大余,命以纪,算外,所求年雨水日也。求次气,加大 余十五,小余六十六,小分十一,小分满气法从小余,小余满度法从大余,次气日 也。(雨水在十六日以后者,如法减之,得立春。) 推闰月法: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乘之,满章闰得一,数从正月起,闰所在 也。闰有进退,以无中气御之。 立春正月节 (限数一百九十四,间数一百九十) 雨水正月中 (限数一百八十六,间数一百八十二) 惊蛰二月节 (限数一百七十七,间数一百七十二) 春分二月中 (限数一百六十七,间数一百六十二) 清明三月节 (限数一百五十八,间数一百五十四) 谷雨三月中 (限数一百四十九,间数一百四十五) 立夏四月节 (限数一百四十二,间数一百三十九) 小满四月中 (限数一百三十六,间数一百三十四) 芒种五月节 (限数一百三十三,间数一百三十二) 夏至五月中 (限数一百三十一,间数一百三十二) 小暑六月节 (限数一百三十三,间数一百三十四) 大暑六月中 (限数一百三十六,间数一百三十九) 立秋七月节 (限数一百四十二,间数一百四十五) 处暑七月中 (限数一百四十九,间数一百五十三) 白露八月节 (限数一百五十七,间数一百六十二) 秋分八月中 (限数一百六十七,间数一百七十二) 寒露九月节 (限数一百七十七,间数一百八十二) 霜降九月中 (限数一百八十六,间数一百九十) 立冬十月节 (限数一百九十四,间数一百九十七) 小雪十月中 (限数二百,间数二百三) 大雪十一月节(限数二百五,间数二百六) 冬至十一月中(限数二百七,间数二百六) 小寒十二月节(限数二百五,间数二百三) 大寒十二月中(限数二百,间数一百九十七) 推没灭术:因雨水积,以没余乘之,满没法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如前,所求 年为雨水前没日也。求次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一百九十六,满没法从大余,命 如前,雨水后没日也。(雨水前没多在故岁,常有五没,官以没正之,一年常有五 没或六没。小余尽为灭日也。)雨水小余三十九以还,雨水六旬后乃有。 推土用事法:置立春大小余小分之数,减大余十八,小余七十九,小分十八, 命以纪,算外,立春前土用事日也。大余不足加六十,小余不足减,减大余一,加 度法而后减之。立夏、立冬求土用事皆如上法。 推日所在度法:以度法乘朔积度,不尽为分。命度起室二,次宿除之,算外, 正月朔夜半日在度及分也。求次日,日加一度,经室去度分。 推月所在度法:以月周乘朔积日,周天去之,余满度法为积度,不尽为分,命 度如前,正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一百三十三,大 月加度三十五,分二百四十五,分满度法成一度,命如前,次月朔月所在度及分也。 历先月法:以十六除月行分为大分,如所入迟疾加之,经室去度分。 推合朔月食术:置所求年积月,以会数一百六十乘之,以所入一交一 会纪差二十二 加之,满会月去之,余则其年正月朔去一交一 分也。求次月,以会数加之,满会月去之。 求望,加合数。朔望去一交一 分如合数以下,一交一 限数以上,朔则一交一 会,望则月食。 推入迟疾历法:置所求年朔积分,所入迟疾差(一万五千二百四十五)加之, 满通周去之,余满日法得一日,不尽为日余,命日算外,所求年正月朔入历。求次 月,加一日,日余七百三十四。求望,加十四日,日余五百七十五半。余满日法成 一日,日满二十七去之,除日余如周日日余,不足减,减一日,加周虚。(日满二 十七而日余不满周日日余,为损。周日满去之,为入历一日。) 推合朔月食定大小余法:以入历日余乘入历下损益率,(入一日,益二十五是 也。)以损益盈缩积分,(值损则损之,值益则益之。)为定积分。以入历日余乘 列差,满日法盈减缩加差法,为定差法。以除定积分,所得减加本朔望小余,(值 盈则减,缩则加之。)为定小余。加之满日法,合朔月食进一日;减之不足减者, 加日法而后减之,则退一日。值周日者,用周日定数。 推加时:以十二乘定小余,满日法得一辰,数从子起,算外,则朔望加时所在 辰也。有余者四之,满日法得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半。又有余者三之,满日法 得一为强,半法以上排成一,不满半法弃之。以强并少为少强,并半为半强,并太 为太强。得二者为小弱,以并少为半弱,以并半为太弱,以并太为一辰弱。以所在 辰名之。 推合朔月食加时满刻法:各以百刻乘定小余,如日法而一;不尽什之,求分。 先除夜漏之半,即昼漏加时刻及分也。昼漏尽,又入夜漏。在中节前后四日以还者, 视限数。在中节前后五日以上者,视间限数。月食加时定小余不满限数、间数者, 皆以算上为日。 月行迟疾度 损益率 盈缩积分 列差 差法一日 十四 度十三分 益二十五 盈 二 二百六十二日 十四度十 一分 益二十三 盈万八千八百 三 二百五十八三日 十四度八分 益二十 盈三万六千九十六 四 二百五十五四日 十四度四分 益十六 盈五万一千一百三十六 五 二百五十一五日 十三度十八分益 十一 盈六万三千一百六十八 五 二百四十六六日 十三度十三分 益六 盈七万一千四百四十 六 二百四十一七日 十三度七分 益 盈七万五千九百五十二 五 二百三十五八日 十三度二分 损五 盈七万五千九百五十二 四 二百三十九日 十二度十七分 损九 盈七万二千一百九十二 三 二百二十六十日 十二度十四分 损十二盈六万 五千四百二十四 三 二百二十三十一日 十二度十一分 损十五 盈五万六 千四百 三 二百二十十二日 十二度八分 损十八 盈四万五千一 百二十 二 二百一十七十三日 十二度六分 损二十 盈三万一千五百 八十四 二 二百一十五十四日 十二度四分 损二十二 盈一万六千五百四 十四 二 二百一十三十五日 十二度二分 益二十四 缩 二 二百一十一十六日 十二度四分 益二十二 缩一万八千四十 八 二 二百一十三十七日 十二度六分 益二十 缩三万四千五百九 十二 三 二百一十五十八日 十二度九分 益十七 缩四万九千六百三十 二 五 二百一十八十九日 十二度十四分 益十二 缩六万二千四百一十六 六 二百二十三二十日 十三度一分 益六 缩七万一千四百四十六 二百二十九廿一日 十三度七分 益 缩七万五千九百五十二 五 二百三十五廿二日 十三度十二分 损五 缩七万五千九百五十二 四二 百四十廿三日 十三度十六分 损九 缩七万二千一百九十二 四 二百四 十四廿四日 十四度一分 损十三 缩六万五千四百二十四 四 二百四十 八廿五日 十四度五分 损十七 缩五万五千六百四十八 三 二百五十二 廿六日 十四度八分 损二十 缩四万二千八百六十四 三 二百五十五廿 七日 十四度十一分 损二十三 缩二万七千八百二十四 二 二百五十八周日 十四度十三分 损二十五定 缩一万五百二十八定备 二百六十定 小分一百三 损二百二十四 九万三千四百八 意差法二千 三百九 推合朔度:以章岁乘朔小余,满通法为大分,不尽为小分。以大分从朔夜半日 日分,满度命如前,正月朔日月合朔所在共合度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一百六十一,小分十四,小分满通法从大分,大分 满度法从度。经室除度分。求望,加十四度,大分二百三十二,小分三十半。(求 望月所在度,加日度一百八十二,分一百八十九,小分二十三半。) 推五星法:二十四气 日所在度 日中晷影 昼漏刻 夜漏刻 雨水 室太(强) 八尺二寸二分 五十五分 四十九五分惊蛰 壁一(强) 六尺七寸二分 五十二九分 四十七一分春分 奎七(少 强) 五尺三寸九分 五十五五分 四十四五分清明 娄六(半) 四 尺二寸五分 五十八 四十二谷雨 胃九(太弱) 三尽二寸五分 六十三分 三十九七分立夏 昴十一(弱) 二尺五寸 六十二三 分 三十七七分小满 毕十五(少弱) 一尺九寸七分 六十三九分 三十六 一分芒种 井三半(弱) 一尺六寸九分 六十四八分 三十五二分夏至 井十八 一尺五寸 六十五 三十五小暑 鬼一(弱) 一尺六寸九分 六十四八分 三十五二分大暑 柳十二(弱) 一尺 九寸七分 六十三九分 三十六一分立秋 张五(半强) 二尺五寸 六十二三分 三十七七分处暑 翼二(半) 三尺二寸五分 六十三 分 三十九七分白露 翼十七(太弱) 四尺二寸五分 五十八 四十 二秋分 轸十五 五尺三寸九分 五十五五分 四十四五分寒露 亢一(少) 六尺七寸二分 五十二九分 四十七一分霜降 氐七 (半) 八尺二寸八分 五十五分 四十九五分立冬 心二(半弱) 九尺九寸一分 四十八四分 五十一六分小雪 尾十二(太强) 一丈一尺 三寸四分四十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大雪 箕十 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四 十五六分 五十四四分冬至 斗十四(强) 一丈三尺 四十五 五十五小寒 牛三半(强) 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四十五六分 五十四四分大 寒 女十半(强) 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四十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立春 危 四 九尺九寸一分 四十八四分 五十一六分二十四气 昏中星 明中星雨水 觜一少强 尾十一强惊蛰 井九半 箕四少弱春 分 井二十九半强 斗四弱清明 柳十二太 斗十四半谷雨 张十 斗二十五半立夏 翼十太弱 女三少小满 轸十弱 虚 二弱芒种 角十太弱 危七弱夏至 氐五少弱 室五少强小暑 房四太弱 壁六太弱大暑 尾八太弱 奎十二太弱立秋 箕三 胃二太弱处暑 斗三半 昴七太弱白露 斗十四半弱 毕十 六半弱秋分 斗二十五少强 井九少强寒露 牛八半强 井二十九弱霜 降 女十一半弱 柳十一半强立冬 危二弱 张八太弱小雪危十三 半强 翼八太强大雪 室九半强 轸八少强冬至 壁八太强 角七少强小寒 奎十五少 亢九大寒 胃四半强 氐十三太强立 春 昴九少 心四强 推五星法: 合岁 合数 日度法 室分木 三百四十四 三百一十五 九万五千七百六十 二万三千六百二十五火 四百五十九 二 百一十五 六万五千三百六十 一万六千一百二十五土 三百八十三 三百 七十 一十一万二千四百八十 二万七千七百五十金 二百六十七 一百六十 七 五万七百六十八 一万二千五百二十五水 七十九 二百四十九 七万五千六百九十六 一万八千六百七十五 木后元丙戌,晋咸和元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百十八年算上。 火后元乙亥,元嘉十二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九年算上。 土后元甲戌,元嘉十一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十年算上。 金后元甲申,晋太元九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六十年算上。 水后元乙丑,元嘉二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十九年算上。 推五星法:各设其元至所求年算上,以合数乘之,满合岁为积合,不尽曰合余, 多者以合数除之,得一,星合往年,得二,合前往年,不满合数,其年。(木、土、 金则有往年合,火有前往年合,水一年三合或四合也。)以合余减合数为度分, (水度分满合岁则去之也。)以周天(十一万一千三十五)乘度分,满日度法为积 度,不尽曰度余。命度以室二,算外,星合所在度也。以合数乘其年,内雨水小余, 并度余为日余,满日度法从积度为日,命以雨水,算外,星合日也。求星见日法, 以法伏日及余(木则十六日及金是也。)加星合日及余,满日度法成一日,命如前, 星见日也。求星见度法,以法伏度及余(木则二度及余是也。)加星合度及余,满 日度法成一度,命如前,所见度也。以星行分母(木则二十三见也。)乘见度余, 满日度法得一,分乃日加所行分。(木顺日行四分。)分满其母成一度,逆顺母不 同,(木逆分母七也。)当各乘度余,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书度,经室去分, 不足减者,破全度。(五星室分各异,若在行分,各依室分去之。) 木:初与日合,伏,十六日,日余四万一千七百八十,行二度,余七万七千八 百四十七半,晨见东方。(去日十三度半强。)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四,一百一十 五日行二十度。留,不行,二十六日而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又 留二十六日。顺,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 三百九十八日,日余八万三千五百六十,行星三十三度,余五万九千九百三十五。 火:初与日合,伏,七十一日,日余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半,行五十四度,度 余四万九千四百三十,晨见东方。(去日十七度半强。)顺,疾,日行七分之五, 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小迟,日行七分之四,一百二十六日行七十二度而大迟。 日行七分之二,四十二日行十二度。留,不行,十二日而迟。日行十分之三,六十 日退十八度。又留十二日。顺,迟,四十二日行十二度。小疾,一百二十六日,行 七十二度。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七百 七十九日,日余四万九千六百二十五,行星四百一十四,度余三万三千五百。除一 周,定四十九度,度余一万七千三百七十五。 土:初与日合,伏,十八日,日余四千四百八十二半,行二度,度余四万六千 八百四十七半,晨见东方。(去日十五度半强,)顺,日行十二分之一,八十四日, 行七度。留,不行,三十六日而逆。日行十七分之一,一百二日退六度。又留三十 六日。顺,八十四日行七度,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三百七十八日, 日余八千九百六十五,行星十二度,度余九万三千六百九十五。 金:初与日合,伏,四十一日,日余四万九千六百八十四半,行五十一度,度 余四万九千六百八十四半,见西方。(去日十度。)顺,疾,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三, 九十一日行一百十二度而小迟。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二,九十一日行一百五度。又大 迟。日行十五之十一,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留,不行,八日而迟。日行三分之二, 九日退六度,伏西方。伏六日,退四度而与日合。又六日退四度,晨见东方。逆, 九日退六度。又留八日。顺,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小疾,九十一日行一百五度。 大疾,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二度,晨伏东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五百八十三 日,日余四万八千六百一。除一周,行星定二百一十八度,度余三万六千七十六。 一合二百九十一日,余四万九千六百八十四半,行星如之。 水:初与日合,伏,十七日,日余七万一千二百一十半,行三十四度,度余七 万一千二百一十半,见西方。(去日十七度。)顺,疾,日行一度三分之一,十八 日行二十四度而迟。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留,不行,四日,夕伏西方。伏 十一日,退六度,而与日合。又十一日退六度,而晨见东方。留四日。顺,迟,七 日行五度。疾,十八日行二十四度,晨伏东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一百一 十五日,日余六万六千七百二十五,行星如之。一合五十七日,日余七万一千二百 一十半,行星亦如之。盈加缩减,十六除月行分,日法除盈缩分,以减度分,盈加 缩减。 推卦:因雨水大小余,加大余六,小余三百一十九,小余满三千六百四十八成 日。日满二十七日余不足加减不加周虚。 元嘉二十年,承天奏上尚书:“今既改用《元嘉历》,漏刻与先不同,宜应改 革。按《景初历》春分日长,秋分日短,相承所用漏刻,冬至后昼漏率长于冬至前。 且长短增减,进退无渐,非唯先法不精,亦各传写谬误。今二至二分,各据其正。 则至之前后,无复差异。更增损旧刻,参以晷影,删定为经,改用二十五箭。请台 勒漏郎将考验施用。”从之。 前世诸儒依图纬云,月行有九道。故画作九规,更相一交一 错,检其行次,迟疾换 易,不得顺度。刘向论九道云:“青道二出黄道东,白道二出黄道西,黑道二出北, 赤道二出南。”又云:“立春、春分,东从青道;立夏、夏至,南从赤道。秋白冬 黑,各随其方。”按日行黄道,阳路也,月者阴精,不由阳路,故或出其外,或入 其内,出入去黄道不得过六度。入十三日有奇而出,出亦十三日有奇而入,凡二十 七日而一入一出矣。一交一 于黄道之上,与日相掩,则蚀焉。汉世刘洪推检月行,作阴 阳历法。元嘉二十年,太祖使著作令史吴癸依洪法,制新术,令太史施用之。 《元嘉历》月行阴阳法: 阴阳历 损益率 兼数 一日 益十七 初 二日(前限馀六百六十五微分一千七百三十八) 益十六 十七 三日 益十五 三十三 四日 益十二 四十八 五日 益八 六十 六日 益四 六十八 七日 益一 七十二 八日 损二 七十三 九日 损六 七十一 十日 损十 六十五 十一日 损十三 五十五 十二日 损十五 四十二 十三日(後限馀二千一十九微分一千七十九) 损十六 二十七 分日(二千六百八十五半) 损十六大(大者五千三百 七十一分之三千四百七十二 十一 历周,五万五千五百一十七半。 差率,一万一百九十。 微分法,一千八百七十八。 推入阴阳历术曰:以会月去入纪积月,余以会数乘之,以所入纪一交一 会差加之, 周天乘之,满微分法为大分,不尽为微分。大分满周天去之,余不满历周者为入阳 历。余皆如月周得一日,算外,所求年正月合朔入历也。不尽为日余。 求次月,加二日,日余一千三百三十一,微分一千五百九十八,如法成日,日 满十三去之,除日余如分日。阴阳历竟平入端,入历在前限余前,后限余后者,月 行中道。 求朔弦望定数:各置入迟疾历盈缩定积分,以章岁乘之,差法除之,所得满通 法为大分。不尽,以微分法乘之,如法为微分。盈减缩加阴阳日余,盈不足,以月 周进退日而定,以定日余乘损益兼数,为加时定数。 推夜半入历:以差率朔小余,如微分法得一,以减入历余,不足,加月周而减 之,却一日,却得分日,加其分,半微分为小分,即朔日夜半入历历余小分也。 求次日,加一日,日余十六,小分三百二十,小分如会从余,余满月周去之, 又加一日。历竟,下日余满分日去之,于入历初也。不满分日者,值之,加余一千 二百九十四,小分七百八十九半,为入次历。 求夜半定日:以朔小余减入迟疾历日余,不足一日,却得周日,加余四百一十 七,即月夜半入历日及余也。以日余乘损益率,盈缩积分,为定积分。满通法为大 分,不尽以会月乘之,如法为小分,以盈加缩减入阴阳日余,盈不足进退日而定也。 以定日余乘损益率,如月周,以损益兼数,为夜半定数。 求昏明数:以损益率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以减损益率为昏,而以 损益夜半数为昏明定数也。 求月去黄道度:置加时若昏明定数,以十二除之为度,其余三而一为少,不尽 为强,二少弱也。所得为月去黄道度。 大明六年,南徐州从事史祖冲之上表曰: 古历疏舛,颇不精密,群氏纠纷,莫审其要。何承天所奏,意存改革,而置法 简略,今已乖远。以臣校之,三睹厥谬:日月所在,差觉三度;二至晷影,几失一 日;五星见伏,至差四旬,留逆进退,或移两宿。分至乖失,则节闰非正;宿度违 天,则伺察无准。臣生属圣辰,逮在昌运,敢率愚瞽,更创新历。谨立改易之意有 二,设法之情有三。 改易者,其一,以旧法一章十九岁有七闰,闰数为多,经二百年,辄差一日。 节闰既移,则应改法,历纪屡迁,实由此条。今改章法,三百九十一年有一百四十 四闰。令却合周、汉,则将来永用,无复差动。其二,以《尧典》云:“日短星昴, 以正仲冬。”以此推之,唐代冬至,日在今宿之左五十许度。汉代之初,即用秦历, 冬至日在牵牛六度。汉武改立《太初历》,冬至日在牛初。后汉《四分法》,冬至 日在斗二十二。晋时姜岌以月蚀检日,知冬至在斗十七。今参以中星,课以蚀望, 冬至之日,在斗十一。通而计之,未盈百载,所差二度。旧法并令冬至日有定处, 天数既差,则七曜宿度渐与历舛。乖谬既著,辄应改制,仅合一时,莫能通远,迁 革不已,又由此条。今令冬至所在,岁岁微差,却检汉注,并皆审密,将来久用, 无烦屡改。 又设法者,其一,以子为辰首,位在正北,爻应初九,斗气之端,虚为北方, 列宿之中,元气肇初,宜在此次。前儒虞喜,备论其义。今历上元日度,发自虚一。 其二,以日辰之号,甲子为先,历法设元,应在此岁。而黄帝以来,世代所用,凡 十一历,上元之岁,莫值此名。今历上元,岁在甲子。其三,以上元之岁,历中众 条,并应以此为始,而《景初历》一交一 会迟疾,亦置纪差,裁合朔气而已。条序纷互, 不及古意。今设法,日月五纬,一交一 会迟疾,悉以上元岁首为始。则合璧之曜,信而 有征,连珠之晖,于是乎在,群流共源,实精古法。 若夫测以定形,据以实效,县象著明,尺表之验可推,动气幽微,寸管之候不 忒。今臣所立,易以取信。但深练始终,大存整密,革新变旧,有约有繁。用约之 条,理不自惧,用繁之意,顾非谬然。何者?夫纪闰参差,数各有分,分之为体, 非细不密。臣是用深惜毫厘,以全求妙之准,不辞积累,以成永定之制。非为思而 莫悟,知而不改也,窃恐赞有然否,每崇远而随近;论有是非,或贵耳而遗目。所 以竭其管穴,俯洗同异之嫌,披心日月,仰希葵藿之照。若臣所上,万一可采,伏 愿颁宣群司,赐垂详究,庶陈锱铢,少增盛典。 ○历法 上元甲子至宋大明七年癸卯,五万一千九百三十九年算外。 元法,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 纪法,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一。 章岁,三百九十一。 章月,四千八百三十六。 章闰,一百四十四。 闰法,十二。 月法,十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一。 日法,三千九百三十九。 余数,二十万七千四十四。 岁余,九千五百八十九。 没分,三百六十万五千九百五十一。 没法,五万一千七百六十一。 周天,一千四百四十二万四千六百六十四。 虚分,万四百四十九。 行分法,二十三。 小分法,一千七百一十七。 通周,七十二万六千八百一十。 会周,七十一万七千七百七十七。 通法,二万六千三百七十七。 差率,三十九。 推朔术: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章月乘之,满章岁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 余二百四十七以上,其年有闰。以月法乘积月,满日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 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也。小余千八百 四十九以上,其月大。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九十,小余满日法从大余, 大余满六旬去之,命如前,次月朔也。求弦望: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五百七,小分 一,小分满四从小余,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上弦日也。又加得望,又加得 下弦,又加得后月朔也。 推闰术:以闰余减章岁,余满闰法得一月,命以天正,算外,闰所在也。闰有 进退,以无中气为正。推二十四气术: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余数乘之,满纪法 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天正十一 月冬至日也。求次气,加大余十五,小余八千六百二十六,小分五,小分满六从小 余,小余满纪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气日也。求土用事:加冬至大余二十七,小余 万五千五百二十八,季冬土用事日也。又加大余九十一,小余万二千二百七十,次 土用事日也。推没术:以九十乘冬至小余,以减没分,满没法为日,不尽为日余, 命日以冬至,算外,没日也。 求次没,加日六十九,日余三万四千四百四十二,余满没法从日,次没日也。 日余尽为灭。 推日所在度术:以纪法乘朔积日为度实,周天去之,余满纪法为积度,不尽为 度余,命以虚一,次宿除之,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也。求次月,大月 加度三十,小月加度二十九,入虚去度分。求行分,以小分法除度余,所得为行分, 不尽为小分。小分满法从行分,行分满法从度。求次日,加一度。入虚去行分六, 小分百四十七。 推月所在度术:以朔小余乘百二十四为度余。又以朔小余乘八百六十为微分。 微分满月法从度余,度余满纪法为度,以减朔夜半日所在,则月所在度。 求次月,大月加度三十五,度余三万一千八百三十四,微分七万七千九百六十 七,小月加度二十二,度余万七千二百六十一,微分六万三千七百三十六,入虚去 度分也。 迟疾历: 月行度 损益率 盈缩积分 差法一日 十四行分十三 益七十 盈初 5304二日十四十 一 益六十五 盈百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六 5270三日 十四八 益五十七 盈三百五十五万七百六 5219四日 十四四 益四十七 盈五百五万八千二百八 5151五日 十三二十二 益三十四 盈六百二十九万七千八百五十七 5066六日 十三十七 益二十二 盈七百二十万二千六百九十一 4981七日 十三十一 益六 盈七百七十七万二千七百一十 4879八日 十三五 损九 盈七百九十四万九百五十二 4777九日 十二二十二损二 十四 盈七百七十万七千四百一十五 4675十日 十二十六 损三十 九 盈七百七万二千一百 4573十一日 十二十一 损五十二 盈六百三万五千七 4488十二日 十二八 损六十 盈四百六十六万三千一百 4437十三日 十二六 损六十五 盈三百九万三百二 4403十四日 十二四 损七十 盈百三十八万三千五百八十 4369十五日 十二五 益六十七缩四 十五万七千六十九 4368十六日 十二七 益六十二 缩二百 二十三万七百五十五 4420十七日 十二十 益五十五 缩三百八 十七万五百一十四 4471十八日 十二十四 益四十四 缩五百三十 万九千三百八十五 4539十九日 十二十九 益三十二 缩六百四十八 万四百四 4624二十日 十三一 益十九 缩七百三十一万 六千六百八 4709二十一日 十三七 益四 缩七百八十一万七 千九百九十六 4811二十二日 十三十三 损十一 缩七百九十一万七千 六百七 4913二十三日 十三十九 损二十七 缩七百六十一万五千四 百四十 5015二十四日 十四一 损三十九 缩六百九十万一千四百九 十五 5100二十五日 十四六 损五十二 缩五百八十七万二千七百三 十五 5185二十六日 十四十 损六十二 缩四百四十九万九千一百五十 九 5253二十七日 十四十二 损六十七 缩二百八十五万七千七百三十二 5287二十八日 十四十四 损七十四 缩百八万二千三百七十九 5321 推入迟疾历术:以通法乘朔积日为通实,通周去之,余满通法为日,不尽为日 余。命日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入历日也。 求次月,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余皆万一千七百四十六。历满二十七日, 日余万四千六百三十一,则去之。 求次日,加一日。求日所在定度:以夜半入历日余乘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 如差率而一,所得满纪法为度,不尽为度余,以盈加缩减平行度及余为定度。益之 或满法,损之或不足,以纪法进退。求度行分如上法。求次日,如所入迟疾加之, 虚去分如上法。 阴阳历 损益率 兼数 一日 益十六 初 二日 益十五 十六 三日 益十四 三十一 四日 益十二 四十五 五日 益九 五十七 六日 益五 六十六 七日 益一 七十一 八日 损二 七十二 九日 损六 七十 十日 损十 六十四 十一日 损十三 五十四 十二日 损十五 四十一 十三日 损十六 二十六 十四日 损十六 十 推入阴阳历术:置通实以会周去之,不满一交一 数三十五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半为朔 入阳历分,满去之,为朔入阴历分。各满通法得一日,不尽为日余,命日算外,天 正十一月朔夜半入历日也。 求次月,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余皆二万七百七十九。历满十三日,日 余万五千九百八十七半则去之。阳竟入阴,阴竟入阳。求次日,加一日。求朔望差, 以二千二十九乘朔小余,满三百三为日余,不尽倍之为小分,则朔差数也。加一十 四日,日余二万一百八十六,小分百二十五,小分满六百六从日余,日余满通法为 日,即望差数也。又加之,后月朔也。 求合朔月食:置朔望夜半入阴阳历日及余,有半者去之,置小分三百三,以差 数加之,小分满六百六从日余,日余满通法从日,日满一历去之。命日算外,则朔 望加时入历也。朔望加时入历一日,日余四千一百九十八,小分四百二十八以下, 十二日,日余万一千七百八十八,小分四百八十一以上,朔则一交一 会,望则月食。 求合朔月食定大小余:令差数日余加夜半入迟疾历余,日余满通法从日,则朔 望加时入历也。以入历余乘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如差法而一,以盈减缩加本 朔望小余,为定小余。益之或满法,损之或不足,以日法进退日。 求合朔月食加时:以十二乘定小余,满日法得一辰,命以子,算外,加时所在 辰也。有余者四之,满日法得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又有余者三之,满日法得 一为强,以强并少为少强,并半为半强,并太为太强。得二者为少弱,以并太为一 辰弱,以前辰名之。 求月去日道度:置入阴阳历余乘损益率,如通法而一,以损益兼数为定,定数 十二而一为度,不尽三而一,为少、半、太。又不尽者,一为强,二为少弱,则月 去日道数也。阳历在表,阴历在里。 (表略) 求昏明中星:各以度数加夜半日所在,则中星度也。 推五星术:木率:千五百七十五万三千八十二。火率:三千八十万四千一百九 十六。土率:千四百九十三万三百五十四。金率:二千三百六万一十四。水率:四 百五十七万六千二百四。推五星术:置度实各以率去之,余以减率,其余如纪法而 一,为入岁日,不尽为日余。命以天正朔,算外,星合日。 求星合度:以入岁日及余从天正朔日积度及余,满纪法从度,满三百六十余度 分则去之,命以虚一,算外,星合所在度也。求星见日术:以伏日及余,加星合日 及余,余满纪法从日,命如前,见日也。求星见度术:以伏度及余,加星合度及余, 余满纪法从度,入虚去度分,命如前,星见度也。行五星法:以小分法除度余,所 得为行分,不尽为小分,及日加所行分满法从度,留者因前,逆则减之,伏不尽度。 从行入虚,去行分六,小分百四十七;逆行出虚,则加之。 木:初与日合,伏,十六日,余万七千八百三十二,行二度,度余三万七千五 百四,晨见东方。从,日行四分,百一十二日,(行十九度十一分。)留二十八日。 逆,日行三分,八十六日,(退十一度五分。)又留二十八日。从,日行四分,百 一十二日,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一终,三百九十八日,日余三万五千六百六十 四,行三十三度,度余二万五千二百一十五。 火:初与日合,伏,七十二日,日余六百八,行五十五度,度余二万八千八百 六十五,晨见东方。从,疾,日行十七分,九十二日,(行六十八度。)小迟,日 行十四分,九十二日,(行五十六度。)大迟,日行九分,九十二日,(行三十六 度。)留十日。逆,日行六分,六十四日,(退十六度十六分。)又留十日。从, 迟,日行九分,九十二日。小疾,日行十四分,九十二日。大疾,日行十七分,九 十二日,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一终,七百八十日,日余千二百一十六,行四百 一十四度,度余三万二百五十八。除一周,定行四十九度,度余万九千八百九。 土:初与日合,伏,十七日,日余千三百七十八,行一度,度余万九千三百三 十三,晨见东方。行顺,日行二分,八十四日,(行七度七分。)留三十三日。行 逆,日行一分,百一十日,(退四度十八分。)又留三十三日。从,日行二分,八 十四日,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一终,三百七十八日,日余二千七百五十六,行 十二度,度余三万一千七百九十八。 金:初与日合,伏,三十九日,余三万八千一百二十六,行四十九度,度余三 万八千一百二十六,夕见西方。从,疾,日行一度五分,九十二日,(行百十二度。) 小迟,日行一度四分,九十二日,(行百八度。)大迟,日行十七分,四十五日, (行三十三度六分。)留九日。迟,日行十六分,(退六度六分。)夕伏西方。伏 五日,退五度,而与日合。又五日退五度,而晨见东方。逆,日行十六分,九日。 留九日。从,迟,日行十七分,四十五日。小疾,日行一度四分,九十二日。大疾, 日行一度五分,九十二日,晨伏东方,日度余如初。一终,五百八十三日,日余三 万六千七百六十一,行星如之。除一周,定行二百十八度,度余二万六千三百一十 二。一合,二百九十一日,日余三万八千一百二十六,行星亦如之。 水:初与日合,伏,十四日,日余三万七千一百十五,行三十度,度余三万七 千一百一十五,夕见西方。从,疾,日行一度六分,二十三日,(行二十九度。) 迟,日行二十分,八日,(行六度二十二分。)留二日。迟,日行十一分,二日, (退二十二分。)夕伏西方。伏八日,退八度,而与日合。又八日,退八度,晨见 东方。逆,日行十一分,二日。留二日。从,迟,日行二十分,八日。疾,日行一 度六分,二十三日,晨伏东方,日度余如初。一终,百一十五日,日余三万四千七 百三十九,行星如之。一合,五十七日,日余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五,行星亦如之。 上元之岁,岁在甲子,天正甲子朔夜半冬至,日月五星,聚于虚度之初,阴阳 迟疾,并自此始。 世祖下之有司,使内外博议,时人少解历数,竟无异同之辨。唯太子旅贲中郎 将戴法兴议,以为: 三精数微,五纬会始,自非深推测,穷识晷变,岂能刊古革今,转正圭宿。案 冲之所议,每有违舛,窃以愚见,随事辨问。案冲之新推历术,“今冬至所在,岁 岁微差”。臣法兴议:夫二至发敛,南北之极,日有恆度,而宿无改位。古历冬至, 皆在建星。战国横骛,史官丧纪,爰及汉初,格候莫审,后杂觇知在南斗二十二度, 元和所用,即与古历相符也。逮至景初,而终无毫忒。《书》云:“日短星昴,以 正仲冬。”直以月维四仲,则中宿常在卫阳,羲、和所以正时,取其万世不易也。 冲之以为唐代冬至日在今宿之左五十许度,遂虚加度分,空撤天路。其置法所在, 近违半次,则四十五年九月,率移一度。在《诗》“七月流火”,此夏正建申之时 也。“定之方中”,又小雪之节也。若冬至审差,则豳公火流,晷长一尺五寸,楚 宫之作,昼漏五十三刻,此诡之甚也。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 犹西流,司历过也。”就如冲之所误,则星无定次,封有差方。名号之正,古今必 殊,典诰之音,代不通轨,尧之开、闭,今成建、除。今之寿星,乃周之鹑尾,即 时东壁,已非玄武,轸星顿属苍龙,诬天痛经,乃至于此。 冲之又改章法三百九十一年有一百四十四闰。臣法兴议:夫日有缓急,故斗有 阔狭,古人制章,立为中格,年积十九,常有七闰,晷或虚盈,此不可革。冲之削 闰坏章,倍减余数,则一百三十九年二月,于四分之科,顿少一日;七千四百二十 九年,辄失一闰。夫日少则先时,闰失则事悖。窃闻时以作事,事以厚生,以此乃 生人之大本,历数之所先,愚恐非冲之浅虑妄可穿凿。 冲之又命上元日度发自虚一,云虚为北方列宿之中。臣法兴议:冲之既云冬至 岁差,又谓虚为北中,舍形责影,未足为迷。何者?凡在天非日不明,居地以斗而 辨。借令冬至在虚,则黄道弥远,东北当为黄钟之宫,室壁应属玄枵之位,虚宿岂 得复为北中乎?曲使分至屡迁,而星次不改,招摇易绳,而律吕仍往,则七政不以 玑衡致齐,建时亦非摄提所纪,不知五行何居,六属安托? 冲之又令上元年在甲子。臣法兴议:夫置元设纪,各有所尚,或据文于图谶, 或取效于当时。冲之云,“群氏纠纷,莫审其会”。昔《黄帝》辛卯,日月不过; 《颛顼》乙卯,四时不忒;《景初》壬辰,晦无差光;《元嘉》庚辰,朔无错景, 岂非承天者乎!冲之苟存甲子,可谓为合以求天也。 冲之又令日月五纬,一交一 会迟疾,悉以上元为始。臣法兴议:夫一交一 会之元,则食 既可求,迟疾之际,非凡夫所测。昔贾逵略见其差,刘洪觕著其术。至于疏密之数, 莫究其极。且五纬所居,有时盈缩,即如岁星在轸,见超七辰,术家既追算以会今, 则往之与来,断可知矣。《景初》所以纪首置差,《元嘉》兼又各设后元者,其并 省功于实用,不虚推以为烦也。冲之既违天于改易,又设法以遂情,愚谓此治历之 大过也。 臣法兴议:日有八行,各成一道,月有一道,离为九行,左一交一 右疾,倍半相违, 其一终之理,日数宜同。冲之通周与会周相觉九千四十,其阴阳七十九周有奇,迟 疾不及一匝。此则当缩反盈,应损更益。 冲之随法兴所难辩折之曰: 臣少锐愚尚,专功数术,搜练古今,博采沈奥,唐篇夏典,莫不揆量,周正汉 朔,咸加该验。罄策筹之思,究疏密之辨。至若立圆旧误,张衡述而弗改;汉时斛 铭,刘歆诡谬其数,此则算氏之剧疵也。《乾象》之弦望定数,《景初》之一交一 度周 日,匪谓测候不精,遂乃乘除翻谬,斯又历家之甚失也。及郑玄、阚泽、王蕃、刘 徽,并综数艺,而每多疏舛。臣昔以暇日,撰正众谬,理据炳然,易可详密,此臣 以俯信偏识,不虚推古人者也。按何承天历,二至先天,闰移一月,五星见伏,或 违四旬,列差妄设,当益反损,皆前术之乖远,臣历所改定也。既沿波以讨其源, 删滞以暢其要,能使躔次上通,晷管下合,反以讥诋,不其惜乎!寻法兴所议六条, 并不造理难之关楗。谨陈其目。 其一,日度岁差,前法所略,臣据经史辨正此数,而法兴设难,征引《诗》 《书》,三事皆谬。其二,臣校晷景,改旧章法,法兴立难,不能有诘,直云“恐 非浅虑,所可穿凿”。其三,次改方移,臣无此法,求术意误,横生嫌贬。其四, 历上元年甲子,术体明整,则苟合可疑。其五,臣其历七曜,咸始上元,无隙可乘, 复云“非凡夫所测”。其六,迟疾阴阳,法兴所未解,误谓两率日数宜同。凡此众 条,或援谬目讥,或空加抑绝,未闻折正之谈,厌心之论也。谨随诘洗释,依源征 对。仰照天晖,敢罄管穴。 法兴议曰:“夫二至发敛,南北之极,日有恆度,而宿无改位。故古历冬至, 皆在建星”。冲之曰:周汉之际,畴人丧业,曲技竞设,图纬实繁,或借号帝王以 崇其大,或假名圣贤以神其说。是以谶记多虚,桓谭知其矫妄;古历舛杂,杜预疑 其非直。按《五纪论》黄帝历有四法,颛顼、夏、周并有二术,诡异纷然,则孰识 其正,此古历可疑之据一也。夏历七曜西行,特违众法,刘向以为后人所造,此可 疑之据二也。殷历日法九百四十,而《乾凿度》云殷历以八十一为日法。若《易纬》 非差,殷历必妄,此可疑之据三也。《颛顼》历元,岁在乙卯,而《命历序》云: “此术设元,岁在甲寅。”此可疑之据四也。《春秋》书食有日朔者凡二十六,其 所据历,非周则鲁。以周历考之,检其朔日,失二十五,鲁历校之,又失十三。二 历并乖,则必有一伪,此可疑之据五也。古之六术,并同《四分》,《四分》之法, 久则后天。以食检之,经三百年,辄差一日。古历课今,其甚疏者,朔后天过二日 有余。以此推之,古术之作,皆在汉初周末,理不得远。且却校《春秋》,朔并先 天,此则非三代以前之明征矣,此可疑之据六也。寻《律历志》,前汉冬至日在斗 牛之际,度在建星,其势相邻,自非帝者有造,则仪漏或阙,岂能穷密尽微,纤毫 不失。建星之说,未足证矣。 法兴议曰:“战国横骛,史官丧纪,爰及汉初,格候莫审,后杂觇知在南斗二 十二度,元和所用,即与古历相符也。逮至景初,终无毫忒。”冲之曰:古术讹杂, 其详阙闻,乙卯之历,秦代所用,必有效于当时,故其言可征也。汉武改创,检课 详备,正仪审漏,事在前史,测星辨度,理无乖远。今议者所是不实见,所非徒为 虚妄,辨彼骇此,既非通谈,运今背古,所诬诚多,偏据一说,未若兼今之为长也。 《景初》之法,实错五纬,今则在冲口,至曩已移日。盖略治朔望,无事检候,是 以晷漏昏明,并即《元和》,二分异景,尚不知革,日度微差,宜其谬矣。 法兴议曰:“《书》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直以月推四仲,则中宿常在 卫阳,羲、和所以正时,取其万代不易也。冲之以为唐代冬至,日在今宿之左五十 许度,遂虚加度分,空撤天路。”冲之曰:《书》以上四星昏中审分至者,据人君 南面而言也。且南北之正,其详易准,流见之势,中天为极。先儒注述,其义佥同, 而法兴以为《书》说四星,皆在卫阳之位,自在巳地,进失向方,退非始见,迂回 经文,以就所执,违训诡情,此则甚矣。舍午称巳,午上非无星也。必据中宿,余 宿岂复不足以正时。若谓举中语兼七列者,觜参尚隐,则不得言,昴星虽见,当云 伏矣,奎娄已见,复不得言伏见囗囗不得以为辞,则名将何附。若中宿之通非允, 当实谨检经旨,直云星昴,不自卫阳,卫阳无自显之义,此谈何因而立。苟理无所 依,则可愚辞成说,曾泉、桑野,皆为明证,分至之辨,竟在何日,循复再三,窃 深叹息。 法兴议曰:“其置法所在,近违半次,则四十五年九月率移一度。”冲之曰: 《元和》日度,法兴所是,唯征古历在建星,以今考之,臣法冬至亦在此宿,斗二 十二了无显证,而虚贬臣历乖差半次,此愚情之所骇也。又年数之余有十一月,而 议云九月,涉数每乖,皆此类也。月盈则食,必在日冲,以检日则宿度可辨,请据 效以课疏密。按太史注记,元嘉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夜月蚀尽,在鬼四度,以冲 计之,日当在牛六。依法兴议:“在女七”。又十四年五月十五日丁夜月蚀尽,在 斗二十六度,以冲计之,日当在井三十,依法兴议曰:“日在柳二。”又二十八年 八月十五日丁夜月蚀,在奎十一度,以冲计之,日当在角二;依法兴议曰:“日在 角十二。”又大明三年九月十五日乙夜月蚀尽,在胃宿之末,以冲计之,日当在氐 十二;依法兴议曰:“日在心二。”凡此四蚀,皆与臣法符同,纤毫不爽,而法兴 所据,顿差十度,违冲移宿,显然易睹。故知天数渐差,则当式遵以为典,事验昭 晰,岂得信古而疑今。 法兴议曰:“在《诗》‘七月流火’,此夏正建申之时也。‘定之方中’,又 小雪之节也。若冬至审差,则豳公火流,晷长一尺五寸,楚宫之作,昼漏五十三刻, 此诡之甚也。”冲之曰:臣按此议三条皆谬。《诗》称流火,盖略举西移之中,以 为惊寒之候。流之为言,非始动之辞也。就如始说,冬至日度在斗二十二,则火星 之中,当在大暑之前,岂邻建申之限。此专自攻纠,非谓矫失。《夏小正》:“五 月昏,大火中。”此复在卫阳之地乎?又谓臣所立法,楚宫之作,在九月初。按 《诗》传笺皆谓定之方中者,室辟昏中,形四方也。然则中天之正,当在室之八度。 臣历推之,元年立冬后四日,此度昏中,乃处十月之初,又非寒露之日也。议者之 意,盖误以周世为尧时,度差五十,故致此谬。小雪之节,自信之谈,非有明文可 据也。 法兴议曰:“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就如冲之所误,则星无定次,卦有差方,名号之正,古今必殊,典诰之音,时不通 轨。尧之开、闭,今成建、除,今之寿星,乃周之鹑尾也。即时东壁,已非玄武, 轸星顿属苍龙,诬天背经,乃至于此。”冲之曰:臣以为辰极居中,而列曜贞观, 群像殊体,而阴阳区别,故羽介咸陈,则水火有位,苍素齐设,则东西可准,非以 日之所在,定其名号也。何以明之?夫阳爻初九,气始正北,玄武七列,虚当子位。 若圆仪辨方,以日为主,冬至所舍,当在玄枵;而今之南极,乃处东维,违体失中, 其义何附。若南北以冬夏禀称,则卯酉以生杀定号,岂得春躔义方,秋丽仁域,名 舛理乖,若此之反哉!因兹以言,因知天以列宿分方,而不在于四时,景纬环序, 日不独守故辙矣。至于中星见伏,记籍每以审时者,盖以历数难详,而天验易显, 各据一代所合,以为简易之政也。亦犹夏礼未通商典,《濩》容岂袭《韶》节,诚 天人之道同差,则艺之兴,因代而推移矣。月位称建,谅以气之所本,名随实著, 非谓斗杓所指。近校汉时,已差半次,审斗节时,其效安在。或义非经训,依以成 说,将纬候多诡,伪辞间设乎?次随方名,义合宿体。分至虽迁,而厥位不改,岂 谓龙火贸处,金水乱列,名号乖殊之讥,抑未详究。至如壁非玄武,轸属苍龙,瞻 度察晷,实效咸然。《元嘉历法》,寿星之初,亦在翼限,参校晋注,显验甚众。 天数差移,百有余载,议者诚能驰辞骋辩,令南极非冬至,望不在冲,则此谈乃可 守耳。若使日迁次留,则无事屡嫌,乃臣历之良证,非难者所宜列也。寻臣所执, 必据经史,远考唐典,近征汉籍,谶记碎言,不敢依述,窃谓循经之论也。月蚀检 日度,事验昭著,史注详论,文存禁阁,斯又稽天之说也。《尧典》四星,并在卫 阳,今之日度,远淮元和,诬背之诮,实此之谓。 法兴议曰:“夫日有缓急,故斗有阔狭,古人制章,立为中格,年积十九,常 有七闰,晷或盈虚,此不可革。冲之削闰坏章,倍减余数,则一百三十九年二月, 于四分之科,顿少一日;七千四百二十九年,辄失一闰。夫日少则先时,闰失则事 悖。窃闻时以作事,事以厚生,此乃生民之所本,历数之所先。愚恐非冲之浅虑, 妄可穿凿。”冲之曰:按《后汉书》及《乾象说》,《四分历法》,虽分章设篰创 自元和,而晷仪众数定于嘉平三年。《四分志》,立冬中影长一丈,立春中影九尺 六寸。寻冬至南极,日晷最长,二气去至,日数既同,则中影应等,而前长后短, 顿差四寸,此历景冬至后天之验也。二气中影,日差九分半弱,进退均调,略无盈 缩。以率计之,二气各退二日十二刻,则晷影之数,立冬更短,立春更长,并差二 寸,二气中影俱长九尺八寸矣。即立冬、立春之正日也。以此推之,历置冬至,后 天亦二日十二刻也。嘉平三年,时历丁丑冬至,加时正在日中。以二日十二刻减之, 天定以乙亥冬至,加时在夜半后三十八刻。又臣测景历纪,躬辨分寸,铜表坚刚, 暴润不动,光晷明洁,纤毫尽然。据大明五年十月十日,影一丈七寸七分半,十一 月二十五日,一丈八寸一分太,二十六日,一丈七寸五分强,折取其中,则中天冬 至,应在十一月三日。求其蚤晚,令后二日影相减,则一日差率也。倍之为法,前 二日减,以百刻乘之为实,以法除实,得冬至加时在夜半后三十一刻,在《元嘉历》 后一日,天数之正也。量检竟年,则数减均同,异岁相课,则远近应率。臣因此验, 考正章法。今以臣历推之,刻如前,窃谓至密,永为定式。寻古历法并同《四分》, 《四分》之数久则后天,经三百年,朔差一日。是以汉载四百,食率在晦。魏代已 来,遂革斯法,世莫之非者,诚有效于天也。章岁十九,其疏尤甚,同出前术,非 见经典。而议云此法自古,数不可移。若古法虽疏,永当循用,谬论诚立,则法兴 复欲施《四分》于当今矣,理容然乎?臣所未譬也。若谓今所革创违舛失衷者,未 闻显据有以矫夺臣法也。《元嘉历》术,减闰余二,直以袭旧分粗,故进退未合。 至于弃盈求正,非为乖理。就如议意,率不可易,则分无增损,承天置法,复为违 谬。节气蚤晚,当循《景初》,二至差三日,曾不觉其非,横谓臣历为失,知日少 之先时,未悟增月甚惑也。诚未睹天验,岂测历数之要,生民之本,谅非率意所断 矣。又法兴始云穷识晷变,可以刊旧革今,复谓晷数盈虚,不可为准,互自违伐, 罔识所依。若推步不得准,天功绝于心目,未详历纪何因而立。案《春秋》以来千 有余载,以食检朔,曾无差失,此则日行有恆之明征也。且臣考影弥年,穷察毫微, 课验以前,合若符契,孟子以为千岁之日至,可坐而知,斯言实矣。日有缓急,未 见其证,浮辞虚贬,窃非所惧。 法兴议曰:“冲之既云冬至岁差,又谓虚为北中,舍形责影,未足为迷。何者? 凡在天非日不明,居地以斗而辨,借令冬至在虚,则黄道弥远,东北当为黄钟之宫, 室壁应属玄枵之位,虚宿岂得复为北中乎?曲使分至屡迁,而星次不改,招摇易绳, 而律吕仍往,则七政不以玑衡致齐,建时亦非摄提所纪,不知五行何居,六属安托。” 冲之曰:此条所嫌,前牒已详。次改方移,虚非中位,繁辞广证,自构纷惑,皆议 者所谬误,非臣法之违设也。七政致齐,实谓天仪,郑、王唱述,厥训明允,虽有 异说,盖非实义。 法兴议曰:“夫置元设纪,各有所尚,或据文于图谶,或取效于当时。冲之云 ‘群氏纠纷,莫审其会。’昔《黄帝》辛卯,日月不过,《颛顼》乙卯,四时不忒, 《景初》壬辰,晦无差光,《元嘉》庚辰,朔无错景,岂非承天者乎?冲之苟存甲 子,可谓为合以求天也。”冲之曰:夫历存效密,不容殊尚,合谶乖说,训义非所 取,虽验当时,不能通远,又臣所未安也。元值始名,体明理正。未详辛卯之说何 依,古术诡谬,事在前牒,溺名丧实,殆非索隐之谓也。若以历合一时,理无久用, 元在所会,非有定岁者,今以效明之。夏、殷以前,载籍沦逸,《春秋》汉史,咸 书日蚀,正朔详审,显然可徵。以臣历检之,数皆协同,诚无虚设,循密而至,千 载无殊,则虽远知矣。备阅曩法,疏越实多,或朔差三日,气移七晨,未闻可以下 通于今者也。元在乙丑,前说以为非正,今值甲子,议者复疑其苟合,无名之岁, 自昔无之,则推先者,将何从乎?历纪之作,几于息矣。夫为合必有不合,愿闻显 据,以核理实。 法兴曰:“夫一交一 会之元,则蚀既可求,迟疾之际,非凡夫所测。昔贾逵略见其 差,刘洪粗著其术,至于疏密之数,莫究其极。且五纬所居,有时盈缩,即如岁星 在轸,见超七辰,术家既追算以会今,则往之与来,断可知矣。《景初》所以纪首 置差,《元嘉》兼又各设后元者,其并省功于实用,不虚推以为烦也。冲之既违天 于改易,又设法以遂情,愚谓此治历之大过也。”冲之曰:迟疾之率,非出神怪, 有形可检,有数可推,刘、贾能述,则可累功以求密矣。议又云“五纬所居,有时 盈缩”。“岁星在轸,见超七辰”。谓应年移一辰也。案岁星之运,年恆过次,行 天七匝,辄超一位。代以求之,历凡十法,并合一时,此数咸同,史注所记,天验 又符。此则盈次之行,自其定准,非为衍度滥徙,顿过其冲也。若审由盈缩,岂得 常疾无迟。夫甄耀测象者,必料分析度,考往验来,准以实见,据以经史。曲辩碎 说,类多浮诡,甘、石之书,互为矛盾。今以一句之经,诬一字之谬,坚执偏论, 以罔正理,此愚情之所未厌也。算自近始,众法可同,但《景初》之二差,承天之 后元,实以奇偶不协,故数无尽同,为遗前设后,以从省易。夫建言倡论,岂尚矫 异,盖令实以文显,言势可极也。稽元曩岁,群数咸始,斯诚术体,理不可容讥; 而讥者以为过,谬之大者。然则《元嘉》置元,虽七率舛陈,而犹纪协甲子,气朔 俱终,此又过谬之小者也。必当虚立上元,假称历始,岁违名初,日避辰首,闰余 朔分,月纬七率,并不得有尽,乃为允衷之制乎?设法情实,谓意之所安;改易违 天,未睹理之讥者也。 法兴曰:“日有八行,合成一道,月有一道,离为九行,左一交一 右疾,倍半相违, 其一终之理,日数宜同。冲之通同与会周相觉九千四十,其阴阳七十九周有奇,迟 疾不及一匝,此则当缩反盈,应损更益。”冲之曰:此议虽游漫无据,然言迹可检。 按以日八行譬月九道,此为月行之轨,当循一辙,环匝于天,理无差动也。然则一交一 会之际,当有定所,岂容或斗或牛,同丽一度。去极应等,安得南北无常。若日月 非例,则八行之说是衍文邪?左一交一 右疾,语甚未分,为一交一 与疾对?为舍一交一 即疾?若 舍一交一 即疾,即一交一 在平率入历七日及二十一日是也。值一交一 蚀既当在盈缩之极,岂得损 益,或多或少。若一交一 与疾对,则在一交一 之冲,当为迟疾之始,岂得入历或深或浅,倍 半相违,新故所同,复摽此句,欲以何明。臣览历书,古今略备,至如此说,所未 前闻,远乖旧准,近背天数,求之愚情,窃所深惑。寻迟疾阴阳不相生,故一交一 会加 时,进退无常,昔术著之久矣,前儒言之详矣。而法兴云日数同。窃谓议者未晓此 意,乖谬自著,无假骤辩,既云盈缩失衷,复不备记其数,或自嫌所执,故泛略其 说乎?又以全为率,当互因其分,法兴所列二数皆误,或以八十为七十九,当缩反 盈,应损更益,此条之谓矣。总检其议,岂但臣历不密,又谓何承天法乖谬弥甚。 若臣历宜弃,则承天术益不可用。法兴所见既审,则应革创。至非景极,望非日冲, 凡诸新说,必有妙辩乎? 时法兴为世祖所一宠一 ,天下畏其权,既立异议,论者皆附之。唯中书舍人巢尚之 是冲之之术,执据宜用。上爱奇慕古,欲用冲之新法,时大明八年也。故须明年改 元,因此改历。未及施用,而宫车晏驾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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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4 志第4 礼一
作者: 沈约 夫有国有家者,礼仪之用尚矣。然而历代损益,每有不同,非务相改,随时之 宜故也。汉文以人情季薄,国丧革三年之纪;光武以中兴崇俭,七庙有共堂之制; 魏祖以侈惑宜矫,终敛去袭称之数;晋武以丘郊不异,二至并南北之祀。互相即袭, 以讫于今,岂三代之典不存哉,取其应时之变而已。且闵子讥古礼,退而致事;叔 孙创汉制,化流后昆。由此言之,任己而不师古,秦氏以之致亡;师古而不适用, 王莽所以身灭。然则汉、魏以来,各揆古今之中,以通一代之仪。司马彪集后汉众 注,以为《礼仪志》,校其行事,已与前汉颇不同矣。况三国鼎峙,历晋至宋,时 代移改,各随事立。自汉末剥乱,旧章乖弛,魏初则王粲、卫觊典定众仪;蜀朝则 孟光、许慈创理制度;晋始则荀鳷、郑冲详定晋礼;一江一 左则荀崧、刁协缉理乖紊。 其间名儒通学,诸所论叙,往往新出,非可悉载。今抄魏氏以后经国诞章,以备此 志云。 魏文帝虽受禅于汉,而以夏数为得天,故黄初元年诏曰:“孔子称‘行夏之时, 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此圣人集群代之美事,为后王制法也。 《传》曰‘夏数为得天’。朕承唐、虞之美,至于正朔,当依虞、夏故事。若殊徽 号,异器械,制礼乐,易服色,用牲币,自当随土德之数。每四时之季月,服黄十 八日,腊以丑,牲用白,其饰节旄,自当赤,但节幡黄耳。其余郊祀天地朝会四时 之服,宜如汉制。宗庙所服,一如《周礼》。”尚书令桓阶等奏:“据三正周复之 义,国家承汉氏人正之后,当受之以地正,牺牲宜用白,今从汉十三月正,则牺牲 不得独改。今新建皇统,宜稽古典先代,以从天命,而告朔牺牲,壹皆不改,非所 以明革命之义也。”诏曰:“服色如所奏。其余宜如虞承唐,但腊日用丑耳,此亦 圣人之制也。” 明帝即位,便有改正朔之意,朝议多异同,故持疑不决。久乃下诏曰:“黄初 以来,诸儒共论正朔,或以改之为宜,或以不改为是,意取驳异,于今未决。朕在 东宫时闻之,意常以为夫子作《春秋》,通三统,为后王法。正朔各从色,不同因 袭。自五帝、三王以下,或父子相继,同体异德;或纳大麓,受终文祖;或寻干戈, 从天行诛。虽遭遇异时,步骤不同,然未有不改正朔,用服色,表明文物,以章受 命之符也。由此言之,何必以不改为是邪!” 于是公卿以下博议。侍中高堂隆议曰:“按自古有文章以来,帝王之兴,受禅 之与干戈,皆改正朔,所以明天道,定民心也。《易》曰:‘《革》,元亨利贞。’ ‘有孚改命吉。’‘汤武革命,应乎天,从乎人。’其义曰,水火更用事,犹王者 必改正朔易服色也。《易通卦验》曰:‘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以应天地三气三 色。’《书》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初‘高阳氏以十一月为 正,荐玉以赤缯。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荐玉以白缯。’《尚书传》曰:‘舜定钟 石,论人声,乃及鸟兽,咸变于前。故更四时,改尧正。’《诗》曰:‘一之日觱 发,二之日栗烈,三之日于耜。’《传》曰:‘一之日,周正月,二之日,殷正月, 三之日,夏正月。’《诗推度灾》曰:‘如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可知。以前检后, 文质相因,法度相改。三而复者,正色也,二而复者,文质也。’以前检后,谓轩 辕、高辛、夏后氏、汉,皆以十三月为正;少昊、有唐、有殷,皆以十二月为正; 高阳、有虞、有周,皆以十一月为正。后虽百世,皆以前代三而复也。《礼大传》 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正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乐 稽曜嘉》曰:‘禹将受位,天意大变,迅风雷雨,以明将去虞而适夏也。是以舜禹 虽继平受禅,犹制礼乐,改正朔,以应天从民。夏以十三月为正,法物之始,其色 尚黑。殷以十二月为正,法物之牙,其色尚白。周以十一月为正,法物之萌,其色 尚赤。能察其类,能正其本,则岳渎致云雨,四时和,五稼成,麟皇翔集。’《春 秋》‘十七年夏六月甲子朔,日有蚀之。’《传》曰:‘当夏四月,是谓孟夏。’ 《春秋元命苞》曰:‘王者受命,昭然明于天地之理,故必移居处,更称号,改正 朔,易服色,以明天命圣人之宝,质文再而改,穷则相承,周则复始,正朔改则天 命显。’凡典籍所记,不尽于此,略举大较,亦足以明也。”太尉司马懿、尚书仆 射卫臻、尚书薛悌、中书监刘放、中书侍郎刁干、博士秦静、赵怡、中候中诏季岐 以为宜改;侍中缪袭、散骑常侍王肃、尚书郎魏衡、太子舍人黄史嗣以为不宜改。 青龙五年,山茌县言黄龙见。帝乃诏三公曰: 昔在庖牺,继天而王,始据木德,为群代首。自兹以降,服物氏号,开元著统 者,既膺受命历数之期,握皇灵迁兴之运,承天改物,序其纲纪。虽炎、黄、少昊、 颛顼、高辛、唐、虞、夏后,世系相袭,同气共祖,犹豫昭显所受之运,著明天人 去就之符,无不革易制度,更定礼乐,延群后,班瑞信,使之焕炳可述于后也。至 于正朔之事,当明示变改,以彰异代,曷疑其不然哉! 文皇帝践阼之初,庶事草创,遂袭汉正,不革其统。朕在东宫,及臻在位,每 览书籍之林,总公卿之议。夫言三统相变者,有明文;云虞、夏相因者,无其言也。 《历志》曰:“天统之正在子,物萌而赤;地统之正在丑,物化而白;人统之正在 寅,物成而黑。”但含生气,以微成著。故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元气转三统五行 于下,登降周旋,终则又始,言天地与人所以相通也。仲尼以大圣之才,祖述尧、 舜,范章文、武,制作《春秋》,论究人事,以贯百王之则。故于三微之月,每月 称王,以明三正迭相为首。夫祖述尧、舜,以论三正,则其明义,岂使近在殷、周 而已乎!朕以眇身,继承洪绪,既不能绍上圣之遗风,扬先帝之休德,又使王教之 弛者不张,帝典之阙者未补,亹亹之德不著,亦恶可已乎! 今推三统之次,魏得地统,当以建丑之月为正。考之群艺,厥义彰矣。改青龙 五年春三月为景初元年孟夏四月。服色尚黄,牺牲用白,戎事乘黑首之白马,建大 赤之旗,朝会建大白之旗。春夏秋冬孟仲季月,虽与正岁不同,至于郊祀迎气,礿、 祀、烝、尝、巡狞、搜田,分至启闭,班宣时令,中气晚早,敬授民事,诸若此者, 皆以正岁斗建为节。此历数之序,乃上与先圣合符同契,重规叠矩者也。今遵其义, 庶可以显祖考大造之基,崇有魏维新之命。于戏!王公群后,百辟卿士,靖康厥职, 帅意无怠,以永天休。司徒露布,咸使闻知,称朕意焉。 案服色尚黄,据土行也。牺牲旂旗,一用殷礼,行殷之时故也。《周礼》巾车 职,“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此则周以正色之旗朝,以先代之旗即戎。 魏用殷礼,变周之制,故建大白朝,大赤即戎也。明帝又诏曰:“以建寅之月为正 者,其牲用玄;以建丑之月为正者,其牲用白;以建子之月为正者,其牲用骍。此 为牲色各从其正,不随所祀之阴阳也。祭天不嫌于用玄,则祭地不得独疑于用白也。 天地用牲,得无不宜异邪?更议。”于是议者各有引据,无适可从。又诏曰:“诸 议所依据各参错,若阳祀用骍,阴祀用黝,复云祭天用玄,祭地用黄,如此,用牲 之义,未为通也。天地至尊,用牲当同以所尚之色,不得专以阴阳为别也。今祭皇 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庙,皆宜同。其别祭五郊,各随方色,祭日 月星辰之类用骍,社稷山川之属用玄,此则尊卑方色,阴阳众义暢矣。” 三年正月,帝崩,齐王即位。是年十二月,尚书卢毓奏:“烈祖明皇帝以今年 正日弃离万国。《礼》,忌日不乐,甲乙之谓也。烈祖明皇帝建丑之月弃天下,臣 妾之情,于此正日,有甚甲乙。今若以建丑正朝四方,会群臣,设盛乐,不合于礼。” 博士乐祥议:“正日旦受朝贡,群臣奉贽;后五日,乃大宴会作乐。”太尉属硃诞 议:“今因宜改之际,还修旧则,元首建寅,于制为便。”大将军属刘肇议:“宜 过正一日乃朝贺大会,明令天下,知崩亡之日不朝也。”诏曰:“省奏事,五内断 绝,奈何奈何!烈祖明皇帝以正日弃天下,每与皇太后念此日至,心有剥裂。不可 以此日朝群辟,受庆贺也。月二日会,又非故也。听当还夏正月。虽违先帝通三统 之义,斯亦子孙哀惨永怀。又夏正朔得天数者,其以建寅之月为岁首。” 晋武帝泰始二年九月,群公奏:“唐尧、舜、禹不以易祚改制;至于汤、武, 各推行数。宣尼答为邦之问,则曰行夏之时,辂冕之制,通为百代之言。盖期于从 政济治,不系于行运也。今大晋继三皇之踪,踵舜、禹之迹,应天从民,受禅有魏, 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有虞遵唐故事,于义为弘。”奏可。孙盛曰:“仍旧, 非也。且晋为金行,服色尚赤,考之天道,其违甚矣。”及宋受禅,亦如魏、晋故 事。 魏明帝初,司空王朗议:“古者有年数,无年号,汉初犹然。或有世而改,有 中元、后元。元改弥数,中、后之号不足,故更假取美名,非古也。述春秋之事, 曰隐公元年,则简而易知。载汉世之事,曰建元元年,则后不见。宜若古称元而已。” 明帝不从。乃诏曰:“先帝即位之元,则有延康之号,受禅之初,亦有黄初之称。 今名年可也。”于是尚书奏:“《易》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 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宜为太和元年。”诏(缺七字) 周之五礼,其五为嘉。嘉□□《春秋左氏传》曰:“晋侯问襄公年,季武子对 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 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为冠具。’武子对曰: ‘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今君在行,未可具 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晋侯许诺。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假钟磬焉,礼 也。”贾、服说皆以为人君礼十二而冠也。《古尚书》说武王崩,成王年十三。推 武王以庚辰岁崩,周公以壬午岁出居东,以癸未岁反。《礼》周公冠成王,命史祝 辞。辞,告也;是除丧冠也。周公居东未反,成王冠弁以开金滕之书,时十六矣。 是成王年十五服除,周公冠之而后出也。按《礼》、《传》之文,则天子诸侯近十 二,远十五,必冠矣。《周礼》虽有服冕之数,而无天子冠文。《仪礼》云:“公 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王、郑皆以为夏末上下相乱,篡弑由生,故作公侯冠礼, 则明无天子冠礼之审也。大夫又无冠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周人 年五十而有贤才,则试以大夫之事,犹行士礼也。故筮日筮宾,冠于阼以著代,醮 于客位,三加弥尊,皆士礼耳。然汉氏以来,天子诸侯,颇采其议。《志》曰“仪 从《冠礼》”是也。汉顺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礼;褒新礼今不存。《礼仪志》又云: “乘舆初加缁布进贤,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于高庙。王公以下,初加进贤而 已。”按此文始冠缁布,从古制也,冠于宗庙是也。魏天子冠一加,其说曰,士礼 三加,加有成也。至于天子诸侯,无加数之文者,将以践阼临民,尊极德备,岂得 复与士同?此言非也。夫以圣人之才,犹三十而立,况十二之年,未及志学,便谓 德成,无所劝勉,非理实也。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孙毓以为一 加再加皆非也。《礼》词曰“令月吉日”,又“以岁之正,以月之令”。鲁襄公冠 以冬,汉惠帝冠以三月,明无定月也。后汉以来,帝加元服,咸以正月。晋咸宁二 年秋闰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此则晋礼亦有非必岁首也。《礼》冠于庙,魏以来 不复在庙。然晋武、惠冠太子,皆即庙见,斯亦拟在庙之仪也。晋穆帝、孝武将冠, 先以币告庙,讫又庙见也。 晋惠帝之为太子将冠也,武帝临轩,使兼司徒高阳王珪加冠,兼光禄勋、屯骑 校尉华暠赞冠。一江一 左诸帝将冠,金石宿设,百僚陪位。又豫于殿上铺大床 。御府令 奉冕帻簪导衮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帻,太保加冕。将加冕,太尉跪读祝文 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衮职。钦若昊天,六一合 是式。率遵祖 考,永永无极。眉寿惟祺,介兹景福。”加冕讫,侍中系玄紞。侍中脱绛纱服,加 衮服。冠事毕,太保率群臣奉觞上寿,王公以下三称万岁,乃退。按仪注,一加帻 冕而已。宋冠皇太子及蕃王,亦一加也。官有其注。晋武帝泰始十年,南宫王承年 十五,依旧应冠。有司议奏:“礼十五成童。国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又 汉、魏遣使冠诸王,非古典。”于是制诸王十五冠,不复加命。元嘉十一年,营道 侯将冠。诏曰:“营道侯义綦可克日冠。外详旧施行。”何桢《冠仪约制》及王堪 私撰《冠仪》,亦皆家人之可遵用者也。魏齐王正始四年,立皇后甄氏,其仪不存。 晋武帝咸宁二年,临轩,遣太尉贾充策立后杨氏,纳悼后也。因大赦,赐王公 以下各有差。百僚上礼。太康八年,有司奏:“昏礼纳征,大昏用玄纁,束帛加珪, 马二驷;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古者以皮马为庭实, 天子加谷珪,诸侯加大璋。可依《周礼》改璧用璋,其羊、雁、酒、米、玄纁如故。 诸侯昏礼加纳采吉期迎各帛五匹,及纳征马四匹,皆令夫家自备,唯璋官为具之。” 尚书硃整议:“按魏氏故事,王娶妃、公主嫁之礼,天子诸侯以皮马为庭实,天子 加以谷珪,诸侯加以大璋。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 马四匹。魏聘后、王娶妃、公主嫁之礼,用绢百九十匹。晋兴,故事用绢三百匹。” 诏曰:“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为备物,赐钱使足而已。唯给璋,余如故事。” 成帝咸康二年,临轩,遣使兼太保领军将军诸葛恢、兼太尉护军将军孔愉六礼 备物,拜皇后杜氏,即日入宫。帝御太极殿,群臣毕贺,非礼也。王者昏礼,礼无 其制。《春秋》祭公逆王后于《纪》。《谷梁》、《左氏》说与《公羊》又不同, 而汉、魏遗事阙略者众。晋武、惠纳后,一江一 左又无复仪注,故成帝将纳杜后,太常 华恆始与博士参定其仪。据杜预《左氏传》说主婚,是供其婚礼之币而已。又周灵 王求婚于齐,齐侯问于晏桓子,桓子对曰:“夫妇所生若而人,姑姊妹则称先守某 公之遗女若而人。”此则天子之命,自得下达,臣下之答,径自上通。先儒以为丘 明详录其事,盖为王者婚娶之礼也。故成帝临轩遣使称制拜后。然其仪注,又不具 存。 康帝建元元年,纳后褚氏。而仪注陛者不设旄头。殿中御史奏:“今迎皇后, 依昔成恭皇后入宫御物,而仪注至尊衮冕升殿,旄头不设,求量处。又案昔迎恭皇 后,唯作青龙旗,其余皆即御物。今当临轩遣使,而立五牛旂旗,旄头毕罕并出。 即用旧制,今阙。”诏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极者,以敬其始,故备其礼也。今云 何更阙所重而撤法物邪?又恭后神主入庙,先帝诏后礼宜有降,不宜建五牛旗,而 今犹复设之邪?既不设五牛旗,则旄头毕罕之器易具也。”又诏曰:“旧制既难准, 且于今而备,亦非宜。府库之储,唯当以供军国之费耳。法服仪饰粗令举,其余兼 副杂器,停之。”及至穆帝升平元年,将纳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始更大引经传及 诸故事,以正其礼,深非公羊婚礼不称主人之义。又曰:“王者之于四海,无非臣 妾。虽复父兄之亲,师友之贤,皆纯臣也。夫崇三纲之始,以定乾坤之仪,安有天 父之尊,而称臣下之命,以纳伉俪;安有臣下之卑,而称天父之名,以行大礼。远 寻古礼,无王者此制;近求史籍,无王者此比。于情不安,于义不通。案咸宁二年, 纳悼皇后时,弘训太后母临天下,而无命戚属之臣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又考大晋 已行之事,咸宁故事,不称父兄师友,则咸康华恆所上合于旧也。臣愚谓今纳后仪 制,宜一依咸康故事。”于是从之。 华恆所定六礼,云宜依汉旧及大晋已行之制,此恆犹识前事,故王彪之多从咸 康,由此也。惟以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而咸康群臣贺为失礼;故但依咸宁上礼, 不复贺也。其告庙六礼版文等仪,皆彪之所定也。详推有典制,其纳采版文玺书曰: “皇帝咨前太尉参军何琦,浑元资始,肇经人伦,爰及夫妇,以奉天地宗庙社稷, 谋于公卿,咸以为宜率由旧典。今使使持节太常彪之、宗正综以礼纳采。”主人曰: “皇帝嘉命,访婚陋族,备数采择。臣从祖弟故散骑侍郎准之遗女,未闲教训,衣 履若而人,钦承旧章,肃奉典制。前太尉参军都乡侯粪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承制诏。” 次问名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两仪配合,承天统物,正位于内,必俟令 族,重章旧典。今使使持节太常某、宗正某,以礼问名。”主人曰:“皇帝嘉命, 使者某到,重宣中诏,问臣名族。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禄大夫雩娄侯桢之遗玄 孙,先臣故豫州刺史关中侯恽之曾孙,先臣安丰太守关中侯睿之孙,先臣故散骑侍 郎准之遗女。外出自先臣故尚书左丞胄之外曾孙,先臣故侍中关内侯夷之外孙女, 年十七。钦承旧章,肃奉典制。”次纳吉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人谋龟 从,佥曰贞吉,敬从典礼。今使持节太常某、宗正某,以礼纳吉。”主人曰:“皇 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诏,太卜元吉。臣陋族卑鄙,忧惧不堪。钦承旧章,肃奉典 制。”次纳征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之女,有母仪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 河,宜奉宗庙,永承天祚。以玄絺皮帛马羊钱璧,以章典礼。今使使持节司徒某、 太常某,以礼纳征。”主人曰:“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一宠一 以典礼,备 物典策。钦承旧章,肃奉典制。”次请期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谋于公卿, 大筮元龟,罔有不臧,率遵典礼。今使使持节太常某、宗正某,以礼请期。”主人 曰:“皇帝嘉命,使某重宣中诏,吉日惟某可迎。臣钦承旧章,肃奉典制。”次亲 迎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岁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礼以迎。今使使持节太 保某、太尉某以迎。”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诏。令月吉辰,备礼以 迎。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两,臣蝝蚁之族,猥承大礼,忧惧战悸。钦承旧 章,肃奉典制。”其稽首承诏皆如初答。 孝武纳王皇后,其礼亦如之。其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皆用白雁白 羊各一头,酒米各十二斛。唯纳征羊一头,玄絺用帛三匹,绛二匹,绢二百匹,虎 皮二枚,钱二百万,玉璧一枚,马六头,酒米各十二斛,郑玄所谓五雁六礼也。其 珪马之制,备物之数,校太康所奏,又有不同,官有其注。古者昏、冠皆有醮,郑 氏醮文三首具存。 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四月,皇太子纳妃,六礼文与纳后不异。百官上礼。其月壬 戌,于太极殿西堂叙宴二宫队主副、司徒征北镇南三府佐、扬兗一江一 三州纲、彭城一江一 夏南谯始兴武陵庐陵南丰七国侍郎以上,诸二千石在都邑者,并豫会。又诏今小会 可停妓乐,时有临川曹太妃服。 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有司奏:“按晋一江一 左以来,太子昏,纳征,礼用玉一, 虎皮二,未详何所准况。或者虎取其威猛有彬炳,玉以象德而有一温一 润。栗珪璋既玉 之美者,豹皮义兼炳蔚,熊罴亦昏礼吉征,以类取象,亦宜并用,未详何以遗文。 晋氏一江一 左,礼物多阙,后代因袭,未遑研考。今法章徽仪,方将大备。宜宪范经籍, 稽诸旧典。今皇太子昏,纳征,礼合用珪璋豹皮熊罴皮与不?下礼官详依经记更正。 若应用者,为各用一?为应用两?”博士裴昭明议:“案《周礼》,纳征,玄纁束 帛俪皮。郑玄注云:束帛,以仪注,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纳征,以虎豹皮各一 具。岂谓婚礼不辨王公之序,故取虎豹皮以尊革其事乎?虎豹虽文,而征礼所不用。 熊罴吉祥,而婚典所不及。珪璋虽美,或为用各异。今帝道弘明,徽则光阐,储皇 聘纳,宜准经诰。凡诸僻谬,并合详裁。虽礼代不同,文质或异,而郑为儒宗,既 有明说,守文浅见,盖有惟疑。兼太常丞孙诜议以为:‘聘币之典,损益惟义,历 代行事,取制士婚。若珪璋之用,实均璧品,采豹之彰,义齐虎文,熊罴表祥,繁 衍攸寄。今储后崇聘,礼先训远,皮玉之美,宜尽晖备。《礼》称束帛俪皮,则珪 璋数合同璧,熊罴文豹,各应用二。’长兼国子博士虞龢议:‘案《仪》《礼》纳 征,直云玄絺束帛杂皮而已。《礼记郊特牲》云虎豹皮与玉璧,非虚作也。则虎豹 之皮,居然用两,珪璧宜仍旧各一也。’参诜、龢二议不异,今加珪璋各一,豹熊 罴皮各二,以龢议为允。”诏可。 晋武帝太始十年,将聘拜三夫人九嫔。有司奏:“礼,皇后聘以谷珪,无妾媵 礼贽之制。”诏曰:“拜授可依魏氏故事。”于是临轩使使持节兼太常拜夫人,兼 御史中丞拜九嫔。汉、魏之礼,公主居第,尚公主者来第成婚。司空王朗以为不可, 其后乃革。 凡遣大使拜皇后、三公,及冠皇太子,及拜蕃王,帝皆临轩。其仪,太乐令宿 设金石四厢之乐于殿前。漏上二刻,侍中、侍臣、冗从仆射、中谒者、节骑郎、虎 贲,旄头遮列,五牛旗皆入。虎贲中郎将、羽林监分陛端门内。侍御史、谒者各一 人监端门。廷尉监、平分陛东、西中华门。漏上三刻,殿中侍御史奏开殿之殿门、 南止车门、宣阳城门。军校、侍中、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升殿夹御 座。尚书令以下应阶者以次入。治礼引大鸿胪入,陈九宾。漏上四刻,侍中奏: “外办。”皇帝服衮冕之服,升太极殿,临轩南面。谒者前北面一拜,跪奏:“大 鸿胪臣某稽首言,群臣就位。谨具。”侍中称制曰:“可。”谒者赞拜,在位皆再 拜。大鸿胪称臣一拜,仰奏:“请行事。”侍中称制曰;“可。”鸿胪举手曰: “可行事。”谒者引护当使者当拜者入就拜位。四厢乐作。将拜,乐止。礼毕出。 官有其注。旧时岁旦,常设苇茭桃梗,磔鸡于宫及百寺门,以禳恶气。《汉仪》, 则仲夏之月设之,有桃卯,无磔鸡。案明帝大修禳礼,故何晏禳祭议据鸡牲供禳衅 之事,磔鸡宜起于魏也。桃卯本汉所以辅,卯金又宜魏所除也,但未详改仲夏在岁 旦之所起耳。宋皆省,而诸郡县此礼往往犹存。 上代聘享之礼,虽颇见经传,然首尾不全。《叔孙通传》载通所制汉元会仪, 纲纪粗举,施于今,又未周备也。魏国初建,事多兼阙,故黄初三年,始奉璧朝贺。 何承天云,魏元会仪无存者。案何桢《许都赋》曰:“元正大飨,坛彼西南。旗幕 峨峨,檐宇弘深。”王沈《正会赋》又曰:“华幄映于飞云,硃幕张于前庭。絙青 帷于两阶,象紫极之峥嵘。延百辟于和门,等尊卑而奉璋。”此则大飨悉在城外, 不在宫内也。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贺。殿下设两百华灯,对 于二阶之间。端门设庭燎火炬,端门外设五尺、三尺灯。月照星明,虽夜犹昼矣。” 如此,则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赋,本不在洛京。何云《许都赋》,时在许昌也。 王赋又云“朝四国于东巡”,亦赋许昌正会也。 晋武帝世,更定元会注,今有《咸宁注》是也。傅玄《元会赋》曰:“考夏后 之遗训,综殷、周之典艺,采秦、汉之旧仪,定元正之嘉会。”此则兼采众代可知 矣。《咸宁注》,先正一日,守宫宿设王公卿校便坐于端门外,大乐鼓吹又宿设四 厢乐及牛马帷皞于殿前。夜漏未尽十刻,群臣集到,庭燎起火。上贺谒报,又贺皇 后。还从云龙东中华门入谒,诣东皞下便坐。漏未尽七刻,群司乘车与百官及受贽 郎下至计吏,皆入,诣陛部立。其陛卫者,如临轩仪。漏未尽五刻,谒者仆射、大 鸿胪各奏:“群臣就位定。”漏尽,侍中奏:“外办。”皇帝出,钟鼓作,百官皆 拜伏。太常导皇帝升御座,钟鼓止,百官起。大鸿胪跪奏:“请朝贺。”治礼郎赞: “皇帝延王登。”大鸿胪跪赞:“蕃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贺。”太常报: “王悉登。”谒者引上殿,当御座。皇帝兴,王再拜。皇帝坐,复再拜,跪置璧御 座前,复再拜。成礼讫,谒者引下殿,还故位。治礼郎引公、特进、匈一奴一南单于子、 金紫将军当大鸿胪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当大行令西,皆北面伏。 大鸿胪跪赞:“太尉、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再拜贺。”太常赞:“皇帝延 君登。”礼引公至金紫将军上殿,当御座。皇帝兴,皆再拜。皇帝坐,又再拜。跪 置璧皮帛御座前,复再拜。成礼讫,赞者引下殿,还故位。王公置璧成礼时,大行 令并赞,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成礼讫,以贽授受贽郎,郎以璧帛付谒者,羔雁雉 付太官。太乐令跪请奏雅乐,以次作乐。乘黄令乃出车,皇帝罢入,百官皆坐。昼 漏上水六刻,诸蛮夷一胡一 客以次入,皆再拜讫,坐。御入三刻,又出。钟鼓作。谒者 仆射跪奏:“请群臣上。”谒者引王公至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谒者 引王诣尊酌寿酒,跪授侍中。侍中跪置御座前。王还自酌,置位前。谒者跪奏: “蕃王臣某等奉觞再拜,上千万岁寿。”侍中曰:“觞已上。”百官伏称万岁,四 厢乐作,百官再拜。已饮,又再拜。谒者引诸王等还本位。陛者传就席,群臣皆跪 诺。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各于殿上上寿酒,登歌乐升,太官令又行御酒。御酒升 阶,太官令跪授侍郎,侍郎跪进御座前。乃行百官酒。太乐令跪奏:“奏登歌。” 三。终,乃降。太官令跪请御饭到陛,群臣皆起。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饭跪授 大司农;尚食持案并授侍郎,侍郎跪进御座前。群臣就席,太乐令跪奏:“食。举 乐。”太官行百官饭案遍。食毕,太乐令跪奏:“请进儛。”儛以次作。鼓吹令又 前跪奏:“请以次进众伎。”乃召诸郡计吏前,授敕戒于阶下。宴乐毕,谒者一人 跪奏:“请罢退。”钟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一江一 左更随事立位,大体亦无异也。 宋有天下,多仍旧仪,所损益可知矣。 晋一江一 左注,皇太子出会者,则在三恪下、王公上。宋文帝元嘉十一年,升在三 恪上。魏制,蕃王不得朝觐。明帝时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为常。晋泰始中, 有司奏:“诸侯之国,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为二番,三岁而周,周则更始。 若临时有解,却在明年。来朝之后,更满三岁乃复,不得从本数。朝礼执璧如旧朝 之制。不朝之岁,各遣卿奉聘。”奏可。一江一 左王侯不之国,其有授任居外,则同方 伯刺史二千石之礼,亦无朝聘之制,此礼遂废。 正旦元会,设白虎樽于殿庭。樽盖上施白虎,若有能献直言者,则发此樽饮酒。 案《礼记》,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 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 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平公呼而进之曰:“蒉, 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 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 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 曰:“蒉也宰夫,唯刀匕是供,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 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无废斯爵。”至 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白虎樽,盖杜举之遗式也。画为虎,宜是 后代所加,欲令言者猛如虎,无所忌惮也。 汉以高帝十月定秦旦为岁首,至武帝虽改用夏正,然朔犹常飨会,如元正之仪。 魏、晋则冬至日受万国及百僚称贺,因小会。其仪亚于岁旦,晋有其注。宋永初元 年八月,诏曰:“庆冬使或遣不,役宜省,今可悉停。唯元正大庆,不得废耳。郡 县遣冬使诣州及都督府者,亦宜同停。” 孙权始都武昌及建业,不立郊兆。至末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南郊,其地今秣 陵县南十余里郊中是也。晋氏南迁,立南郊于巳地,非礼所谓阳位之义也。宋武大 明三年九月,尚书右丞徐爰议:“郊祀之位,远古蔑闻。《礼记》‘燔柴于太坛, 祭天也。’‘兆于南郊,就阳位也。’汉初甘泉河东禋埋易位,终亦徙于长安南北。 光武绍祚,定二郊洛阳南北。晋氏过一江一 ,悉在北。及郊兆之议,纷然不一。又南出 道狭,未议开阐,遂于东南巳地创立丘坛。皇宋受命,因而弗改。且居民之中,非 邑外之谓。今圣图重造,旧章毕新,南驿开涂,阳路修远。谓宜移郊正午,以定天 位。”博士司马兴之、傅郁、太常丞陆澄并同爰议。乃移郊兆于秣陵牛头山西,正 在宫之午地。世祖崩,前废帝即位,以郊旧地为吉祥,移还本处。北郊,晋成帝世 始立,本在覆舟山南。宋太祖以其地为乐游苑,移于山西北。后以其地为北湖,移 于湖塘西北。其地卑下泥湿,又移于白石村东。其地又以为湖,乃移于钟山北京道 西,与南郊相对。后罢白石东湖,北郊还旧处。 南郊,皇帝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官掌清者亦如之。致斋之朝,御太极殿幄坐。 著绛纱袍,黑介帻,通天金博山冠。先郊日未晡五刻,夕牲。公卿京兆尹众官悉坛 东就位,太祝史牵牲入。到榜,禀牺令跪白:“请省牲。”举手曰:“盾。”太 祝令绕牲,举手曰:“充。”太祝令牵牲诣庖。以二陶豆酌毛血,其一奠皇天神座 前,其一奠太祖神座前。郊之日未明八刻,太祝令进馔,郎施馔。牲用茧栗二头, 群神用牛一头。醴用翙鬯,藉用白茅。玄酒一器,器用匏陶,以瓦樽盛酒,瓦圩斟 酒。璧用苍玉。蒯席各二,不设茵蓐。古者席藁,晋一江一 左用蒯。车驾出,百官应斋 及从驾填街先置者,各随申摄从事。上水一刻,御服龙衮,平天冠,升金根车,到 坛东门外。博士、太常引入到黑攒。太祝令跪执匏陶,酒以灌地。皇帝再拜,兴。 群臣皆再拜伏。治礼曰:“兴。”博士、太常引皇帝至南阶,脱舄升坛,诣罍盥。 黄门侍郎洗爵,跪授皇帝。执樽郎授爵,酌秬鬯授皇帝。跪奠皇天神座前,再拜, 兴。次诣太祖配天神座前,执爵跪奠,如皇天之礼。南面北向,一拜伏。太祝令各 酌福酒,合置一爵中,跪进皇帝,再拜伏。饮福酒讫,博士、太常引帝从东阶下, 还南阶。谒者引太常升坛,亚献。谒者又引光禄升坛,终献。讫,各降阶还本位。 太祝送神,跪执匏陶,酒以灌地。兴。直南行出坛门,治礼举手白,群臣皆再拜伏。 皇帝盘,治礼曰:“兴。”博士跪曰:“祠事毕,就燎。”博士、太常引皇帝就燎 位,当坛东阶,皇帝南向立。太祝令以案奉玉璧牲体爵酒黍饭诸馔物,登柴坛施设 之。治礼举手曰:“可燎。”三人持火炬上。火发。太祝令等各下坛。坛东西各二 十人,以炬投坛,火半柴倾。博士仰白:“事毕。”皇帝出便坐。解严。天子有故, 则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献,其亚献、终献,犹太常、光禄勋也。北郊斋、夕牲、进 熟,及乘舆百官到坛三献,悉如南郊之礼;唯事讫,太祝令牲玉馔物诣坎置牲上讫, 又以一牲覆其上。治礼举手曰:“可埋。”二十人俱时下土。填坎欲半,博士仰白: “事毕。”帝出。自魏以来,多使三公行事,乘舆罕出矣。魏及晋初,仪注虽不具 存,所损益汉制可知也。一江一 左以后,官有其注。 魏文帝诏曰:“汉氏不拜日于东郊,而旦夕常于殿下东面拜日,烦亵似家人之 事,非事天郊神之道也。”黄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东门之外。按《礼》,天子 以春分朝日于东,秋分夕月于西,今正月,非其时也。《汉郊祀志》,帝郊泰畤, 平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此为即用郊日,不俟二分也。明帝太和元年 二月丁亥朔,朝日于东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此古礼也。《白虎通》:“王 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此其义也。《尚书大传》,迎日之词曰:“维某年 某月上日。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维予一人。某敬拜迎日于郊。” 吴时郎陈融奏《东郊颂》,吴时亦行此礼也。晋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春分依 旧车驾朝日,寒一温一 未适,可不亲出。”诏曰:“礼仪宜有常;如所奏,与故太尉所 撰不同,复为无定制。间者方难未平,故每从所奏。今戎事弭息,唯此为大。”案 此诏,帝复为亲朝日也。此后废。 殷祠,皇帝散斋七日,致斋三日。百官清者亦如之。致斋之日,御太极殿幄坐, 著绛纱袍,黑介帻,通天金博山冠。祠之日,车驾出,百官应斋从驾留守填街先置 者,各依宣摄从事。上水一刻,皇帝著平冕龙衮之服,升金根车,到庙北门讫。治 礼、谒者各引太乐、太常、光禄勋、三公等皆入在位。皇帝降车入庙,脱舄盥,及 洗爵,讫,升殿。初献,奠爵,乐奏。太祝令跪读祝文,讫,进奠神座前,皇帝还 本位。博士引太尉亚献,讫,谒者又引光禄勋终献。凡禘祫大祭,则神主悉出庙堂, 为昭穆以安坐,不复停室也。晋氏又有阴室四殇,治礼引阴室以次奠爵于馔前。其 功臣配飨者,设坐于庭,谒者奠爵于馔前。皇帝不亲祠,则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献, 太常亚献,光禄勋终献也。四时祭祀,亦皆于将祭必先夕牲,其仪如郊。 晋武帝太始七年四月,帝将亲祠,车驾夕牲,而仪注还不拜。诏问其故。博士 奏:“历代相承如此。”帝曰:“非致敬宗庙之礼也。”于是实拜而还,遂以为制。 太康中,有司奏议,十一月一日合朔奠、冬烝、夕牲同日,可有司行事。诏曰: “夕牲而令有司行事,非也。改择上旬他日。”案此则武帝夕牲必躬临拜,而一江一 左 以来复止也。晋元帝建武元年十月辛卯,即晋王位,行天子殷祭之礼,非常之事也。 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及应烝祠。中书侍郎范宁奏:“案《丧服》传,有死 宫中者,三月不举祭,不别长幼之与贵贱也。皇女虽在婴孩,臣窃以为疑。”于是 尚书奏使三公行事。昔汉灵帝世,立春尚斋迎气东郊,尚书左丞殴杀陌使于南书寺, 于是诏书曰:“议郎蔡邕、博士任敏,问可斋祠不?得无不宜?”邕等对曰:“按 上帝之祠,无所为废。宫室至大,陌使至微,日又宽,可斋无疑。”宁非不知有此 议,然不从也。魏及晋初,祭仪虽不具存,一江一 左则备矣。官有其注。 祠太社、帝社、太稷,常以岁二月八月二社日祠之。太祝令夕牲进熟,如郊庙 仪。司空、太常、大司农三献也。官有其注。周礼王亲祭,汉以来,有司行事。汉 安帝元初六年,立六宗祠于国西北戌城地,祠仪比泰社。日月将一交一 会,太史上合朔。 尚书先事三日,宣摄内外,戒严。挚虞《决疑》曰:“凡救蚀者,皆著赤帻,以助 阳也。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候日变。更伐鼓于门, 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剑入侍。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剑立其户前。卫尉卿驰 绕宫,伺察守备,周而复始。日复常,乃皆罢。”鲁昭公十七年,六月朔,日有蚀 之。祝史请所由,叔孙昭子曰:“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乐,伐鼓于社;诸侯用敝于 社,伐鼓于朝,礼也。”又以赤丝为绳系社,祝史陈辞以责之。社,勾龙之神,天 子之上公,故责之。合朔,官有其注。 昔汉建安中,将王会,而太史上言正旦当日蚀,朝士疑会不。共诣尚书令荀文 若谘之,时广平计吏刘劭在坐,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水火,错失天 时。《礼》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 异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文若及众人咸喜而从之,遂朝会如 旧,日亦不蚀。劭由此显名,魏史美而书之。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三月朔,太史奏 日蚀而不蚀。晋文王时为大将军,大推史官不验之负。史官答曰;“合朔之时,或 有日掩月,或有月掩日。月掩日,则蔽障日体,使光景有亏,故谓之日蚀;日掩月, 则日于月上过,谓之阴不侵阳,虽一交一 无变。日月相掩必食之理,无术以知,是以尝 禘郊社,日蚀则接祭,是亦前代史官不能审蚀也。自汉故事,以为日蚀必当于一交一 。 每至其时,申警百官,以备日变。故《甲寅诏》有备蚀之制,无考负之法。古来黄 帝、颛顼、夏、殷、周、鲁六历,皆无推日蚀法,但有考课疏密而已。负坐之条, 由本无术可课,非司事之罪。”乃止。 晋武帝咸宁三年、四年,并以正旦合朔却元会,改魏故事也。晋元帝太兴元年 四月合朔,中书侍郎孔愉奏曰:“《春秋》日有蚀之,天子伐鼓于社,攻诸阴也。 诸侯伐鼓于朝,臣自攻也。案尚书符,若日有变,便伐鼓于诸门,有违旧典。”诏 曰:“所陈有正义,辄敕外改之。” 至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朝士复疑应却会与否。庾冰辅政,写刘劭 议以示八坐,于时有谓劭为不得礼意,荀文若从之,是胜人之一失。故蔡谟遂著议 非之曰:“劭论灾消异伏,又以慎、灶犹有错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审,其理诚然也。 而云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此则谬矣。灾祥之发,所以谴告人君,王者所 重诫。故素服废乐,退避正寝,百官降物,用币伐鼓,躬亲而救之。夫敬诫之事, 与其疑而废之,宁慎而行之。故孔子、老聃助葬于巷一党一 ,以丧不见星而行,故日蚀 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见星也。今史官言当蚀,亦安知其不蚀乎?夫子、老聃豫行见 星之防,而劭废之,是弃圣贤之成规也。鲁桓公壬申有灾,而以乙亥尝祭,《春秋》 讥之。灾事既过,犹退惧未已,故废宗庙之祭;况闻天眚将至,行庆乐之会,于礼 乖矣。《礼记》所云‘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谓日官不豫言,诸侯既入,见蚀乃 知耳;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别此,可谓失其义指。刘劭所执者《礼记》也; 夫子、老聃巷一党一 之事,亦《礼记》所言,复违而反之,进退无据。荀令所善,汉朝 所从,遂使此言至今见称,莫知其谬。后来君子,将拟以为式,故正之云尔。”于 是冰从众议,遂以却会。至永和中,殷浩辅政,又欲从刘劭议不却会。王彪之据咸 宁、建元故事,又曰:“《礼》云,诸侯旅见天子,不得终礼而废者四,自谓卒暴 有之,非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术缪错,故不豫废朝礼也。”于是又从彪之,相 承至今。 耕籍之礼尚矣,汉文帝修之。及昭帝幼即大位,耕于钩盾弄田。明帝永平十五 年二月,东巡,耕于下邳。章帝元和三年正月北巡,耕于怀县。魏三祖皆亲耕籍。 晋武帝泰始四年,有司奏始耕祠先农,可令有司行事。诏曰:“夫民之大事,在祀 与农。是以古之圣王,躬耕帝籍,以供郊庙之粢盛,且以训化天下。近代以来,耕 籍止于数步中,空有慕古之名,曾无供祀训农之实,而有百官车徒之费。今修千亩 之制,当与群公卿士,躬稼穑之艰难,以帅先天下。主者详具其制,并下河南处田 地于东郊之南,洛水之北,平良中水者。若无官田,随宜便换,不得侵民人也。” 自此之后,其事便废,史注载多有阙。止元、哀二帝,将修耕籍,贺循等所上注, 及裴宪为一胡一 中所定仪,又未详允。 元嘉二十年,太祖将亲耕,以其久废,使何承天撰定仪注。史学生山谦之已私 鸠集,因以奏闻。乃下诏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一夫辍耕,饥者必及。 仓廪既实,礼节以兴。自顷在所贫耗,家无宿积,阴阳暂偏,则人怀愁垫;年或不 稔,而病乏比室。诚由政德未孚,以臻斯弊,抑亦耕桑未广,地利多遗。宰守微化 导之方,氓庶忘勤分之义。永言弘济,明发载怀。虽制令亟下,终莫惩劝,而坐望 滋殖,庸可致乎!有司其班宣旧条,务尽敦课。游食之徒,咸令附业。考核勤惰, 行其诛赏;观察能殿,严加黜陟。古者从时脉土,以训农功,躬耕帝籍,敬供粢盛。 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处千亩,考卜元辰。朕当亲率百辟,致礼郊甸。庶几 诚素,奖被斯民。”于是斟酌众条,造定图注。先立春九日,尚书宣摄内外,各使 随局从事。司空、大农、京尹、令、尉,度宫之辰地八里之外,整制千亩,开阡陌。 立先农坛于中阡西陌南,御耕坛于中阡东陌北。将耕,宿设青幕于耕坛之上。皇后 帅六宫之人出种穜之种,付籍田令。耕日,太祝以一太牢告祠先农,悉如祠帝社之 仪。孟春之月,择上辛后吉亥日,御乘耕根三盖车,驾苍驷,青旗,著通天冠,青 帻,朝服青衮,带佩苍玉。蕃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唯三台武卫不耕,不改服章。 车驾出,众事如郊庙之仪。车驾至籍田,侍中跪奏:“尊降车。”临坛,大司农跪 奏:“先农已享,请皇帝亲耕。”太史令赞曰:“皇帝亲耕。”三推三反。于是群 臣以次耕,王公五等开国诸侯五推五反,孤卿大夫七推七反,士九推九反。籍田令 率其属耕,竟亩,洒种,即櫌,礼毕。魏氏虽天子耕籍,其蕃镇诸侯,并阙百亩之 礼。晋武帝末,有司奏:“古诸侯耕籍百亩,躬秉耒耜,以奉社稷宗庙,以劝率农 功。今诸王治国,宜修耕籍之义。”然未施行。宋太祖东耕后,乃班下州郡县,悉 备其礼焉。 周礼,王后帅内外命妇,蚕于北郊。汉则东郊,非古也。魏则北郊,依周礼也。 晋则西郊,宜是与籍田对其方也。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命中宫蚕于北郊。按韦诞 《后蚕颂》,则于时汉注已亡,更考撰其仪也。及至晋氏,先蚕多采魏法。晋武帝 太康六年,散骑常侍华峤奏:“先王之制,天子诸侯亲耕千亩,后夫人躬蚕桑。今 陛下以圣明至仁,修先王之绪,皇后体资生之德,合配乾之义,而教道未先,蚕礼 尚阙。以为宜依古式,备斯盛典。”诏曰:“古者天子亲籍以供粢盛,后夫人躬蚕 以备祭服。所以聿遵孝敬,明教示训也。今籍田有制,而蚕礼不修。中间务多,未 暇崇备。今天下无事,宜修礼以示四海。其详依古典及近代故事,以参今宜。明年 施行。”于是使侍中袁粲草定其仪。皇后采桑坛在蚕室西,帷宫中门之外,桑林在 其东,先蚕坛在宫外门之外而东南。取民妻六人为蚕母。蚕将生,择吉日,皇后著 十二笄,依汉魏故事,衣青衣,乘油盖云母安车,驾六马。女尚书著貂蝉,佩玺, 陪乘,载筐钩。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妇、诸太妃、公太夫人、公夫人,及县乡 君、郡公侯特进夫人、外世妇、命妇,皆步摇、衣青,各载筐钩从。蚕桑前一日, 蚕官生蚕著薄上。桑日,太祝令以一太牢祠先蚕。皇后至西郊,升坛,公主以下陪 列坛东。皇后东面躬桑,采三条;诸妃公主各采五条;县乡君以下各采九条。悉以 桑授蚕母。还蚕室。事讫,皇后还便坐,公主以下以次就位,设飨赐绢各有差。宋 孝武大明四年,又修此礼。 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魏国作泮宫于鄴城南。魏文帝黄初五年,立太学于洛阳。 齐王正始中,刘馥上疏曰:“黄初以来,崇立太学,二十余年,而成者盖寡。由博 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弟,耻非其伦,故无学者。虽有其名,而无其实;虽设 其教,而无其功。宜高选博士,取行为人表,经任人师者,掌教国子。依遵古法, 使二千石以上子孙,年从十五,皆入太学。明制黜陟,陈荣辱之路。”不从。晋武 帝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学生七千余人,才任四品,听留。”诏:“已试经者留 之,其余遣还郡国。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学。”咸宁二年,起国子学。盖《周 礼》国之贵游子弟所谓国子,受教于师氏者也。太康五年,修作明堂、辟雍、灵台。 孙休永安元年,诏曰:“古者建国,教学为先。所以导世治性,为时养器也。自建 兴以来,时事多故,吏民颇以目前趋务,弃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淳,则伤 化败俗。其按旧置学官,立《五经》博士,核取应选,加其一宠一 禄。科见史之中及将 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第,加以位赏。使见之者乐其荣, 闻之者羡其誉。以淳王化,以隆风俗。”于是立学。 元帝为晋王,建武初,骠骑将军王导上疏: 夫治化之本,在于正人伦。人伦之正,存乎设庠序。庠序设而五教明,则德化 洽通,彝伦攸叙,有耻且格也。父子兄弟夫妇长幼之序顺,而君臣之义固矣。《易》 所谓正家而天下定者也。故圣王蒙以养正,少而教之,使化沾肌骨,一习一 以成性,有 若自然,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行成德立,然后裁之以位,虽王之嫡子,犹与国 子齿,使知道而后贵。其取才用士,咸先本之于学。故《周礼》,乡大夫“献贤能 之书于王,王拜而受之”。所以尊道而贵士也。人知士之所贵,由乎道存;则退而 修其身,修其身以及其家,正家以及于乡,学于乡以登于朝。反本复始,各求诸己, 敦素之业著,浮伪之道息,教使然也。故以之事君则忠,用之莅下则仁,即孟轲所 谓“未有仁而遗其亲,义而后其君者也”。 自顷皇纲失统,礼教陵替,颂声不兴,于今二纪。《传》曰:三年不为礼,礼 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而况如此其久者乎?先进渐忘揖让之容,后生唯闻 金革之响。干戈日寻,俎豆不设,先王之道弥远,华伪之风遂滋,非所以一习一 民靖俗, 端本抑末之谓也。殿下以命世之资,属当倾危之运,礼乐征伐,翼成中兴,将涤秽 荡瑕,拨乱反正。诚宜经纶稽古,建明学校;阐扬六艺,以训后生,使文武之道, 坠而复兴。方今《小雅》尽废,戎虏扇炽,节义陵迟,国耻未雪。忠臣义士,所以 扼腕拊心;礼乐政刑,当并陈以俱济者也。苟礼义胶固,纯风载洽,则化之所陶者 广,而德之所被者大,义之所属者深,而威之所震者远矣。由斯而进,则可朝服济 河,使帝典阙而复补,王纲弛而更张;饕餮改情,兽心革面,揖让而蛮夷服,缓带 而天下从,得乎其道者,岂难也哉!故有虞舞干戚而三苗化,鲁僖作泮宫而淮夷平, 桓、文之霸,皆先教而后战。今若聿遵前典,兴复教道,使朝之子弟,并入于学, 立德出身者咸一习一 之而后通。德路开而伪涂塞,则其化不肃而成,不严而治矣。选明 博修礼之士以为之师,隆教贵道,化成俗定,莫尚于斯也。 散骑常侍戴邈又上表曰: 臣闻天道之所运,莫大于阴阳;帝王之至务,莫重于礼学。是以古之建国,教 学为先。国有明堂辟雍之制,乡有庠序黉校之仪,皆所以抽导幽滞,启广才思,盖 以六一四 有《困》《蒙》之吝,君子大养正之功也。昔仲尼列国之大夫耳,兴礼修学 于洙、泗之间,四方髦俊,斐然向风,受业身通者七十余人。自兹以来,千载寂漠。 岂天下小于鲁国,贤哲乏于曩时?厉与不厉故也。 自顷遭无妄之祸,社稷有缀旒之危;寇羯饮马于长一江一 ,凶狡虎步于万里,遂使 神州萧条,鞠为茂草;四海之内,人迹不一交一 。霸主有旰食之忧,黎民怀荼毒之痛, 戎首一交一 并于中原,何遽笾豆之事哉!然“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 崩”。况旷载累纪,如此之久邪!今末进后生,目不睹揖让升降之礼,耳不闻钟鼓 管弦之音,文章散灭一胡一 马之足,图谶无复孑遗于世。此盖圣达之所深悼,有识之所 咨嗟也。夫治世尚文,遭乱尚武,文武迭用,久长之道。譬之天地昏明之术,自古 以来,未有不由之者也。今以天下未一,非兴礼学之时,此言似是而非。夫儒道深 奥,不可仓卒而成,古之俊乂,必三年而通一经。比须寇贼清夷,天下平泰,然后 修之,则功成事定,谁与制礼作乐者哉!又贵游之子,未必有斩将搴旗之才,亦未 有从军征戍之役,不及盛年讲肄道义,使明珠加莹磨之功,荆、随发采琢之美,不 亦良可惜乎! 愚以世丧道久,民情玩于所一习一 ,纯风日去,华竞日彰,犹火之消膏而莫之觉也。 今天地造始,万物权舆,圣朝以神武之德,值革命之运,荡近世之流弊,继千载之 绝轨,笃道崇儒,创立大业。明主唱之于上,宰辅笃之于下,夫上之所好,下必有 过之者焉。是故双剑之节崇,而飞白之俗成;挟琴之容饰,而赴曲之和作。君子之 德风,小人之德草,实在所以感之而已。臣以暗浅,不能远识格言,谓宜以三时之 隙,渐就经始。 太兴初,议欲修立学校,唯《周易》王氏、《尚书》郑氏、《古文》孔氏、 《毛诗》、《周官》、《礼记》、《论语》、《孝经》郑氏、《春秋左传》杜氏、 服氏,各置博士一人。其《仪礼》、《公羊》、《谷梁》及郑《易》,皆省不置博 士。太常荀崧上疏曰: 臣闻孔子有云,“才难,不其然乎”。自丧乱以来,经学尤寡。儒有席上之珍, 然后能弘明道训。今处学则阙朝廷之秀,仕朝则废儒学之美。昔咸宁、太康、元康、 永嘉之中,侍中、常侍、黄门之深博道奥,通洽古今,行为世表者,领国子博士。 一则应对殿堂,奉酬顾问;二则参训门子,以弘儒学;三则祠、仪二曹,及太常之 职,以得藉用质疑。今皇朝中兴,美隆往初,宜宪章令轨,祖述前典。世祖武皇帝 圣德钦明,应运登禅,受终于魏。崇儒兴学,治致升平。经始明堂,营建辟雍,告 朔班政,乡饮大射,西阁东序,图书禁籍,台省有宗庙太府金墉故事,太学有《石 经》《古文》。先儒典训,贾、马、郑、杜、服、孔、王、何、颜、尹之徒,章句 传注众家之学,置博士十九人。九州之中,师徒相传,学士如林,犹是选张华、刘 寔居太常之官,以重儒教。 《传》称“孔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终而大义乖”。自顷中夏殄瘁,讲诵遏密, 斯文之道,将坠于地。陛下圣哲龙飞,阐弘祖烈,申命儒术,恢崇道教,乐正《雅》、 《颂》,于是乎在。一江一 、扬二州,先渐声教,学士遗文,于今为盛;然方之畴昔, 犹千之一也。臣学不章句,才不弘道,阶缘光一宠一 ,遂忝非服。方之华、实,儒风邈 远;思竭驽骀,庶增万分,愿斯道隆于百代之上,搢绅咏于千载之下。 伏闻节省之制,皆三分置二,博士旧员十有九人,今五经合九人。准古计今, 犹未中半。九人以外,犹宜增四。愿陛下万机余暇,时垂省览。《周易》一经,有 郑玄注,其书根源,诚可深惜,宜为郑《易》博士一人。《仪礼》一经,所谓曲礼, 郑玄于《礼》特明,皆有证据,宜置郑《仪礼》博士一人。《春秋公羊》,其书精 隐,明于断狱,宜置博士一人。《谷梁》简约隐要,宜存于世,置博士一人。昔周 之衰,下陵上替,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善者谁赏,恶者谁 罚,纲纪乱矣。孔子惧而作《春秋》,诸侯讳石,惧犯时禁,是以微辞妙旨,义 不显明,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罪我者其唯《春秋》。”时左丘明、子夏造 膝亲受,无不精究。孔子既没,微言将绝,于是丘明退撰所闻而为之《传》。其书 善礼,多膏腴美辞;张本继末,以发明经意,信多奇伟,学者好之。儒者称公羊高 亲受子夏,立于汉朝,辞义清俊,断决明审,多可采用,董仲舒之所善也。谷梁赤 师徒相传,暂立于汉,时刘向父子,汉之名儒,犹执一家,莫肯相从。其书文清约, 诸所发明,或是《左氏》、《公羊》所不载,亦足有所订正,是以《三传》并行于 先代,通才未能孤废。今去圣久远,斯文将坠,与其过废,宁过而立也。臣以为 《三传》虽同一《春秋》,而发端异趣。案如三家异同之说,义则战争之场,辞亦 剑戟之锋,于理不可得共。博士宜各置一人,以传其学。 元帝诏曰:“崧表如此,皆经国大务,而为治所由。息马投戈,犹可讲艺。今 虽日不暇给,岂忘本而道存邪!可共博议之。”有司奏宜如崧表。诏曰:“《谷梁》 肤浅,不足立博士。余如所奏。”会王敦之难,事不施行。 成帝咸康三年,国子祭酒袁环、太常冯怀又上疏曰: 臣闻先王之教也,崇典训,明礼学,以示后生,道万物之性,暢为善之道也。 宗周既兴,文史载焕,端委治于南蛮,颂声逸于四海。故延州入聘,闻《雅》音而 嗟咨;韩起适鲁,观《易》象而叹息。何者?立人之道,于此为首也。孔子恂恂, 道化洙、泗;孟轲皇皇,诲诱无倦。是以仁义之一声 ,于今犹存,礼让之风,千载未 泯。 畴昔陵替,丧乱屡臻,儒林之教暂颓,庠序之礼有阙。国学索然,坟卷莫启, 有心之徒,抱志无由。昔魏武身亲介胄,务在武功,犹尚息鞍披览,投戈吟咏,以 为世之所须者,治之本宜崇。况今陛下以圣明临朝,百官以虔恭莅事,朝野无虞, 一江一 外静谧。如之何泱泱之风,漠焉无闻;洋洋之美,坠于圣世乎!古人有言,《诗》 《书》义之府,礼乐德之则。实宜留心经籍,阐明学义,使讽颂之音,盈于京室; 味道之贤,典谟是咏,岂不盛哉! 疏奏,帝有感焉。由是议立国学,征集生徒,而世尚庄、老,莫肯用心儒训。 穆帝永和八年,殷浩西征,以军兴罢遣,由此遂废。征西将军庾亮在武昌,开置学 官。教曰: 人情重一交一 而轻财,好逸而恶劳。学业致苦,而禄答未厚,由捷径者多,故莫肯 用心。洙、泗邈远,《风》、《雅》弥替,后生放任,不复宪章典谟;临官宰政者, 务目前之治,不能闲以典诰。遂令《诗》、《书》荒尘,颂声寂漠,仰瞻俯省,能 弗叹慨!自一胡一 夷一交一 侵,殆三十年矣。而未革面响风者,岂威武之用尽,抑文教未洽, 不足绥之邪?昔鲁秉周礼,齐不敢侮;范会崇典,晋国以治。楚、魏之君,皆阻带 山河,凭城据汉,国富民殷,而不能保其强大,吴起、屈完所以为叹也。由此言之, 礼义之固,孰与金城汤池?季路称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为之 三年,犹欲行其义方。况今一江一 表晏然,王道隆盛,而不能弘敷礼乐,敦明庠序,其 何以训彝伦而来远人乎!魏武帝于驰鹜之时,以马上为家,逮于建安之末,风尘未 弭。然犹留心远览,大学兴业,所谓颠沛必于是,真通才也。 今使三时既务,五教并修,军旅已整,俎豆无废,岂非兼善者哉!便处分安学 校处所,筹量起立讲舍。参佐大将子弟,悉令入学,吾家子弟,亦令受业。四府博 学识义通涉文学经纶者,建儒林祭酒,使班同三署,厚其供给;皆妙选邦彦,必有 其宜者,以充此举。近临川、临贺二郡,并求修复学校,可下听之。若非束修之流, 礼教所不及,而欲阶缘免役者,不得为生。明为条制,令法清而人贵。 又缮造礼器俎豆之属,将行大射之礼。亮寻薨,又废。 孝武帝太元九年,尚书谢石又陈之曰: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翼善辅性,唯礼与学。虽理出自然,必须诱导。故洙、 泗阐弘道之风,《诗》、《书》垂轨教之典。敦《诗》悦《礼》,王化以斯而隆; 甄陶九流,群生于是乎穆。世不常治,道亦时亡。光武投戈而一习一 诵,魏武息马以修 学,惧坠斯文,若此之至也。大晋受命,值世多阴。虽圣化日融,而王道未备。庠 序之业,或废或兴。遂令陶铸阙日用之功,民性靡素丝之益,亹亹玄绪,翳焉莫抽, 臣所以远寻伏念,寤寐永叹者也。今皇威遐震,戎车方静,将洒玄风于四区,导斯 民于至德。岂可不弘敷礼乐,使焕乎可观!请兴复国学,以训胄子;班下州郡,普 修乡校。雕琢琳琅,和宝必至;大启群蒙,茂兹成德。匪懈于事,必由之以通,则 人竞其业,道隆学备矣。 烈宗纳其言。其年,选公卿二千石子弟为生,增造庙屋一百五十五间。而品课 无章,士君子耻与其列。国子祭酒殷茂言之曰: 臣闻弘化正俗,存乎礼教,辅性成德,必资于学。先王所以陶铸天下,津梁万 物,闲邪纳善,潜被于日用者也。故能疏通玄理,穷综幽微,一贯古今,弥纶治化。 且夫子称回,以好学为本;七十希仰,以善诱归宗。《雅》、《颂》之音,流咏千 载。圣贤之渊范,哲王所同风。 自大晋中兴,肇基一江一 左,崇明学校,修建庠序,公卿子弟,并入国学。寻值多 故,训业不终。陛下以圣德玄一,思隆前美,顺通居方,导达物性,兴复儒肆,佥 与后生。自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托亲疾,真伪难 知,声实浑乱,莫此之甚。臣闻旧制,国子生皆冠族华胄,比列皇储。而中者混杂 兰艾,遂令人情耻之。子贡去朔之饩羊,仲尼犹爱其礼。况名实兼丧,面墙一世者 乎!若以当今急病,未遑斯典,权宜停废者,别一理也。若其不然,宜依旧准。窃 谓群臣内外,清官子侄,普应入学,制以程课。今者见生,或年在扞格,方圆殊趣, 宜听其去就,各从所安。所上谬合,乞付外参议。 烈宗下诏褒纳,又不施行。朝廷及草莱之人有志于学者,莫不发愤叹息。清河 人李辽又上表曰:“臣闻教者,治化之本,人伦之始,所以诱达群方,进德兴仁, 譬诸土石,陶冶成器。虽复百王殊礼,质文参差,至于斯道,其用不爽。自中华湮 没,阙里荒毁,先王之泽寝,圣贤之风绝。自此迄今,将及百年。造化有灵,否终 以泰,河、济夷徙,海、岱清通,黎庶蒙苏,凫藻奋化。而典训弗敷,《雅》、 《颂》寂蔑,久凋之俗,大弊未改。非演迪斯文,缉熙宏猷,将何以光赞时邕,克 隆盛化哉!事有如赊而实急,此之谓也。亡父先臣回,绥集邦邑,归诚本朝。以太 元十年,遣臣奉表。路经阙里,过觐孔庙,庭宇倾顿,轨式颓弛,万世宗匠,忽焉 沦废;仰瞻俯慨,不觉涕流。既达京辇,表求兴复圣祀,修建讲学。至十四年十一 月十七日,奉被明诏,采臣鄙议,敕下兗州鲁郡,准旧营饰。故尚书令谢石令臣所 须列上,又出家布,薄助兴立。故镇北将军谯王恬版臣行北鲁县令,赐许供遣。二 臣薨徂,成规不遂。陛下体唐尧文思之美,访宣尼善诱之勤,矜荒余之凋昧,愍声 教之未浃。愚谓可重符兗州刺史,遂成旧庙,蠲复数户,以供扫洒。并赐给《六经》, 讲立庠序,延请宿学,广集后进,使油然入道,发剖琢之功。运仁义以征伐,敷道 德以服远,何招而不怀,何柔而不从!所为者微,所弘甚大。臣自致身辇毂,于今 八稔,违亲转积,夙夜匪宁。振武将军何澹之今震扞三齐,臣当随反。裴回天邑, 感恋罔极。乞臣表付外参议。”又不见省。 宋高祖受命,诏有司立学,未就而崩。太祖元嘉二十年,复立国子学,二十七 年废。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车驾亲率群司行养老之礼于太学。于是王祥为三老, 郑小同为五更。今无其注,然汉礼具存也。 晋武帝泰始六年十二月,帝临辟雍,行乡饮酒之礼。诏曰:“礼仪之废久矣, 乃今复讲肄旧典。赐太常绢百匹,丞、博士及学生牛酒。”咸宁三年,惠帝元康九 年,复行其礼。魏齐王正始中,齐王每讲经,使太常释奠先圣先师于避雍,弗躬亲。 晋惠帝、明帝之为太子,及愍怀太子讲经竟,并亲释奠于太学。太子进爵于先师, 中庶子进爵于颜渊。元帝诏曰:“吾识太子此事,祠讫便请王公以下者,昔在洛时, 尝豫清坐也。”成、穆、孝武三帝,亦皆亲释奠。孝武时,以太学在水南县远,有 司议依升平元年,于中堂权立行太学。于时无复国子生,有司奏:“应须二学生百 二十人。太学生取见人六十,国子生权铨大臣子孙六十人,事讫罢。”奏可。释奠 礼毕,会百官六品以上。元嘉二十二年,太子释奠,采晋故事,官有其注。祭毕, 太祖亲临学宴会,太子以下悉豫。 兵者,守国之备。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凶事,不可空设, 因搜狩而一习一 之。而凡师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战陈之事。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 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搜田。献禽以祭社。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陈,遂以 苗田,如搜之法。献禽以享礿。仲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陈,遂以狝田。如搜之法, 致禽以祀方。仲冬教大阅,遂以狩田。献禽以享蒸。搜者,搜索取其不孕者也。苗 者,为苗除害而已。狝者,杀也。从秋气所杀多也。狩者,冬物毕成,获则取之, 无所择也。 汉仪,立秋日,郊礼毕,始扬威武,斩牲于郊,以荐陵庙,名曰貙刘。其仪, 乘舆御戎路,白马硃鬣,躬执一弩一射牲。太宰令以获车送陵庙。于是乘舆还宫,遣使 以束帛赐武官,肄孙、吴兵法战陈之仪,率以为常。至献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国有 司奏:“古四时讲武,皆于农隙。汉西京承秦制,三时不讲,唯十月都试。今兵革 未偃,士民素一习一 ,可无四时讲武。但以立秋择吉日大朝车骑,号曰治兵。上合礼名, 下承汉制。”奏可。是冬,治兵。魏王亲金鼓以令进退。 延康元年,魏文帝为魏王,是年六月立秋,治兵于东郊,公卿相仪。王御华盖, 亲令金鼓之节。明帝太和元年十月,治兵于东郊。晋武帝泰始四年、九年、咸宁元 年、太康四年、六年冬,皆自临宣武观,大一习一 众军,然不自令进退也。自惠帝以后, 其礼遂废。元帝太兴四年,诏左右卫及诸营教一习一 ,依大一习一 仪作雁羽仗。成帝咸和中, 诏内外诸军戏兵于南郊之场,故其地因名斗场。自后蕃镇桓、庾诸方伯,往往阅一习一 , 然朝廷无事焉。 太祖在位,依故事肄一习一 众军,兼用汉、魏之礼。其后以时讲武于宣武堂。元嘉 二十五年闰二月,大搜于宣武场,主胄奉诏列奏申摄,克日校猎,百官备办。设行 宫殿便坐武帐于幕府山南冈,设王公百官便坐幔省如常仪,设南北左右四行旌门; 建获旗以表获车。殿中郎一人典获车,主者二人收禽,吏二十四人配获车。备获车 十二两。校猎之官著袴褶。有带武冠者,脱冠者上缨。二品以上拥刀,备槊、麾幡, 三品以下带刀。皆骑乘。将领部曲先猎一日,遣屯布围。领军将军一人督右甄;护 军一人督左甄;大司马一人居中,董正诸军,悉受节度。殿中郎率获车部曲,在司 马之后。尚书仆射、都官尚书、五兵尚书、左右丞、都官诸曹郎、都令史、都官诸 曹令史干、兰台治书侍御史令史、诸曹令史干,督摄纠司,校猎非违。至日,会于 宣武场,列为重围。设留守填街位于云龙门外内官道北,外官道南,以西为上。设 从官位于云龙门内大官阶北,小官阶南,以西为上。设先置官位于行止车门外内官 道西,外官道东,以北为上。设先置官还位于广莫门外道之东西,以南为上。校猎 日平旦,正直侍中奏严。上水一刻,奏:“搥一鼓。”为一严。上水二刻,奏: “搥二鼓。”为再严。殿中侍御史奏开东中华云龙门,引仗为小驾卤簿。百官非校 猎之官,著硃服,集列广莫门外。应还省者还省。留守填街后部从官就位;前部从 官依卤簿;先置官先行。上水三刻,奏:“搥三鼓。”为三严。上水四刻,奏: “外办。”正次直侍中、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军校剑履进夹上皞。正直侍郎 负玺,通事令史带龟印中书之印。上水五刻,皇帝出,著黑介帻单衣,乘辇。正直 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殿中侍御史督摄黄麾以内。次直侍中、次直黄门侍郎护驾 在前。又次直侍中佩信玺、行玺,与正直黄门侍郎从护驾在后。不鸣鼓角,不得喧 哗,以次引出,警跸如常仪。东驾出,驺赞,陛者再拜。皇太子入守。车驾将至, 威仪唱:“引先置前部从官就位。”再拜。车驾至行殿前回辇,正直侍中跪奏: “降辇。”次直侍中称制曰:“可。”正直侍中俯伏起。皇帝降辇登御坐,侍臣升 殿。直卫鈒戟虎贲,旄头文衣,鹖尾,以次列阶。正直侍中奏:“解严。”先置从 驾百官还便坐幔省。 帝若躬亲射禽,变御戎服,内外从官以及虎贲悉变服,如校猎仪。鈒戟抽鞘, 以备武卫。黄麾内官,从入围里。列置部曲,广张甄围,旗鼓相望,衔枚而进。甄 周围会,督甄令史奔骑号法施令曰:“春禽怀孕,搜而不射;鸟兽之肉不登于俎, 不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不射。”甄会。大司马鸣鼓蹙围,众军鼓噪警 角,至宣武场止。大司马屯北旌门;二甄帅屯左右旌门;殿中中郎率获车部曲入次 北旌门内之右。皇帝从南旌门入射禽。谒者以获车收载,还陈于获旗北。王公以下 以次射禽,各送诣获旗下,付收禽主者。事毕,大司马鸣鼓解围复屯,殿中郎率其 属收禽,以实获车,充庖厨。列言统曹正厨,置尊酒俎肉于中逵,以犒飨校猎众军。 至晡,正直侍中量宜奏严,从官还著硃服,鈒戟复鞘。再严,先置官先还。三严后 二刻,正直侍中奏:“外办。”皇帝著黑介帻单衣。正次直侍中、散骑常侍、给事 黄门侍郎、军校进夹御坐。正直侍中跪奏:“还宫。”次直侍中称制曰:“可。” 正直侍中俯伏起。乘舆登辇还,卫从如常仪。大司马鸣鼓散屯,以次就舍。车驾将 至,威仪唱:“引留守填街先置前部从官就位。”再拜。车驾至殿前回辇,正直侍 中跪奏:“降辇。”次直侍中称制曰:“可。”正直侍中俯伏起。乘舆降入。正直 次直侍中、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军校从至皞,亦如常仪。正直侍 中奏:“解严。”内外百官拜表问讯如常仪,讫,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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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5 志第5 礼二
作者: 沈约 古者天子巡狩之礼,布在方策。至秦、汉巡幸,或以厌望气之祥,或以希神仙 之应,烦扰之役,多非旧典。唯后汉诸帝,颇有古礼焉。魏文帝值参分初创,方隅 事多,皇舆亟动,略无宁岁。盖应时之务,又非旧章也。明帝凡三东巡,所过存问 高年,恤人疾苦,或赐谷帛,有古巡幸之风焉。齐王正始元年,巡洛阳,赐高年、 力田各有差。 晋武帝泰始四年,诏刺史二千石长吏曰:“古之王者,以岁时巡狩方岳,其次 则二伯述职,不然则行人巡省,掸人诵志。故虽幽遐侧微,心无壅隔。人情上通, 上指远喻。至于鳏寡,罔不得所。用垂风遗烈,休声犹存。朕在位累载,如临深泉, 夙兴夕惕,明发不寐,坐而待旦。思四方水旱灾眚,为之怛然。勤躬约己,欲令事 事当宜。常恐众吏用情,诚心未著,万机兼猥,虑有不周;政刑失谬,而弗获备览。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惟岁之不易,未遑卜征巡省之事。人之未乂,其何以恤之。 今使使持节侍中、副给事黄门侍郎,衔命四出,周行天下,亲见刺史二千石长吏, 申喻朕心恳诚至意,访求得失损益诸宜,观省政治,问人间患苦。周典有之曰: ‘其万人利害为一书,其礼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顺为一书,其悖逆暴乱作慝犯令为 一书,其札丧凶荒厄贫为一书,其康乐和亲安平为一书。每国辩异之,以反命于王, 以周知天下之故。’斯旧章前训,今率由之。还具条奏,俾朕昭然鉴于幽远,若亲 行焉。大夫君子,其各悉乃心,各敬乃事,嘉谋令图,苦言至戒,与使者尽之,无 所隐讳。方将虚心以俟。其勉哉勖之,称朕意焉。”挚虞新礼仪曰:“魏氏无巡狩 故事,新礼则巡狩方岳,柴望告至,设壝宫,如礼诸侯之觐者。摈及执贽,皆如朝 仪,而不建其旗。臣虞案觐礼,诸侯觐天子,各建其旗章,所以殊爵命,示等威。 《诗》称‘君子至止,言观其旂’。宜定新礼建旗如旧礼。”然终晋世,巡狩废矣。 宋武帝永初元年,诏遣大使分行四方,举善旌贤,问其疾苦。元嘉四年二月己 卯,太祖东巡。丁卯,至丹徒。己巳,告觐园陵。三月甲戌,幸丹徒离宫,升京城 北顾。乙亥,飨父老旧勋于丹徒行宫,加赐衣裳各有差,蠲丹徒县其年租布之半, 系囚见徒五岁刑以下,悉皆原遣。登城三战及先大将军并贵泥关头败没余口。老疾 单孤,又诸战亡家不能自存者,并随宜隐恤。二十六年二月己亥,上东巡。辛丑, 幸京城。辛亥,谒二陵。丁巳,会旧京故老万余人,往还飨劳,孤疾勤劳之家,咸 蒙恤赉,发赦令,蠲徭役。其时皇太子监国,有司奏仪注。 某曹关某事云云。被令,仪宜如是。请为笺如左。谨关。 右署众官如常仪。 尚书仆射、尚书左右丞某甲,死罪死罪。某事云云。参议以为宜如是事诺。奉 行。某年月日。某曹上。 右笺仪准于启事年月右方,关门下位及尚书官署。其言选事者,依旧不经它官。 太常主者寺押。某署令某甲辞。言某事云云。求告报如所称。详检相应。今听 如所上处事诺。明详旨申勤,依承不得有亏。符到奉行。年月日。起尚书某曹。 右符仪。 某曹关太常甲乙启辞。押。某署令某甲上言。某事云云。请台告报如所称。主 者详检相应。请听如所上事诺。别符申摄奉行。谨关。 年月日。 右关事仪准于黄案年月日右方,关门下位年月下左方,下附列尚书众官署。其 尚书名下应云奏者,今言关。余皆如黄案式。 某曹关司徒长史王甲启辞。押。某州刺史丙丁解腾某郡县令长李乙书言某事云 云。请台告报如所称。尚书某甲参议,以为所论正如法令,报听如所上。请为令书 如左。谨关。 右关门下位及尚书署,如上仪。 司徒长史王甲启辞。押。某州刺史丙丁解腾某郡县令长李乙书言某事云云。州 府缘案允。值。请台告报。 年月日。尚书令某甲上。 建康宫无令,称仆射。 令日下司徒,令报听如某所上。某宣摄奉行如故事。文书如千里驿行。 年月朔日甲子。尚书令某甲下。无令称仆射。司徒承书从事到上起某曹。 右外上事,内处报,下令书仪。 某曹关某事云云。令如是,请为令书如右。谨关。 右关署如前式。 令司徒。某事云云。令如是,其下所属,奉行如故事。文书如千里驿行。 年月日子,下起某曹。 右令书自内出下外仪。 令书前某官某甲。令以甲为某官,如故事。 右令书板文准于昭事板文。 年月日。侍御史某甲受。 尚书下云云。奏行如故事。 右以准尚书敕仪。起某曹。 右并白纸书。凡内外应关笺之事,一准此为仪。其经宫臣者,依臣礼。 拜刺史二千石诫敕文曰制诏云云。某动静屡闻。 右若拜诏书除者如旧文。其拜令书除者,“令”代“制诏”,余如常仪。辞关 板文云:“某官粪土臣某甲临官。稽首再拜辞。”制曰右除粪土臣及稽首云云。 某官某甲再拜辞。以“令日”代“制曰”。某官宫臣者,称臣。 皇太子夜开诸门,墨令,银字启传令信。 太史每岁上某年历。先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常读五时令。皇帝所服,各随 五时之色。帝升御坐,尚书令以下就席位,尚书三公郎以令著录案上,奉以入,就 席伏读讫,赐酒一卮。官有其注。傅咸曰:“立秋一日,白路光于紫庭,白旗陈于 玉阶。”然则其日旗、路皆白也。 晋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有司奏读秋令。兼侍中散骑侍郎荀弈、兼黄门侍郎 散骑侍郎曹宇驳曰:“尚书三公曹奏读秋令仪注。新荒以来,旧典未备。臣等参议, 光禄大夫臣华恆议,武皇帝以秋夏盛暑,常阙不读令,在春冬不废也。夫先王所以 从时读令者,盖后天而奉天时。正服,尊严之所重,今服章多阙如。比热隆赫,臣 等谓可如恆议,依故事阙而不读。”诏可。六年三月,有司奏:“今月十六日立夏。 案五年六月三十日门下驳,依武皇夏阙读令。今正服渐备,四时读令,是祗述天和 隆赫之道。谓今故宜读夏令。”奏可。 宋文帝元嘉六年六月辛酉朔,驸马都尉奉朝请徐道娱上表曰:“谨案晋博士曹 弘之议,立秋御读令,上应著缃帻,遂改用素,相承至今。臣浅学管见,窃有惟疑。 伏寻《礼记·月令》,王者四时之服正见驾苍龙,载赤旗,衣白衣,服黑玉。季夏 则黄,文极于此,无白冠则某履某耑也。且帻又非古服,出自后代。上附于冠, 下不属衣。冠固不革,而帻岂容异色。愚谓应恆与冠同色,不宜随节变采。土令在 近,谨以上闻。如或可采,乞付外详议。”太学博士荀万秋议:“伏寻帻非古者冠 冕之服,《礼》无其文。案蔡邕《独断》云:‘帻是古卑贱供事不冠人所服。’又 董仲舒《止雨书》曰:‘其执事皆赤帻。’知并不冠之服也。汉元始用,众臣率从。 故司马彪《舆服志》曰:‘尚书帻名曰纳言。迎气五郊,各如其色,从章服也。’ 自兹相承,迄于有晋。大宋受命,礼制因循。斯既历代成准,谓宜仍旧。”有司奏: “谨案道娱启事,以土令在近,谓帻不宜变。万秋虽云帻宜仍旧,而不明无读土令 之文。今书旧事于左。《魏台杂访》曰:‘前后但见读春夏秋冬四时令,至于服黄 之时,独阙不读。今不解其故。’魏明帝景初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散骑常侍领太 史令高堂隆上言曰:‘黄于五行,中央土也。王西季各十八日。土生于火,故于火 用事之末服黄,三季则否。其令则随四时,不以五行为分也。是以服黄无令。’” 其后太祖常谓土令,三公郎每读时令,皇帝临轩,百僚备位,多震悚失常仪。宋唯 世祖世刘勰、太宗世谢纬为三公郎,善于其事,人主及公卿并属目称叹。勰见《宗 室传》。纬,谢综弟也。 旧说后汉有郭虞者,有三女。以三月上辰产二女,上巳产一女。二日之中,而 三女并亡,俗以为大忌。至此月此日,不敢止家,皆于东流水上为祈禳,自洁濯, 谓之禊祠。分流行觞,遂成曲水。史臣案《周礼》,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如今三 月上巳如水上之类也。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也。《韩诗》曰:“郑国之俗,三月 上巳,之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兰草,拂不祥。”此则其来甚久,非起郭 虞之遗风、今世之度水也。《月令》,暮春,天子始乘舟。蔡邕章句曰:“阳气和 暖,鲔鱼时至,将取以荐寝庙,故因是乘舟禊于名川也。《论语》,暮春浴乎沂。 自上及下,古有此礼。今三月上巳,祓于水滨,盖出此也。”邕之言然。张衡《南 都赋》祓于阳滨又是也。或用秋,《汉书》八月祓于霸上。刘桢《鲁都赋》:“素 秋二七,天汉指隅,人胥祓除,国子水嬉。”又是用七月十四日也。自魏以后但用 三日,不以巳也。魏明帝天渊池南,设流杯石沟,燕群臣。晋海西钟山后流杯曲水, 延百僚,皆其事也。宫人循之至今。 汉文帝始革三年丧制。临终诏曰:“天下吏民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取妇、嫁 女、祠祀、饮酒、食肉。其当给丧事者,无跣。绖带无过三寸。当临者,皆旦夕各 十五举音。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而释服。”文帝以己亥崩,乙巳葬, 其间凡七日。自是之后,天下遵令,无复三年之礼。案《一尸一子》,禹治水,为丧法, 曰毁必杖,哀必三年,是则水不救也。故使死于陵者葬于陵,死于泽者葬于泽。桐 棺三寸,制丧三日。然则圣人之于急病,必为权制也。但汉文治致升平,四海宁晏, 废礼开薄,非也。宣帝地节四年,诏曰:“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徭事不得葬, 伤孝子心。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至 成帝时,丞相翟方进事父母孝谨,母终,既葬,三十六日,除服视事。自以为身备 汉相,不敢逾国家典章。然而原涉行父丧三年,显名天下。河间惠王行母丧三年, 诏书褒称,以为宗室仪表。薛修服母丧三年,而兄宣曰:“人少能行之。”遂兄弟 不同,宣卒以此获讥于世。是则丧礼见贵常存矣。至汉平帝崩,王莽欲眩惑天下, 示忠孝,使六百石以上皆服丧三年。及莽母死,但服天子吊诸侯之服,一吊再会而 已。而令子新都侯宇服丧三年。及元后崩,莽乃自服三年之礼。事皆奸妄,天下疾 之。汉安帝初,长吏多避事弃官。乃令自非父母服,不得去职。是后吏又守职居官, 不行三年丧服。其后又开长吏以下告宁,言事者或以为刺史二千石宜同此制,帝从 之。建元元年,尚书孟布奏宜复如建武、永平故事,绝刺史二千石告宁及父母丧服, 又从之。至桓帝永兴二年,复令刺史二千石行三年服。永寿二年,又使中常侍以下 行三年服。至延熹元年,又皆绝之。 后汉世,诸帝不豫,并告泰山、弘农、庐一江一 、常山、颍川、南阳、河东、东郡、 广陵太守祷祠五岳四渎,遣司徒分诣郊庙社稷。 魏武临终遗令曰:“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百官临殿中者,十五举音。葬 毕,便除服。其将兵屯戍者,不得离部。”帝以正月庚子崩,辛丑即殡。是月丁卯 葬,葬毕反吉,是为不逾月也。诸葛亮受刘备遗诏,既崩,群臣发丧,满三日除服, 到葬复如礼。其郡国太守、相、尉、县令长三日便除服。此则魏、蜀丧制,又并异 于汉也。孙权令诸居任遭三年之丧,皆须交代乃去,然多犯者。嘉禾六年,使群臣 议立制,一胡一 综以为宜定大辟之科。又使代未至,不得告,告者抵罪。顾雍等同综议, 从之。其后吴令孟仁闻丧辄去,陆逊陈其素行,得减死一等,自此遂绝。 晋宣帝崩,文、景并从权制。及文帝崩,国内行服三日。武帝亦遵汉、魏之典, 既葬除丧,然犹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太宰司马孚、太傅郑冲、太保王祥、太尉何 曾、司徒领中领军司马望、司空荀顗、车骑将军贾充、尚书令裴秀、尚书仆射武陔、 都护大将军郭建、侍中郭绥、中书监荀勖、中军将军羊祜等奏曰:“臣闻礼典轨度, 丰杀随时,虞、夏、商、周,咸不相袭,盖有由也。大晋绍承汉、魏,有革有因, 期于足以兴化致治而已。故未皆得返情太素,同规上古也。陛下既已俯遵汉、魏降 丧之典,以济时务;而躬蹈大孝,情过乎哀,素冠深衣,降席撤膳。虽武丁行之于 殷世,曾闵履之于布衣,未足以喻。方今荆蛮未夷,庶政未乂,万机事殷,动劳神 虑。岂遑全遂圣旨,以从至情。加岁时变易,期运忽过,山陵弥远,攀慕永绝。臣 等以为陛下宜回虑割情,以康时济治。辄敕御府易服,内省改坐,太官复膳。诸所 施行,皆如旧制。”诏曰:“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终苴绖于草土,以存此痛,况当 食稻衣锦,诚佹然激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吾本诸生家,传礼来久,何心一旦便 易此情于所天。相从已多,可试省孔子答宰我之言,无事纷纭也。言及悲剥,奈何 奈何!”孚等重奏:“伏读明诏,感以悲怀。辄思仲尼所以抑宰我之问,圣思所以 不能已已,甚深甚笃。然今者干戈未戢,武事未偃,万机至重,天下至众。陛下以 万乘之尊,履布衣之礼,服粗席藁,水饮疏食,殷忧内盈,毁悴外表,而躬勤万机, 坐而待旦,降心接下,仄不遑食,所以劳力者如斯之甚。是以臣等悚息不宁,诚惧 神气用损,以疚大事。辄敕有司改坐复常,率由旧典。惟陛下察纳愚款,以慰皇太 后之心。”又诏曰:“重览奏议,益以悲剥,不能自胜,奈何奈何!三年之丧,自 古达礼,诚圣人称心立哀,明恕而行也。神灵日远,无所告诉;虽薄于情,食旨服 美,朕更所不堪也。不宜反覆,重伤其心,言用断绝,奈何奈何!”帝遂以此礼终 三年。后居太后之丧,亦如之。 泰始二年八月,诏书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茕茕,常 复何时壹得叙人子情邪?思慕烦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主者具行备。”太宰 司马孚、尚书令裴秀、尚书仆射武陔等奏:“陛下至孝蒸蒸,哀思罔极。衰麻虽除, 毁顇过礼,疏食粗服,有损神和。今虽秋节,尚有余暑,谒见山陵,悲感摧伤,群 下窃用悚息。平议以为宜惟远体,降抑圣情,以慰万国。”诏曰:“孤茕忽尔,日 月已周,痛慕摧感,永无逮及。欲奉瞻山陵,以叙哀偾。体气自佳,其又已凉,便 当行,不得如所奏也。主者便具行备。”又诏曰:“昔者哀适三十日,便为梓宫所 弃,遂离衰绖,感痛岂可胜言!顾汉文不使天下尽哀,亦先帝至谦之志,是以自割, 不以副诸君子。有三年之爱,而身礼廓然,当见山陵,何心而无服,其以衰绖行。” 孚等重奏:“臣闻上古丧期无数,后世乃有年月之渐。汉文帝随时之义,制为短丧, 传之于后。陛下以社稷宗庙之重,万方亿兆之故,既从权制,释降衰麻;群臣庶僚 吉服。今者谒陵,以叙哀慕,若加衰绖,近臣期服,当复受制进退无当,不敢奉诏。” 诏曰:“亦知不在此麻布耳。然人子情思,为欲令哀丧之物在身,盖近情也。群臣 自当案旧制。期服之义,非先帝意也。”孚等又奏:“臣闻圣人制作,必从时宜。 故五帝殊乐,三王异礼。此古今所以不同,质文所以迭用也。陛下随时之宜,既降 心克己,俯就权制;既除衰麻,而行心丧之礼。今复制一服 ,义无所依。若君服而臣 不服,虽先帝厚恩,亦未之敢安也。参量平议,宜如前奏。臣等敢固以请。”诏曰: “患情不能企及耳,衣服何在?诸君勤勤之至,岂苟相违!” 泰始四年,皇太后崩。有司奏:“前代故事,倚庐中施白缣帐蓐,素床 ,以布 巾裹[C052]草。轺辇板舆细犊车皆施缣里。”诏不听,但令以布衣车而已。其余居 丧之制,一如礼文。有司又奏:“大行皇太后当以四月二十五日安厝。故事,虞著 衰服,既虞而除。其内外官僚,皆就朝晡临位。御除服讫,各还所次除衰服。”诏 曰:“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礼也。受终身之爱,而无数年之报,奈何葬而便即吉, 情所不忍也。”有司又奏:“世有险易,道有洿隆,所遇之时异。诚有由然,非忽 礼也。方今戎马未散,王事至殷,更须听断,以熙庶绩。昔周康王始登翌室,犹戴 冕临朝。降于汉、魏,既葬除释,谅暗之礼,自远代而废矣。唯陛下割高宗之制, 从当时之宜。敢固以请。”诏曰:“揽省奏事,益增感剥。夫三年之丧,所以尽情 致礼。葬已便除,所不堪也。当叙吾哀怀,言用断绝,奈何奈何!”有司又固请。 诏曰:“不能笃孝,勿以毁伤为忧也。诚知衣服末事耳。然今思存草土,率常以吉 夺之,乃所以重伤至心,非见念也。每代礼典质文皆不同,此身何为限以近制,使 达丧阙然乎!”群臣又固请,帝流涕久之,乃许。 文帝崇阳陵先开一日,遣侍臣侍梓宫,又遣将军校尉当直尉中监各一人,将殿 中将军以下及先帝时左右常给使诣陵宿卫。文明皇后崩及武元杨后崩,天下将吏发 哀三日止。 泰始元年,诏诸将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丧,听归终宁,庶人复除徭役。太康七 年,大鸿胪郑默母丧,既葬,当依旧摄职,固陈不起。于是始制大臣得终丧三年。 然元康中,陈准、傅咸之徒,犹以权夺,不得终礼。自兹至今,往往以为成比也。 晋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汉文除之,毁礼伤义。今 上有曾、闵之性,实行丧礼。丧礼实行,何为除服。若因此守先王之法,不亦善乎?” 玄曰;“汉文以末世浅薄,不能复行国君之丧,故因而除之。数百年一旦复古,恐 难行也。”祜曰:“且使主上遂服,犹为善乎?”玄曰:“若上不除而臣下除,此 为但有父子,无复君臣,三纲之道亏矣。”一习一 凿齿曰:“傅玄知无君臣之伤教,而 不知兼无父子为重,岂不蔽哉!且汉废君臣之丧,不降父子之服,故四海黎庶,莫 不尽情于其亲。三纲之道,二服恆用于私室,而王者独尽废之,岂所以孝治天下乎? 《诗》云‘猷之未远’,其傅玄之谓也。” 泰始十年,武元杨皇后崩。博士张靖议:“太子宜依汉文权制,割情除服。” 博士陈逵议:“太子宜令服重。”尚书仆射卢钦、尚书魏舒、杜预奏:“谅暗之制, 乃因自古。是以高宗无服丧之文,唯称不言而已。汉文限三十六日,魏氏以既虞为 断。皇太子与国为体,理宜释服。”博士段暢承述预旨,推引《礼》传以成其说。 既卒哭,太子及三夫人以下皆随御除服。自汉文用权礼,无复□禁,历代遵用之。 至晋孝武崩,太傅录尚书会稽王道子议:“山陵之后通婚嫁,不得作乐,以一期为 限。”宋高祖崩,葬毕,吏民至于宫掖,悉通乐,唯殿内禁。 宋武帝永初元年,黄门侍郎王准之议:“郑玄丧制二十七月而终,学者多云得 礼。晋初用王肃议,祥禫共月,遂以为制。一江一 左以来,唯晋朝施用;搢绅之士,犹 多遵玄议。宜使朝野一体。”诏可。 晋惠帝永康元年,愍怀太子薨,帝依礼服长子三年,群臣服齐衰期。晋孝武太 元二十一年,孝武帝崩,李太后制三年之制。 宋武帝永初三年,武帝崩,萧太后制三年之服。 晋惠帝太安元年三月,皇太孙尚薨。有司奏:“御服齐衰期。”诏通议。散骑 常侍谢衡以为诸侯之太子,誓与未誓,尊卑体殊,《丧服》云,为嫡子长殇,谓未 誓也;已誓则不殇也。中书令卞粹曰:“太子始生,故已尊重,不待命誓。若衡议 已誓不殇,则元服之子,当斩衰三年;未誓而殇,则虽十九,当大功九月。誓与未 誓,其为升降也微;斩与大功,其为轻重也远。而今注云,诸侯不降嫡殇,重嫌于 无,以大功为重嫡之服。大功为重嫡之服,则虽誓,无复有三年之理明矣。男能奉 卫社稷,女能奉妇道,各以可成之年,而有已成之事,故可无殇,非孩龀之谓也。 谓殇后者,尊之如父,犹无所加,而止殇服。况以天子之尊,为无服之殇,行成一人 之制邪!凡诸宜重之殇,皆士大夫不加服,而令至尊独居其重,未之前闻也。”博 士蔡克同粹。秘书监挚虞议:“太子初生,举以成一人 之礼,则殇理除矣。太孙亦体 君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天子无服殇之仪,绝期故也。”于是御史以上皆 服齐衰。 晋康帝建元元年正月晦,成恭杜皇后周忌。有司奏;“至尊期年应改服。”诏 曰:“君亲,名教之重也。权制出于近代耳。”于是素服如旧,非汉、魏之典。晋 孝武太元九年,崇德太后褚氏崩。后于帝为从嫂,或疑其服。太学博士徐藻议: “资父事君而敬同。又《礼》传,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则夫属君道,妻 亦后道矣。服后宜以资母一之 义。鲁讥逆祀,以明尊尊。今上躬奉康、穆、哀皇及靖 后之祀,致敬同于所天,岂可敬之以君道,而服废于本亲!谓应服齐衰期。”于是 帝制期服。 晋安帝隆安四年,太皇太后李氏崩。尚书祠部郎徐广议:“太皇太后名位允正, 体同皇极,理制备尽,情礼弥申。《阳秋》之义,母以子贵。既称夫人,礼服从正。 故成风显夫人之号,昭公服三年之丧。子于父之所生,体尊义重。且礼祖不厌孙, 宜遂服无屈。而缘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则疑斯从重。谓应同于为祖母后齐衰期。 永安皇后无服,但一举哀。百官亦一期。”诏可。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七月壬子,元皇后崩。兼司徒给事中刘一温一 持节监丧。神虎门 设凶门柏历至西上皞,皇太子于东宫崇正殿及永福省并设庐。诸皇子未有府第者, 于西廨设庐。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皇太子心丧三年。礼心丧者,有禫无禫,礼 无成文,世或两行。皇太子心丧毕,诏使博议。有司奏:“丧礼有礻覃,以祥变有 渐,不宜便除即吉,故其间服以FH缟也。心丧已经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祥禫变 除,礼毕余一期,不应复有禫。宣下以为永制。”诏可。 孝武孝建三年三月,有司奏:“故散骑常侍、右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义阳 王师王偃丧逝。至尊为服缌三月,成服,仍即公除。至三月竟,未详当除服与不? 又皇后依朝制一服 心丧,行丧三十日公除。至祖葬日,临丧当著何服?又旧事,皇后 心丧,服终除之日,更还著未公除时服,然后就除。未详今皇后除心制日,当依旧 更服?为但释心制中所著布素而已?勒礼官处正。”太学博士王膺之议:“尊卑殊 制,轻重有级,五服虽同,降厌则异。礼,天子止降旁亲;外舅缌麻,本在服例, 但衰绖不可临朝飨,故有公除之议。虽释衰袭冕,尚有缌麻之制。愚谓至尊服三月 既竟,犹宜除释。”又议:“吉凶异容,情礼相称。皇后一月之限虽过,二功之服 已释。哀情所极,莫深于一尸一柩,亲见之重,不可以无服。案周礼,为兄弟既除丧已, 及其葬也,反服其服。轻丧虽除,犹齐衰以临葬。举轻明重,则其理可知也。愚谓 王右光禄祖葬之日,皇后宜反齐衰。”又议:“丧礼即远,变除渐轻;情与日杀, 服随时改。权礼既行,服制已变,岂容终除之日,而更重服乎?案晋泰始三年,武 帝以期除之月,欲反重服拜陵,频诏勤勤,思申棘心。于时朝议譬执,亦遂不果。 愚谓皇后终除之日,不宜还著重服,直当释除布素而已。”太常丞硃膺之议:“凡 云公除,非全除之称。今朝臣私一服,亦有公除,犹自穷其本制。膺之云,晋武拜陵 不遂反服,此时是权制。既除衰麻,不可以重制耳,与公除不同。愚谓皇后除心制 日,宜如旧反服未公除时服,以申创巨之情。”余同膺之议。国子助教苏玮生议: “案三日成服即除,及皇后行丧三十日,礼无其文。若并谓之公除,则可粗相依准。 凡诸公除之设,盖以王制夺礼。葬及祥除,皆宜反服。未有服之于前,不除于后。 虽有齐斩重制,犹为功缌除丧。夫公除暂夺,岂可遂以即吉邪?愚谓至尊三月服竟, 故应依礼除释。皇后临祖,及一周祥除,并宜反服齐衰。”尚书令、中军将军建平 王宏议谓:“至尊缌制终,止举哀而已,不须释服。”余同硃膺之议。前祠部郎中 周景远议:“权事变礼,五服俱革,缌麻轻制,不容独异。”谓:“至尊既已公除, 至三月竟,不复有除释之义。”其余同硃膺之议。重加研详,以宏议为允。诏可。 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故右光禄大夫王偃丧,依格皇后服期,心丧三年, 应再周来二月晦。检元嘉十九年旧事,武康公主出适,二十五月心制终尽,从礼即 吉。昔国哀再周,孝建二年二月,其月末,诸公主心制终,则应从吉。于时犹心禫 素衣,二十七月乃除,二事不同。”领仪曹郎硃膺之议:“详寻礼文,心丧不应有 禫,皇代考检,已为定制。元嘉季年,祸难深酷,圣心天至,丧纪过哀。是以出适 公主,还同在室,即情变礼,非革旧章。今皇后二月晦,宜依元嘉十九年制,释素 即吉。”文帝元嘉十五年,皇太子妃祖父右光禄大夫殷和丧,变除之礼,仪同皇后。 晋孝武太元十五年,淑媛陈氏卒,皇太子所生也。有司参详母以子贵,赠淑媛 为夫人,置家令典丧事。太子前卫率徐邈议:“《丧服》传称,与尊者为体,则不 服其私亲。又君父所不服,子亦不敢服。故王公妾子服其所生母,练冠麻衣,既葬 而除。非五服之常,则谓之无服。”从之。宋孝武大明五年闰月,皇太子妃薨。樟 木为榇,号曰樟宫。载以龙輴。造陵于龙山,置大匠卿断草,司空告后土,谓葬曰 山茔。祔文元皇后庙之阴室,在正堂后壁之外,北向。御服大功九月,设位太极东 宫堂殿。中监、黄门侍郎、仆射并从服。从服者,御服衰乃从服,他日则否。宫臣 服齐衰三月,其居宫者处宁假。 大明五年闰月,有司奏:“依礼皇太后服太子妃小功五月,皇后大功九月。” 右丞徐爰参议:“宫人从服者,若二御哭临应著衰时,从服者悉著衰,非其日如常 仪。太子既有妃期服,诏见之日,还著公服。若至尊非哭临日幸东宫,太子见亦如 之。宫臣见至尊,皆著硃衣。”大明五年闰月,有司奏:“皇太子妃薨,至尊、皇 后并服大功九月,皇太后小功五月,未详二御何当得作鼓吹及乐?”博士司马兴之 议:“案《礼》,‘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今临轩拜授,则人君之大典, 今古既异,赊促不同。愚谓皇太子妃祔庙之后,便可临轩作乐及鼓吹。”右丞徐爰 议:“皇太子妃虽未山茔,临轩拜官,旧不为碍。梓棺在殡,应县而不作。祔后三 御乐,宜使学官拟礼上。”兴之又议:“案礼,大功至则辟琴瑟,诚无自奏之理。 但王者体大,理绝凡庶。故汉文既葬,悉皆复吉,唯县而不乐,以此表哀。今准其 轻重,侔其降杀,则下流大功,不容撤乐以终服。夫金石宾飨之礼,箫管警涂之卫, 实人君之盛典,当阳之威饰,固亦不可久废于朝。又礼无天王服嫡妇之文,直后学 推贵嫡之义耳。既已制一服 成丧,虚悬终窆,亦足以甄崇冢正,标明礼归矣。”爰参 议,皇太子期服内,不合作乐及鼓吹。 明帝泰始中,陈贵妃父金宝卒,贵妃制一服 三十日满,公除。晋穆帝时,东海国 言哀王薨逾年,嗣王乃来继,不复追服,群臣皆已反吉,国妃亦宜同除。诏曰: “朝廷所以从权制者,以王事夺之,非为变礼也。妇人传重义大,若从权制,义将 安托?”于是国妃终三年之制。孙盛曰:“废三年之礼,开偷薄之源,汉、魏失之 大者也。今若以丈夫宜夺以王事,妇人可终本服,是为吉凶之仪,杂陈于宫寝;彩 素之制,乖异于内外,无乃情礼俱违,哀乐失所乎!蕃国寡务,宜如圣典,可无疑 矣。” 宋文帝元嘉四年八月,太傅长沙景王神主随子南兗州刺史义欣镇广陵,备所加 殊礼下船。及至镇,入行庙。大司马临川烈武王神主随子荆州刺史义庆一江一 陵,亦如 之。 元嘉二十三年七月,白衣领御史中丞何承天奏: 尚书刺:“海盐公主所生母蒋美人丧。海盐公主先离婚,今应成服,撰仪注参 详,宜下二学礼官博士议公主所服轻重。太学博士顾雅议:‘今既咸用士礼,便宜 同齐衰削杖,布带疏履,期,礼毕,心丧三年。’博士周野王议又云:‘今诸王公 主咸用士礼。谯王、衡阳王为所生太妃皆居重服,则公主情礼,亦宜家中期服为允。’ 其博士庾邃之、颜测、殷明、王渊之四人同雅议;何惔、王罗云二人同野王议。” 如所上台案。今之诸王,虽行士礼,是施于傍亲及自己以下。至于为帝王所厌,犹 一依古典。又永初三年九月,符修仪亡,广德三主以余尊所厌,犹服大功。海盐公 主体自宸极,当上厌至尊,岂得遂服?台据《经》、传正文,并引事例,依源责失。 而博士顾雅、周野王等捍不肯怗,方称“自有宋以来,皇子蕃王,皆无厌降,同之 士礼,著于故事。缌功之服,不废于末戚,顾独贬于所生,是申其所轻,夺其所重; 夺其所重,岂缘情之谓?”台伏寻圣朝受终于晋,凡所施行,莫不上稽礼文,兼用 晋事。又太元中,晋恭帝时为皇子,服其所生陈氏,练冠縓缘,此则前代施行故事, 谨依礼文者也。又广德三公主为所生母符修仪服大功,此先君余尊之所厌者也。元 嘉十三年,第七皇子不服曹婕妤,止于麻衣,此厌乎至尊者也。博士既不据古,又 不依今,背违施行见事,而多作浮辞自卫。乃云五帝之时,三王之季。又言长子去 斩衰,除禫杖,皆是古礼,不少今世。博士虽复引此诸条,无救于失。又诘台云 “蕃国得遂其私情,此义出何经记?”臣案南谯、衡阳太妃并受朝命,为国小君, 是以二王得遂其服,岂可为美人比例?寻蕃王得遂者,圣朝之所许也。皇子公主不 得申者,由有厌而然也。台登重更责失制不得过十日,而复不酬答。既被催摄二三 日,甫输怗辞。虽理屈事穷,犹闻义耻服。臣闻丧纪有制,礼之大经;降杀攸宜, 家国旧典。古之诸侯众子,犹以尊厌;况在王室,而欲同之士庶。此之僻谬,不俟 言而显。太常统寺,曾不研却,所谓同乎失者,亦未得之。宜加裁正,弘明国典。 谨案太学博士顾雅、国子助教周野王、博士王罗云、颜测、殷明、何惔、王渊 之、前博士迁员外散骑侍郎庾邃之等,咸蒙抽饰,备位前疑,既不谨守旧文,又不 审据前准,遂上背经典,下违故事,率意妄作,自造礼章。太常臣敬叔位居宗伯, 问礼所司,腾述往反,了无研却,混同兹失,亦宜及咎。请以见事并免今所居官, 解野王领国子助教。雅、野王初立议乖舛,中执捍愆失,未违十日之限。虽起一事, 合成三愆,罗云掌押捍失,三人加禁固五年。 诏敬叔白衣领职。余如奏。元嘉二十九年,南平王铄所生母吴淑仪薨。依礼无 服,麻衣练冠,既葬而除。有司奏:“古者与尊者为体,不得服其私亲。而比世诸 侯咸用士礼,五服之内悉皆成服,于其所生,反不得遂。”于是皇子皆申母服。 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己巳,有司奏:“故第十六皇弟休倩薨夭,年始及殇,追 赠谥东平冲王。服制未有成准,辄下礼官详议。”太学博士陆澄议:“案礼有成一人 道,则不为殇。今既追胙土宇,远崇封秩,圭黻备典,成孰大焉。典文式昭,殇名 去矣。夫典文垂式,元服表身,犹以免孺子之制,全丈夫之义。安有名颁爵首,而 可服以殇礼!”有司寻澄议无明证,却使秉正更上。澄重议:“窃谓赠之为义,所 以追加名器。故赠公者便成公,赠卿者便成卿。赠之以王,得不为王乎?然则有在 生而封,或既没而爵,俱受帝命,不为吉凶殊典;同备文物,岂以存亡异数?今玺 策咸秩,是成一人 之礼;群后临哀,非下殇之制。若丧用成一人 ,亲以殇服,末学含疑, 未之或辨。敢求详衷如所称。”左丞臣羊希参议:“寻澄议,既无画然前例,不合 准据。案《礼》,子不殇父,臣不殇君。君父至尊,臣子恩重,不得以幼年而降。 又曰,‘尊同则服其亲服’,推此文旨,旁亲自宜服殇,所不殇者唯施臣子而已。” 诏可。 孝建元年六月,湘东国刺称“国太妃以去三十年闰六月二十八日薨。未详周忌 当在六月?为取七月?勒礼官议正”。博士丘迈之议:“案吴商议,闰月亡者,应 以本正之月为忌。谓正闰论虽各有所执,商议为允。宜以今六月为忌。”左仆射建 平王宏谓:“迈之议不可准据。案晋世及皇代以来,闰月亡者,以闰之后月祥。宜 以来七月为祥忌。”及大明元年二月,有司又奏:“太常鄱阳哀王去年闰三月十八 日薨。今为何月末祥除?”下礼官议正。博士傅休议:“寻《三礼》,丧遇闰,月 数者数闰,岁数者没闰,闰在期内故也。鄱阳哀王去年闰三月薨,月次节物,则定 是四月之分,应以今年四月末为祥。晋元、明二帝,并以闰二月崩,以闰后月祥, 先代成准,则是今比。” 太常丞庾蔚之议:“礼,正月存亲,故有忌日之感。四时既已变,人情亦已衰, 故有二祥之杀。是则祥忌皆以同月为议,而闰亡者,明年必无其月,不可以无其月 而不祥忌,故必宜用闰所附之月。闰月附正,《公羊》明议,故班固以闰九月为后 九月,月名既不殊,天时亦不异。若用闰之后月,则春夏永革,节候亦舛。设有人 以闰腊月亡者,若用闰后月为祥忌,则祥忌应在后年正月。祥涉三载,既失周期之 义,冬亡而春忌;又乖致感之本。譬今年末三十日亡,明年末月小,若以去年二十 九日亲尚存,则应用后年正朝为忌,此必不然。则闰亡可知也。”通关并同蔚之议, 三月末祥。 大明五年七月,有司奏:“故永阳县开国侯刘叔子夭丧,年始四岁,傍亲服制 有疑。”太学博士虞龢、领军长史周景远、司马硃膺之、前太常丞庾蔚之等议,并 云“宜同成一人 之服。东平冲王服殇,实由追赠,异于已受茅土”。博士司马兴之议: “应同东平殇服。”左丞荀万秋等参议:“南面君国,继体承家,虽则佩觿,未阙 成一人 ,得君父名也,不容服殇,故云‘臣不殇君,子不殇父’。推此,则知傍亲故 依殇制。东平冲王已经前议。若升仕朝列,则为大成,故鄱阳哀王追赠太常,亲戚 不降。愚谓下殇以上,身居封爵,宜同成一人 。年在无服之殇,以登官为断。今永阳 国臣,自应全服。至于傍亲,宜从殇礼。”诏:“景远议为允”。后废帝元徽二年 七月,有司奏:“第七皇弟训养母郑修容丧。未详服制,下礼官正议。”太学博士 周山文议:“案庶母慈己者,小功五月。郑玄云:‘其使养之不命为母子,亦服庶 母慈己之服。’愚谓第七皇弟宜从小功之制。”参议并同。 汉、魏废帝丧亲三年之制,而魏世或为旧君服三年者。至晋太始四年,尚书何 桢奏:“故辟举纲纪吏,不计违适,皆反服旧君齐衰三月。”于是诏书下其奏,所 适无贵贱,悉同依古典。 魏武以正月崩,魏文以其年七月设伎乐百戏,是魏不以丧废乐也。晋武帝以来, 国有大丧未除,正会亦废乐。太安元年,太子丧未除,正会亦废乐。穆帝永和中, 为中原山陵未修复,频年会,辄废乐。是时太后临朝,后父褚裒薨,元会又废乐。 晋世孝武太元六年,为皇后王氏丧,亦废乐。宋大丧则废乐。 汉献帝建安末,魏武帝作终令曰:“古之葬者,必在瘠薄之地,其规西原上为 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 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 足相容。”魏武以送终制衣服四箧,题识其上,春秋冬夏日有不讳,随时以敛;金 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文帝遵奉,无所增加。及受禅,刻金玺,追加尊号。 不敢开埏,乃为石室,藏玺埏首,示陵中无金银诸物也。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 矣。 文帝黄初三年,又自作终制:“礼,国君即位,为椑,存不忘亡也。寿陵因山 为体,无封无树,无立寝殿,造圆邑,通神道。夫葬者,藏也。欲人之不能见也。 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皇后及贵人以下,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 前又已表其处矣。”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明帝亦遵奉之。明帝性 虽崇奢,然未遽营陵墓也。晋宣帝豫自于首阳山为土藏,不坟不树,作顾命终制, 敛以时服,不设明器。文、景皆谨奉成命,无所加焉。景帝崩,丧事制度,又依宣 帝故事。 武帝泰始四年,文明王皇后崩,将合葬,开崇阳陵。使太尉司马望奉祭,进皇 帝密玺绶于便房神坐。魏氏金玺,此又俭矣。 泰始二年,诏曰:“昔舜葬苍梧,农不易亩;禹葬会稽,市不改肆。上惟祖考 清简之旨,外欲移陵十里内居人,一切停之。”一江一 左元、明崇俭,且百度草创,山 陵奉终,省约备矣。 成帝咸康七年,杜后崩。诏外官五日一入临,内官旦一入而已。过葬虞祭礼毕 止。有司奏;“大行皇后陵所作凶门柏历,门号显阳端门。”诏曰:“门如所处, 凶门柏历,大为烦费,停之。”案蔡谟说,以二瓦器盛死者之祭,系于木表,以苇 席置于庭中近南,名为重。今之凶门,是其象也。《礼》,既虞而作主。今未葬, 未有主,故以重当之。《礼》称为主道,此其义也。范坚又曰:“凶门非古,古有 悬重,形似凶门。后人出之门外以表丧,俗遂行之。薄帐,既古吊幕之类也。”是 时又诏曰:“重壤之下,岂宜崇饰无用。陵中唯洁扫而已。”有司又奏,依旧选公 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为挽郎,诏又停之。 孝武帝太元四年九月,皇后王氏崩。诏曰:“终事唯从俭速。”又诏:“远近 不得遣山陵使。”有司奏选挽郎二十四人,诏停。宋元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 诏亦停选挽郎。汉仪五供毕则上陵,岁岁以为常,魏则无定礼。齐王在位九载,始 一谒高平陵,而曹爽诛,其后遂废,终魏世。 晋宣帝遗诏:“子弟群官,皆不得谒陵。”于是景、文遵旨。至武帝犹再谒崇 阳陵,一谒峻平陵,然遂不敢谒高原陵。至惠帝复止也。逮一江一 左初,元帝崩后,诸 公始有谒陵辞陵之事,盖由眷同友执,率情而举,非洛京之旧也。成帝时,中宫亦 年年拜陵,议者以为非礼,于是遂止,以为永制。至穆帝时,褚太后临朝,又拜陵, 帝幼故也。至孝武崩,骠骑将军司马道子命曰:“今虽权制释服,至于朔望诸节, 自应展情陵所,以一周为断。”于是至陵变服单衣夹,烦渎无准,非礼意也。至 安帝元兴元年,尚书左仆射桓谦奏曰:“百僚拜陵,起于中兴,非晋旧典。积一习一 生 常,遂为近法。寻武皇帝诏,乃不使人主诸王拜陵,岂唯百僚。谓宜遵奉。”于是 施行。及义熙初,又复一江一 左之旧。 宋明帝又断群臣初拜谒陵,而辞如故。自元嘉以来,每岁正月,舆驾必谒初宁 陵,复汉仪也。世祖、太宗亦每岁拜初宁、长宁陵。 汉以后,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魏武帝以天下雕 弊,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大将军参军太原王伦卒,伦 兄俊作《表德论》,以述伦遗美,云“祗畏王典,不得为铭,乃撰录行事,就刊于 墓之阴云尔”。此则碑禁尚严也,此后复弛替。晋武帝咸宁四年,又诏曰:“此石 兽碑表,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令, 皆当毁坏。”至元帝太兴元年,有司奏:“故骠骑府主簿故恩营葬旧君顾荣,求立 碑。”诏特听立。自是后,禁又渐颓。大臣长吏,人皆私立。义熙中,尚书祠部郎 中裴松之又议禁断,于是至今。 顺帝升明三年四月壬辰,御临轩,遣使奉玺绶禅位于齐王,悬而不乐。 宋明帝泰始二年九月,有司奏:“皇太子所生陈贵妃礼秩既同储宫,未详宫臣 及朝臣并有敬不?妃主在内相见,又应何仪?”博士王庆绪议:“百僚内外礼敬贵 妃,应与皇太子同。其东朝臣隶,理归臣节。”太常丞虞愿等同庆绪。尚书令建安 王休仁议称:“礼云,妾既不得体君,班秩视子为序。母以子贵,经著明文。内外 致敬贵妃,诚如庆绪议。天子姬嫔,不容通音介于外,虽义可致虔,不应有笺表。” 参详休仁议为允。诏可。 泰豫元年,后废帝即位,崇所生陈贵妃为皇太妃。有司奏:“皇太妃位亚尊极, 未详国亲举哀格当一同皇太后?为有降异?又于本亲期以下,当犹服与不?”前曹 郎王燮之议:“案《丧服传》,‘妾服君之一党一 ,得与女君同’。如此,皇太妃服宗 与太后无异。但太后既以尊降无服,太妃仪不应殊,故悉不服也。计本情举哀,其 礼不异。又《礼》,‘诸侯绝期’。皇太妃虽云不居尊极,不容轻于诸侯。谓本亲 期以下,一无所服。有惨自宜举哀。亲疏二仪,准之太后。”兼太常丞司马燮之议: “《礼》,‘妾服君之庶子及女君之一党一 ’。皆谓大夫士耳。妾名虽总,而班有贵贱。 三夫人九嫔,位视公卿。大夫犹有贵妾,而况天子!诸侯之妾为他妾之子无服,既 不服他妾之子,岂容服君及女君余亲。况皇太后妃贵亚相极,礼绝群后,崇辉盛典, 有逾东储,尚不服期,太妃岂应有异。若本亲有惨,举哀之仪,宜仰则太后。”参 议以燮之议为允。太妃于国亲无服,故宜缘情为诸王公主于至尊是期服者反,其太 妃王妃三夫人九嫔各举哀。 宋孝武帝孝建三年八月戊子,有司奏:“云杜国解称国子檀和之所生亲王,求 除太夫人。检无国子除太夫人先例,法又无科。下礼官议正。”太学博士孙豁之议: “《春秋》,‘母以子贵’。王虽为妾,是和之所生。案五等之例,郑伯许男同号 夫人,国子体例,王合如国所生。”太常丞庾蔚之议:“‘母以子贵’,虽《春秋》 明义,古今异制,因革不同。自顷代以来,所生蒙荣,唯有诸王。既是王者之嫔御, 故宜见尊于蕃国。若功高勋重,列为公侯,亦有拜太夫人之礼。凡此皆朝恩曲降, 非国之所求。子男妾母,未有前比。”祠部郎中硃膺之议以为:“子不得爵父母, 而《春秋》有‘母以子贵’。当谓传国君母,本先公嫔媵,所因藉有由故也。始封 之身,所不得同。若殊绩重勋,恩所特锡,时或有之,不由司存。”所议参议,以 蔚之为允。诏可。 大明二年六月,有司奏:“凡侯伯子男世子丧,无嗣,求进次息为世子。检无 其例,下礼官议正。”博士孙武议:“案晋济北侯荀勖长子连卒,以次子辑拜世子。 先代成准,宜为今例。”博士傅郁议:“《礼记》,微子立衍,商礼斯行。仲子舍 孙,姬典攸贬。历代遵循,靡替于旧。今胙土之君在而世子卒,厥嗣未育,非孙之 谓。愚以为次子有子,自宜绍为世孙。若其未也,无容远搜轻属,承纲继体,传之 有由。父在立子,允称情典。”曹郎诸葛雅之议:“案《春秋传》云,‘世子死, 有母弟则弟,无则立长;年均则贤,义均则卜’。古之制也。今长子早卒,无嗣, 进立次息以为世子,取诸《左氏》,理义无违。又孙武所据晋济北侯荀勖长子卒, 立次子,亦近代成例。依文采比,窃所允安。谓宜开许,以为永制。”参议为允。 诏可。 大明十二年十一月,有司奏:“兴平国解称国子袁愍孙母王氏,应除太夫人。 检无国母除太夫人例。下礼官议正。”太学博士司马兴之议:“案礼,下国卿大夫 之妻,皆命天子。以斯而推,则子男之母,不容独异。”博士程彦议以为:“五等 虽差,而承家事等。公侯之母,崇号得从,子男于亲,尊秩宜显。故《春秋》之义, ‘母以子贵’。固知从子尊与国均也。彦参议,以兴之议为允。除王氏为兴平县开 国子太夫人。”诏可。 大明四年九月,有司奏:“陈留国王曹虔季长兄虔嗣早卒,季袭封之后,生子 铣以继虔嗣。今依例应拜世子,未详应以铣为世子?为应立次子锴?”太学博士王 一温一 之、一江一 长议,并为应以铣为正嗣;太常陆澄议立锴。右丞徐爰议谓:“礼后大宗, 以其不可乏祀。诸侯世及,《春秋》成义。虔嗣承家传爵,身为国王,虽薨没无子, 犹列昭穆。立后之日,便应即纂国统。于时既无承继,虔季以次袭绍。虔嗣既列庙 飨,故自与世数而迁,岂容蒸尝无阙,横取他子为嗣!为人胤嗣,又应恭祀先父。 案礼文,公子不得祢诸侯。虔嗣无缘降庙就寝。铣本长息,宜还为虔季世子。”诏 如爰议。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七月,有司奏:“御史中丞刘式之议,‘每至出行,未知制 与何官分道,应有旧科。法唯称中丞专道,传诏荷信,诏唤众官,应诏者行,得制 令无分别他官之文,既无尽然定则,准承有疑。谓皇太子正议东储,不宜与众同例, 中丞应与分道。扬州刺史、丹阳尹、建康令,并是京辇土地之主,或检校非违,或 赴救水火,事应神速,不宜稽驻,亦合分道。又寻六门则为行马之内,且禁卫非违, 并由二卫及领军,未详京尹、建康令门内之徒及公事,亦得与中丞分道与不?其准 参旧仪。告报参详所宜分道。’听如台所上,其六门内,既非州郡县部界,则不合 依门外。其尚书令、二仆射所应分道,亦悉与中丞同。” 孝武帝大明六年五月,诏立凌室藏冰。有司奏,季冬之月,冰壮之时,凌室长 率山虞及舆隶取冰于深山穷谷涸阴冱寒之处,以纳于凌阴。务令周密,无泄其气。 先以黑牡翙黍祭司寒于凌室之北。仲春之月,春分之日,以黑羔翙黍祭司寒。启冰 室,先荐寝庙。二庙夏祠用鉴盛冰,室一鉴,以御一温一 气蝇蚋。三御殿及太官膳羞, 并以鉴供冰。自春分至立秋,有臣妾丧,诏赠秘器。自立夏至立秋,不限称数以周 丧事。缮制夷盘,随冰借给。凌室在乐游苑内,置长一人,保举吏二人。 三公黄皞,前史无其义。史臣按,《礼记》“士韠与天子同,公侯大夫则异”。 郑玄注:“士贱,与君同,不嫌也。”夫硃门洞启,当阳之正色也。三公之与天子, 礼秩相亚,故黄其皞,以示谦不敢斥天子,盖是汉来制也。张超与陈公笺,“拜黄 皞将有日月”是也。 史臣按:今朝士诣三公,尚书丞、郎诣令、仆射、尚书,并门外下车,履,度 门阃乃纳屐。汉世朝臣见三公,并拜。丞、郎见八座,皆持板揖,事在《汉仪》及 《汉旧仪》,然则并有敬也。陈蕃为光禄勋,范滂为主事,以公仪诣蕃,执板入皞, 至坐,蕃不夺滂板,滂投板振衣而去。郭泰责蕃曰:“以阶级言之,滂宜有敬;以 类数推之,至皞宜省。”然后敬止在门,其来久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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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6 志第6 礼三
作者: 沈约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自书契经典,咸崇其义,而圣人之德,莫大于严父 者也。故司马迁著《封禅书》,班固备《郊祀志》,上纪皇王正祀,下录郡国百神。 司马彪又著《祭祀志》,以续终汉。中兴以后,其旧制诞章,粲然弘备。自兹以降, 又有异同,故复撰次云尔。 汉献帝延康元年十一月己丑,诏公卿告祠高庙。遣兼御史大夫张音奉皇帝玺绶 策书,禅帝位于魏。是时魏文帝继王位,南巡在颍阴。有司乃为坛于颍阴之繁阳故 城。庚午,登坛。魏相国华歆跪受玺绂以进于王。既受毕,降坛视燎,成礼而返, 未有祖配之事。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时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 明堂灵台,皆因汉旧事。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 南郊,自后以为常。及文帝崩,太尉钟繇告谥南郊,皆是有事于郊也。 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 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也。 四年八月,帝东巡,过繁昌,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后 汉纪》,章帝诏高邑祠即位坛。此虽前代已行之事,然为坛以祀天,而坛非神也。 今无事于上帝,而致祀于虚坛,未详所据也。 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圆丘,诏曰:“盖帝王受命,莫不恭 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统,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则禘郊祖宗之制备也。 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畤神 祗兆位,多不经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余年,废无禘礼。古代之所更 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圆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圆丘曰皇 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 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 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圆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后, 终魏世,不复郊祀。 孙权初称尊号于武昌,祭南郊告天。文曰:“皇帝臣孙权,敢用玄牡,昭告皇 皇后帝。汉飨国二十有四世,历年四百三十,行气数终,禄胙运尽,普天弛绝,率 土分崩。孽臣曹丕,遂夺神器;丕子睿继世作慝,窃名乱制。权生于东南,遭值期 运,承乾秉戎,志在拯世,奉辞行罚,举足为民。群臣将相州郡百城执事之人,咸 以为天意已去于汉,汉氏已终于天。皇帝位虚,郊祀无主,休征嘉瑞,前后杂沓, 历数在躬,不得不受。权畏天命,敢不敬从。谨择元日,登坛柴燎,即皇帝位。唯 尔有神飨之!左右有吴,永绥天极。”其后自以居非中土,不复修设。中年,群臣 奏议,宜修郊祀,权曰:“郊祀当于中土,今非其所。”重奏曰:“普天之下,莫 非王土。王者以天下为家。昔周文、武郊于禜、镐,非必中土。”权曰:“武王伐 纣,即阼于镐京,而郊其所也。文王未为天子,立郊于禜,见何经典?”复奏曰: “伏见《汉书·郊祀志》,匡衡奏徙甘泉河东郊于长安,言文王郊于禜。”权曰: “文王德性谦让,处诸侯之位,明未郊也。经传无明文,由匡衡俗儒意说,非典籍 正义,不可用也。”虞喜《志林》曰:“吴主纠驳郊祀,追贬匡衡,凡在见者,莫 不慨然称善也。”何承天曰:“案权建号继天,而郊享有阙,固非也。末年虽一南 郊,而遂无北郊之礼。环氏《吴纪》:‘权思崇严父配天之义,追上父坚尊号为吴 始祖。’如此说,则权末年所郊,坚配天也。权卒后,三嗣主终吴世不郊祀,则权 不享配帝之礼矣。” 刘备章武元年,即皇帝位,设坛。“建安二十六年夏四月丙午,皇帝臣备,敢 用玄牡,昭告皇天上帝、后土神祗。汉有天下,历数无疆。曩者王莽篡盗,光武皇 帝震怒致诛,社稷复享。今曹操阻兵安忍,子丕载其凶逆,窃居神器。群臣将士以 为社稷堕废,备宜修之,嗣武二祖,龚行天罚。备惟否德,惧忝帝位,询于庶民, 外及蛮夷君长,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率土式 望,在备一人。备畏天之威,又惧汉邦将湮于地。谨择元日,与百僚登坛,受皇帝 玺绶。修燔瘗,告类于大神。惟大神尚飨!祚于汉家,永绥四海。”章武二年十月, 诏丞相诸葛亮营南北郊于成都。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兼太尉司隶校尉李喜奉皇 帝玺绶策书,禅帝位于晋。丙寅,晋设坛场于南郊,柴燎告类,未有祖配。其文曰: “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于皇皇后帝。魏帝稽协皇运,绍天明命,以命炎曰: ‘昔者唐尧禅位虞舜,虞舜又以禅禹,迈德垂训,多历年载。暨汉德既衰,太祖武 皇帝拨乱济民,扶翼刘氏,又用受禅于汉。粤在魏室,仍世多故,几于颠坠,实赖 有晋匡拯之德,用获保厥肆祀,弘济于艰难,此则晋之有大造于魏也。诞惟四方之 民,罔不祗顺,开国建侯,宣礼明刑,廓清梁、岷,苞怀扬、越,函夏兴仁,八纮 同轨,遐迩弛义,祥瑞屡臻,天人协应,无思不服。肆予宪章三后,用集大命于兹。’ 炎惟德不嗣,辞不获命。于是群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献陪隶,暨于百蛮君长,佥 曰:‘皇天鉴下,求民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让所得距违。’天序不可以无统, 人神不可以旷主,炎虔奉皇运,畏天之威,敢不钦承休命,敬简元辰,升坛受禅, 告类上帝,以永答民望,敷佑万国。惟明德是飨。” 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 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祀,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 其便郊祀。”时群臣又议:“五帝,即天也。五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 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 而已。北郊又除先后配祀。”帝悉从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 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泽 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 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祠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至今矣。太康 十年十月,乃更诏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明上帝不 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正经不通。且《诗序》曰:‘文、武 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 于义亦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晋武帝太康三年正月,帝亲郊礼。皇太子、 皇弟、皇子悉侍祠,非前典也。愍帝都长安,未及立郊庙而败。 元帝中兴一江一 南,太兴元年,始更立郊兆。其制度皆太常贺循依据汉、晋之旧也。 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初,尚书令刁协、国子祭酒 杜夷,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居许,即便立郊,自宜于此修奉。 骠骑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恆、中书侍郎庾亮皆同组议,事遂施行。按元帝绍命 中兴,依汉氏故事,宜享明堂宗祀之礼。一江一 左不立明堂,故阙焉。明帝太宁三年七 月,始诏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故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述前旨,于覆舟山南立 之。是月辛未,祀北郊,始以宣穆张皇后配地。魏氏故事,非晋旧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太常顾和表曰:“泰始中,合二至之祀 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阳复。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 郊,此则与南郊同月。及中兴草创,百度从简,合北郊于一丘。宪章未备,权用斯 礼,盖时宜也。至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 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 帝皆亲奉。 安帝元兴三年三月,宋高祖讨桓玄走之。己卯,告义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尘 一江一 陵未返。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职,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纳 之独曰:“既殡郊祀,自是天子当阳,有君存焉,禀命而行,何所辨也。斋之与否, 岂如今日之比乎?议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命三公行事。又郊天极尊,唯一 而巳,故非天子不祀也。庶人以上,莫不蒸尝,嫡子居外,庶子执事,礼文炳然。 未有不亲受命而可祭天者。又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帝中兴,以三月郊。今郊时 未过,日望舆驾。无为欲速而无据,使皇舆旋返,更不得亲奉。”遂从纳之议。 晋恭帝元熙二年五月,遣使奉策,禅帝位于宋。永初元年六月丁卯,设坛南郊, 受皇帝玺绂,柴燎告类。策曰:“皇帝臣讳,敢用玄牡,昭告皇皇后帝。晋帝以卜 世告终,历数有归,钦若景运,以命于讳。夫树君司民,天下为公,德充帝王,乐 推攸集。越俶唐、虞,降暨汉、魏,靡不以上哲格文祖,元勋陟帝位,故能大拯黔 黎,垂训无穷。晋自东迁,四维弗树,宰辅焉依,为日已久。难棘隆安,祸成元兴, 遂至帝王迁播,宗祀湮灭。讳虽地非齐、晋,众无一旅,仰愤时难,俯悼横流,投 袂一麾,则皇祚克复。及危而能持,颠而能扶,奸宄具歼,僭伪必灭。诚否终必泰, 兴废有期。至于拨乱济民,大造晋室,因藉时运,以一尸一其劳。加以殊俗慕义,重译 来款,正朔所暨,咸服声教。至乃三灵垂象,山川告祥,人神和协,岁月兹著。是 以群公卿士,亿兆夷人,佥曰皇灵降监于上,晋朝款诚于下;天命不可以久淹,宸 极不可以暂旷。遂逼群议,恭兹大礼。猥以寡德,托于兆民之上。虽仰畏天威,略 是小节,顾深永怀,祗惧若厉。敬简元日,升坛受禅,告类上帝,用酬万国之嘉望。 克隆天保,永祚于有宋。惟明灵是飨。” 永初元年,皇太子拜告南北郊。永初二年正月上辛,上亲郊祀。文帝元嘉三年, 车驾西征谢晦,币告二郊。 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癸巳,八座奏:“刘义宣、臧质,干时犯顺,滔天作戾, 连结淮、岱,谋危宗社。质反之始,戒严之日,二郊庙社,皆已遍陈。其义宣为逆, 未经同告。舆驾将发,丑徒冰消,质既枭悬,义宣禽获,二寇俱殄,并宜昭告。检 元嘉三年讨谢晦之始,普告二郊、太庙。贼既平荡,唯告太庙、太社,不告二郊。” 礼官博议。太学博士徐宏、孙勃、陆澄议:“《礼》无不报。始既遍告,今贼已禽, 不应不同。”国子助教苏玮生议:“案《王制》,天子巡狩,‘归,假于祖祢’。 又《曾子问》:‘诸侯适天子,告于祖,奠于祢,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告用 牲币,反亦如之。诸侯相见,反必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又云: ‘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反必告至。’天子诸侯,虽事有小大, 其礼略钧,告出告至,理不得殊。郑云:‘出入礼同。’其义甚明。天子出征,类 于上帝,推前所告者归必告至,则宜告郊,不复容疑。元嘉三年,唯告庙社,未详 其义。或当以《礼记》唯云‘归假祖祢’,而无告郊之辞。果立此义,弥所未达。 夫《礼记》残缺之书,本无备体,折简败字,多所阙略。正应推例求意,不可动必 征文。天子反行告社,亦无成记,何故告郊,独当致嫌。但出入必告,盖孝敬之心。 既以告归为义,本非献捷之礼。今舆驾竟未出宫,无容有告至之文;若陈告不行之 礼,则为未有前准。愚谓祝史致辞,以昭诚信。苟其义舛于礼,自可从实而阙。臣 等参议,以应告为允,宜并用牲告南北二郊、太庙、太社,依旧公卿行事。”诏可。 孝建二年正月庚寅,有司奏:“今月十五日南郊。寻旧仪,庙祠至尊亲奉,以 太尉亚献;南郊亲奉,以太常亚献。又庙祠行事之始,以酒灌地;送神则不灌。而 郊初灌,同之于庙,送神又灌,议仪不同,于事有疑。辄下礼官详正。”太学博士 王祀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佐王保国,以吉礼事鬼神祗,禋祀昊天。’则 今太常是也。以郊天,太常亚献。又《周礼》外宗云:‘王后不与,则赞宗伯。’ 郑玄云:‘后不与祭,宗伯摄其事。’又说云:‘君执圭瓚稞一尸一,大宗伯执璋瓚亚 献。’中代以来,后不庙祭,则应依礼大宗伯摄亚献也。而今以太尉亚献。郑注 《礼·月令》云:‘三王有司马,无太尉。太尉,秦官也。’盖世代弥久,宗庙崇 敬,摄后事重,故以上公亚献。”又议:“履时之思,情深于霜露;室户之感,有 怀于容声。不知神之所在,求之不以一处。郑注《仪礼》有司云,天子诸侯祭于祊 而绎。绎又祭也。今庙祠阙送神之稞,将移祭于祊绎,明在于留神,未得而杀。礼 郊庙祭殊,故灌送有异。” 太常丞硃膺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使掌典礼,以事神为上,职总祭祀, 而昊天为首。今太常即宗伯也。又寻袁山松《汉·百官志》云:‘郊祀之事,太尉 掌亚献,光禄掌三献。太常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赞天子。’无掌献事。 如仪志,汉亚献之事,专由上司,不由秩宗贵官也。今宗庙太尉亚献,光禄三献, 则汉仪也。又贺循制太尉由东南道升坛,明此官必预郊祭。古礼虽由宗伯,然世有 因革,上司亚献,汉仪所行。愚谓郊祀礼重,宜同宗庙。且太常既掌赞天子,事不 容兼。又寻灌事,《礼记》曰:‘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乐三阕 然后迎牲。’则殷人后灌也。‘周人先求诸阴’,‘灌用鬯,达于渊泉。既灌,然 后迎牲。’则周人先灌也。此谓庙祭,非谓郊祠。案《周礼》天官:‘凡祭祀赞王 祼将之事。’郑注云:‘祼者,灌也。唯人道宗庙有灌,天地大神至尊不灌。’而 郊未始有灌,于礼未详。渊儒注义,炳然明审。谓今之有灌,相承为失,则宜无灌。” 通关八座丞郎博士,并同膺之议。尚书令建平王宏重参议,谓膺之议为允。诏可。 大明二年正月丙午朔,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魏世 值雨,高堂隆谓应更用后辛。晋时既出遇雨,顾和亦云宜更告。徐禅云:‘晋武之 世,或用丙,或用己,或用庚。’使礼官议正并详。若得迁日,应更告庙与不?” 博士王燮之议称:“遇雨迁郊,则先代成议。《礼》传所记,辛日有征。《郊特牲》 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注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用辛 者,取其斋戒自新也。’又《月令》曰:‘乃择元日,祈谷于上帝。’注曰:‘元 日,谓上辛。郊祭天也。’又《春秋》载郊有二,成十七年九月辛丑,郊。《公羊》 曰:‘曷用郊?用正月上辛。’哀元年四月辛巳,郊。《谷梁》曰:‘自正月至于 三月,郊之时也。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 不从,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以斯明之,则郊祭之礼,未有不用辛日者也。晋 氏或丙、或己、或庚,并有别议。武帝以十二月丙寅南郊受禅,斯则不得用辛也。 又泰始二年十一月己卯,始并圆丘方泽二至之祀合于二郊。三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祠 天,郊于圆丘。是犹用圆丘之礼,非专祈谷之祭,故又不得用辛也。今之郊飨,既 行夏时,虽得迁却,谓宜犹必用辛也。徐禅所据,或为未宜。又案《郊特牲》曰: ‘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郑玄注曰:‘受命,谓告退而卜也。’则告义在郊, 非为告日。今日虽有迁,而郊祀不异,愚谓不宜重告。” 曹郎硃膺之议:“案先儒论郊,其议不一。《周礼》有冬至日圆丘之祭。《月 令》孟春有祈谷于上帝。郑氏说,圆丘祀昊天上帝,以帝喾配,所谓禘也。祈谷祀 五精之帝,以后稷配,所谓郊也。二祭异时,其神不同。诸儒云,圆丘之祭,以后 稷配。取其所在,名之曰郊。以形体言之,谓之圆丘。名虽有二,其实一祭。晋武 舍郑而从诸儒,是以郊用冬至日。既以至日,理无常辛。然则晋代中原不用辛日郊, 如徐禅议也。一江一 左以来,皆用正月,当以传云三王之郊,各以其正,晋不改正朔, 行夏之时,故因以首岁,不以冬日,皆用上辛,近代成典也。夫祭之礼,‘过时不 举’。今在孟春,郊时未过,值雨迁日,于礼无违。既已告日,而以事不从,禋祀 重敬,谓宜更告。高堂隆云:‘九日南郊,十日北郊。’是为北郊可不以辛也。” 尚书何偃议:“郑玄注《礼记》,引《易》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周礼》,凡 国大事,多用正岁。《左传》又启蛰而郊。则郑之此说,诚有据矣。众家异议,或 云三王各用其正郊天,此盖曲学之辩,于礼无取。固知《谷梁》三春皆可郊之月, 真所谓肤浅也。然用辛之说,莫不必同。晋郊庚己,参差未见前征。愚谓宜从晋迁 郊依礼用辛。燮之所受命作龟,知告不在日,学之密也。”右丞徐爰议以为:“郊 祀用辛,有碍迁日,礼官祠曹,考详已备。何偃据礼,不应重告,愚情所同。寻告 郊克辰,于今宜改,告事而已。次辛十日,居然展斋,养牲在涤,无缘三月。谓毛 血告泬之后,虽有事碍,便应有司行事,不容迁郊。”众议不同。参议:“宜依 《经》,遇雨迁用后辛,不重告。若杀牲荐血之后值雨,则有司行事。”诏可。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辛酉,诏曰:“朕载新宝命,仍离多难,戎车遄驾,经略 务殷,禋告虽备,弗获亲礼。今九服既康,百祀咸秩,宜聿遵前典,郊谒上帝。” 有司奏检,未有先准。黄门侍郎徐爰议:“虞称肆类,殷述昭告。盖以创世成功, 德盛业远,开统肇基,必享上帝。汉、魏以来,聿遵斯典。高祖武皇帝克伐伪楚, 晋安帝尚在一江一 陵,即于京师告义功于郊兆。伏惟泰始应符,神武英断,王赫出讨, 戎戒淹时,虽司奉弗亏,亲谒尚阙。谨寻晋武郊以二月,晋元禋以三月。有非常之 庆,必有非常之典,不得拘以常祀,限以正月上辛。愚谓宜下史官,考择十一月嘉 吉,车驾亲郊,奉谒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飨。其余祔食,不关今祭。”尚书令 建安王休仁等同爰议。参议为允,诏可。 泰始六年正月乙亥,诏曰:“古礼王者每岁郊享,爰及明堂。自晋以来,间年 一郊,明堂同日。质文详略,疏数有分。自今可间二年一郊,间岁一明堂。外可详 议。”有司奏:“前兼曹郎虞愿议:‘郊祭宗祀,俱主天神,而同日殷荐,于义为 黩。明诏使圆丘报功,三载一享。明堂配帝,间岁昭荐。详辰酌衷,实允懋典。’ 缘谘参议并同。曹郎王延秀重议:‘改革之宜,实如圣旨。前虞愿议,盖是仰述而 已,未显后例。谨寻自初郊间二载,明堂间一年,第二郊与第三明堂,还复同岁。 愿谓自始郊明堂以后,宜各间二年。以斯相推,长得异岁。’通关八座,同延秀议。” 后废帝元徽二年十月丁巳,有司奏郊祀明堂,还复同日,间年一修。 汉文帝初祭地祇于渭阳,以高帝配;武帝立后土社祠于汾阴,亦以高帝配。汉 氏以太祖兼配天地,则未以后配地也。王莽作相,引《周礼》享先妣为配北郊。夏 至祭后土,以高后配,自此始也。光武建武中,不立北郊,故后地之祇,常配食天 坛,山川群望皆在营内,凡一千五百一十四神。中元年,建北郊,使司空冯鲂告高 庙,以薄后代吕后配地。一江一 左初,未立北坛,地祇众神,共在天郊也。 晋成帝立二郊,天郊则六十二神,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 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钩陈、北极、雨师、雷电、司 空、风伯、老人六十二神也。地郊则四十四神,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 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一江一 、会稽山、钱唐一江一 、 先农凡四十四也。一江一 南诸小山,盖一江一 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 二郊所秩,官有其注。 宋武帝永初三年九月,司空羡之、尚书令亮等奏曰:“臣闻崇德明祀,百王之 令典;宪章天人,自昔之所同。虽因革殊时,质文异世,所以本情笃教,其揆一也。 伏惟高祖武皇帝允协灵祗,有命自天,弘日静之勤,立蒸民之极,帝迁明德,光宅 八表,太和宣被,玄化遐通。陛下以圣哲嗣徽,道孚万国。祭礼久废,思光鸿烈, 飨帝严亲,今实宜之。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至于地祗之配,虽礼无明文,先代旧 章,每所因循,魏、晋故典,足为前式。谓武敬皇后宜配北郊。盖述怀以追孝,跻 圣敬于无穷,对越两仪,允洽幽显者也。明年孟春,有事于二郊,请宣摄内外,详 依旧典。”诏可。 晋武帝太康二年冬,有司奏:“三年正月立春祠,时日尚寒,可有司行事。” 诏曰:“郊祀礼典所重,中间以军国多事,临时有所妨废,故每从奏可。自今方外 事简,唯此为大,亲奉禋享,固常典也。” 成帝祠南郊,遇雨。侍中顾和启:“宜还,更克日。”诏可。汉明帝据《月令》 有五郊迎气服色之礼,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阳,祭其帝与神,车服各顺方 色。魏、晋依之。一江一 左以来,未遑修建。 宋孝武大明五年四月庚子,诏曰:“昔文德在周,明堂崇祀;高烈惟汉,汶邑 斯尊。所以职祭罔愆,气令斯正,鸿名称首,济世飞声。朕皇考太祖文皇帝功耀洞 元,圣灵昭俗,内穆四门,仁济群品,外薄八荒,威憺殊俗,南脑劲越,西髓刚戎。 裁礼兴稼穑之根,张乐协四气之纪。匡饰坟序,引无题之外;旌延宝臣,尽盛德之 范。训深劭农,政高刑厝。万物棣通,百神荐祉。动协天度,下沿地德。故精纬上 灵,动殖下瑞,诸侯轨道,河溓海夷。朕仰凭洪烈,入子万姓,皇天降祐,迄将一 纪。思奉扬休德,永播无穷。便可详考姬典,经始明堂,宗祀先灵,式配上帝,诚 敬克展,幽显咸秩。惟怀永元,感慕崩心。” 有司奏:“伏寻明堂辟雍,制无定文,经记参差,传说乖舛。名儒通哲,各事 所见,或以为名异实同,或以为名实皆异。自汉暨晋,莫之能辨。周书云,清庙明 堂路寝同制。郑玄注《礼》,义生于斯。诸儒又云明堂在国之阳,丙巳之地,三里 之内。至于室宇堂个,户牖达向,世代湮缅,难得该详。晋侍中裴頠,西都硕学, 考详前载,未能制定。以为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殿, 以崇严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参详郑玄之注,差有准据;裴頠之奏,窃谓可安。 国学之南,地实丙巳,爽垲平暢,足以营建。其墙宇规范,宜拟则太庙,唯十有二 间,以应期数。依汉汶上图仪,设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对飨。祭皇天上帝,虽为差 降,至于三载恭祀,理不容异。自郊徂宫,亦宜共日。《礼记》郊以特牲,《诗》 称明堂羊牛,吉蠲虽同,质文殊典。且郊有燔柴,堂无禋燎,则鼎俎彝簋,一依庙 礼。班行百司,搜材简工,权置起部尚书、将作大匠,量物商程,克今秋缮立。” 乃依頠议,但作大殿屋雕画而已,无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之制。六年正月,南郊还, 世祖亲奉明堂,祠祭五时之帝,以文皇帝配,是用郑玄议也。官有其注。 大明五年九月甲子,有司奏:“南郊祭用三牛;庙四时祠六室用二牛。明堂肇 建,祠五帝,太祖文皇帝配,未详祭用几牛?”太学博士司马兴之议:“案郑玄注 《礼记大传》: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 配上帝,配五帝也。’夫五帝司方,位殊功一,牲牢之用,理无差降。太祖文皇帝 躬成天地,则道兼覆载;左右群生,则化洽四气。祖、宗之称,不足彰无穷之美; 金石之音,未能播勋烈之盛。故明堂聿修,圣心所以昭玄极;泛配宗庙,先儒所以 得礼情。愚管所见,谓宜用六牛。”博士虞龢议:“祀帝之名虽五,而所生之实常 一。五德之帝,迭有休王,各有所司,故有五室。宗祀所主,要随其王而飨焉。主 一配一,合用二牛。”祠部郎颜奂议:“祀之为义,并五帝以为言。帝虽云五,牲 牢之用,谓不应过郊祭庙祀。宜用二牛。” 明帝泰始七年十月庚子,有司奏:“来年正月十八日,祠明堂。寻旧南郊与明 堂同日,并告太庙。未审今祀明堂,复告与不?”祠部郎王延秀议:“案郑玄云: ‘郊者祭天之名,上帝者,天之别名也。神无二主,故明堂异处,以避后稷。’谨 寻郊宗二祀,既名殊实同,至于应告,不容有异。”守尚书令袁粲等并同延秀议。 魏明帝世,中护军蒋济奏曰:“夫帝王大礼,巡狩为先;昭祖扬祢,封禅为首。 是以自古革命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无竟之名,纪天人之际者也。故司 马相如谓有文以来七十二君,或从所由于前,谨遗迹于后。太史公曰:‘主上有圣 明而不宣布,有司之过也。’然则元功懿德,不刊山、梁之石,无以显帝王之功, 布生民不朽之观也。语曰,当君而叹尧、舜之美,譬犹人子对厥所生,誉他人之父。 今大魏振前王之弊乱,拯流遁之艰危,接千载之衰绪,继百世之废始。自武、文至 于圣躬,所以参成天地之道,纲维人神之化,上天报应,嘉瑞显祥,以比往古,其 优衍丰隆,无所取喻。至于历世迄今,未发大礼。虽志在扫尽残盗,荡涤余秽,未 遑斯事。若尔,三苗堀强于一江一 海,大舜当废东巡之仪;徐夷跳梁于淮、泗,周成当 止岱岳之礼也。且昔岁破吴虏于一江一 、汉,今兹屠蜀贼于陇右。其震荡内溃,在不复 淹,就当探其窟穴,无累于封禅之事也。此仪久废,非仓卒所定。宜下公卿,广纂 其礼,卜年考时,昭告上帝,以副天下之望。臣待罪军旅,不胜大愿,冒死以闻。” 诏曰:“闻济斯言,使吾汗出流足。自开辟以来,封禅者七十余君尔。故太史公曰: ‘虽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间旷远者,千有余年,近数百载。其仪阙不 可得记。’吾何德之修,敢庶兹乎!济岂谓世无管仲,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 吾不敢欺天也。济之所言,华则华矣,非助我者也。公卿侍中、尚书、常侍省之而 已。勿复有所议,亦不须答诏也。”帝虽拒济议,而实使高堂隆草封禅之仪。以天 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礼。会隆卒,故不行。 晋武帝平吴,混一区宇。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书令卫瓘、尚书左仆射山涛、 魏舒、尚书刘实、张华等奏曰:“圣德隆茂,光被四表,诸夏乂清,幽荒率从。神 策庙算,席卷吴越,孙皓稽颡,六一合 为家,巍巍之功,格于天地。宜同古典,勒封 东岳,告三府太堂为仪制。”瓘等又奏:“臣闻肇自生民,则有后辟,载祀之数, 莫之能纪。立德济世,挥扬仁风,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谥号可知者,十有 四焉。沉一沦 寂寞,曾无遗声者,不可胜记。自黄帝以前,古传昧略,唐、虞以来, 典谟炳著。三王代兴,体业继袭,周道既没,秦氏承之,至于汉、魏,而质文未复。 大晋之德,始自重、黎,实佐颛顼。至于夏、商,世序天地,其在于周,不失其绪。 金德将升,世济明圣,外平蜀汉,海内归心,武功之盛,实由文德。至于陛下受命 践阼,弘建大业,群生仰流,唯独江湖沅湘之表,凶桀负固,历代不宾。神谋独断, 命将出讨,兵威暂加,数旬荡定,羁其鲸鲵,赦其罪逆。云覆雨施,八方来同,声 教所被,达于四极。虽黄轩之征,大禹远略,周之奕世,何以尚今。若夫玄石素文, 底号前载,象以姓表,言以事告,《河图》、《洛书》之征,不是过也。加以驺虞 麟趾,众瑞并臻。昔夏、殷以丕崇为祥,周武以乌鱼为美,咸曰休哉;然符瑞之应, 备物之盛,未有若今之富者也。宜宣大典,礼中岳,封泰山,禅梁父,发德号,明 至尊,享天休,笃黎庶,勒千载之表,播流后之一声 ,俾百代之下,莫不兴起。斯帝 王之盛业,天人之至望也。”诏曰:“今逋寇虽殄,外则障塞有警,内则民黎未康, 此盛德之事,所未议也。” 瓘等又奏:“今东渐于海,西被流沙,大漠之阴,日南北户,莫不通属。茫茫 禹迹,今实过之,则天人之道已周,巍巍之功已著。宜有事梁父,修礼地祗,登封 泰山,致诚上帝,以答人神之愿。乞如前奏。”诏曰:“今阴阳未和,政刑未当, 百姓未得其所,岂可以勒功告成邪!”瓘又奏:“臣闻处帝王之位者,必有历运之 期,天命之应;济生民之大功者,必有盛德之容,告成之典。无不可诬,有不可让, 自古道也。而明诏谦冲,屡辞其礼。虽盛德攸在,推而未居。夫三公职典天地,实 掌民物,国之大事取议于此。汉氏封禅,非是官也,不在其事。臣等前奏,盖陈祖 考之功,天命又应,陛下之德,合同四海,述古考今,宜循此礼。至于克定岁月, 须五府上议,然后奏闻。请写诏及奏,如前下议。”诏曰:“虽荡清一江一 表,皆临事 者之劳,何足以告成。方望群后,思隆大化,以宁区夏,百姓获乂,与之休息,此 朕日夜之望。无所复下诸府矣。勿复为烦。”瓘等又奏:“臣闻唐、虞二代,济世 弘功之君,莫不仰答天心,俯协民志,登介丘,履梁父,未有辞焉者,盖不可让也。 今陛下勋高百王,德无与二,茂绩宏规,巍巍之业,固非臣等所能究论。而圣旨劳 谦,屡自抑损,时至弗应,推美不居,阙皇代之上仪,塞神祇之款望,使大晋之典 谟,不同风于三、五。臣等诚不敢奉诏,请如前奏施行。”诏曰:“方当共弘治道, 以康庶绩,且俟他年,无复纷纭也。” 太康元年冬,王公有司又奏:“自古圣明,光宅四海,封禅名山,著于史籍, 作者七十四君矣。舜、禹之有天下,巡狩四岳,躬行其道。《易》著‘观民省方’, 《礼》有‘升中于天’,《诗》颂‘陟其高山’,皆载在方策。文王为西伯,以服 事殷;周公以鲁蕃,列于诸侯,或享于岐山,或有事泰山。徒以圣德,犹得为其事。 自是以来,功薄而僭其义者,不可胜言,号谥不泯,以至于今。况高祖宣皇帝肇开 王业,海外有截;世宗景皇帝济以大功,辑宁区夏;太祖文皇帝受命造晋,荡定蜀 汉;陛下应期龙兴,混壹六一合 ,泽被群生,威震无外。昔汉氏失统,吴、蜀鼎峙, 兵兴以来,近将百年。地险俗殊,民望绝塞,以为分外,其日久矣。大业之隆,重 光四叶,不羁之寇,二世而平。非聪明神武,先天弗违,孰能巍巍其有成功若兹者 欤!臣等幸以千载,得遭运会,亲奉大化,目睹太平,至公之美,谁与为让!宜祖 述先朝,宪章古昔,勒功岱岳,登封告成,弘礼乐之制,正三雍之典,扬名万世, 以显祖宗。是以不胜大愿,敢昧死以闻。请告太常具礼仪。”上复诏曰:“所议诚 前烈之盛事也;方今未可以尔。便报绝之。” 宋太祖在位长久,有意封禅。遣使履行泰山旧道,诏学士山谦之草封禅仪注。 其后索虏南寇,六州荒毁,其意乃息。 世祖大明元年十一月戊申,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表曰:“惟皇天崇称大道,始行揖 让。迄于有晋,虽聿修前绪,而迹沦言废,蔑记于竹素者,焉可单书。绍乾维,建 徽号,流风声,被丝管,自无怀以来,可传而不朽者,七十有四君。罔仁厚而道灭, 鲜义浇而德宣,钟律之先,旷世绵绝,难得而闻。《丘》、《索》著明者,尚有遗 炳。故《易》称先天弗违,后天奉时。盖陶唐姚姒商姬之主,莫不由斯道也。是以 风化大洽,光熙于后。炎汉二帝,亦踵曩则,因百姓之心,听舆人之颂,龙驾帝服, 镂玉梁甫,昌言明称,告成上灵。况大宋表祥唐虞,受终素德,山龙启符,金玉显 瑞,异采腾于轸墟,紫烟蔼于邦甸,锡冕兆九五之征,文豹赴天历之会。诚二祖之 幽庆,圣后之冥休。道冠轩、尧,惠深亭毒;而犹执冲约,未言封禅之事,四海窃 以恧焉。臣闻惟皇配极,惟帝祀天,故能上稽乾式,照临黔首,协和穹昊,膺兹多 福。高祖武皇帝明并日月,光振八区,拯已溺之晋,济横流之世,拨乱宁民,应天 受命,鸿徽洽于海表,威棱震乎沙外。太祖文皇帝体圣履仁,述业兴礼,正乐颂, 作象历,明达通于神祇,玄泽被乎上下。仁孝命世,睿武英挺,遭运屯否,三才湮 灭,乃龙飞五洲,凤翔九一江一 ,身先八百之期,断出人鬼之表,庆烟应高牙之建,风 耀符发迹之辰,亲翦凶逆,躬清昏,天地革始,夫妇更造,岂与彼承业继绪,拓 复禹迹,车一其轨,书罔异文者,同年而议哉!今龙麟已至,凤皇已仪,比李已实, 灵茅已茂,雕气降雾于宫榭,珍露呈味于禁林,嘉禾积穗于殿甍,连理合干于园御, 皆耀质离宫,植根兰囿。至夫霜毫玄文,素翮赪羽,泉河山岳之瑞,草木金石之祥, 方畿憬涂之谒,抗驿绝祖之奏,彪炳杂沓,粤不可胜言。太平之应,兹焉富矣。宜 其从天人之诚,遵先王之则,备万乘,整法驾,修封泰山,瘗玉岱趾,延乔、松于 东序,诏韩、岐于西厢,麾天阍,使启关,谒紫宫,朝太一,奏《钧天》,咏《云 门》,赞扬幽奥,超声前古,岂不盛哉!伏愿时命宗伯,具兹典度。”诏曰:“太 宰表如此。昔之盛王,永保鸿名,常为称首,由斯道矣。朕遭家多难,入纂绝业, 德薄勋浅,鉴寐崩愧。顷麟凤表祯,茅禾兼瑞,虽符祥显见,恧乎犹深,庶仰述先 志,拓清中宇,礼祇谒神,朕将试哉。” 四年四月辛亥,有司奏曰: 臣闻崇号建极,必观俗以树教;正位居体,必采世以立言。是以重代列圣,咸 由厥道。玄勋上烈,融章未分,鸣光委绪,歇而罔臧。若其显谥略腾轨,则系缀声 采,征略闻听。爰洎姬、汉,风一流 尚存,遗芬余荣,绵映纪纬。虽年绝世祀,代革 精华,可得腾金彩,奏玉润,镂迹以熏今,镌德以丽远。而四望埋禋歌之礼,日观 弛修封之容,岂非神明之业难崇,功基之迹易泯。自兹以降,讫于季末,莫不欲英 弘徽位,详固洪声。岂徒深默修文,渊幽驭世而已。谅以縢非虚奏,书匪妄埋,击 雨恕神,淳廕复树,安得紫坛肃祗,竹宫载伫,散火投郊,流星奔座。宝纬初基, 厌灵命历,德振弛维,功济沦象,玄浸纷流,华液幽润,规存永驭,思详树远。 太祖文皇帝以启遘泰运,景望震凝,采乐调风,集礼宣度,祖宗相映,轨迹重 晖。圣上韫箓蕃河,伫翔衡汉,金波掩照,华耀停明,运动时来,跃飞风举,澄氛 海、岱,开景中区,歇神还灵,颓天重耀,储正凝位于兼明,哀岳蕃华于元列。故 以祥映昌基,系发篆素。重以班朝待典,饰令详仪,纂综沦芜,搜腾委逸,奏玉郊 宫,禋珪玄畤,景集天庙,脉壤祥农,节至昕阳,川丘夙礼,纲威巡止,表绥中 甸,史流其咏,民挹其风。于是涵迹视阴,振声威响,历代之渠,沉□望内,安侯 之长,贤王入侍,殊生诡气,奉俗还乡,羽族卉仪,怀音革状,边帛绝书,权光弛 烛。天岱发灵,宗河开宝,崇丘沦鼎,振采泗渊,云皇王岳,离藻□汉,并角即音, 栖翔禁御,衮甲霜味,翾舞川肆,荣泉流镜,后昭河源,故以波沸外关,云蒸内泽。 若其雪趾青毳,玄文硃彩,日月郊甸,择木弄音,重以荣露腾轩,萧云掩阁,镐颍 孳萌,移华渊禁,山舆伫衡,云鹣竦翼,海鲽泳流,一江一 茅吐廕。校书之列,仰笔以 饰辞,济、代之蕃,献邑以待礼。岂非神勰气昌,物瑞云照,蒱轩龟轸,□泉淳芳。 太宰一江一 夏王臣义恭咀道遵英,抽奇丽古,该润图史,施详载,表以功懋往初, 德耀炎、昊,升文中岱,登牒天关,耀冠荣名,摛振声号。而道谦称首,礼以虚挹, 将使玄祇缺观,幽瑞乖期,梁甫无盛德之容,介丘靡声闻之响。加穷泉之野,献八 代之驷,一交一 木之乡,奠绝金之楛,肃灵重表,珍符兼贶。伏惟陛下谟详渊载,衍属 休章,依征圣灵,润色声业,诹辰稽古,肃齐警列,儒僚展采,礼官相仪,悬蕤动 音,洪钟竦节,阳路整卫,正途清禁。于是绩环佩,端玉藻,鸣凤伫律,腾驾流文, 间彩比象之容,昭明纪数之服。徽焯天阵,容藻神行,翠盖怀阴,羽华列照。乃诏 联事掌祭,宾客赞仪,金支宿县,镛石润响。命五神以相列,辟九关以集灵,警卫 兵而开云,先雨祇以洒路。霞凝生阙,烟起成宫,台冠丹光,坛浮素霭。尔乃临中 坛,备盛礼,天降祥锡,寿固皇根,谷动神音,山传称响。然后辨年问老,陈诗观 俗,归荐告神,奉遗清庙。光美之盛,彰乎万古;渊祥之烈,溢乎无穷。岂不盛欤! 臣等生接昌辰,肃懋明世,束教管闻,未足言道。且章志湮微,代往沦绝,拘 采遗文,辩明训诰□□□□簉访邹、鲁,草縢书堙玉之礼,具竦石绳金之仪,和芝 润瑛,镌玺乾封。惧弗轨属上徽,辉当王则。谨奉仪注以闻。 诏曰:“天生神物,昔王称愧,况在寡德,敢当鸿贶。今文轨未一,可停此奏。” 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为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庙于 鄴,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后虽进爵为王,无所改易。延康元年,文帝继王位。七 月,追尊皇祖为太一王 ,丁夫人曰太一王 后。黄初元年十一月受禅,又追尊太一王 曰太皇 帝,皇考武王曰武皇帝。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夫人吴氏 曰高皇后,并在鄴庙庙所祠。则文帝之高祖处士、曾祖高皇、祖太皇帝共一庙。考 太祖武皇帝特一庙百世不毁,然则所祠止于亲庙四室也。至明帝太和三年十一月, 洛京庙成,则以亲尽迁处士主,置园邑,使令丞奉荐。而使行太傅太常韩暨、行太 常宗正曹恪持节迎高皇以下神主共一庙,犹为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 司始更奏定七庙之制,曰:“大魏三圣相承,以成帝业。武皇帝肇建洪基,拨乱夷 险,为魏太祖。文皇帝继天革命,应期受禅,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华夏, 兴制礼乐,宜为魏烈祖。”更于太祖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帝庙,号曰高祖,昭祧, 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迁,一如周 后稷、文、武庙祧之礼。孙盛《魏氏春秋》曰:“夫谥以表行,庙以存容,皆于既 殁然后著焉。所以原始要终,以示百世者也。未有当年而逆制祖宗,未终而豫自尊 显。昔华乐以厚敛致讥,周人以豫凶违礼,魏之群司,于是乎失正矣。” 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 持节奉策告祠于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今文 昭皇后之于后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无寝庙 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奏可。 以太和元年二月,立庙于鄴。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 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 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鄴庙。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于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人 礼。何承天曰:“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之, 非礼甚矣。” 汉献帝延康元年七月,魏文帝幸谯,亲祠谯陵,此汉礼也。汉氏诸陵皆有园寝 者,承秦所为也。说者以为古前庙后寝,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庙以藏主,四 时祭祀,寝有衣冠象生之具以荐新。秦始出寝起于墓侧,汉因弗改。陵上称寝殿, 象生之具,古寝之意也。及魏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文帝黄初三 年,乃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 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 及文帝自作终制,又曰:“寿陵无立寝殿,造园邑。”自后至今,陵寝遂绝。 孙权不立七庙,以父坚尝为长沙太守,长沙临湘县立坚庙而已。权既不亲祠, 直是依后汉奉南顿故事,使太守祠也。坚庙又见尊曰始祖庙,而不在京师。又以民 人所发吴芮冢材为屋,未之前闻也。于建鄴立兄长沙桓王策庙于硃爵桥南。权疾, 太子所祷,即策庙也。权卒,子亮代立。明年正月,于宫东立权庙曰太祖庙,既不 在宫南,又无昭穆之序。 及孙皓初立,追尊父和曰文皇帝。皓先封乌程侯,即改葬和于乌程西山,号曰 明陵,置园邑二百家。于乌程立陵寝,使县令丞四时奉祠。宝鼎元年,遂于乌程分 置吴兴郡,使太守执事。有司寻又言宜立庙京邑。宝鼎二年,遂更营建,号曰清庙。 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备官僚中军步骑,以灵舆法驾迎神主于明陵,亲引仁拜 送于庭。比仁还,中吏手诏日夜相继,奉问神灵起居动止。巫觋言见和被服颜色如 平日,皓悲喜,悉召公卿尚书诣皞下受赐。灵舆当至,使丞相陆凯奉三牲祭于近郊。 皓于金城外露宿。明日,望拜于东门之外,又拜庙荐飨。比七日,三祭,倡伎昼夜 娱乐。有司奏:“‘祭不欲数,数则黩’,宜以礼断情。”然后止。 刘备章武元年四月,建尊号于成都。是月,立宗庙,袷祭高祖已下。备绍世而 起,亦未辨继何帝为祢,亦无祖宗之号。刘禅面缚,北地王谌哭于昭烈之庙,此则 备庙别立也。 魏元帝咸熙元年,增封晋文帝进爵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忠武侯为 晋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谥曰文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禅。丁卯, 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 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天子七庙,宜如礼营建。帝重其 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君臣奏议:“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祇,逮至周室,制为 七庙,以辨宗祧。圣旨深弘,远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庙之繁华,遵一宫之尊 远。昔舜承尧禅,受终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于文祖。此则 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奏可。于是追祭征西将 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为三昭三穆。是 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王肃说也。七月,又 诏曰:“主者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于祗奉神明,情犹未安。宜更营造,崇 正永制。”于是改创宗庙。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 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祔于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庙,晋又 异魏也。六月,因庙陷当改治。群臣又议奏曰:“古者七庙异所,自宜如礼。”诏 又曰:“古虽七庙,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于礼无废,于情为叙,亦随时之宜 也。其便仍旧。”至十年,乃更改筑于宣阳门内,穷壮极丽。然坎位之制,犹如初 尔。庙成,帝率百官迁神主于新庙,自征西以下,车服导从,皆如帝者之仪。挚虞 之议也。至世祖武皇帝崩,则迁征西;及惠帝崩,又迁豫章。而惠帝世,愍怀太子、 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祔庙。元帝世,怀帝殇太子又被庙,号为阴室四殇。 怀帝初,又策谥武帝杨后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立弘训宫,不列于庙。元 帝既即尊位,上继武帝,于礼为祢,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是时西京神主堙灭 虏庭,一江一 左建庙,皆更新造。寻以登怀帝之主,又迁颍川。位虽七室,其实五世, 盖从刁协,以兄弟为世数故也。于时百度草创,旧礼未备,三祖毁主,权居别室。 太兴三年,将登愍帝之主,于是乃定更制,还复豫章、颍川二主于昭穆之位,以同 惠帝嗣武帝故事;而惠、怀、愍三帝自从《春秋》尊尊之义,在庙不替也。至元帝 崩,则豫章复迁。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至明帝崩,而颍 川又迁,犹十室也。于时续广太庙,故三迁主并还西储,名之曰祧,以准远庙。 成帝咸和三年,苏峻覆乱京都,一温一 峤等入伐,立行庙于白石,告先帝先后曰: “逆臣苏峻,倾覆社稷,毁弃三正,污辱海内。臣亮等手刃戎首,龚行天罚。惟中 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灵,降鉴有罪,剿绝其命,翦此群凶,以安宗 庙。臣等虽陨首摧躯,犹生之年。”咸康七年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于庙, 配飨世祖。成帝崩而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康帝崩, 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穆帝崩而哀帝、 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降。咸安之初,简文皇帝上继元皇帝,世秩登进。于是颍川、 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崩,颍川又迁。孝武皇帝太元十六年,改作太庙, 殿正室十六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八间。栋高八丈四尺,堂基长三十九丈一尺, 广十丈一尺。堂集方石,庭以砖。尊备法驾,迁神主于行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 太子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四主不从帝者之仪,是与太康异也。诸主既入庙,设 脯醢之奠。及新庙成,帝主还室,又设脯醢之奠。十九年二月,追尊简文母会稽太 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立庙太庙道西。及孝武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 故事。安帝隆安四年,以孝武母简文李太后、帝母宣德陈太后祔于宣郑太后之庙。 元兴三年三月,宗庙神主在寻阳,已立新主于太庙,权告义事。四月,辅国将 军何无忌奉送神主还。丙子,百官拜迎于石头。戊寅,入庙。安帝崩,未及禘,而 天禄终焉。 宋武帝初受晋命为宋王,建宗庙于彭城,依魏、晋故事,立一庙。初祠高祖开 封府君、曾祖武原府君、皇祖东安府君、皇考处士府君、武敬臧后,从诸侯五庙之 礼也。既即尊位,及增祠七世右北平府君、六世相国掾府君为七庙。永初初,追尊 皇考处士为孝穆皇帝,皇妣赵氏为穆皇后。三年,孝懿萧皇后崩,又祔庙。高祖崩, 神主升庙,犹从昭穆之序,如魏、晋之制,虚太祖之位也。庙殿亦不改构,又如晋 初之因魏也。文帝元嘉初,追尊所生一胡一 婕妤为章皇太后,立庙西晋宣太后地。孝武 昭太后、明帝宣太后并祔章太后庙。 晋元帝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面 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太常 华恆议:“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执觞爵。”又曰:“今上承继 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以为惠、怀及愍宜别立庙。 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客主为限,无拘常数。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则当祭祢而 已。推此论之,宜还复豫章、颍川,全祠七庙之礼。”骠骑长史一温一 峤议:“凡言兄 弟不相入庙,既非礼文。且光武奋剑振起,不策名于孝平,豫神其事,以应九世之 谶;又古不共庙,故别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于光武之事,躬奉烝尝,于经既 正,于情又安矣。太堂恆欲还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谓是宜。”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 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帝为一世,则不祭祢,反 不及庶人。”于是帝从峤议,悉施用之。孙盛《晋春秋》曰:“《阳秋传》云, ‘臣子一例也’。虽继君位,不以后尊,降废前敬。昔鲁僖上嗣庄公,以友于长幼 而升之,为逆。准之古义,明诏是也。” 穆帝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当迁祧室。昔征西、豫章、 颍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咸康中,太常冯怀表续奉还 于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今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祖之上。 昔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就孙也。殷 袷在上,是代太祖也。”领司徒蔡谟议:“四府君宜改筑别室,若未展者,当入就 太庙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殷祭之日,征西东面,处宣皇之上。 其后迁庙之主,藏于征西之祧,祭荐不绝。”护军将军冯怀表议:“《礼》,‘无 庙者,为坛以祭’。可别立室藏之,至殷禘,则祭于坛也。”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 忌等议:“诸儒谓太一王 王季迁主藏于文、武之祧,如此,府君迁主,宜在宣皇帝庙 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袷太庙,征西东面。”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 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暢,赞人爵之尊,笃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 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去坛为鸑,岁袷则祭之’。 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鸑。”又遣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 “汉世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魏朝议者云应埋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 别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益明应毁而无祭。”于是抚军将军会 稽王司马昱、尚书刘劭等奏:“四祖同一居 西祧,藏主石室,禘袷乃祭,如先朝旧仪。” 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舜庙所祭,皆是庶人。其后世远而毁,不居舜 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非以功德致礼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 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之阶。宜思其变,别筑一室,亲未尽则禘袷,处宣 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之列。”其后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 “或疑陈于太祖者,皆其后毁之主。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 主居太祖之上,亦可无疑矣。” 安帝义熙九年四月,将殷祭,诏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司马德文议: “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而宣皇帝正太 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没,理可推矣。宜从范宣之言, 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大司农徐广议:“四府君尝处庙室之首, 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于情理未必咸尽。谓可迁藏西储,以为远祧,而禘飨永 绝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议:“仍旧无革。殷祠犹及四府君,情理为允。”祠部 郎臧焘议:“四府君之主,享祀礼废,则亦神所不依。宜同虞主之瘗埋矣。”时高 祖辅晋,与大司马议同。须后殷祀行事改制。 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约,思与率土, 致力备礼。又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 祠部郎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辨斯义。而检以圣典,爰及中兴, 备加研极,以定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武皇帝建庙,六世 三昭三穆,宣皇帝创基之主,实惟太祖,亲则王考,四庙在上,未及迁世,故权虚 东向之位也。兄弟相及,义非二世,故当今庙祀,世数未足,而欲太祖正位,则违 事七之义矣。又《礼》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盖谓支胤授位,则亲近必复。京 兆府君于今六世,宜复立此室,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须前世既迁,乃太祖位定尔。 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虽禘袷犹弗及。何者?传称毁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 之名,不谓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孙阴室四主,储嗣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庙,世 远应迁,然后从食之孙,与之俱毁。明堂圆方之制,纲领已举,不宜阙配帝之祀。 且王者以天下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无废于二京也。周公宗祀文王,汉明 配以世祖,自非惟新之考,孰配上帝。”邈又曰:“明堂所配之神,积疑莫辨。按 《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 《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者五帝, 经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人帝之与天帝,虽天人之通谓,然五方不 可言上帝,诸侯不可言大君也。书无全证,而义容彼此,故太始、太康二纪之间, 兴废迭用矣。”侍中车胤议同。又曰:“明堂之制,既其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 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茨广厦,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范,而不知弘 本顺民乎!九服咸宁,河朔无尘,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中书令王珉意与 胤同。太常孔汪议:“太始开元,所以上祭四府君,诚以世数尚近,可得飨祠,非 若殷、周先世,王迹所因也。向使京兆尔时在七世之外,自当不祭此四王。推此知 既毁之后,则殷禘所绝矣。”吏部郎王忱议:“明堂则天象地,仪观之大,宜俟皇 居反旧,然后修之。”骠骑将军会稽王司马道子、尚书令谢石意同忱议,于是奉行, 一无所改。 晋安帝义熙二年六月,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启云:“元兴三年夏,应殷祠。 昔年三月,皇舆旋轸。其年四月,便应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议云:‘应用孟秋。’ 台寻校自太和四年相承皆用冬夏,乾等既伏应孟冬,回复追明孟秋非失。御史中丞 范泰议:‘今虽既祔之后,得以烝尝,而无殷荐之比。太元二十一年十月应殷,烈 宗以其年九月崩。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修殷事。又礼有丧则废吉祭,祭新主 于寝。今不设别寝,既祔,祭于庙。故四时烝尝,以寄追远之思,三年一禘,以一习一 昭穆之序,义本各异。三年丧毕,则合食太祖,遇时则殷,无取于限三十月也。当 是内台常以限月成旧。’就如所言,有丧可殷。隆安之初,果以丧而废矣。月数少 多,复迟速失中。至于应寝而修,意所未譬。”安国又启:“范泰云:‘今既祔, 遂祭于庙,故四时烝尝。’如泰此言,殷与烝尝,其本不同。既祔之后,可亲烝尝 而不得亲殷也。太常刘瑾云:‘章后丧未一周,不应祭。’臣寻升平五年五月,穆 皇帝崩,其年七月,山陵,十月,殷。兴宁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太和元年五月, 海西夫人庾氏薨,时为皇后,七月,葬,十月,殷。此在哀皇再周之内,庾夫人既 葬之后,二殷策文见在庙。又文皇太后以隆安四年七月崩,陛下追述先旨,躬服重 制,五年十月,殷。再周之内,不以废事。今以小君之哀,而泰更谓不得行大礼。 臣寻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载,用三十月辄殷,皆见于注记,是依礼,五年再殷。而 泰所言,非真难臣,乃以圣朝所用,迟速失中。泰为宪司,自应明审是非,群臣所 启不允,即当责失奏弹,而愆堕稽停,遂非忘旧。请免泰、瑾官。”丁巳,诏皆白 衣领职。于是博士徐乾皆免官。 初,元兴三年四月,不得殷祠进用十月,计常限,则义熙三年冬又当殷;若更 起端,则应用来年四月。领司徒王谧、丹阳尹孟昶议:“有非常之庆,必有非常之 礼。殷祭旧准不差,盖施于经常尔。至于义熙之庆,经古莫二,虽曰旋幸,理同受 命。愚谓理运惟新,于是乎始。宜用四月。”中领军谢混、太常刘瑾议:“殷无定 日,考时致敬,且礼意尚简。去年十月祠,虽于日有差,而情典允备,宜仍以为正。” 太学博士徐乾议:“三年一袷,五年一禘,经传记籍,不见补殷之文。”员外散骑 侍郎领著作郎徐广议:“寻先事,海西公泰和六年十月,殷祠。孝武皇帝宁康二年 十月,殷祠。若依常去前三十月,则应用四月也。于时盖当有故,而迁在冬,但未 详其事。太元元年十月殷祠,依常三十月,则应用二年四月也。是追计辛未岁十月, 来合六十月而再殷。何邵甫注《公羊传》云,袷从先君来,积数为限。‘自僖八年 至文二年,知为袷祭’。如此,履端居始,承源成流,领会之节,远因宗本也。昔 年有故推迁,非其常度。宁康、太元前事可依。虽年有旷近之异,然追计之理同矣。 愚谓从复常次者,以推归正之道也。”左丞刘润之等议:“太元元年四月应殷,而 礼官堕失,建用十月。本非正期,不应即以失为始也。宜以反初四月为始。当用三 年十月。”尚书奏从王谧议,以元年十月为始也。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十二月戊子,有司奏:“依旧今元年十月是殷祠之月,领曹 郎范泰参议,依永初三年例,须再周之外殷祭。寻祭再周来二年三月,若以四月殷, 则犹在禫内。”下礼官议正。国子助教苏玮生议:“案《礼》,三年丧毕,然后袷 于太祖。又云‘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越绋行事’。且不禫即祭,见讥《春秋》。 求之古礼,丧服未终,固无祼享之义。自汉文以来,一从权制,宗庙朝聘,莫不皆 吉。虽祥禫空存,无FH缟之变,烝尝荐祀,不异平日。殷祠礼既弗殊,岂独以心 忧为碍。”太学博士徐宏议:“三年之丧,虽从权制,再周祥变,犹服缟素,未为 纯吉,无容以祭。谓来四月,未宜便殷,十月则允。”太常丞臣硃膺之议:“《虞 礼》云:‘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犹未配。’谓二十七月既禫祭,当四时之祭日, 则未以其妃配,哀未忘也。推此而言,未礻覃不得祭也。又《春秋》闵公二年,吉 禘于庄公。郑玄云:‘闵公心惧于难,务自尊成以厌其祸,凡二十二月而除丧,又 不禫。’云又不禫,明禫内不得禘也。案王肃等言于魏朝云,今权宜存古礼,俟毕 三年。旧说三年丧毕,遇禘则禘,遇袷则袷。郑玄云:‘禘以孟夏,祫以孟秋。’ 今相承用十月。如宏所上《公羊》之文,如为有疑,亦以鲁闵设服,因言丧之纪制 尔。何必全许素冠可吉禘。纵《公羊》异说,官以礼为正,亦求量宜。”郎中周景 远参议:“永初三年九月十日奏傅亮议:‘权制即吉,御世宜尔。宗庙大礼,宜依 古典。’则是皇宋开代成准。谓博士徐宏、太常丞硃膺之议用来年十月殷祠为允。” 诏可。 宋殷祭皆即吉乃行。大明七年二月辛亥,有司奏:“四月应殷祠,若事中未得 为,得用孟秋与不?”领军长史周景远议:“案《礼记》云:‘天子祫禘祫尝祫烝。’ 依如礼文,则夏秋冬三时皆殷,不唯用冬夏也。晋义熙初,仆射孔安国启议,自泰 和四年相承殷祭,皆用冬夏。安国又启,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年,用三十月辄殷祠。 博士徐乾据《礼》难安国。乾又引晋咸康六年七月殷祠,是不专用冬夏。于时晋朝 虽不从乾议,然乾据礼及咸康故事,安国无以夺之。今若以来四月未得殷祠,迁用 孟秋,于礼无违。参议据礼有证,谓用孟秋为允。”诏可。 晋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训羊太后崩,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 且不上胙。升平五年十月己卯,殷祠,以穆帝崩后,不作乐。初,永嘉中,散骑常 侍一江一 统议曰:“《阳秋》之义,去乐卒事。”是为吉祭有废乐也,故升平末行之。 其后太常一江一 逌表:“穆帝山陵之后十月殷祭,从太常丘夷等议,撤乐。逌寻详今行 汉制,无特祀之别。既入庙吉禘,何疑于乐。” 史臣曰:闻乐不怡,故申情于遏密。至于谅闇夺服,虑政事之荒废,是以乘权 通以设变,量轻重而降屈。若夫奏音之与寝声,非有损益于机务,纵复回疑于两端, 固宜缘恩而从戚矣。宋世国有故,庙祠皆悬而不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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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7 志第7 礼四
作者: 沈约 宋文帝元嘉三年五月庚午,以诛徐羡之等,仇耻已雪,币告太庙。元嘉三年十 二月甲寅,西征谢晦,告太庙、太社。晦平,车驾旋轸,又告。 元嘉六年七月,太学博士徐道娱上议曰:“伏见太庙烝尝仪注,皇帝行事毕, 出便坐,三公已上献,太祝送神于门,然后至尊还拜,百官赞拜,乃退。谨寻清庙 之道,所以肃安神也。《礼》曰,庙者,貌也;神灵所冯依也。事亡如存,若常在 也。既不应有送神之文,自陈豆荐俎,车驾至止,并弗奉迎。夫不迎而送,送而后 辞,暗短之情,实用未达。按时人私祠,诚皆迎送,由于无庙,庶感降来格。因心 立意,非王者之礼也。《仪礼》虽太祝迎一尸一于门,此乃延一尸一之仪,岂是敬神之典! 恐于礼有疑。谨以议上。”有司奏下礼官详判。 博士一江一 邃议:“在始不逆,明在庙也;卒事而送,节孝思也。若不送而辞,是 舍亲也;辞而后送,是遣神也。故孝子不忍违其亲,又不忍遣神。是以祝史送神以 成烝尝之义。”博士贺道期议:“乐以迎来,哀以送往。《祭统》‘迎牲而不迎一尸一’。 《诗》云:‘钟鼓送一尸一。’郑云:‘一尸一,神象也。’与今仪注不迎而后送,若合符 契。”博士荀万秋议:“古之事一尸一,与今之事神,其义一也。周礼,一尸一出,送于庙 门,拜,一尸一不顾。《诗》云:‘钟鼓送一尸一。’则送神之义,其来久矣。《记》曰: ‘迎牲而不迎一尸一,别嫌也。一尸一在门外,则疑于臣;入庙中,则全于君。君在门外, 则疑于君;入庙,则全于臣。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邃等三人谓旧仪为是, 唯博士陈珉同道娱议。参详“邃等议虽未尽,然皆依拟经礼。道娱、珉所据难从。 今众议不一,宜遵旧体”。诏可。 元嘉六年九月,太学博士徐道娱上议曰:“祠部下十月三日殷祠,十二日烝祀。 谨按禘袷之礼,三年一,五年再。《公羊》所谓五年再殷祭也。在四时之间,《周 礼》所谓凡四时之间祀也。盖历岁节月无定,天子诸侯,先后弗同。《礼》称‘天 子袷尝,诸侯烝袷。有田则祭,无田则荐’。郑注:‘天子先袷然后时祭,诸侯先 时祭然后祫。有田者既祭又荐新。祭以首时,荐以仲月。’然则大祭四祀,其月各 异。天子以孟月殷,仲月烝,诸侯孟月尝,仲月袷也。《春秋》僖公八年秋七月, 禘。文公二年八月,大事于太庙。《谷梁传》曰:‘著袷尝也。’昭公十五年二月, ‘有事于武宫’。《左传》曰:‘礼也。’又《周礼》‘仲冬享烝’。《月令》 ‘季秋尝稻’。晋春烝曲沃,齐十月尝太公,此并孟仲区别不共之明文矣。凡祭必 先卜,日用丁巳,如不从,进卜远日。卜未吉,岂容二事,推期而往,理尤可知。 寻殷烝祀重,祭荐礼轻。轻尚异月,重宁反同。且‘祭不欲数,数则渎’。今隔旬 频享,恐于礼为烦。自经纬坟诰,都无一月两献。先儒旧说,皆云殊朔。晋代相承, 未审其原。国事之重,莫大乎祀。愚管肤浅,窃以惟疑。请详告下议。”寝不报。 元嘉七年四月乙丑,有司奏曰:“《礼·丧服》传云:‘有死于宫中者,则为 之三月不举祭。’今礿祀既戒,而掖庭有故。下太常依礼详正。太学博士一江一 邃、袁 朗、徐道娱、陈珉等议,参互不同。殿中曹郎中领祠部谢元议以为:‘遵依《礼》 传,使有司行事,于义为安。’辄重参详。宗庙敬重,飨祀精明。虽圣情罔极,必 在亲奉。然苟曰有疑,则情以礼屈。无所称述,于义有据。请听如元所上。”诏可。 元嘉十年十二月癸酉,太祝令徐闰刺署:“典宗庙社稷祠祀荐五牲,牛羊豕鸡 并用雄。其一种市买,由来送雌。窃闻周景王时,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曰:‘鸡 惮牺,不详。’今何以用雌,求下礼官详正。”勒太学依礼详据。博士徐道娱等议 称:“案《礼》孟春之月,‘是月也,牺牲无用牝’。如此,是春月不用雌尔,秋 冬无禁。雄鸡断尾,自可是春月。”太常丞司马操议:“寻《月令》孟春‘命祀山 林川泽,牺牲无用牝。’若如学议,春祠三牲以下,便应一时俱改,以从《月令》, 何以偏在一鸡。”重更勒太学议答。博士徐道娱等又议称:“凡宗祀牲牝不一,前 惟《月令》不用牝者,盖明在春必雄,秋冬可雌,非以山林同宗庙也。四牲不改, 在鸡偏异,相承来久,义或有由,诚非末学所能详究。求详议告报,如所称令。” 参详闰所称粗有证据,宜如所上。自今改用雄鸡。 孝武帝孝建三年五月丁巳,诏以第四皇子出绍一江一 夏王太子睿为后。有司奏: “皇子出后,检未有告庙先例,辄勒二学礼官议正,应告与不?告者为告几室?” 太学博士傅休议:“礼无皇子出后告庙明文。晋太康四年,封北海王寔绍广汉殇王 后,告于太庙。汉初帝各异庙,故告不必同。自汉明帝以来,乃共堂各室,魏、晋 依之。今既共堂,若独告一室,而阙诸室,则于情未安。”太常丞庾亮之议:“案 《礼》,‘大事则告祖祢,小事则特告祢’。今皇子出嗣,宜告祢庙。”祠部硃膺 之议以为:“有事告庙,盖国之常典。今皇子出绍,事非常均,愚以为宜告。贺循 云,古礼异庙,唯谒一室是也。既皆共庙,而阙于诸帝,于情未安。谓循言为允, 宜在皆告。”兼右丞殿中郎徐爰议以为:“国之大事,必告祖祢。皇子出嗣,不得 谓小。昔第五皇子承统庐陵,备告七庙。”参议以爰议为允,诏可。 大明元年六月己卯朔,诏以前太子步兵校尉祗男歆绍南丰王朗。有司奏:“朗 先嗣营阳,告庙临轩。检继体为旧,不告庙临轩。”下礼官议正。太学博士王燮之 议:“南丰昔别开土宇,以绍营阳,义同始封,故有临轩告庙之礼。今歆奉诏出嗣, 则成继体,先爵犹存,事是传袭,不应告庙临轩。”祠部郎硃膺之议:“南丰王嗣 爵封已绝,圣恩垂矜,特诏继茅土,复申义同始封,为之告庙临轩。”殿中郎徐爰 议:“营阳继体皇基,身亡封绝,恩诏追封,锡以一城。既始启建茅土,故宜临轩 告庙。今歆继后南丰,彼此俱为列国,长沙、南丰,自应各告其祖,岂关太庙?事 非始封,不合临轩。同博士王燮之议。”参详,爰议为允,诏可。 大明三年六月乙丑,有司奏:“来七月十五日,尝祠太庙、章皇太后庙,舆驾 亲奉。而乘舆辞庙亲戎,太子合亲祠与不?且今月二十四日,第八皇女夭。案《礼》, ‘宫中有故,三月不举祭’。皇太子入住上宫,于事有疑。”下礼官议正。太学博 士司马兴之议:“窃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皇太子有抚军之道,而无专御之 义,戎既如之,祀亦宜然。案《祭统》,‘夫祭之道,孙为王父一尸一’。又云,‘祭 有昭穆,所以别父子’。太子监国,虽不摄,至于宗庙,则昭穆实存,谓事不可乱。 又云,‘有故则使人’。准此二三,太子无奉祀之道。又皇女夭札,则实同宫一体 之哀,理不得异。设令得祀,令犹无亲奉之义。”博士郁议:“案《春秋》,太子 奉社稷之粢盛,长子主器,出可守宗庙,以为祭主,《易彖》明文。监国之重,居 然亲祭。皇女夭札,时既同宫,三月废祭,于礼宜停。”二议不同。尚书参议,宜 以郁议为允。诏可。 太明三年十一月乙丑朔,有司奏:“四时庙祠,吉日已定,遇雨及举哀,旧停 亲奉,以有司行事。先下使礼官博议,于礼为得迁日与不?”博士一江一 长议:“《礼 记·祭统》:‘君之祭也,有故则使人,而君不失其仪。’郑玄云:‘君虽不亲, 祭礼无阙,君德不损。’愚以为有故则必使人者,明无迁移之文。苟有司充事,谓 不宜改日。”太常丞陆澄议:“案《周礼》宗伯之职,‘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 郑君曰:‘王有故,行其祭事也。’臣以为此谓在致斋,祭事尽备,神不可渎,斋 不可久,而王有他故,则使有司摄焉。晋泰始七年四月,世祖将亲祠于太庙。庚戌, 车驾夕牲。辛亥,雨,有司行事。此虽非人故,盖亦天硋也。求之古礼,未乖周制。 案《礼记》,‘孔子答曾子,当祭而日蚀太庙火,如牲至未杀,则废’。然则祭非 无可废之道也,但权所为之轻重耳。日蚀庙火,变之甚者,故乃牲至尚犹可废。推 此而降,可以理寻。今散斋之内,未及致斋,而有轻哀甚雨,日时展事,可以延敬。 不愆义情,无伤正典,改择令日,夫何以疑。愚谓散斋而有举哀若雨,可更迁日。 唯入致斋及日月逼晚者,乃使有司行事耳。又前代司空顾和启,南郊车驾已出遇雨, 宜迁日更郊,事见施用。郊之与庙,其敬可均,至日犹迁,况散斋邪!”殿中郎殷 淡议:“《曾子问》‘日蚀太庙火,牲未杀则废’。纵有故则使人。清庙敬重,郊 禋礼大,故庙焚日蚀,许以可迁;轻哀微故,事不合改。是以鼷鼠食牛,改卜非礼。 晋世祖有司行事,顾司空之改郊月,既不见其当时之宜,此不足为准。愚谓日蚀庙 火,天谴之变,乃可迁日。至于举哀小故,不宜改辰。”众议不同。参议,既有理 据,且晋氏迁郊,宋初迁祠,并有成准。谓孟月散斋之中,遇雨及举轻哀,宜择吉 更迁,无定限数。唯入致斋及侵仲月节者,使有司行事。诏可。 大明五年十月甲寅,有司奏:“今月八日烝祠二庙,公卿行事。有皇太子献妃 服。”前太常丞庾蔚之议:“礼所以有丧废祭,由祭必有乐。皇太子以元嫡之重, 故主上服妃,不以尊降。既正服大功,愚谓不应祭。有故,三公行事,是得祭之辰, 非今之比。卿卒犹不绎,况于太子妃乎?”博士司马兴之议:“夫缌则不祭,《礼》 之大经;卿卒不绎,《春秋》明义。又寻魏代平原公主薨,高堂隆议不应三月废祠, 而犹云殡葬之间,权废事改吉,芬馥享祠。寻此语意,非使有司。此无服之丧,尚 以未葬为废,况皇太子妃及大功未祔者邪?上寻礼文,下准前代,不得烝祠。”领 军长史周景远议:“案《礼》,‘缌不祭’。大功废祠,理不俟言。今皇太子故妃 既未山茔,未从权制,则应依礼废烝尝。至奠以大功之服,于礼不得亲奉,非有故 之谓,亦不使公卿行事。”右丞徐爰议以为:“《礼》,‘缌不祭’,盖惟通议。 大夫以尊贵降绝,及其有服,不容复异。《祭统》云‘君有故使人可’者,谓于礼 应祭,君不得斋,祭不可阙,故使臣下摄奉。不谓君不应祭,有司行事也。晋咸宁 四年,景献皇后崩,晋武帝伯母,宗庙废一时之祀,虽名号尊崇,粗可依准。今太 子妃至尊正服大功,非有故之比。既未山茔,谓烝祠宜废。寻蔚之等议,指归不殊, 阙烝为允。过卒哭祔庙,一依常典。”诏可。 大明七年二月丙辰,有司奏:“銮舆巡搜一江一 左,讲武校猎,获肉先荐太庙、章 太后庙,并设醢酒,公卿行事,及献妃阴室,室长行事。”太学博士虞龢议:“检 《周礼》,四时讲武献牲,各有所施。振旅春搜,则以祭社;茇舍夏苗,则以享礿; 治兵秋狝,则以祀祊;大阅冬狩,则以享烝。案《汉祭祀志》:‘唯立秋之日,白 郊事毕,始扬威武,名曰:“貙刘”。乘舆入囿,躬执一弩一以射,牲以鹿麑。太宰令 谒者各一人,载获车驰送陵庙。’然则春田荐庙,未有先准。”兼太常丞庾蔚之议: “龢所言是搜狩不失其时,此礼久废。今时龢表晏,讲武教人,又虔供乾豆,先荐 二庙,礼情俱允。社主土神,司空土官,故祭社使司空行事。太庙宜使上公。参议 搜狩之礼,四时异议,礼有损益,时代不同。今既无复四方之祭,三杀之仪,旷废 来久,禽获牲物,面伤翦毛,未成禽不献。太宰令谒者择上杀奉送,先荐庙社二庙, 依旧以太尉行事。”诏可。 明帝泰豫元年七月庚申,有司奏:“七月尝祠,至尊谅闇之内,为亲奉与不? 使下礼官通议。伏寻三年之制,自天子达。汉文愍秦余之弊,于是制为权典。魏、 晋以来,卒哭而祔则就吉。案《礼记王制》,‘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 而行事。’郑玄云:‘唯不敢以卑废尊也。’范宣难杜预、段暢,所以阙宗庙祭者, 皆人理所奉,哀戚之情,同于生者。谯周《祭志》称:‘礼,身有丧,则不为吉祭。 缌麻之丧,于祖考有服者,则亦不祭,为神不飨也。’寻宫中有故,虽在无服,亦 废祭三月,有丧不祭。如或非若三年之内必宜亲奉者,则应禘序昭穆。而今必须免 丧,然后禘袷,故知未祭之意,当似可思。《起居注》,晋武有二丧,两期之中, 并不自祠,亦近代前事也。伏惟至尊孝越姬文,情深明发,公服虽释,纯哀内缠。 推访典例,则未应亲奉。有司祗应,祭不为旷。仰思从敬,窃谓为允。臣等参议, 甚有明证,宜如所上。”诏可。 后废帝元徽二年十月丙寅,有司奏:“至尊亲祠太庙文皇帝太后之日,孝武皇 帝及昭皇太后,虽亲非正统,而尝经北面,未详应亲执爵与不?”下礼官议。太学 博士周山文议:“案礼,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孝武皇帝于至尊虽亲非正统, 而祖宗之号,列于七庙。愚谓亲奉之日,应执觞爵。昭皇太后既亲非礼正,宜使三 公行事。”博士颜燮等四人同山文。兼太常丞韩贲议:“晋景帝之于世祖,肃祖之 于孝武,皆傍尊也,亲执觞杓。今孝武皇帝于至尊,亲为伯父,功列祖宗,奉祠之 日,谓宜亲执。按昭皇太后于主上,亲无名秩,情则疏远,庶母在我,犹子祭孙止, 况伯父之庶母。愚谓昭后觞爵,可付之有司。”前左丞孙缅议:“晋世祖宗祠显宗、 烈宗、肃祖,并是晋帝之伯,今朝明准,而初无有司行事之礼。愚谓主上亲执孝武 皇帝觞爵,有惬情敬。昭皇太后君母一之 贵,见尊一时,而与章、宣二庙同飨宫, 非唯不躬奉,乃宜议其毁替。请且依旧,三公行事。”诏缅议为允。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十月戊辰,有司奏章皇太后庙毁置之礼。二品官议者六百六 十三人。太傅一江一 夏王义恭以为:“经籍残伪,训传异门,谅言之者罔一,故求之者 鲜究。是以六宗之辩,舛于兼儒,迭毁之论,乱于群学。章皇太后诞神启圣,礼备 中兴,庆流胙胤,德光义远。宜长代崇芬,奕叶垂则。岂得降侔通伦,反遵常典。 夫议者成疑,实傍纪传,知一爽二,莫穷书旨。按《礼记》不代祭,爰及慈母,置 辞令有所施。《谷梁》于孙止,别主立祭。则亲执虔祀,事异前志。将由大君之宜, 其职弥重,人极之贵,其数特中。且汉代鸿风,遂登配祔,晋氏明规,咸留荐祀。 远考史策,近因暗见,未应毁之,于义为长。所据《公羊》,祇足坚秉。安可以贵 等帝王,祭从士庶,缘情访制,颠越滋甚。谓应同七庙,六代乃毁。”六百三十六 人同义恭不毁,散骑侍郎王法施等二十七人议应毁。领曹郎中周景远重参议,义恭 等不毁议为允。诏可。 大明二年二月庚寅,有司奏:“皇代殷祭,无事于章后庙。高堂隆议魏文思后 依周姜嫄庙禘袷,及徐邈答晋宣太后殷荐旧事,使礼官议正。”博士孙武议:“按 《礼记祭法》,‘置都立邑,设庙祧坛鸑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 庙,远庙为祧’。郑云:‘天子迁庙之主,昭穆合藏于二祧之中,袷乃祭之。’ 《王制》曰:‘袷禘。’郑云:‘袷,合也。合先君之主于祖庙而祭之,谓之袷。 三年而夏禘,五年而秋袷,谓之五年再殷祭。’又‘禘,大祭也’。《春秋》文公 二年,‘大事于太庙’。《传》曰:‘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 食太祖。’《传》曰:‘合族以食,序以昭穆。’《祭统》曰:‘有事于太庙,则 群昭群穆咸在,不失其伦。’今殷祠是合食太祖,而序昭穆。章太后既屈于上,不 列正庙。若迎主入太庙,既不敢配列于正序,又未闻于昭穆之外别立为位。若徐邈 议,今殷祠就别庙奉荐,则乖禘袷大祭合食序昭穆之义。邈云:‘阴室四殇,不同 袷就祭。’此亦其义也。《丧服小记》,‘殇与无后,从祖祔食’。《祭法》, ‘王下祭殇’。郑玄云:‘祭适殇于庙之奥,谓之阴厌。’既从祖食于庙奥,是殇 有位于奥,非就祭别宫之谓。今章太后庙,四时飨荐,虽不于孙止,若太庙禘袷, 独祭别宫,与四时烝尝不异,则非禘大祭之义,又无取于袷合食之文。谓不宜与太 庙同殷祭之礼。高堂隆答魏文思后依姜嫄庙禘袷,又不辨袷之义,而改祫大飨,盖 有由而然耳。守文浅学,惧乖礼衷。”博士王燮之议:“按禘小袷大,礼无正文, 求之情例如有。推寻袷之为名,虽在合食,而祭典之重,于此为大。夫以孝飨亲, 尊爱罔极,既殷荐太祖,亦致盛祀于小庙。譬有事于尊者,可以及卑。故高堂隆所 谓独以袷故而祭之也。是以魏之文思,晋之宣后,虽并不序于太庙,而犹均禘于姜 嫄,其意如此。又徐邈所引四殇不袷,就而祭之,以为别飨之例,斯其证矣。愚谓 章皇太后庙,亦宜殷荐。”太常丞孙缅议以为:“袷祭之名,义在合食,守经据古, 孙武为详。窃寻小庙之礼,肇自近魏,晋之所行,足为前准。高堂隆以袷而祭,有 附情敬。徐邈引就祭四殇,以证别飨。孙武据殇祔于祖,谓庙有殇位。寻事虽同庙, 而祭非合食。且七庙同宫,始自后汉,礼之祭殇,各附厥祖。既豫袷,则必异庙而 祭。愚谓章庙殷荐,推此可知。”祠部硃膺之议:“宫之祀,高堂隆、赵怡并云 周人袷,岁俱袷祭之。魏、晋二代,取则奉荐,名儒达礼,无相讥非,不愆不忘, 率由旧章。愚意同王燮之、孙缅议。”诏曰:“章皇太后追尊极号,礼同七庙,岂 容独阙殷荐,隔兹盛祠。宫遥袷,既行有周,魏、晋从飨,式范无替。宜述附前 典,以宣情敬。” 明帝泰始二年正月,孝武昭太后崩。五月甲寅,有司奏:“晋太元中,始正太 后尊号,徐邈议庙制,自是以来,著为通典。今昭皇太后于至尊无亲,上特制义服, 祔庙之礼,宜下礼官详议。”博士王略、太常丞虞愿议:“正名存义,有国之徽典; 臣子一例,史传之明文。今昭皇太后正位母仪,尊号允著,祔庙之礼,宜备彝则。 母以子贵,事炳圣文。孝武之祀,既百代不毁,则昭后之祔,无缘有亏。愚谓神主 应入章后庙。又宜依晋元皇帝之于愍帝,安帝之于永安后,祭祀之日,不亲执觞爵, 使有司行事。”时太宗宣太后已祔章太后庙,长兼仪曹郎虞龢议以为:“《春秋》 之义,庶母虽名同崇号,而实异正嫡。是以犹考别宫,而公子主其祀。今昭皇太后 既非所生,益无亲奉之理。《周礼》宗伯职云:‘若王不与祭,则摄位。’然则宜 使有司行其礼事。又妇人无常秩,各以夫氏为定,夫亡以子为次。昭皇太后即正位 在前,宣太后追尊在后,以从序而言,宜跻新祢于上。”参详,龢议为允。诏可。 泰始二年六月丁丑,有司奏:“来七月尝祀二庙,依旧车驾亲奉。孝武皇帝室 至尊亲进觞爵及拜伏。又昭皇太后室应拜,及祝文称皇帝讳。又皇后今月二十五日 虔见于祢,拜孝武皇帝、昭皇太后,并无明文,下礼官议正。”太学博士刘绲议; “寻晋元北面称臣于愍帝,烝尝奉荐,亦使有司行事。且兄弟不相为后,著于鲁史。 以此而推,孝武之室,至尊无容亲进觞爵拜伏。其日亲进章皇太后庙,经昭皇太后 室过,前议既使有司行事,谓不应进拜。昭皇太后正号久定,登列庙祀,详寻祝文, 宜称皇帝讳。案礼,妇无见兄之典,昭后位居傍尊,致虔之仪,理不容备。孝武、 昭后二室,牲荐宜阙。”太常丞虞愿议:“夫烝尝之礼,事存继嗣,故傍尊虽近, 弟侄弗祀。君道虽高,臣无祭典。按晋景帝之于武帝,属居伯父,武帝至祭之日, 犹进觞爵。今上既纂祠文皇,于孝武室谓宜进拜而已,觞爵使有司行事。按《礼》, ‘过墓则轼,过祀则下’。凡在神祇,尚或致恭;况昭太后母临四海,至尊亲曾北 面,兄母有敬,谓宜进拜,祝文宜称皇帝讳。寻皇后庙见之礼,本修虔为义,今于 孝武,论其嫂叔,则无通问之典;语其尊卑,亦无相见之义。又皇后登御之初,昭 后犹正位在宫,敬谒之道,久已前备。愚谓孝武、昭太后二室,并不复荐告。”参 议以愿议为允。诏可。 后废帝元徽二年十月壬寅,有司奏昭太后庙毁置,下礼官详议。太常丞韩贲议: “按君母一之 尊,义发《春秋》,庶后飨荐无间。周典七庙承统,犹亲尽则毁。况伯 之所生,而无服代祭,稽之前代,未见其准。”都令史殷匪子议:“昭皇太后不系 于祖宗,进退宜毁。议者云,‘妾祔于妾祖姑’,祔既必告,毁不容异。应告章皇 太后一室。按《记》云:‘妾祔于妾祖姑,无妾祖姑,则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 始章太后于昭太后,论昭穆而言,则非妾祖姑,又非女君,于义不当。伏寻昭太后 名位允极,昔初祔之始,自上祔于赵后,即安于西庙,并皆币告诸室。古者大事必 告,又云每事必告。礼,牲币杂用。检魏、晋以来,互有不同。元嘉十六年,下礼 官辨正。太学博士殷灵祚议称:‘吉事用牲,凶事用币。’自兹而后,吉凶为判, 已是一代之成典。今事虽不全凶,亦未近吉,故宜依旧,以币遍告二庙。又寻昭太 后毁主,无义陈列于太祖,博士欲依虞主埋于庙两阶之间。按阶间本以埋告币埋虞 主之所。昔虞喜云,依五经典议,以毁主附于虞主,埋于庙之北墙,最为可据。昭 太后神主毁之埋之后,上室不可不虚置,太后便应上下升之。既升之顷,又应设脯 醢以安神。今礼官所议,谬略未周。迁毁事大,请广详访。”左仆射刘秉等七人同 匪子。左丞王谌重参议,谓:“以币遍告二庙,埋毁殷主于北墙。宣太后上室,仍 设脯醢以安神,匪子议为允。”诏可。 魏明帝太和三年,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 奉公义,何得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蕃援立,而董宏 等称引亡秦,或误朝议。遂尊恭皇,立庙京师,又一宠一 蕃妾,使比长信,僭差无礼, 人神弗佑,非罪师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之。其令 公卿有司,深以前代为诫。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 佞邪,导谀君上,妄建非正之号,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 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著于令典。”是后高贵、常道援立,皆不外尊也。 晋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议追尊之礼。帝既不从,而左仆射索綝等亦称引魏 制,以为不可,故追赠吴王为太保而已。元帝太兴二年,有司言琅邪恭王宜称皇考。 贺循议云:“礼典之义,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号。”帝又从之。二汉此典弃矣。 魏明帝有爱女曰淑涉,三月而夭,帝痛之甚,追封谥为平原懿公主,葬于南陵, 立庙京师。无前典,非礼也。宋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辛酉,有司奏:“东平冲王年 稚无后,唯殇服五月。虽不殇君,应有主祭,而国是追赠,又无其臣。未详毁灵立 庙,为当它祔与不?辄下礼官详议。”太学博士臣徐宏议:“王既无后,追赠无臣, 殇服既竟,灵便合毁。《记》曰:‘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又曰:‘士大夫不 得祔于诸侯,祔于祖之为士大夫者。’按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冲王则宜祔诸祖之庙 为王者,应祔付长沙景王庙。”诏可。 大明四年丁巳,有司奏:“安陆国土虽建,而奠酹之所,未及营立,四时荐飨, 故祔一江一 夏之庙,宣王所生夫人当应祠不?”太学博士傅郁议:“应废祭。”右丞徐 爰议:“按《礼》,‘慈母妾母不世祭’。郑玄注:‘以其非正,故传曰子祭孙止。’ 又云:‘为慈母后者,为祖庶母可也。’注称:‘缘为慈母后之义,父妾无子,亦 可命己庶子为之后也。’考寻斯义,父母妾之祭,不必唯子。一江一 夏宣王太子,体自 元宰,道戚之胤,遭时不幸,圣上矜悼。降出皇爱,嗣承徽绪,光启大蕃,属国为 祖。始王夫人载育明懿,则一国之正,上无所厌,哀敬得申。既未获祔享一江一 夏,又 不从祭安陆,即事求情,愚以为宜依祖母有为后之义,谓合列祀于庙。”二议不同, 参议以爰议为允。诏可。 大明六年十月丙寅,有司奏:“故晋陵孝王子云未有嗣,安庙后三日,国臣从 权制除释,朔望周忌,应还临与不?祭之日,谁为主?”太常丞庾蔚之议:“既葬 三日,国臣从权制除释。而灵筵犹存,朔望及期忌,诸臣宜还临哭,变服衣夹, 使上卿主祭。王既未有后,又无三年服者,期亲服除之,而国尚存,便宜立庙,为 国之始祖。服除之日,神主暂祔食祖庙。诸王不得祖天子,宜祔从祖国庙,还居新 庙之室。未有嗣之前,四时飨荐,常使上卿主之。”左丞徐爰参议,以蔚之议为允。 诏可。 大明七年正月庚子,有司奏:“故宣贵妃加殊礼,未详应立庙与不?”太学博 士虞龢议:“《曲礼》云:‘天子有后,有夫人。’《檀弓》云:‘舜葬苍梧,三 妃未之从。’《昏义》云:‘后之立六宫,有三夫人。’然则三妃即三夫人也。后 之有三妃,犹天子之有三公也。按《周礼》,三公八命,诸侯七命。三公既尊于列 国诸侯,三妃亦贵于庶邦夫人。据《春秋传》,仲子非鲁惠元嫡,尚得考彼别宫。 今贵妃是秩,天之崇班,理应立此新庙。”左丞徐爰议:“宣贵妃既加殊命,礼绝 五宫,考之古典,显有成据。庙堂克构,宜选将作大匠。”参详以龢、爰议为允。 诏可。 大明七年三月戊戌,有司奏:“新安王服宣贵妃齐衰期,十一月练,十三月缟, 十五月禫,心丧三年。未详宣贵妃祔庙,应在何时?入庙之日,当先有祔,但入新 庙而已?若在大祥及禫中入庙者,遇四时便得祭不?新安王在心制中,得亲奉祭不?” 太学博士虞龢议:“《春秋传》云:‘祔而作主,烝尝禘于庙。’尝为吉祭之名, 大祥及禫,未得入庙,应在禫除之后也。新安王心丧之内,若遇时节,便应吉祭于 庙,亲奉亦在无嫌。祔之为言,以后亡者祔于先庙也。《小记》云:‘诸侯不得祔 于天子。’今贵妃爵视诸侯,居然不得祔于先后。又别考新宫,无所宜祔。且卒哭 之后,益无祔理。”左丞徐爰议以:“礼有损益,古今异仪,虽云卒哭而祔,祔而 作主,时之诸侯,皆禫终入庙。且麻衣縓缘,革服于元嘉,苫绖变除,申情于皇宋。 况宣贵妃诞育睿蕃,葬加殊礼,灵筵庐位,皆主之哲王,考宫创祀,不得关之朝廷。 谓禫除之后,宜亲执奠爵之礼。若有故,三卿行事。贵妃上厌皇姑,下绝列国,无 所应祔。”参议,龢议大体与爰不异,宜以爰议为允。诏可。 大明七年十一月癸未,有司奏:“晋陵国刺:孝王庙依庐陵等国例,一岁五祭。 二国以三卿主祭。应同有服之例与不?”博士颜僧道议:“《礼记》云:‘所祭者 亡服则不祭。’今晋陵王于衡阳小功,宜依二国同废。”太常丞庾蔚之议:“缌不 祭者,据主为言也。晋陵虽未有嗣,宜依有嗣致服,依阙祭之限。衡阳为族伯缌麻, 则应祭三月。”兼左丞徐爰议:“嗣王未立,将来承胤未知疏近,岂宜空计服属, 以亏祭敬。”参议以爰议为允,诏可。 大明八年正月壬辰,有司奏:“故齐敬王子羽将来立后,未详便应作主立庙? 为须有后之日?未立庙者,为于何处祭祀?”游击将军徐爰议以为:“国无后,于 制除罢。始封之君,宜存继嗣。皇子追赠,则为始祖。臣不殇君,事著前准,岂容 虚阙烝尝,以俟有后。谓宜立庙作主,三卿主祭依旧。”通关博议,以爰议为允。 令便立庙,庙成作主,依晋陵王近例,先暂祔庐陵孝献王庙。祭竟,神主即还新庙。 未立后之前,常使国上卿主祭。 《礼》云:“共工氏之霸九州,其子句龙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 周以甲日祭之,用日之始也。“社所以神地之道。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 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故教人美报焉。家主中溜而国主社,示本也。”故言 报本反始。烈山氏之有天下,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其裔曰柱,佐颛顼为稷官,主 农事,周弃系之,法施于人,故祀以为稷。 《礼》:“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故国有二社,而稷亦 有二也。汉、魏则有官社,无稷,故常二社一稷也。晋初仍魏,无所增损。至太康 九年,改建宗庙,而社稷坛与庙俱徙。乃诏曰:“社实一神,其并二社之礼。”于 是车骑司马傅咸表曰:“《祭法》二社各有其义。天子尊事郊庙,故冕而躬耕也者, 所以重孝享之粢盛,致殷荐于上帝也。《谷梁传》曰:‘天子亲耕以供粢盛。’亲 耕,谓自报,自为立社者,为籍而报也。国以人为本,人以谷为命,故又为百姓立 社而祈报焉。事异报殊,此社之所以有二也。王景侯之论王社,亦谓春祈籍田,秋 而报之也。其论太社,则曰‘王者布下圻内,为百姓立之,谓之太社,不自立之于 京师也’。景侯此论,据《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景侯解曰: ‘今之里社是也。’景侯解《祭法》,则以置社为人间之社矣。而别论复以太社为 人间之社,未晓此旨也。太社,天子为民而祀,故称天子社。《郊特牲》曰:‘天 子太社,必受霜露风雨。’夫以群姓之众,王者通为立社,故称太社。若夫置社, 其数不一,盖以里所为名。《左氏传》盟于清丘之社是也。人间之社,既已不称太 矣。若复不立之京都,当安所立乎?《祭法》又曰:‘王为群姓立七祀。自为立七 祀。’言自为者,自为而祀也;为群姓者,为群姓而祀也。太社与七祀,其文正等。 说者穷此,因云坟籍但有五祀,无七祀也。按祭五祀,国之大祀,七者小祀。《周 礼》所云祭凡小祀,则墨冕之属也。景侯解大厉曰:‘如周杜伯,鬼有所归,乃不 为厉。’今云无二社者,称景侯《祭法》不谓无二,则曰口传无其文也。夫以景侯 之明,拟议而后为解,而欲以口论除明文。如此,非但二社,当是思惟景侯之后解, 亦未易除也。前被敕,《尚书召诰》:‘社于新邑,唯一太牢,’不立二社之明义 也。按《郊特牲》曰:‘社稷太牢。’必援一牢之文,以明社之无二,则稷无牲矣。 说者则曰,举社以明稷。何独不可举一以明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若有过 而除之,不若过而存之。况存之有义,而除之无据乎。《周礼》封人‘掌设社纮’。 无稷字。今帝社无稷,盖出于此。然国主社稷,故经传动称社稷。《周礼》,王祭 稷则絺冕。此王社有稷之文也。封人设纮之无稷字,说者以为略文,从可知也。谓 宜仍旧立二社,而加立帝社之稷。” 时成粲议称:“景侯论太社不立京都,欲破郑氏学。”咸重表以为:“如粲之 论,景侯之解文以此坏。《大雅》云:‘乃立冢土。’毛公解曰:‘冢土,太社也。’ 景侯解《诗》,即用此说。《禹贡》‘惟土五色’。景侯解曰:‘王者取五色土为 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割其方色土者覆四方也。’如此,太社复为立京都也。不知 此论从何出而与解乖。上违经记明文,下坏景侯之解。臣虽顽蔽,少长学问,不能 默已,谨复续上。”刘寔与咸议同。诏曰:“社实一神,而相袭二位,众议不同, 何必改作,其使仍旧,一如魏制。”至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其太 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佑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 其帝社之祝曰:“坤德厚载,王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祝惟辰,景福来 造。”《礼》,左宗庙,右社稷,历代遵之,故洛京社稷在庙之右,而一江一 左又然也。 吴时宫东门雩门,疑吴社亦在宫东,与其庙同所也。宋仍旧,无所改作。 魏氏三祖皆亲耕籍,此则先农无废享也。其礼无异闻,宜从汉仪。执事告祠以 太牢。晋武、哀帝并欲籍田而不遂,仪注亦阙略。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春,亲耕, 乃立先农坛于籍田中阡西陌南,高四尺,方二丈。为四出陛,陛广五尺,外加埒。 去阡陌各二十丈。车驾未到,司空、大司农率太祝令及众执事质明以一太牢告祠。 祭器用祭社稷器。祠毕,班余胙于奉祠者。旧典先农又常列于郊祭云。 汉仪,皇后亲桑东郊苑中。蚕室祭蚕神曰:“苑灒妇人,寓氏公主。”祠用少 牢。晋武帝太康九年,杨皇后躬桑于西郊,祀先蚕。坛高一丈,方二丈;为四出陛, 陛广五尺。在采桑坛东南帷宫之外,去帷宫十丈。皇后未到,太祝令质明以一太牢 告祠。谒者一人监祠。毕,彻馔,班余胙于从桑及奉祠者。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初礼五岳四渎,咸秩群祀,瘗沈珪璋。六年七月, 帝以舟军入淮。九月壬戌,遣使者沈璧于淮,礼也。 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帝东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礼也。魏元帝咸熙元年, 帝行幸长安,遣使者以璧币礼华山,礼也。晋穆帝升平中,何琦论修五岳祠曰: “唐、虞之制,天子五载一巡狩,省时之方,柴燎五岳,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故 曰‘因名山升中于天’。所以昭告神祇,飨报功德。是以灾厉不作,而风雨寒暑以 时。降逮三代,年数虽殊,而其礼不易。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著在经记,所 谓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及秦、汉都西京,泾、渭长水,虽不在祀典,以近咸阳, 故尽得比大川之祠。而正立之礼,可以阙哉!自永嘉之乱,神州倾覆,兹事替矣。 唯灊之天柱,在王略之内,旧台选百石吏卒,以奉其职。中兴之际,未有官守,庐 一江一 郡常遣大吏兼假,四时祷赛,春释寒而冬请冰。咸和迄今,已复堕替。计今非典 之祠,可谓非一。考其正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糜费,则四人之蠹。而山川大神, 更为简阙,礼俗颓紊,人神杂扰,公私奔蹙,渐以滋繁。良由顷国家多难,日不暇 给,草建废滞,事有未遑。今元憝已歼,宜修旧典。岳渎之域,风教所被,来苏之 人,咸蒙德泽,而神祇禋祀,未之或甄,巡狩柴燎,其废尚矣。崇明前典,将俟皇 舆北旋,稽古宪章,大厘制度。其五岳、四渎宜遵修之处,但俎豆牲牢,祝嘏文辞, 旧章靡记。可令礼官作式,归诸诚简,以达明德馨香,如斯而已。其诸妖孽,可俱 依法令,先去其甚。俾邪正不渎。”不见省。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六月丙辰,有司奏;“诏奠祭霍山,未审应奉使何官?用何 牲馔?进奠之日,又用何器?”殿中郎丘景先议:“修祀川岳,道光列代;差秩珪 璋,义昭联册。但业旷中叶,仪漏典文。寻姬典事继宗伯,汉载持节侍祠,血祭埋 沉,经垂明范,酒脯牢具,悉有详例。又名山著珪币之异,大冢有尝禾之加。山海 祠霍山,以太牢告玉,此准酌记传,其可言者也。今皇风缅暢,辉祀通岳,愚谓宜 使以太常持节,牲以太牢之具,羞用酒脯时谷,礼以赤璋纁币。又鬯人之职,‘凡 山川四方用蜃’,则盛酒当以蠡杯,其余器用,无所取说。按郊望山渎,以质表诚, 器尚陶匏,籍以茅席,近可依准。山川以兆,宜为坛域。”参议景先议为允。令以 兼太常持节奉使,牲用太牢,加以璋币,器用陶匏,时不复用蜃,宜同郊祀,以爵 献。凡肴馔种数,一依社祭为允。诏可。 晋武帝咸宁二年春,久旱。四月丁巳,诏曰:“诸旱处广加祈请。”五月庚午, 始祈雨于社稷山川。六月戊子,获澍雨。此雩禜旧典也。太康三年四月、十年二月, 又如之。是后,修之至今。 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诏曰;“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当衰周之末, 无受命之运,乃退考五代之礼,修素王之事,因鲁史而制《春秋》,就太师而正 《雅》、《颂》,俾千载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兹可谓命世大 圣,亿载之师表者也。以遭天下大乱,百祀隳废,旧居之庙,毁而不修,褒成之后, 绝而莫继,阙里不闻讲颂之一声 ,四时不睹烝尝之位,斯岂所谓崇化报功,盛德百世 必祀者哉!其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命鲁郡修旧庙,置百户吏 卒,以守卫之。”晋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改封宗圣侯孔震为奉圣亭侯。又昭太学 及鲁国四时备三牲,以祀孔子。明帝太宁三年,诏给事奉圣亭侯孔亭四时祠孔子, 祭宜如泰始故事。亭五代孙继之博塞无度,常以祭直顾进,替慢不祀。宋文帝元嘉 八年,有司奏夺爵。至十九年,又授孔隐之。兄子熙先谋逆,又失爵。二十八年, 更以孔惠云为奉圣侯。后有重疾,失爵。孝武大明二年,又以孔迈为奉圣侯。迈卒, 子莽嗣,有罪,失爵。 魏齐王正始二年三月,帝讲《论语》通;五年五月,讲《尚书》通;七年十二 月,讲《礼记》通;并使太常释奠,以太牢祀孔子于辟雍,以颜渊配。晋武帝泰始 七年,皇太子讲《孝经》通;咸宁三年,讲《诗》通;太康三年,讲《论语》通。 元帝太兴三年,皇太子讲《论语》通,太子并亲释奠,以太牢祠孔子,以颜渊配。 成帝咸康元年,帝讲《诗》通,穆帝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通;孝武宁康三 年七月,帝讲《孝经》通,并释奠如故事。 穆帝、孝武并权以中堂为太学。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四月,皇太子讲《孝经》 通,释奠国子学,如晋故事。 汉东海恭王薨,明帝出幸津门亭发哀。魏时会丧及使者吊祭,用博士杜希议, 皆去玄冠,加以布巾。魏武帝少时,汉太尉桥玄独先礼异焉。故建安中,遣使祠以 太牢。文帝黄初六年十二月,过梁郡,又以太牢祠之。黄初二年正月,帝校猎至原 陵,遣使者以太牢祠汉世祖。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车驾行幸一江一 宁,经司 徒刘穆之墓,遣使致祭焉。孝武帝大明三年二月戊申,行幸籍田,经左光禄大夫袁 湛墓,遣使致祭。大明五年九月庚午,车驾行幸,经司空殷景仁墓,遣使致祭。大 明七年十一月,南巡。乙酉,遣使祭晋大司马桓一温一 、征西将军毛璩墓。 刘禅景耀六年,诏为丞相诸葛亮立庙于沔阳。先是所居各请立庙,不许,百姓 遂私祭之。而言事者或以为可立于京师,乃从人意,皆不纳。步兵校尉一习一 隆、中书 侍郎向允等言于禅曰:“昔周人怀邵伯之美,甘棠为之不伐;越王思范蠡之功,铸 金以存其象。自汉兴以来,小善小德,而图形立庙者多矣;况亮德范遐迩,勋盖季 世,兴王室之不坏,实斯人是赖。而烝尝止于私门,庙象阙而莫立,百姓巷祭,戎 夷野祀,非所以存德念功,述追在昔也。今若尽从人心,则渎而无典;建之京师, 又逼宗庙,此圣怀所以惟疑也。愚以为宜因近其墓,立之于沔阳,使属所以时赐祭。 凡其故臣欲奉祠者,皆限至庙。断其私祀,以崇正礼。”于是从之。何承天曰: “《周礼》:‘凡有功者祭于大烝。’故后代遵之,以元勋配飨。允等曾不是式, 禅又从之,并非礼也。” 汉时城阳国人以刘章有功于汉,为之立祠。青州诸郡,转相放效,济南尤盛。 至魏武帝为济南相,皆毁绝之。及秉大政,普加除翦,世之淫祀遂绝。至文帝黄初 五年十一月,诏曰:“先王制祀,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 名山川泽,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 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礼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 明帝青龙元年,又诏:“郡国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 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诏:“昔圣帝明王,修五岳、四渎,名山川泽,各有 定制。所以报阴阳之功,而当幽明之道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 伤人也。故史荐而无愧词,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代信道不笃,僭礼 渎神,纵欲祈请,曾不敬而远之,徒偷以求幸,妖妄相扇,舍正为邪,故魏朝疾之。 其按旧礼,具为之制,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报,而妖淫之鬼,不乱其间。”二年 正月,有司奏:“春分祠厉殃及禳祠。”诏曰:“不在祀典,除之。” 宋武帝永初二年,普禁淫祀。由是蒋子文祠以下,普皆毁绝。孝武孝建初,更 修起蒋山祠,所在山川,渐皆修复。明帝立九州庙于鸡笼山,大聚群神。蒋侯宋代 稍加爵,位至相国、大都督、中外诸军事,加殊礼,钟山王。苏侯骠骑大将军。四 方诸神,咸加爵秩。 汉安帝元初四年,诏曰:“《月令》,‘仲秋,养衰老,授几杖,行糜鬻’。 方今八月按比之时,郡县多不奉行。虽有糜鬻,糠秕泥土相和半,不可饮食。”按 此诏,汉时犹依《月令》施政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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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8 志第8 礼五
作者: 沈约 秦灭礼学,事多违古。汉初崇简,不存改作,车服之仪,多因秦旧。至明帝始 乃修复先典,司马彪《舆服志》详之矣。魏代唯作指南车,其余虽累有改易,不足 相变。晋立服制令,辨定众仪,徐广《车服注》,略明事目,并行于今者也。故复 叙列,以通数代典事。 上古圣人见转蓬,始为轮,轮何可载,因为舆。任重致远,流运无极。后代圣 人观北斗魁方杓曲携龙角,为帝车,曲其辀以便驾。《系本》云:“奚仲始作车。” 案庖羲画《八卦》而为大舆,服牛乘马,以利天下。奚仲乃夏之车正,安得始造乎? 《系本》之言,非也。“车服以庸”,著在唐《典》。夏建旌旗,以表贵贱。周有 六职,百工居其一焉。一器而群工致其巧,车最居多。《明堂记》曰:“鸾车,有 虞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殷有山车之瑞,谓桑根车,殷人制 为大路。《礼纬》曰:“山车垂句。”句,曲也。言不揉治而自曲也。周之五路, 则有玉、金、象、革、木。五者之饰,备于《考工记》。舆方法地,盖员象天,辐 以象日月,二十八弓以象列宿。玉、金、象者,饰车诸末,因为名也。革者漆革, 木者漆木也。玉路,建大常以祀;金路,建大旗以宾;象路,建大赤以朝;革路, 建大白以戎;木路,建大麾以田。黑色,夏所尚也。 秦阅三代之车,独取殷制。古曰桑根车,秦曰金根车也。汉氏因秦之旧,亦为 乘舆,所谓乘殷之路者也。《礼论·舆驾议》曰:“周则玉辂最尊,汉之金根,亦 周之玉路也。”汉制乘舆金根车,轮皆硃斑,重毂两辖,飞軨。毂外复有毂,施辖, 其外复设辖,施铜贯其中。《东京赋》曰:“重轮二辖,疏毂飞軨。”飞軨以赤油 为之,广八寸,长注地,系轴头,谓之飞軨也。以金薄缪龙,为舆倚较。较在箱上, 飐文画蕃。蕃,箱也。文虎伏轼,龙首衔轭,鸾雀立衡,飐文画辕,翠羽盖黄裹, 所谓黄屋也。金华施末,建太常十二旒,画日月升龙,驾六黑马,施十二鸾, 金为叉髦,插以翟尾。又加牦牛尾,大如斗,置左騑马轭上,所谓左纛舆也。路如 周玉路之制。应劭《汉官卤簿图》,乘舆大驾,则御凤皇车,以金根为副。又五色 安车、五色立车各五乘。建龙旗,驾四马,施八鸾,余如金根之制,犹周金路也。 其车各如方色,所谓五时副车,俗谓为“五帝车”也。一江一 左则阙矣。白马者,硃其 鬣,安车者,坐乘。又有建华盖九重。甘泉卤簿者,道车五乘,游车九乘,在乘舆 车前。又有象车,最在前,试桥道。晋一江一 左驾犹有之。凡妇人车皆坐乘,故《周礼》 王后有安车而王无也。汉制乘舆乃有之。天子所御驾六,其余副车皆驾四。案《书》 称朽索御六马。逸礼《王度记》曰:“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 二,庶人一。”楚平王驾白马。梁惠王以安车驾三送淳于髡,大夫之仪。《周礼》, 四马为乘。毛诗,“天子至大夫同驾四,士驾二”。袁盎谏汉文驰六飞。魏时天子 亦驾六。晋《先蚕仪》,皇后安车驾六,以两辕安车驾五为副。一江一 左以来,相承无 六,驾四而已。 宋孝武大明三年,使尚书左丞荀万秋造五路。《礼图》,金路,通赤旗,无盖, 改造依拟金根,而赤漆飐画,玉饰诸末,建青旗,十有二旒,驾玄马四,施羽葆盖, 以祀。即以金根为金路,建大青旗,十有二旒,驾玄马四,羽葆盖,以宾。象、革、 木路,《周官》、《舆服志》、《礼图》并不载其形段,并依拟玉路,漆飐画,羽 葆盖,象饰诸末,建立赤旗,十有二旒,以视朝。革路,建赤旗,十有二旒,以即 戎。木路,建赤麾,以田。象、革驾玄,木驾赤,四马。旧有大事,法驾出,五路 各有所主,不俱出也。大明中,始制五路俱出。亲耕籍田,乘三盖车,一名芝车, 又名耕根车,置耒耜于轼上。戎车立乘,夏曰钩车,殷曰寅车,周曰元戎。建牙麾, 邪注之,载金鼓羽幢,置甲一弩一于轼上。猎车,辋宪,轮画缪龙绕之。一名蹋猪车。 魏文帝改曰蹋虎车。 指南车,其始周公所作,以送荒外远使。地域平漫,迷于东西,造立此车,使 常知南北。鬼谷子云:“郑人取玉,必载司南,为其不惑也。”至于秦、汉,其制 无闻。后汉张衡始复创造。汉末丧乱,其器不存。魏高堂隆、秦朗,皆博闻之士, 争论于朝,云无指南车,记者虚说。明帝青龙中,令博士马钧更造之而车成。晋乱 复亡。石虎使解飞,姚兴使令狐生又造焉。安帝义熙十三年,宋武帝平长安,始得 此车。其制如鼓车,设木人于车上,举手指南。车虽回转,所指不移。大驾卤簿, 最先启行。此车戎狄所制,机数不精,虽曰指南,多不审正。回曲步骤,犹须人功 正之。范阳人祖冲之,有巧思,常谓宜更构造。宋顺帝升明末,齐王为相,命造之 焉。车成,使抚军丹阳尹王僧虔、御史中丞刘休试之。其制甚精,百屈千回,未尝 移变。晋代又有指南舟。索虏拓跋焘使工人郭善明造指南车,弥年不就。扶风人马 岳又造,垂成,善明鸩杀之。 记里车,未详所由来,亦高祖定三秦所获。制如指南,其上有鼓,车行一里, 木人辄击一槌。大驾卤簿,以次指南。 辇车,《周礼》王后五路之卑者也。后宫中从容所乘,非王车也。汉制乘舆御 之,或使人挽,或驾果下马。汉成帝欲与班婕妤同辇是也。后汉阴就外戚骄贵,亦 辇。井丹讥之曰:“昔桀乘人车,岂此邪!”然则辇夏后氏末代所造也。井丹讥阴 就乘人,而不云僭上,岂贵臣亦得乘之乎?未知何代去其轮。《傅玄子》曰:“夏 曰余车,殷曰一胡一 一奴一,周曰辎车。”辎车,即辇也。魏、晋御小出,常乘马,亦多乘 舆车。舆车,今之小舆。 犊车,軿车之流也。汉诸侯贫者乃乘之,其后转见贵。孙权云“车中八牛”, 即犊车也。一江一 左御出,又载储偫之物。汉代贱轺车而贵辎軿,魏晋贱辎軿而贵轺车。 又有追锋车,去小一平盖,加通幔,如轺车,而驾马。又以云母饰犊车,谓之云母车, 臣下不得乘,时以赐王公。晋氏又有四望车,今制亦存。又汉制,唯贾人不得乘马 车,其余皆乘之矣。除吏赤盖杠,余则青盖杠云。 《周礼》,王后亦有五路,重翟、厌翟、安车、翟车、辇车,凡五也。汉制,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法驾乘重翟羽盖金根车,驾青一交一 路,青帷裳,云飐画辕, 黄金涂五末,盖爪施金华,驾三马,左右騑。其法驾则紫罽軿车。按《字林》,軿 车有衣蔽,无后辕。其有后辕者谓之辎。应劭《汉官》,明帝永平七年,光烈阴皇 后葬,魂车,鸾路青羽盖,驾驷马,龙旗九旒,前有方相。凤皇车,大将军妻参乘, 太仆妻、御女骑夹毂,此前汉旧制也。 晋《先蚕仪注》,皇后乘油画云母安车,驾六騩马。騩,浅黑色也。油画两辕 安车,驾五騩马为副。公主油画安车,驾三。三夫人青一交一 路安车,驾三。皆以紫绛 罽軿车,驾三为副。九嫔世妇軿车,驾二。宫入辎车,驾一。王妃、公侯特进夫人、 封君皁一交一 路安车,驾三。 汉制,贵人、公主、王妃、封君油軿皆驾二,右騑而已。汉制,太子、皇子皆 安车,硃斑轮,倚虎较,伏鹿轼,黑飐文画蕃,青盖,金华施末,黑飐文画辕, 金涂五末。皇子为王,锡以此乘,故曰王青盖车。皆左右騑驾,五旗,旗九飐,画 降龙。皇孙乘绿车,亦驾三。魏、晋之制,太子及诸王皆驾四。 晋元帝太兴三年,太子释奠。诏曰:“未有高车,可乘安车。”高车,即立乘 车也。公及列侯安车,硃斑轮、倚鹿较、伏熊轼、黑蕃者谓之轩,皁缯盖,驾二, 右騑。王公旗八旒,侯七旒,卿五旒,皆降龙。公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郊陵法驾出, 皆大车立乘,驾四。后导从大车,驾二,右騑。他出乘安车。其去位致仕,皆赐安 车四马。中二千石皆皁盖、硃蕃,铜五末,驾二,右騑。《晋令》,王公之世子摄 命治国者,安车,驾三,旗七旒,其侯世子,五旒。 傅暢《故事》,三公安车,驾三;特进驾二;卿一。汉制,公、列侯、中二千 石、二千石夫人会庙及蚕,各乘其夫之安车,右騑,加皁一交一 路,帷裳。非公会,则 乘漆布辎軿,铜五末。晋武帝太康四年,诏依汉故事,给九卿朝车驾及安车各一乘。 傅暢《故事》,尚书令轺车,黑耳后户。仆射但后户无耳。中书监令如仆射。 汉制,乘舆御大驾,公卿奉引,太仆、大将军参乘,备千乘万骑,属车八十一 乘。古者诸侯贰车九乘,秦灭九国,兼其车服,故八十一乘也。汉遵弗改。汉都长 安时,祠天于甘泉用之。都洛阳,上原陵,又用之,大丧又用之。法驾则河南尹、 洛阳令奉引,奉车郎御,侍中参乘,属车三十六乘。凡属车皆皁盖赤里。后汉祠天 郊用法驾,祠宗庙用小驾。小驾,减损副车也。前驱有九游云罕,皮轩鸾旗,车皆 大夫载之。鸾旗者,编羽旄列系幛傍也。金钲黄钺,黄门鼓车,乘舆之后有属车, 尚书、御史载之。最后一车悬豹尾。豹尾以前,比于省中。每出警跸清道,建五旗。 太仆奉驾条上卤簿,尚书郎侍御史令史皆执注以督整车骑,所谓护驾也。春秋上陵, 尤省于小驾。直事尚书一人从,其余令史以下皆从行,所谓先置也。薛综《东京赋》 注以云罕九游为旌旗别名,亦不辨其形。案魏命晋王建天子旌旗,置旄头云罕。是 知云罕非旌旗也。徐广《车服注》以为九游,游车九乘。云罕疑是璟罕。《诗叙》 曰:“齐侯田猎璟弋,百姓苦之。”璟罕勣施游猎,遂为行饰乎?潘岳《籍田赋》 先叙五路九旗,次言琼璟云罕。若罕为旗,则岳不应频句于九旗之下。又以其物匹 璟戟,宜是今毕网明矣。此说为得之。皮轩,以虎皮为轩也。徐又引《淮南子》 “军正执豹皮以制正其众。”《礼记》“前月士师,则载虎皮”。乘舆豹尾,亦其 义类乎?五旗者,五色各一旗,以木牛承其下。徐又云“木牛,盖取其负重而安稳 也。”五旗缠竿,即《礼记》德车结旌不尽饰也。戎事乃散之。又武车绥旌,垂舒 之也。史臣案:今结旌绥旌同,而德车武车之所不建。又木牛之义,亦未灼然可晓。 又案《周礼》辨载法物,莫不详究,然无相风、璟网、旄头之属,此非古制明矣。 何承天谓战国并争,师旅数出,悬乌之设,务察风昆,宜是秦矣。晋武尝问侍臣: “旄头何义?”彭推对曰:“秦国有奇怪,触山截水,无不崩溃,唯畏旄头,故虎 士服之,则秦制也。”张华曰:“有是言而事不经。臣谓壮士之怒,发踊冲冠,义 取于此。”挚虞《决疑》无所是非也。徐爰曰:“彭、张之说,各言意义,无所承 据。案天文毕昴之中谓之天街,故车驾以璟罕前引,毕方昴员,因其象。《星经》, 昴一名旄头,故使执之者冠皮毛之冠也。” 轻车,古之战车也。轮舆洞硃,不巾不盖,建矛戟幢麾,置一弩一于轼上,驾二。 射声校尉司马吏士载,以次属车。 《汉仪》曰:“出称警,入称跸。”说者云,车驾出则应称警,入则应称跸也, 而今俱唱之。史臣以为警者,警戒也;跸者,止行也。今从乘舆而出者,并警戒以 备非常也。从外而入乘舆相干者,跸而止之也。董巴、司马彪云:“诸侯王遮迾出 入,称警设跸。”武刚车,有巾有盖,在前为先驱。又在轻车之后为殿也。驾一。 《史记》,卫青征匈一奴一,以武刚车为营是也。 汉制,大行载辒辌车,四轮。其饰如金根,加施组连璧,一交一 络,四角金龙首衔 璧垂五采,析羽流苏,前后云气画帷裳,飐文画曲蕃,长与车等。太仆御,驾六白 骆马,以黑药灼其身为虎文,谓之布施马。既下,马斥卖,车藏城北秘宫。今则马 不虎文,不斥卖;车则毁也。自汉霍光、晋安平、齐王、贾充、王导、谢安、宋一江一 夏王葬以殊礼者,皆大辂黄屋,载纻辌车。 《晋令》曰:“乘传出使,遭丧以上,即自表闻,听得白服乘骡车,到副使摄 事。”徐广《车服注》:“传闻骡车者,犊车装而马车辕也。”又车无盖者曰科车。 晋武帝时,护军将军羊琇乘羊车,司隶校尉刘毅奏弹之。诏曰:“羊车虽无制,犹 非素者所服。”一江一 左来无禁也。 旧有充庭之制,临轩大会,陈乘舆车辇旌鼓于殿庭。张衡《东京赋》云:“龙 路充庭,鸾旗拂霓。”晋一江一 左废绝。宋孝武大明中修复。 上古寝处皮毛,未有制度。后代圣人见鸟兽毛羽及其文章与草木华采之色,因 染丝彩以作衣裳,为玄黄之服,以法乾坤上下之仪:观鸟兽冠一胡一 之形,制冠冕缨蕤 之饰。虞氏作缋,采章弥文,夏后崇约,犹美黻冕。咎繇陈《谟》,则称五服五章。 皆后王所不得异也。周监二代,典制详密,故弁师掌六冕,司服掌六服,设拟等差, 各有其序。《礼记·冠义》曰:“冠者礼之始,事之重者也。”太古布冠,齐则缁 之。夏曰毋追,殷曰章甫,周曰委貌,此皆三代常所□□周之祭冕,缫采备饰,故 夫子曰“服周之冕”,以尽美称之。 至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古制,郊祭之服,皆以袀玄。至汉明帝始采《周官》、 《礼记》、《尚书》诸儒说,还备衮冕之服。魏明帝以公卿衮衣黼黻之文,拟于至 尊,复损略之。晋以来无改更也。天子礼郊庙,则黑介帻,平冕,今所谓平顶冠也。 皁表硃绿里,广七寸,长尺二寸,垂珠十二旒。以组为缨,衣皁上绛下,前三幅, 后四幅,衣画而裳绣,为日、月、星辰、山、龙、华、虫、藻、火、粉米、黼、黻 之象,凡十二章也。素带广四寸,硃里,以硃缘裨饰其侧。中衣以绛缘其领袖,赤 皮蔽膝。蔽膝,古之韨也。绛袴,绛袜,赤幹。未元服者,空顶介帻。其释奠先圣, 则皁纱裙,绛缘中衣,绛袴袜,黑幹。其临轩亦衮冕也。其朝服,通天冠,高九寸, 金博山颜,黑介帻,绛纱裙,皁缘中衣。其拜陵,黑介帻,緌单衣。其杂服,有青 赤黄白缃黑色介帻,五色纱裙,五梁进贤冠,远游冠,平上帻,武冠。其素服,白 夹单衣。《汉仪》,立秋日猎服缃帻。晋哀帝初,博士曹弘之等议:“立秋御读 令,不应缃帻,求改用素。”诏从之。宋文帝元嘉六年,奉朝请徐道娱表:“不应 素帻。”诏门下详议,帝执宜如旧,遂不改。 进贤冠,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梁数随贵贱,古之缁布冠也。文儒者 之所服。上公、卿助祭于郊庙,皆平冕,王公八旒,卿七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 王公衣山龙以下,九章也;卿衣华虫以下,七章也。行乡射礼,则公卿委貌冠,以 皁绢为之,形如覆杯,与皮弁同制。长七寸,高四寸。衣黑而裳素。其中衣以皁缘 领袖;其执事之人皮弁,以鹿皮为之。 武冠,昔惠文冠,本赵服也,一名大冠。凡侍臣则加貂蝉。应劭《汉官》曰: “说者以金取坚刚,百炼不耗;蝉居高食洁,口在腋下;貂内劲悍而外一温一 润。”此 因物生义,非其实也。其实赵武灵王变一胡一 ,而秦灭赵,以其君冠赐侍臣,故秦、汉 以来,侍臣有貂蝉也。徐广《车服注》称其意曰:“北土寒凉,本以貂皮暖额,附 施于冠,因遂变成首饰乎?”侍中左貂,常侍右貂。 法冠,本楚服也。一名柱后,一名獬豸。说者云:“獬豸兽知曲直,以角触不 正者也。”秦灭楚,以其君冠赐法官。 谒者高山冠,本齐服也。一名侧注冠。秦灭齐,以其君冠赐谒者。魏明帝以其 形似通天、远游,乃毁变之。 樊哙冠,广九寸,制似平冕,殿门卫士服之。汉将樊哙常持铁盾。鸿门之会, 项羽欲害汉王,乃裂裳以苞盾,戴入见羽。汉承秦制,冠有十三种。魏、晋以来, 不尽施用。今志其施用者也。 帻者,古贱人不冠者之服也。汉元帝额有壮发,始引帻服之。王莽顶秃,又加 其屋也。《汉注》曰:“冠进贤者宜长耳,今介帻也;冠惠文者宜短耳,今平中帻 也。知时各随所宜,后遂因冠为别。”介帻服文吏,平上服武官也。童子帻无屋者, 示未成一人 也。又有纳言帻,后收,又一重,方三寸。又有赤帻,骑吏、武史、乘舆 鼓吹所服。救日蚀,文武官皆免冠,著赤帻,对朝服,示威武也。宋乘舆鼓吹,黑 帻武冠。 汉制,祀事五郊,天子与执事所服各如方色;百官不执事者,自服常服以从。 常服,绛衣也。魏秘书监秦静曰:“汉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俱玄冠绛衣而已。” 晋名曰五时朝服;有四时朝服,又有朝服。 凡兵事,总谓之戎。《尚书》云:“一戎衣而天下定。”《周礼》:“革路以 即戎。”又曰:“兵事韦弁服。”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春秋左传》:“戎 服将事。”又云:“晋郤至衣韎韦之跗。”注,先儒云:“韎,绛色。”今时伍伯 衣。说者云,五霸兵战,犹有绶绂、冠缨、漫一胡一 ,则戎服非袴褶之制,未详所起。 近代车驾亲戎中外戒严之服,无定色,冠黑帽,缀紫褾。褾以缯为之,长四寸,广 一寸。腰有络带,以代鞶革。中官紫褾。外官绛褾。又有纂严戎服,而不缀褾。行 留文武悉同。其畋猎巡幸,则唯从官戎服,带鞶革;文官不下缨,武官脱冠。宋文 帝元嘉中,巡幸搜狩皆如之;救宫庙水火,亦如之。 汉制,太后入庙祭神服,绀上皁下;亲蚕,青上缥下,皆深衣。深衣,即单衣 也。首饰剪牦帼。汉制,皇后谒庙服,绀上皁下;亲蚕,青上缥下。首饰,假髻, 步摇,八雀,九华,加以翡翠。晋《先蚕仪注》,皇后十二钅奠,步摇,大手髻, 衣纯青之衣,带绶佩。今皇后谒庙服袿襡大衣,谓之袆衣。公主三夫人一大手髻,七 钅奠蔽髻。九嫔及公夫人五钅奠。世妇三钅奠。公主会见,大手髻。其长公主得有 步摇。公主封君以上皆带绶,以采组为绲带,各如其绶色。公特进列侯夫人、卿校 世妇、二千石命妇年长者,绀缯帼。佐祭则皁绢上下;助蚕则青绢上下。自皇后至 二千石命妇,皆以蚕衣为朝服。 刘向曰:“古者天子至于士,王后至于命妇,必佩玉,尊卑各有其制。”《礼 记》曰:“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山玄玉而硃组绶,卿大夫水苍玉而缁组绶, 士佩瓀玟而缊组绶。”缊,赤黄色。绶者,所贯佩相承受也。上下施韨如蔽膝,贵 贱亦各有殊。五霸之后,战兵不息,佩非兵器,韨非战仪,于是解去佩韨,留其系 襚而已。秦乃以采组连结于襚,转相结受,谓之绶。汉承用之。至明帝始复制佩, 而汉末又亡绝。魏侍中王粲识其形,乃复造焉。今之佩,粲所制也。皇后至命妇所 佩,古制不存,今与外同制,秦组绶,仍又施之。 汉制,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刀。司马彪志具有其制。汉高祖为泗水亭长, 拔剑斩白蛇。隽不疑云:“剑者,君子武备。”张衡《东京赋》“纡黄组,腰干将。” 然则自人君至士人,又带剑也。自晋代以来,始以木剑代刃剑。 乘舆六玺,秦制也。《汉旧仪》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 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此则汉遵秦也。初,高祖入关,得秦始皇蓝田玉玺, 螭虎纽,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高祖佩之,后代名曰传国玺,与斩白蛇剑 俱为乘舆所宝。传国玺,魏、晋至今不废;斩白蛇剑,晋惠帝武库火烧之,今亡。 晋怀帝没一胡一 ,传国玺没于刘聪,后又属石勒。及石勒弟石虎死,一胡一 乱,晋穆帝代, 乃还天府。虞喜《志林》曰:“传国玺,自在六玺之外,天子凡七玺也。”《汉注》 曰:“玺,印也。自秦以前,臣下皆以金玉为印,龙一虎纽,唯所好。秦以来,以玺 为称,又独以玉,臣下莫得用。”汉制,皇帝黄赤绶,四采,黄、赤、缥、绀。皇 后金玺,绶亦如之。于礼,士绶之色如此,后代变古也。吴无刻玉工,以金为玺。 孙皓造金玺六枚是也。又有麟凤龟龙玺,驼马鸭头杂印,今代则阙也。 皇太子,金玺,龟纽,纁硃绶,四采,赤、黄、缥、绀。给五时朝服,远游冠, 亦有三梁进贤冠,佩瑜玉。 诸王,金玺,龟纽,纁硃绶,四采,赤、黄、缥、绀。给五时朝服,远游冠, 亦有三梁进贤冠,佩山玄玉。 郡公,金章,玄硃绶。给五时朝服,进贤三梁冠,佩山玄玉。太宰、太傅、太 保、丞相、司徒、司空,金章,紫绶,给五时朝服,进贤三梁冠,佩山玄玉。相国 则绿綟绶,三采,绿、紫、绀。綟,草名也,其色绿。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凡 将军位从公者,金章,紫绶,给五时朝服,武冠。佩山玄玉。郡侯,金章,青硃绶, 给五时朝服,进贤三梁冠。佩水苍玉。骠骑、车骑将军,凡诸将军加大者,征、镇、 安、平、中军、镇军、抚军、前、左、右、后将军、征虏、冠军、辅国、龙骧将军, 金章,紫绶。给五时朝服,武冠,佩水苍玉。 贵嫔、夫人、贵人,金章,文曰贵嫔、夫人、贵人之章。紫绶,佩于阗玉。淑 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银印,文曰淑妃、淑媛、 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之印。青绶。佩五采琼玉。 皇太子妃,金玺,龟纽,纁硃绶。佩瑜玉。诸王太妃、诸长公主、公主、封君, 金印,紫绶,佩山玄玉。诸王世子,金印,紫绶。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佩山玄 玉。郡公侯太夫人,银印,青绶,佩水苍玉。郡公侯太子,银印,青绶。给五时朝 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 侍中、散骑常侍及中常侍,给五时朝服,武冠。貂蝉,侍中左,右常侍,皆佩 水苍玉。尚书令、仆射,铜印,墨绶。给五时朝服,纳言帻,进贤两梁冠,佩水苍 玉。尚书,给五时朝服,纳言帻,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中书监令、秘书监,铜 印,墨綟绶。给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 光禄大夫、卿、尹、太子保、傅、大长秋、太子詹事,银章,青绶。给五时朝 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 卫尉,则武冠。卫尉,一江一 左不置。宋孝武孝建初始置,不检晋服制,止以九卿 皆文冠及进贤两梁冠,非旧也。司隶校尉、武尉、左右卫、中坚、中垒、骁骑、游 击、前军、左军、右军、后军、宁朔、建威、振威、奋威、扬威、广威、建武、振 武、奋武、扬武、广武、左右积一弩一、强一弩一诸将军、监军,银章,青绶。给五时朝服, 武冠,佩水苍玉。领军、护军、城门五营校尉、东南西北中郎将,银印,青绶。给 五时朝服,武冠,佩水苍玉。 县、乡、亭侯,金印,紫绶。朝服,进贤三梁冠。 鹰扬、折冲、轻车、扬烈、威远、宁远、虎威、材官、伏波、凌一江一 诸将军,银 章,青绶。给五时朝服,武冠。奋武护军、安夷抚军、护军、军州郡国都尉、奉车、 驸马、骑都尉、诸护军将兵助郡都尉、水衡、典虞、牧官、典牧都尉、度支中郎将、 校尉、都尉、司监都尉、材官校尉、王国中尉、宜和伊吾都尉、监淮南津都尉,银 印,青绶。五时朝服,武冠。 州刺史,铜印,墨绶。给绛朝服,进贤两梁冠。御史中丞、都水使者,铜印, 墨绶。给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谒者仆射,铜印,墨绶。给四时朝服, 高山冠,佩水苍玉。诸军司马,银章,青绶。朝服,武冠。 给事中、黄门侍郎、散骑侍郎、太子中庶子、庶子,给五时朝服,武冠。中书 侍郎,给五时朝服,进贤一梁冠。冗从仆射、太子卫率,铜印,墨绶。给五时朝服, 武冠。 虎贲中郎将、羽林监,铜印,墨绶。给四时朝服,武冠。其在陛列及备卤簿, 鹖尾,绛纱谷单衣。鹖鸟似鸡,出上一党一 。为鸟强猛,斗不死不止。复著鹖尾。 北军中侯、殿中监,铜印,墨绶。给四时朝服,武冠。护匈一奴一中郎将、护羌夷 戎蛮越乌丸西域戊己校尉,铜印,青绶。朝服,武冠。 郡国太守、相、内史,银章,青绶。朝服,进贤两梁冠。一江一 左止单衣帻。其加 中二千石者,依卿、尹。牙门将,银章,青绶。朝服,武冠。 骑都督、守,银印,青绶。朝服,武冠。 尚书左右丞、秘书丞,铜印,黄绶。朝服,进贤一梁冠。尚书秘书郎、太子中 舍人、洗马、舍人,朝服,进贤一梁冠。黄沙治书侍御史,银印,墨绶。朝服,法 冠。侍御史,朝服,法冠。 关内、关中名号侯,金印,紫绶。朝服,进贤两梁冠。诸博士,给皁朝服,进 贤两梁冠,佩水苍玉。公府长史、诸卿尹丞、诸县署令秩千石者,铜印,墨绶。朝 服,进贤两梁冠。一江一 左公府长史无朝服,县令止单衣帻。宋后废帝元徽四年,司徒 右长史王俭议公府长史应服朝服,曰:“《春秋国语》云:‘貌者情之华,服者心 之文。’岩廊盛礼,衣冠为大。是故军国异容,内外殊序。而自顷承用,每有乖违。 府职掌人,教四方是则。臣居毗佐,志在当官,永言先典,载怀夕惕。按晋令,公 府长史,官品第六,铜印,墨绶,朝服,进贤两梁冠。掾、属,官品第七,朝服, 进贤一梁冠。晋官表注,亦与《令》同。而今长史、掾、属,但著硃服而已,此则 公违明文,积一习一 成谬。谓宜依旧制,长史两梁冠,掾、属一梁冠,并同备朝服。中 单韦幹,率由旧章。若所上蒙允,并请班司徒二府及诸仪同三府,通为永准。又寻 旧事,司徒公府领步兵者,职僚悉同降朝不领兵者。主簿祭酒,中单韦幹并备,令 史以下,唯著玄衣。今府既开公,谨遵此制。其或有署台位者,玄服为宜。按《令》 称诸有兼官,皆从重官之例。寻内官为重,其署台位者,悉宜著位之服,不在玄服 之例。若署诸卿寺位兼府职者,虽三品,而卿寺为卑,则宜依公府玄衣之制。服章 事重,礼仪所先,请台详服。” 议曹郎中沈俣之议曰:“制珪象德,损替因时;裁服象功,施用随代。车旗变 于商、周,冠佩革于秦、汉,岂必殊代袭容,改尚沿物哉。夫边貂假幸侍之首,贱 帻登尊极之颜,一适时用,便隆后制。况硃裳以朝,缅倾百祀,韦幹不加,浩然惟 旧。服为定章,事成永则。其俭之所秉,会非古训。青素相因,代有损益,何事弃 盛宋之兴法,追往晋之颓典。变改空烦,谓不宜革。”俭又上议曰:“自顷服章多 阙,有违前准。近议依令文,被报不宜改革,又称左丞刘议,‘按令文,凡有朝服, 今多阙亡。然则文存服损,非唯铉佐,用舍既久,即为旧章’。如下旨,伏寻皇宋 受终,每因晋旧制,律令条章,同规在昔。若事有宜,必合惩改,则当上关诏书, 下由朝议,县诸日月,垂则后昆。岂得因外府之乖谬,以为盛宋之兴典;用晋氏之 律令,而谓其仪为颓法哉!顺违从失,非所望于高议;申明旧典,何改革之可论。 又左丞引令史之阙服,以为铉佐之明比。夫名位不同,礼数异等,令史从省,或有 权宜;达官简略,为失弥重。又主簿、祭酒,备服于王庭,长史、掾、属,硃衣以 就列。于是伦比,自成矛盾。此而可忍,孰不可安!将引令以遵旧,台据失以为例, 研详符旨,良所未譬。当官而行,何强之有,制令昭然,守以无贰。”俣之又议: “云火从物,沿损异仪,帝乐五殊,王礼三变,岂独大宋造命,必咸仍于晋旧哉! 夫宗社疑文,庭庙阙典,或上降制书,下协朝议,何乃铉府佐属裳黻,稍改白虎之 诏,断宣室之畴咨乎。又许令史之从省,咎达官之简略。律苟可遵,固无辨于贵贱; 规若必等,亦何关于权宜。一用一舍,弥增其滞。且佐非韦幹之职,吏本朝服之官, 凡在班列,罔不如一,此盖前令违而遂改,今制允而长用也。爵异服殊,宁会矛盾 之譬;讨论疑制,焉取强弱之辨。府执既革之余文,台据永行之成典,良有期于无 固,非所望于行迷。”参详并同俭,议遂寝。 诸军长史、诸卿尹丞、狱丞、太子保傅詹事丞、郡国太守相内史、丞、长史、 诸县署令长相、关谷长、王公侯诸署令、长、司理、治书、公主家仆,铜印,墨绶。 朝服,进贤一梁冠。一江一 左太子保傅卿尹詹事丞,皁朝服。郡丞、县令长,止单衣帻。 公车司马、太史、太医、太官、御府、内省令、太子诸署令、仆、门大夫、陵 令,铜印,墨绶。朝服,进贤一梁冠。太子率更、家令、仆,铜印,墨绶。给五时 朝服,进贤两梁冠。黄门诸署令、仆、长,铜印,墨绶。四时朝服,进贤一梁冠。 黄门冗从仆射监、太子寺人监,铜印,墨绶。给四时朝服,武冠。 公府司马、诸军城门五营校尉司马、护匈一奴一中郎将护羌戎夷蛮越乌丸戊己校尉 长史、司马,铜印,墨绶。朝服,武冠。一江一 左公府司马无朝服,余止单衣帻。廷尉 正、监、平,铜印,墨绶。给皁零辟朝服,法冠。 王郡公侯郎中令、大农,铜印,青绶。朝服,进贤两梁冠。北军中候丞,铜印, 黄绶。朝服,进贤一梁冠。太子常从虎贲督、校督、司马虎贲督,铜印,墨绶。朝 服,武冠。殿中将军,银章,青绶。四时朝服,武冠。宋末不复给章绶。水衡、典 虞、牧官、典牧、材官、州郡国都尉、司马,铜印,墨绶。朝服,武冠。诸谒者, 朝服,高山冠。门下中书通事舍人令史、门下主事令史,给四时朝服,武冠。 尚书典事、都水使者参事、散骑集书中书尚书令史、门下散骑中书尚书令史、 录尚书中书监令仆省事史、秘书著作治书、主书、主玺、主谱令史、兰台殿中兰台 谒者都水使者令史、书令史,朝服,进贤一梁冠。一江一 左凡令史无朝服。 节骑郎,朝服,武冠。其在陛列及备卤簿,著鹖尾、绛纱縠单衣。 殿中中郎将校尉、都尉、黄门中郎将校尉、殿中太医校尉、都尉,银印,青绶。 四时朝服,武冠。 关外侯,银印,青绶。朝服,进贤两梁冠。左右都候、阊阖司马、城门候,铜 印,墨绶朝服,武冠。王郡公侯中尉,铜印,墨绶。朝服,武冠。 部曲督护、司马史、部曲将,铜印。朝服,武冠。司马史,假墨绶。 太中中散谏议大夫、议郎、郎中、舍人,朝服,进贤一梁冠。秩千石者,两梁。 城门令史,朝服,武冠。一江一 左凡令史无朝服。诸门仆射佐史、东宫门吏,皁零 辟朝服。仆射东宫门吏,却非冠。佐史,进贤冠。 宫内游徼、亭长,皁零辟朝服,武冠。太医校尉、都尉、总章协律中郎将校尉、 都尉,银印,青绶。朝服,武冠。小黄门,给四时朝服,武冠。黄门谒者,给四时 朝服,进贤一梁冠。朝贺通谒时,著高山冠。 黄门诸署史,给四时朝服,武冠。 中黄门黄门诸署从官寺人,给四时科单衣,武冠。 殿中司马、及守陵者、殿中太医司马,铜印,墨绶。给四时朝服,武冠。 太医司马,铜印。朝服,武冠。总章监鼓吹监司律司马,铜印,墨绶。朝服。 鼓吹监总章协律司马,武冠。总章监司律司马,进贤一梁冠。 诸县署丞、太子诸署丞、王公侯诸署及公主家丞,铜印,黄绶。朝服,进贤一 梁冠。太医丞,铜印。朝服,进贤一梁冠。黄门诸署丞,铜印,黄绶。给四时朝服, 进贤一梁冠。黄门称长、园监,铜印,黄绶。给四时朝服,武冠。 诸县尉、关谷塞护道尉,铜印,黄绶。朝服,武冠。一江一 左止单衣帻。 洛阳卿有秩,铜印,青绶。朝服,进贤一梁冠。 宣威将军以下至裨将军,铜印。朝服,武冠。其以此官为刺史、郡守、若万人 司马虎贲督以上、及司马史者,皆假青绶。平虏武猛中郎将、校尉、都尉,银印。 朝服,武冠。其以此官为千人司马虎贲督以上、及司马史者,皆假青绶。别部司马、 军假司马,银印。朝服,武冠。 图像都匠行水中郎将、校尉、都尉,银印,青绶。朝服,武冠。若非以工伎巧 能特加此官者,羽林长郎,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绶。别部司马以下,假墨绶。 朝服,武冠。其长郎壮士,武弁冠。在陛列及卤簿,服绛縠单衣。 陛下甲仆射主事吏将骑、廷上五牛旗假使虎贲,在陛列及备卤簿,服锦文衣, 武冠,鹖尾。陛长,假铜印,墨绶,旄头。 羽林在陛列及备卤簿,服绛科单衣,上著韦画要襦,假旄头。 举辇迹禽前驱由基强一弩一司马、守陵虎贲,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绶。别部 司马以下,假墨绶。守陵虎贲,给绛科单衣,武冠。 殿中冗从虎贲、殿中虎贲、及守陵者持鈒戟冗从虎贲,佩武猛都尉以下印者, 假青绶。别部司马以下,假墨绶。绛科单衣,武冠。 持椎斧武骑虎贲、五骑传诏虎贲、殿中羽林及守陵者太官尚食虎贲、称饭宰人、 诸官尚食虎贲,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绶。别部司马以下,假墨绶。给绛蠙, 武冠。其在陛列及备卤簿,五骑虎贲,服锦文衣,鹖尾。宰人服离支衣。 黄门鼓吹、及钉官仆射、黄门鼓吹史主事、诸官鼓吹、尚书廊下都坐门下守皞、 殿中威仪驺、虎贲常直殿黄云龙门者、门下左右部虎贲羽林驺、给传事者诸导驺、 门下中书守皞,给绛蠙,武冠。南书门下虎贲羽林驺、兰台五曹节藏射廊下守皞、 威仪、发符驺、都水使者黄沙廊下守皞、谒者、录事、威仪驺、河堤谒者驺、诸官 谒者驺,绛蠙,武冠。给其衣服,自如故事。大谁士皁科单衣,樊哙冠。卫士墨布 皞,却敌冠。凡此前众职,一江一 左多不备,又多阙朝服。 诸应给朝服佩玉,而不在京都者,给朝服;非护乌丸羌夷戎蛮诸校尉以上及刺 史、西域戊己校尉,皆不给佩玉。其来朝会,权时假给,会罢输还。凡应朝服者, 而官不给,听自具之。诸假印绶而官不给鞶囊者,得自具作。其但假印不假绶者, 不得佩绶。 鞶,古制也。汉代著鞶囊者,侧在腰间。或谓之傍囊,或谓之绶囊。然则以此 囊盛绶也。或盛或散,各有其时乎。 朝服一具,冠帻各一,绛绯袍、皁缘中单衣领袖各一领,革带袷裤各一,幹、 袜各一量,簪导饷自副。四时朝服者,加绛绢黄绯青绯皁绯袍单衣各一领;五时朝 服者,加给白绢袍单衣一领。 诸受朝服,单衣七丈二尺,科单衣及皞五丈二尺,中衣绢五丈,缘皁一丈八尺, 领袖练一匹一尺,绢七尺五寸。给裤练一丈四尺,缣二丈。袜布三尺。单衣及皞袷 带,缣各一段,长七尺。一江一 左止给绢各有差。宋元嘉末,断不复给,至今。山鹿、 豽、柱豽白豽、施毛狐白领、黄豹、斑白鼲子、渠搜裘、步摇、八钅奠、蔽结、多 服蝉、明中、欋白,又诸织成衣帽、锦帐、纯金银器、云母从广一寸以上物者,皆 为禁物。 诸在官品令第二品以上,其非禁物,皆得服之。第三品以下,加不得服三钅奠 以上、蔽结、爵叉、假真珠翡翠校饰缨佩、杂采衣、杯文绮、齐绣黻、钅適离、袿 袍。第六品以下,加不得服金钅奠、绫、锦、锦绣、七缘绮、貂豽裘、金叉环铒、 及以金校饰器物、张绛帐。第八品以下,加不得服罗、纨、绮、縠,杂色真文。骑 士卒百工人,加不得服大绛紫襈、假结、真珠珰珥、犀、玳瑁、越叠、以银饰器物、 张帐、乘犊车,履色无过绿、青、白。一奴一婢衣食客,加不得服白帻、茜、绛、金黄 银叉、环、铃、钅適、铒,履色无过纯青。诸去官及薨卒不禄物故,家人所服,皆 得从故官之例。诸王皆不得私作禁物,及罽碧校鞍,珠玉金银错刻镂雕饰无用之物。 天子坐漆床 ,居硃屋。史臣按《左传》,丹桓宫之楹。何休注《公羊》,亦有 硃屋以居。所从来久矣。漆床 亦当是汉代旧仪,而《汉仪》不载。寻所以必硃必漆 者,其理有可言焉。夫珍木嘉树,其品非一,莫不植根深且,致之未易。藉地广 之资,因人多之力,则役苦费深,为敝滋重。是以上古圣王,采椽不斫,斫之则惧 刻桷雕楹,莫知其限也。哲人县鉴微远,杜渐防萌,知采椽不惬后代之心,不斫不 为将来之用,故加硃施漆,以传厥后。散木凡材,皆可入用。远探幽旨,将在斯乎。 殿屋之为员渊方井兼植荷华者,以厌火祥也。 古者贵贱皆执笏,其有事则搢之于腰带。所谓搢绅之士者,搢笏而垂绅带也。 绅垂三尺。笏者有事则书之,故常簪笔,今之白笔,是其遗象。三台五省二品文官 簪之;王公侯伯子男卿尹及武官不簪。加内侍位者,乃簪之。手板,则古笏矣。尚 书令、仆射、尚书手板头复有白笔,以紫皮裹之,名笏。朝服肩上有紫生袷囊,缀 之朝服外,俗呼曰紫荷。或云汉代以盛奏事,负荷以行,未详也。 魏文帝黄初三年,诏赐汉太尉杨彪几杖,待以客礼。延请之日,使挟杖入朝。 又令著鹿皮冠。彪辞让,不听。乃使服布单衣皮弁以见。《傅玄子》曰:“汉末王 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钧之徒,虽为将帅,皆著巾。” 魏武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拟古皮弁,裁缣帛以为夹,合乎简易随时之义, 以色别其贵贱。本施军饰,非为国容也。徐爰曰:“俗说夹本未有歧,荀文若巾 之,行触树枝成歧,谓之为善,因而弗改。”通以为庆吊服。巾以葛为之,形如 夹,而横著之,古尊卑共服也。故汉末妖贼以黄为巾,时谓之“黄巾贼。”今国子 太学生冠之,服单衣以为朝服,执一卷经以代手板。居士野人,皆服巾焉。 徐爰曰:“帽名犹冠也。义取于蒙覆其首。其本纚也。古者有冠无帻,冠下有 纚,以缯为之。后世施帻于冠,因裁纚为帽。自乘舆宴居,下至庶人无爵者,皆服 之。”史臣案晋成帝咸和九年制,听尚书八座丞郎、门下三省侍郎乘车白帢低帻出 入掖门。又二宫直宫著乌纱夹。然则士人宴居,皆著帢矣。而一江一 左时野人已著帽, 士人亦往往而然,但其顶圆耳。后乃高其屋云。古者人君有朝服,有祭服,有宴服, 有吊服。吊服皮弁疑衰,今以单衣黑帻为宴会服,拜陵亦如之。以单衣白夹为吊 服,修敬尊秩亦服之也。单衣,古之深衣也。今单衣裁制与深衣同,唯绢带为异。 深衣绢帽以居丧,单衣素帢以施吉。 晋武帝泰始三年,诏太宰安平王孚服侍中之服,赐大司马义阳王望衮冕之服。 四年,又诏赵、乐安、燕王服散骑常侍之服。十年,赐彭城王衮冕之服。伪楚桓玄 将篡,亦加安帝母弟太宰琅邪王衮冕服。宋兴以来,王公贵臣加侍中、散骑常侍, 乃得服貂珰也。 宋孝武孝建元年,丞相南郡王义宣,二年,雍州刺史武昌王浑,又有异图。世 祖嫌侯王强盛,欲加减削。其年十月己未,大司马一江一 夏王义恭、骠骑大将军竟陵王 诞表改革诸王车服制度,凡九条,表在《义恭传》。上因讽有司更增广条目。奏曰: “车服以庸,《虞书》茂典;名器慎假,《春秋》明诫。是以尚方所制,禁严汉律, 诸侯窃服,虽亲必罪。自顷以来,下僭弥盛。器服装饰,乐舞音容,通于王公,达 于众庶。上下无辨,人志靡一。今表之所陈,实允礼度。九条之格,犹有未尽,谨 共附益,凡二十四条。听事不得南向坐,施帐并沓。蕃国官正冬不得跣登国殿, 及夹侍国师传令及油戟。公主王妃传令,不得硃服。舆不得重杠。鄣扇不得雉尾; 剑不得鹿卢形;槊毦不得孔雀白;夹毂队不得绛袄;平乘诞马不得过二匹;一胡一 伎 不得彩衣。舞伎正冬著袿衣,不得庄而蔽花;正冬会不得铎舞、杯柈舞。长褵伎、 褷舒、丸剑、博山伎、缘大橦伎、升五案伎,自非正冬会奏舞曲,不得舞。诸妃主 不得著衮带。信幡,非台省官悉用绛。郡县内史相及封内官长,于其封君,既非在 三,罢官则不复追敬,不合称臣,正宜上下官敬而已。诸镇常行,车前后不得过六 队,白直夹毂,不在其限。刀不得过银铜为装。诸王女封县主、诸王子孙袭封王王 之妃及封侯者夫人行,并不得卤簿。诸王子继体为王者,婚姻吉凶,悉依诸国公侯 之礼,不得同皇弟皇子。车舆不得油幢,轺车不在其限。平乘舫皆平两头作露平形, 不得拟像龙舟,悉不得硃油。帐钩不得作五花及竖笋形。若先有器物者,悉输送台 臧。书到后二十日期,若有窃玩犯禁者,及统司无举纠,并临时议罪。”诏可。 车前五百者,卿行旅从,五百人为一旅。汉氏一统,故去其人,留其名也。 宋孝武孝建二年十一月乙巳,有司奏:“侍中祭酒何偃议:‘自今临轩,乘舆 法服,焘华盖,登殿宜依庙斋以夹御,侍中、常侍夹扶上殿,及应为王公兴,又夹 扶,毕,还本位。’求详议。”曹郎中徐爰参议:“宜如省所称,以为永准。”诏 可。 孝建三年五月壬戌,有司奏:“案汉一胡一 广、蔡邕并云古者诸侯贰车九乘,秦灭 六国,兼其车服,故王者大驾属车八十一乘。尚书、御史乘之。最后一车,悬豹尾。 法驾则三十六乘。检晋一江一 左逮至于今,乘舆出行,副车相承五乘。”尚书令建平王 宏参议:“八十一乘,义兼九国,三十六乘无所准,并不出经典。自邕、广传说, 又是从官所乘,非帝者副车正数。一江一 左五乘,俭不中礼。案《周官》云:‘上公九 命,贰车九乘。侯伯七命,车七乘。子男五命,车五乘。’然则帝王十二乘。”诏 可。 大明元年九月丁未朔,有司奏:“未有皇太后出行副车定数,下礼官议正。” 博士王燮之议:“《周礼》,后六服五路之数,悉与王同,则副车之制,不应独异。 又《记》云:‘古者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 下之内治。’‘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一七一大 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 外治。’郑注云:‘后象王立六宫而居之,亦正寝一,燕寝五。’推所立每与王同, 礼无降亦明矣。皇太后既礼均至极,弥不应殊。谓并应同十二乘。”通关为允。诏 可。 大明四年正月戊辰,尚书左丞荀万秋奏:“《籍田仪注》,‘皇帝冠通天冠, 硃珣,青介帻,衣青纱袍。侍中陪乘,奉车郎秉辔。’案《汉·舆服志》曰:‘通 天冠,乘舆常服也。’若斯岂可以常服降千亩邪?《礼记》曰:‘昔者天子为藉千 亩,冕而硃珣,躬秉耒耜。’郑玄注《周官》司服曰:‘六服同冕’,尊故也。时 服虽变,冕制不改。又潘岳《藉田赋》云:‘常伯陪乘,太仆秉辔。’推此,舆驾 藉田,宜冠冕,璪十二旒,硃珣,黑介帻,衣青纱袍。常伯陪乘,太仆秉辔。宜改 仪注,一遵二《礼》,以为定仪。”诏可。 大明四年正月己卯,有司奏:“南郊亲奉仪注,皇帝初著平天冠,火龙黼黻之 服。还,变通天冠,绛纱袍。庙祠亲奉,旧仪,皇帝初服与郊不异,而还变著黑介 帻,单衣即事,乖体。谓宜同郊还,亦变著通天冠,绛纱袍。又旧仪乘金根车,今 五路既备,依《礼》玉路以祀,亦宜改金根车为玉路。”诏可。 大明六年八月壬戌,有司奏:“《汉仪注》‘大驾卤簿,公卿奉引,大将军参 乘,太仆卿御。法驾,侍中参乘,奉车郎御’。晋氏一江一 左,大驾未立,故郊祀用法 驾,宗庙以小驾。至于仪服,二驾不异。拜陵,御服单衣帻,百官陪从,硃衣而已, 亦谓之小驾,名实乖舛。考寻前记,大驾上陵,北郊。周礼宗庙于昊天有降,宜以 大驾郊祀,法驾祠庙,小驾上陵,如为从序。今改祠庙为法驾卤簿,其军幢多少, 临时配之。至尊乘玉路,以金路象路革路木路小辇轮御轺衣书等车为副。其余并如 常仪。”诏可。大明七年二月甲寅,舆驾巡南豫、兗二州,冕服,御玉路,辞二庙。 改服通天冠,御木路,建大麾,备春搜之典。 明帝太始四年五月甲戌,尚书令建安王休仁参议:“天子之子,与士齿让,达 于辟雍,无生而贵者也。既命而尊,礼同上公。周制五等,车服相涉,公降王者, 一等而已。王以金路赐同姓诸侯,象及革木,以赐异姓侯伯,在朝卿士,亦准斯礼。 按如此制,则东宫应乘金路。自晋武过一江一 ,礼仪疏舛,王公以下,车服卑杂;唯有 东宫,礼秩崇异,上次辰极,下绝侯王。而皇太子乘石山安车,义不见经,事无所 出。《礼》所谓金、玉路者,正以金玉饰辂诸末耳。左右前后,同以漆画。秦改周 辂,制为金根,通以金薄,周匝四面。汉、魏、二晋,因循莫改。逮于大明,始备 五辂。金玉二制,并类金根,造次瞻睹,殆无差别。若锡之东储,于礼嫌重,非所 以崇峻陛级,表示等威。且《春秋》之义,降下以两,臣子之义,宜从谦约。谓东 宫车服,宜降天子二等,骖驾四马,乘象辂,降龙碧旗九叶。进不斥尊,退不逼下, 沿古酌时,于礼为衷。”诏可。 泰始四年八月甲寅,诏曰:“车服之饰,象数是遵。故盛皇留范,列圣垂制。 朕近改定五路,酌古代今,修成六服,沿时变礼。所施之事,各有条叙;便可付外, 载之典章。朕以大冕纯玉缫,玄衣黄裳,乘玉辂,郊祀天,宗祀明堂。又以法冕五 彩缫,玄衣绛裳,乘金路,祀太庙,元正大会诸侯。又以饰冠冕四彩缫,紫衣红裳, 乘象辂,小会宴飨,饯送诸侯,临轩会王公。又以绣冕三彩缫,硃衣裳,乘革路, 征伐不宾,讲武校猎。又以宏冕二彩缫,青衣裳,乘木辂,耕稼,飨国子。又以通 天冠,硃纱袍,为听政之服。” 泰始六年正月戊辰,有司奏:“被敕皇太子正冬朝驾,合著衮冕九章衣不?” 仪曹郎丘仲起议:“案《周礼》,公自衮冕以下。郑注:‘衮冕以至卿大夫之玄冕, 皆其朝聘天子之服也。’伏寻古之上公,尚得服衮以朝。皇太子以储副之尊,率土 瞻仰。愚谓宜式遵盛典,服衮冕九旒以朝贺。”兼左丞陆澄议:“服冕以朝,实著 经典。秦除六冕之制,至汉明帝始与诸儒还备古章。自魏、晋以来,宗庙行礼之外, 不欲令臣下服衮冕,故位公者,每加侍官。今皇太子承乾作副,礼绝群后,宜遵圣 王之盛典,革近代之陋制。臣等参议,依礼,皇太子元正朝贺,应服衮冕九章衣。 以仲起议为允。撰载仪注。”诏可。 后废帝即位,尊所生陈贵妃为皇太妃,舆服一如晋孝武太妃故事,唯省五牛旗 及赤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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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9 志第9 乐一
作者: 沈约 《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自黄帝至于三代,名 称不同。周衰凋缺,又为郑卫所乱。魏文侯虽好古,然犹昏睡于古乐。于是淫声炽 而雅音废矣。及秦焚典籍,《乐经》用亡。汉兴,乐家有制氏,但能记其铿锵鼓舞, 而不能言其义。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武》而已。始皇改周舞曰《五 行》,汉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又造《武德舞》,舞人悉执 干戚,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故高祖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 舞。周又有《房中之乐》,秦改曰《寿人》。其声,楚声也,汉高好之;孝惠改曰 《安世》。高祖又作《昭容乐》、《礼容乐》。《昭容》生于《武德》,《礼容》 生于《文始》、《五行》也。汉初,又有《嘉至乐》,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迎神 之乐也。文帝又自造《四时舞》,以明天下之安和。盖乐先王之乐者,明有法也; 乐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荐之太宗之庙。孝宣 采《昭德舞》为《盛德舞》,荐之世宗之庙。汉诸帝奏《文始》、《四时》、《五 行》之舞焉。 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著《乐记》,献 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殊。其内史中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 者,数言其义,献记二十四卷。刘向校书,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至明帝初, 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承 《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又制舞哥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汉末大乱,众乐沦缺。魏武平荆州,获杜夔,善八音,常为汉雅乐郎,尤悉乐 事,于是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时又有一邓一 静、尹商,善训雅乐,哥师尹一胡一 能 哥宗庙郊祀之曲,舞师冯肃、服养晓知先代诸舞,夔悉总领之。远考经籍,近采故 事,魏复先代古乐,自夔始也。而左延年等,妙善郑声,惟夔好古存正焉。 文帝黄初二年,改汉《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 《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业乐》, 《云翘舞》曰《凤翔舞》,《育命舞》曰《灵应舞》,《武德舞》曰《武颂舞》, 《文始武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其众哥诗,多即前代之旧; 唯魏国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诗而已。 明帝太和初,诏曰;“礼乐之作,所以类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乐以舞 为主,自黄帝《云门》以下,至于周《大武》,皆太庙舞名也。然则其所司之官, 皆曰太乐,所以总领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庙乐未称,其议定庙乐及舞,舞 者所执,缀兆之制,声哥之诗,务令详备。乐官自如故为太乐。”太乐,汉旧名, 后汉依谶改太予乐官,至是改复旧。于是公卿奏曰:“臣闻德盛而化隆者,则乐舞 足以象其形容,音声足以发其哥咏。故荐之郊庙,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则君 臣乐其度。使四海之内,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辉日新者,礼乐之谓也。故先王殷荐 上帝,以配祖考,盖当其时而制之矣。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几二千年,《韶箾》、 《南》、《龠》、《武》、《象》之乐,风声遗烈,皆可得而论也。由斯言之,礼 乐之事,弗可以已。今太祖武皇帝乐,宜曰《武始之乐》。武,神武也;武,又迹 也。言神武之始,又王迹所起也。高祖文皇帝乐,宜曰《咸熙之舞》。咸,皆也; 熙,兴也。言应受命之运,天下由之皆兴也。至于群臣述德论功,建定烈祖之称, 而未制乐舞,非所以昭德纪功。夫哥以咏德,舞以象事。于文,文武为斌,兼秉文 武,圣德所以章明也。臣等谨制乐舞名《章斌之舞》。昔《箫韶》九奏,亲于虞帝 之庭,《武》、《象》、《大武》,亦振于文、武之阼。特以显其德教,著其成功, 天下被服其光辉,一习一 咏其风声者也。自汉高祖、文帝各逮其时,而为《武德》、 《四时》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当今成业之美,播扬弘烈,莫盛于《章斌》 焉。《乐志》曰:‘钟磬干戚,所以祭先王之庙,又所以献酬酳酢也。在宗庙之中, 君臣莫不致敬;族长之中,长幼无不从和。’故仲尼答宾牟贾之问曰:‘周道四达, 礼乐一交一 通。’《传》云:‘鲁有禘乐,宾祭用之。’此皆祭礼大享,通用盛乐之明 文也。今有事于天地宗庙,则此三舞宜并以为荐享;及临朝大享,亦宜舞之。然后 乃合古制事神训民之道,关于万世,其义益明。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总名,可名 《大钧之乐》。钧,平也。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于名为美,于义为当。” 尚书奏:“宜如所上。”帝初不许制《章斌之乐》;三请,乃许之。 于是尚书又奏:“祀圆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领 袖,绛领袖中衣,绛合幅袴,绛釭,黑韦鞮。《咸熙舞》者,冠委貌,其余服如前。 《章斌舞》者,与《武始》、《咸熙》舞者同服。奏于朝庭,则《武始舞》者,武 冠,赤介帻,生绛袍单衣,绛领袖,皁领袖中衣,虎文画合幅袴,白布釭,黑韦鞮。 《咸熙舞》者,进贤冠,黑介帻,生黄袍单衣,白合幅袴,其余服如前。”奏可。 史臣案,《武始》、《咸熙》二舞,冠制不同,而云《章斌》与《武始》、《咸熙》 同服,不知服何冠也? 侍中缪袭又奏:“《安世哥》本汉时哥名。今诗哥非往诗之文,则宜变改。案 《周礼》注云:《安世乐》,犹周《房中之乐》也。是以往昔议者,以《房中》哥 后妃之德,所以风天下,正夫妇,宜改《安世》之名曰《正始之乐》。自魏国初建, 故侍中王粲所作登哥《安世诗》,专以思咏神灵及说神灵鉴享之意。袭后又依哥省 读汉《安世哥》咏,亦说‘高张四县,神来燕享,嘉荐令仪,永受厥福’。无有 《二南》后妃风化天下之言。今思惟往者谓《房中》为后妃之哥者,恐失其意。方 祭祀娱神,登堂哥先祖功德,下堂哥咏燕享,无事哥后妃之化也。自宜依其事以名 其乐哥,改《安世哥》曰《享神哥》。”奏可。案文帝已改《安世》为《正始》, 而袭至是又改《安世》为《享神》,未详其义。王粲所造《安世诗》,今亡。袭又 奏曰:“文昭皇后庙,置四县之乐,当铭显其均奏次第,依太祖庙之名,号曰昭庙 之具乐。”尚书奏曰:“礼,妇人继夫之爵,同牢配食者,乐不异文。昭皇后今虽 别庙,至于宫县乐器音均,宜如袭议。”奏可。 散骑常侍王肃议曰:“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今说者据《周官》单文为经国 大体,惧其局而不知弘也。汉武帝东巡封禅还,祠太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阴,皆 尽用其乐。言尽用者,为尽用宫县之乐也。天地之性贵质者,盖谓其器之不文尔, 不谓庶物当复减之也。礼,天子宫县,舞八佾。今祀圆丘方泽,宜以天子制,设宫 县之乐,八佾之舞。”卫臻、缪袭、左延年等咸同肃议。奏可。 肃又议曰:“说者以为周家祀天,唯舞《云门》;祭地,唯舞《咸池》;宗庙, 唯舞《大武》,似失其义矣。周礼宾客皆作备乐。《左传》:‘王子颓享五大夫, 乐及遍舞。’六代之乐也。然则一会之日,具作六代乐矣。天地宗庙,事之大者, 宾客燕会,比之为细。《王制》曰:‘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可以燕乐而 逾天地宗庙之乐乎?《周官》:‘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 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夫六律、六吕、五声、八音, 皆一时而作之,至于六舞独分擘而用之,所以不厌人心也。又《周官》:‘韎师掌 教韎乐,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大享亦如之。’韎,东夷之乐也。又:‘鞮鞻氏掌 四夷之乐与其声哥,祭祀则吹而哥之,燕亦如之。’四夷之乐,乃入宗庙;先代之 典,独不得用。大享及燕日如之者,明古今夷、夏之乐,皆主之于宗庙,而后播及 其余也。夫作先王乐者,贵能包而用之;纳四夷之乐者,美德广之所及也。高皇帝、 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庙,皆宜兼用先代及《武始》、《太钧》之舞。”有司 奏:“宜如肃议。”奏可。肃私造宗庙诗颂十二篇,不被哥。晋武帝泰始二年,改 制郊庙哥,其乐舞亦仍旧也。 汉光武平陇、蜀,增广郊祀,高皇帝配食,乐奏《青阳》、《硃明》、《西皓》、 《玄冥》、《云翘》、《育命》之舞。北郊及祀明堂,并奏乐如南郊。迎时气五郊: 春哥《青阳》,夏哥《硃明》,并舞《云翘》之舞;秋哥《西皓》,冬哥《玄冥》, 并舞《育命》之舞;季夏哥《硃明》,兼舞二舞。章帝元和二年,宗庙乐,故事, 食举有《鹿鸣》、《承元气》二曲。三年,自作诗四篇,一曰《思齐皇姚》,二曰 《六骐驎》,三曰《竭肃雍》,四曰《陟叱根》。合前六曲,以为宗庙食举。加宗 庙食举《重来》、《上陵》二曲,合八曲为上陵食举。减宗庙食举《承元气》一曲, 加《惟天之命》、《天之历数》二曲,合七曲为殿中御食饭举。又汉太乐食举十三 曲:一曰《鹿鸣》,二曰《重来》,三曰《初造》,四曰《侠安》,五曰《归来》, 六曰《远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九曰《清凉》,十曰《涉大海》, 十一曰《大置酒》,十二曰《承元气》,十三曰《海淡淡》。魏氏及晋荀勖、傅玄 并为哥辞。魏时以《远期》、《承元气》、《海淡淡》三曲多不通利,省之。魏雅 乐四曲:一曰《鹿鸣》,后改曰《于赫》,咏武帝;二曰《驺虞》,后改曰《巍巍》, 咏文帝;三曰《伐檀》,后省除;四曰《文王》,后改曰《洋洋》,咏明帝。《驺 虞》、《伐檀》、《文王》并左延年改其声。正旦大会,太尉奉璧,群后行礼,东 厢雅乐郎作者是也。今谓之行礼曲,姑洗厢所奏。按《鹿鸣》本以宴乐为体,无当 于朝享,往时之失也。 晋武泰始五年,尚书奏使太仆傅玄、中书监荀勖、黄门侍郎张华各造正旦行礼 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哥诗。诏又使中书郎成公绥亦作。张华表曰:“按魏上寿食举 诗及汉氏所施用,其文句长短不齐,未皆合古。盖以依咏弦节,本有因循,而识乐 知音,足以制声,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二代三京,袭而不变,虽诗章词异, 兴废随时,至其韶逗曲折,皆系于旧,有由然也。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 荀勖则曰:“魏氏哥诗,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与古诗不类。”以问 司律中郎将陈颀,颀曰:“被之金石,未必皆当。”故勖造晋哥,皆为四言,唯王 公上寿酒一篇为三言五言,此则华、勖所明异旨也。九年,荀勖遂典知乐事,使郭 琼、宋识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勖及傅玄、张华又各造此舞哥诗。勖作 新律笛十二枚,散骑常侍阮咸讥新律声高,高近哀思,不合中和。勖以其异己,出 咸为始平相。晋又改魏《昭武舞》曰《宣武舞》,《羽龠舞》曰《宣文舞》。咸宁 元年,诏定祖宗之号,而庙乐同用《正德》、《大豫》之舞。 至一江一 左初立宗庙,尚书下太常祭祀所用乐名,太常贺循答云:“魏氏增损汉乐, 以为一代之礼,未审大晋乐名所以为异。遭离丧乱,旧典不存,然此诸乐,皆和之 以钟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于哥词,陈之于舞列,宫县在下,琴瑟在堂,八音迭奏, 雅乐并作,登哥下管,各有常咏,周人之旧也。自汉氏以来,依放此礼,自造新诗 而已。旧京荒废,今既散亡,音韵曲折,又无识者,则于今难以意言。”于时以无 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鼓吹令。是后颇得登哥,食举之乐,犹有未备。明帝太宁 末,又诏阮孚等增益之。成帝咸和中,乃复置太乐官,鸠一习一 遗逸,而尚未有金石也。 初,荀勖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钟磬,事未竟而勖薨。惠帝元康三年,诏 其子黄门侍郎籓修定金石,以施郊庙。寻值丧乱,遗声旧制,莫有记者。庾亮为荆 州,与谢尚共为朝廷修雅乐,亮寻薨。庾翼、桓一温一 专事军旅,乐器在库,遂至朽坏 焉。晋氏之乱也,乐人悉没戎虏。及一胡一 亡,鄴下乐人,颇有来者。谢尚时为尚书仆 射,因之以具钟磬。太元中,破符坚,又获乐工杨蜀等,闲练旧乐,于是四厢金石 始备焉。宋文帝元嘉九年,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十四年,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 语在《律历志》。晋世曹毗、王珣等亦增造宗庙哥诗,然郊祀遂不设乐。何承天曰: “世咸传吴朝无雅乐。案孙皓迎父丧明陵,唯云倡伎昼夜不息,则无金石登哥可知 矣。”承天曰:“或云今之《神弦》,孙氏以为宗庙登哥也。”史臣案陆机《孙权 诔》“《肆夏》在庙,《云翘》承□”,机不容虚设此言。又韦昭孙休世上《鼓吹 铙哥》十二曲表曰:“当付乐官善哥者一习一 哥。”然则吴朝非无乐官,善哥者乃能以 哥辞被丝管,宁容止以《神弦》为庙乐而已乎?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庙祀应设雅乐,太常郑鲜之等八 十八人各撰立新哥。黄门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辞七首,并合施用。”诏可。十二月, 有司又奏:“依旧正旦设乐,参详属三省改太乐诸哥舞诗。黄门侍郎王韶之立三十 二章,合用教试,日近,宜逆诵一习一 。辄申摄施行。”诏可。又改《正德舞》曰《前 舞》,《大豫舞》曰《后舞》。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二郊宜奏登哥。”又 议宗庙舞事,录尚书一江一 夏王义恭等十二人立议同,未及列奏,值军兴,事寝。二十 二年,南郊,始设登哥,诏御史中丞颜延之造哥诗,庙舞犹阙。 孝建二年九月甲午,有司奏:“前殿中曹郎荀万秋议:按礼,祭天地有乐者, 为降神也。故《易》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周官》曰:‘作乐于圆丘之上,天神皆降。作乐于方泽之中,地祇皆出。’又曰: ‘乃奏黄钟,哥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太簇,哥应钟,舞《咸池》, 以祀地祇。’由斯而言,以乐祭天地,其来尚矣。今郊享阙乐,窃以为疑。《祭统》 曰:‘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哥,舞莫重于《武宿夜》,此 周道也。’至于秦奏《五行》,魏舞《咸熙》,皆以用享。爰逮晋氏,太始之初, 傅玄作晋郊庙哥诗三十二篇。元康中,荀籓受诏成父勖业,金石四县,用之郊庙。 是则相承郊庙有乐之证也。今庙祠登哥虽奏,而象舞未陈,惧阙备礼。夫圣王经世, 异代同风,虽损益或殊,降杀迭运,未尝不执古御今,同规合矩。方兹休明在辰, 文物大备,礼仪遗逸,罔不具举,而况出祇降神,辍乐于郊祭,昭德舞功,有阙于 庙享。谓郊庙宜设备乐。” 于是使内外博议。骠骑大将军竟陵王诞等五十一人并同万秋议。尚书左仆射建 平王宏议以为:“圣王之德虽同,创制之礼或异,乐不相沿,礼无因袭。自宝命开 基,皇符在运,业富前王,风通振古,朝仪国章,并循先代。自后晋东迁,日不暇 给,虽大典略备,遗阙尚多。至于乐号庙礼,未该往正。今帝德再昌,大孝御宇, 宜讨定礼本,以昭来叶。寻舜乐称《韶》,汉改《文始》,周乐《大武》,秦革 《五行》。眷夫祖有功而宗有德,故汉高祖庙乐称《武德》,太宗庙乐曰《昭德》。 魏制《武始》舞武庙,制《咸熙》舞文庙。则祖宗之庙,别有乐名。晋氏之乐, 《正德》、《大豫》,及宋不更名,直为《前》《后》二舞,依据昔代,义舛事乖。 今宜厘改权称,以《凯容》为《韶舞》,《宣烈》为《武舞》。祖宗庙乐,总以德 为名。若庙非不毁,则乐无别称,犹汉高、文、武,咸有嘉号,惠、景二主,乐无 余名。章皇太后庙,依诸儒议,唯奏文乐。何休、杜预、范宁注‘初献六羽’,并 不言佾者,佾则干在其中,明妇人无武事也。郊祀之乐,无复别名,仍同宗庙而已。 寻诸《汉志》,《永至》等乐,各有义况,宜仍旧不改。爰及东晋,太祝唯送神而 不迎神。近议者或云庙以居神,恆如在也,不应有迎送之事,意以为并乖其衷。立 庙居灵,四时致享,以申孝思之情。夫神升降无常,何必恆安所处?故《祭义》云: ‘乐以迎来,哀以送往。’郑注云:‘迎来而乐,乐亲之来;送往而哀,哀其享否, 不可知也。’《尚书》曰‘祖考来格’。又《诗》云:‘神保遹归。’注曰:‘归 于天地也。’此并言神有去来,则有送迎明矣。即周《肆夏》之名,备迎送之乐。 古以一尸一象神,故《仪礼》祝有迎一尸一送一尸一,近代虽无一尸一,岂可阙迎送之礼?又傅玄有 迎神送神哥辞,明一江一 左不迎,非旧典也。” 散骑常侍、丹阳尹建城县开国侯颜竣议以为:“德业殊称,则干羽异容,时无 沿制,故物有损益。至于礼失道愆,称一习一 忘反,中兴厘运,视听所革,先代缪章, 宜见刊正。郊之有乐,盖生《周易》、《周官》,历代著议,莫不援准。夫‘扫地 而祭,器用陶匏’,唯质与诚,以章天德,文物之备,理固不然。《周官》曰: ‘国有故,则旅上帝及四望。’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两圭有邸,以 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知上帝非天。《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 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则《豫》之作乐,非郊天也。大司乐职,‘奏黄钟,哥 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郑注:‘天神,五帝及日月星辰也。’王者以夏 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于南郊,则二至之祀,又非天地。考之众经,郊祀有乐,未见 明证。宗庙之礼,事炳载籍。爰自汉元,迄乎有晋,虽时或更制,大抵相因,为不 袭名号而已。今乐曲沦灭,知音世希,改作之事,臣闻其语。《正德》、《大豫》, 礼容具存,宜殊其徽号,饰而用之。以《正德》为《宣化》之舞,《大豫》为《兴 和》之舞,庶足以光表世烈,悦被后昆。前汉祖宗,庙处各异,主名既革,舞号亦 殊。今七庙合食,庭殿共所,舞蹈之容,不得庙有别制。后汉东平王苍已议之矣。 又王肃、韩祗以王者德广无外,六代四夷之舞,金石丝竹之乐,宜备奏宗庙。愚谓 苍、肃、祗议,合于典礼,适于当今。” 左仆射建平王宏又议:“竣据《周礼》、《孝经》,天与上帝,连文重出,故 谓上帝非天,则《易》之作乐,非为祭天也。按《易》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 之上帝,以配祖考’。《尚书》云:‘肆类于上帝。’《春秋传》曰:‘告昊天上 帝。’凡上帝之言,无非天也。天尊不可以一称,故或谓昊天,或谓上帝,或谓昊 天上帝,不得以天有数称,便谓上帝非天。徐邈推《周礼》‘国有故,则旅上帝’, 以知礼天,旅上帝,同是祭天。言礼天者,谓常祀也;旅上帝者,有故而祭也。 《孝经》称‘严父莫大于配天’,故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 上帝’。既天为议,则上帝犹天益明也。不欲使二天文同,故变上帝尔。《周礼》 祀天之言再见,故郑注以前天神为五帝,后冬至所祭为昊天。竣又云‘二至之祀, 又非天地’。未知天地竟应以何时致享?《记》云:‘扫地而祭,器用陶匏。’旨 明所用质素,无害以乐降神。万秋谓郊宜有乐,事有典据。竣又云‘东平王苍以为 前汉诸祖别庙,是以祖宗之庙可得各有舞乐。至于袷祭始祖之庙,则专用始祖之舞。 故谓后汉诸祖,共庙同庭,虽有祖宗,不宜入别舞’。此诚一家之意,而未统适时 之变也。后汉从俭,故诸祖共庙,犹以异室存别庙之礼。晋氏以来,登哥诵美,诸 室继作。至于祖宗乐舞,何犹不可迭奏。苟所咏者殊,虽复共庭,亦非嫌也。魏三 祖各有舞乐,岂复是异庙邪?”众议并同宏:“祠南郊迎神,奏《肆夏》。皇帝初 登坛,奏登哥。初献,奏《凯容》、《宣烈》之舞。送神,奏《肆夏》。祠庙迎神, 奏《肆夏》。皇帝入庙门,奏《永至》。皇帝诣东壁,奏登哥。初献,奏《凯容》、 《宣烈之舞》。终献,奏《永安》。送神奏《肆夏》。”诏可。 孝建二年十月辛未,有司又奏:“郊庙舞乐,皇帝亲奉,初登坛及入庙诣东壁, 并奏登哥,不及三公行事。”左仆射建平王宏重参议:“公卿行事,亦宜奏登哥。” 有司又奏:“元会及二庙斋祠,登哥依旧并于殿庭设作。寻庙祠,依新仪注,登哥 人上殿,弦管在下;今元会,登哥人亦上殿,弦管在下。”并诏可。文帝章太后庙 未有乐章,孝武大明中使尚书左丞殷淡造新哥,明帝又自造昭太后宣太后哥诗。 后汉正月旦,天子临德阳殿受朝贺,舍利从西方来,戏于殿前,激水化成比目 鱼,跳跃嗽水,作雾翳日;毕,又化成黄龙,长八九丈,出水游戏,炫耀日光。以 两大丝绳系两柱头,相去数丈,两倡女对舞,行于绳上,相逢切肩而不倾。 魏晋讫一江一 左,犹有《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龟抃舞》、《北负灵岳》、 《桂树白雪》、《画地成川》之乐焉。 晋成帝咸康七年,散骑侍郎顾臻表曰:“臣闻圣王制乐,赞扬治道,养以仁义, 防其邪淫,上享宗庙,下训黎民,体五行之正音,协八风以陶气。以宫声正方而好 义,角声坚齐而率礼,弦哥钟鼓金石之作备矣。故通神至化,有率舞之感;移风改 俗,致和乐之极。末世之伎,设礼外之观,逆行连倒,头足入筥之属,皮肤外剥, 肝心内摧。敦彼行苇,犹谓勿践,矧伊生民,而不恻怆。加以四海朝觐,言观帝庭, 耳聆《雅》《颂》之一声 ,目睹威仪之序,足以蹋天,头以履地,反两仪之顺,伤彝 伦之大。方今夷狄对岸,外御为急,兵食七升,忘身赴难,过泰之戏,日禀五斗。 方扫神州,经略中甸,若此之事,不可示远。宜下太常,纂备雅乐,《箫韶》九成, 惟新于盛运;功德颂声,永著于来叶。此乃《诗》所以‘燕及皇天,克昌厥后’者 也。杂伎而伤人者,皆宜除之。流简俭之德,迈康哉之咏,清风既行,民应如草, 此之谓也。愚管之诚,唯垂采察。”于是除《高絙》、《紫鹿》、《跂行》、《鳖 食》及《齐王卷衣》、《笮兒》等乐。又减其禀。其后复《高絙》、《紫鹿》焉。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司徒彭城王义康于东府正会,依旧给伎。总章工冯大列: “相承给诸王伎十四种,其舞伎三十六人。”太常傅隆以为:“未详此人数所由。 唯杜预注《左传》佾舞云诸侯六六三十六人,常以为非。夫舞者,所以节八音者也。 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故必以八八为列,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两者,减其二列 尔。预以为一列又减二人,至士止余四人,岂复成乐。按服虔注《传》云:‘天子 八八,诸侯六八,大夫四八,士二八。’其义甚允。今诸王不复舞佾,其总章舞伎, 即古之女乐也。殿庭八八,诸王则应六八,理例坦然。又《春秋》,郑伯纳晋悼公 女乐二八,晋以一八赐魏绛,此乐以八人为列之证也。若如议者,唯天子八,则郑 应纳晋二六,晋应赐绛一六也。自天子至士,其文物典章,尊卑差级,莫不以两, 未有诸侯既降二列,又列辄减二人,近降太半,非唯八音不具,于两义亦乖,杜氏 之谬可见矣。国典事大,宜令详正。”事不施行。 民之生,莫有知其始也。含灵抱智,以生天地之间。夫喜怒哀乐之情,好得恶 失之性,不学而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怒则争斗,喜则咏哥。夫哥者,固乐之 始也。咏哥不足,乃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然则舞又哥之次也。咏哥舞蹈,所以宣 其喜心,喜而无节,则流淫莫反。故圣人以五声和其性,以八音节其流,而谓之乐, 故能移风易俗,平心正体焉。昔有戎氏有二女,居九成之台。天帝使燕夜往,二 女覆以玉筐,既而发视之,燕遗二卵,五色,北飞不反。二女作哥,始为北音。禹 省南土,嵞山之女令其妾候禹于嵞山之阳,女乃作哥,始为南音。夏后孔甲田于东 阳萯山,天大风晦冥,迷入民室。主人方乳,或曰:“后来是良日也,必大吉。” 或曰:“不胜之子,必有殃。”后乃取以归,曰:“以为余子,谁敢殃之?”后析 ,斧破断其足。孔甲曰:“鸣呼!有命矣。”乃作《破斧》之哥,始为东音。 周昭王南征,殒于汉中。王右辛余靡长且多力,振王北济,周公乃封之西翟,徙宅 西河,追思故处作哥,始为西音。此盖四方之哥也。 黄帝、帝尧之世,王化下洽,民乐无事,故因击壤之欢,庆云之瑞,民因以作 哥。其后《风》衰《雅》缺,而妖淫靡漫之一声 起。 周衰,有秦青者,善讴,而薛谈学讴于秦青,未穷青之伎而辞归。青饯之于郊, 乃抚节悲歌,声震林木,响遏行云。薛谈遂留不去,以卒其业。又有韩娥者,东之 齐,至雍门,匮粮,乃鬻哥假食。既而去,余响绕梁,三日不绝。左右谓其人不去 也。过逆旅,逆旅人辱之,韩娥因曼声哀哭,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对,三日不食。 遽而追之,韩娥还,复为曼声长哥,一里老幼,喜跃抃舞,不能自禁,忘向之悲也。 乃厚赂遣之。故雍门之人善哥哭,效韩娥之遗声。卫人王豹处淇川,善讴,河西之 民皆化之。齐人绵驹居高唐,善哥,齐之右地,亦传其业。前汉有虞公者,善哥, 能令梁上尘起。若斯之类,并徒哥也。《尔雅》曰:“徒哥曰谣。” 凡乐章古词,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一江一 南可采莲》、《乌生》、《十 五子》、《白头吟》之属是也。吴哥杂曲,并出一江一 东,晋、宋以来,稍有增广。 《子夜哥》者,有女子名子夜,造此声。晋孝武太元中,琅邪王轲之家有鬼哥 《子夜》。殷允为豫章时,豫章侨人庾僧虔家亦有鬼哥《子夜》。殷允为豫章,亦 是太元中,则子夜是此时以前人也。《凤将雏哥》者,旧曲也。应琚《百一诗》云: “为作《陌上桑》,反言《凤将雏》。”然则《凤将雏》其来久矣,将由讹变以至 于此乎? 《前溪哥》者,晋车骑将军沈玩所制。 《阿子》及《欢闻哥》者,晋穆帝升平初,哥毕辄呼“阿子!汝闻不?”语在 《五行志》。后人演其声,以为二曲。《一团一 扇哥》者,晋中书令王珉与嫂婢有情, 爱好甚笃,嫂捶挞婢过苦,婢素善哥,而珉好捉白一团一 扇,故制此哥。《督护哥》者, 彭城内史徐逵之为鲁轨所杀,宋高祖使府内直督护丁旿收敛殡埋之。逵之妻,高祖 长女也,呼旿至阁下,自问敛送之事,每问,辄叹息曰:“丁督护!”其声哀切, 后人因其声,广其曲焉。《懊憹哥》者,晋隆安初,民间讹谣之曲。语在《五行志》。 宋少帝更制新哥,太祖常谓之《中朝曲》。《六变》诸曲,皆因事制哥。《长史变》 者,司徒左长史王廞临败所制。《读曲哥》者,民间为彭城王义康所作也。其哥云 “死罪刘领军,误杀刘第四”是也。凡此诸曲,始皆徒哥,既而被之弦管。又有因 弦管金石,造哥以被之,魏世三调哥词之类是也。 古者天子听政,使公卿大夫献诗,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秦、汉阙采诗之 官,哥咏多因前代,与时事既不相应,且无以垂示后昆。汉武帝虽颇造新哥,然不 以光扬祖考、崇述正德为先,但多咏祭祀见事及其祥瑞而已。商周《雅颂》之体阙 焉。 《鞞舞》,未详所起,然汉代已施于燕享矣。傅毅、张衡所赋,皆其事也。曹 植《鞞舞哥序》曰:“汉灵帝《西园故事》,有李坚者,能《鞞舞》。遭乱,西随 段煨。先帝闻其旧有技,召之。坚既中废,兼古曲多谬误,异代之文,未必相袭, 故依前曲改作新哥五篇,不敢充之黄门,近以成下国之陋乐焉。”晋《鞞舞哥》亦 五篇,又《铎舞哥》一篇,《幡舞哥》一篇,《鼓舞伎》六曲,并陈于元会。今 《幡》、《鼓》哥词犹存,舞并阙。《鞞舞》,即今之《鞞扇舞》也。又云晋初有 《杯盘舞》、《公莫舞》。史臣按:杯盘,今之《齐世宁》也。张衡《舞赋》云: “历七盘而纵蹑。”王粲《七释》云:“七盘陈于广庭。”近世文士颜延之云: “递间关于盘扇。”鲍昭云:“七盘起长袖。”皆以七盘为舞也。《搜神记》云: “晋太康中,天下为《晋世宁舞》,矜手以接杯盘反覆之。”此则汉世唯有盘舞, 而晋加之以杯,反覆之也。 《公莫舞》,今之巾舞也。相传云项庄剑舞,项伯以袖隔之,使不得害汉高祖。 且语庄云:“公莫。”古人相呼曰“公”,云莫害汉王也。今之用巾,盖像项伯衣 袖之遗式。按《琴操》有《公莫渡河曲》,然则其声所从来已久,欲云项伯,非也。 一江一 左初,又有《拂舞》。旧云《拂舞》,吴舞。检其哥,非吴词也,皆陈于殿 庭。扬泓《拂舞序》曰:“自到一江一 南,见《白符舞》,或言《白凫鸠舞》,云有此 来数十年。察其词旨,乃是吴人患孙皓虐政,思属晋也。”又有《白珝舞》,按舞 词有巾袍之言;珝本吴地所出,宜是吴舞也。晋《俳歌》又云:“皎皎白绪,节节 为双。”吴音呼绪为珝,疑白珝即白绪。 《鞞舞》,故二八,桓玄将即真,太乐遣众伎,尚书殿中郎袁明子启增满八佾, 相承不复革。宋明帝自改舞曲哥词,并诏近臣虞龢并作。又有西、伧、羌、一胡一 诸杂 舞。随王诞在襄阳,造《襄阳乐》;南平穆王为豫州,造《寿阳乐》;荆州刺史沈 攸之又造《西乌飞哥曲》,并列于乐官。哥词多淫哇不典正。 前世乐饮,酒酣,必起自舞。《诗》云“屡舞仙仙”是也。宴乐必舞,但不宜 屡尔。讥在屡舞,不讥舞也。汉武帝乐饮,长沙定王舞又是也。魏、晋已来,尤重 以舞相属。所属者代起舞,犹若饮酒以杯相属也。谢安舞以属桓嗣是也。近世以来, 此风绝矣。 孝武大明中,以《鞞》、《拂》、杂舞合之钟石,施于殿庭。顺帝升明二年, 尚书令王僧虔上表言之,并论三调哥曰:“臣闻《风》、《雅》之作,由来尚矣。 大者系乎兴衰,其次者著于率舞。在于心而木石感,铿锵奏而国俗移。故郑相出郊, 辩声知戚;延陵入聘,观乐知风。是则音不妄启,曲岂徒奏。哥倡既设,休戚已征, 清浊是均,山琴自应。斯乃天地之灵和,升降之明节。今帝道四达,礼乐一交一 通,诚 非寡陋所敢裁酌。伏以三古缺闻,六代潜响,舞咏与日月偕湮,精灵与风云俱灭。 追余操而长怀,抚遗器而太息,此则然矣。夫钟县之器,以雅为用,凯容之制,八 佾为体。故羽龠击拊,以相谐应,季氏获诮,将在于此。今总章旧佾二八之流,袿 服既殊,曲律亦异,推今校古,皎然可知。又哥钟一肆,克谐女乐,以哥为称,非 雅器也。大明中,即以宫县合和《鞞》、《拂》,节数虽会,虑乖雅体。将来知音, 或讥圣世。若谓钟舞已谐,不欲废罢,别立哥钟,以调羽佾,止于别宴,不关朝享, 四县所奏,谨依雅则,斯则旧乐前典,不坠于地。臣昔已制哥磬,犹在乐官,具以 副钟,配成一部,即义沿理,如或可安。又今之《清商》,实由铜雀,魏氏三祖, 风一流 可怀,京、洛相高,一江一 左弥重。谅以金县干戚,事绝于斯。而情变听改,稍复 零落,十数年间,亡者将半。自顷家竞新哇,人尚谣俗,务在噍危,不顾律纪,流 宕无涯,未知所极,排斥典正,崇长烦淫。士有等差,无故不可以去礼;乐有攸序, 长幼不可以共闻。故喧丑之制,日盛于廛里;风味之韵,独尽于衣冠。夫川震社亡, 同灾异戒,哀思靡漫,异世齐欢。咎征不殊,而欣畏并用,窃所未譬也。方今尘静 畿中,波恬海外,《雅》《颂》得所,实在兹辰。臣以为宜命典司,务勤课一习一 ,缉 理旧声,迭相开晓,凡所遗漏,悉使补拾。曲全者禄厚,艺敏者位优。利以动之, 则人思自劝;风以靡之,可不训自革。反本还源,庶可跂踵。”诏曰:“僧虔表如 此。夫钟鼓既陈,《雅》《颂》斯辨,所以惠感人祇,化动翔泳。顷自金龠弛韵, 羽佾未凝,正俗移风,良在兹日。昔阮咸清识,王度昭奇,乐绪增修,异世同功矣。 便可付外遵详。” 乐器凡八音:曰金,曰石,曰土,曰革,曰丝,曰木,曰匏,曰竹。 八音一曰金。金,钟也,袴也,錞也,镯也,铙也。,铎也。钟者,《世本》 云“黄帝工人垂所造。”《尔雅》云“大钟曰镛”。《书》曰“笙镛以间”是也。 中者曰剽,剽音瓢。小者曰栈,栈音盏,晋一江一 左初所得栈钟是也。县钟磬者曰笋虡, 横曰笋,从曰虡。蔡邕曰:“写鸟兽之形,大声有力者以为钟虡,清声无力者以为 磬虚,击其所县,知由其虡鸣焉。”袴如钟而大。史臣案:前代有大钟,若周之无 射,非一,皆谓之钟;袴之言,近代无闻焉。 筼,筼于也。圆如碓头,大上小下,今民间犹时有其器。《周礼》,“以金筼 和鼓”。 镯,钲也。形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周礼》,“以金镯节鼓”。 铙,如铃而无舌,有柄,执而鸣之。《周礼》,“以金铙止鼓”。汉《鼓吹曲》 曰铙哥。 铎,大铃也。《周礼》,“以金铎通鼓”。 八音二曰石。石,磬也。《世本》云叔所造,不知叔何代人。《尔雅》曰: “形似犁筜,以玉为之。”大曰綍。綍音嚣。 八音三曰土。土,埙也。《世本》云,暴新公所造,亦不知何代人也。周畿内 有暴国,岂其时人乎?烧土为之,大如鹅卵,锐上平底,形似称锤,六孔。《尔雅》 云,大者曰祇,祇音叫。“小者如鸡子”。 八音四曰革。革,鼓也,鞉也,节也。大曰鼓,小曰朄,又曰应。应劭《风俗 通》曰:“不知谁所造。”以桴击之曰鼓,以手摇之曰鞉。鼓及鞉之八面者曰雷鼓、 雷鞉;六面者曰灵鼓、灵鞉;四面者曰路鼓、路鞉。《周礼》:“以雷鼓祀天神, 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致鬼享。”鼓长八尺者曰{卉鼓}鼓,以鼓军事。长丈二尺者 曰鼛鼓,凡守备及役事则鼓之。今世谓之下鼜。鼜,《周礼》音戚,今世音切豉反。 长六尺六寸者曰晋鼓,金奏则鼓之。应鼓在大鼓侧,《诗》云“应朄悬鼓”是也。 小鼓有柄曰鞀。大鞀谓之鞞。《月令》“仲夏修鞀、鞞”。是也。然则鞀、鞞即鞉 类也。又有鼍鼓焉。 节,不知谁所造。傅玄《节赋》云:“黄钟唱哥,《九韶》兴舞。口非节不咏, 手非节不拊。”此则所从来亦远矣。 八音五曰丝。丝,琴、瑟也,筑也,筝也,琵琶、空侯也。 琴,马融《笛赋》云:“宓羲造琴。”《世本》云:“神农所造。”《尔雅》 “大琴曰离”,二十弦。今无其器。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 曰绿绮,事出傅玄《琴赋》。世云燋尾是伯喈琴,伯喈传亦云尔。以傅氏言之,则 非伯喈也。 瑟,马融《笛赋》云“神农造瑟。”世本,“宓羲所造”。《尔雅》云:“瑟 二十七弦者曰洒。”今无其器。筑,不知谁所造。史籍唯云高渐离善击筑。 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世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体合法度,节究 哀乐,乃仁智之器,岂亡国之臣所能关思哉?”《风俗通》则曰:“筑身而瑟弦。” 不知谁所改作也。 琵琶,傅玄《琵琶赋》曰:“汉遣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 裁筝、筑,为马上之乐。欲从方俗语,故名曰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风俗 通》云:“以手琵琶,因以为名。”杜挚云:“长城之役,弦鼗而鼓之。”并未详 孰实。其器不列四厢。 空侯,初名坎侯。汉武帝赛灭南越,祠太一后土用乐,令乐人侯晖依琴作坎侯, 言其坎坎应节奏也。侯者,因工人姓尔。后言空,音讹也。古施郊庙雅乐,近世来 专用于楚声。宋孝武帝大明中,吴兴沈怀远被徙广州,造绕梁,其器与空侯相似。 怀远后亡,其器亦绝。 八音六曰木。木,柷也,敔也。并不知谁所造。《乐记》曰:“圣人作为控、 楬、埙、篪。”所起亦远矣。柷如漆筒,方二尺四寸,深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 挏之,令左右击敔。,状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铻。以竹长尺名曰止,横擽之, 以节乐终也。 八音七曰匏。匏,笙也,竽也。笙,随所造,不知何代人。列管匏内,施簧管 端。宫管在中央,三十六簧曰竽;宫管在左傍,十九簧至十三簧曰笙。其它皆相似 也。竽今亡。“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其笙中之簧,女娲所造也。《诗》传 云:“吹笙则簧鼓矣。”盖笙中之簧也。《尔雅》曰:“笙十九簧者曰巢。”汉章 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舜祠得笙,白玉管。后世易之以竹乎。 八音八曰竹。竹,律也,吕也,箫也,管也,篪也,龠也,笛也。律吕在《律 历志》。 箫,《世本》云:“舜所造。”《尔雅》曰:“编二十三管,尺四寸者曰言; 十六管长尺二寸者筊。”筊者爻。凡箫一名籁。前世有洞箫,其器今亡。蔡邕曰: “箫,编竹有底。”然则邕时无洞箫矣。 管,《尔雅》曰:“长尺,围寸,并漆之,有底。”大者曰簥。簥音骄;中者 曰篞;小者曰篎,篎音妙。古者以玉为管,舜时西王母献白玉琯是也。《月令》: “均琴、瑟、管、箫。”蔡邕章句曰:“管者,形长尺,围寸,有孔无底。”其器 今亡。 篪,《世本》云:“暴新公所造。”旧志云,一曰管。史臣案:非也。虽不知 暴新公何代人,而非舜前人明矣。舜时西王母献管,则是已有其器,新公安得造篪 乎?《尔雅》曰:“篪,大者尺四寸,围三寸,曰沂。”沂音银,一名翘。“小者 尺二寸”。今有一胡一 篪,出于一胡一 吹,非雅器也。 籥,不知谁所造。《周礼》有籥师,掌教国子秋冬吹籥。今《凯容》、《宣烈》 舞所执羽籥是也。盖《诗》所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者也。《尔雅》云:“籥 如笛,三孔而短小。”《广雅》云,七孔。大者曰产,中者曰仲,小者曰箹。箹音 握。 笛,案马融《长笛赋》,此器起近世,出于羌中,京房备其五音。又称丘仲工 其事,不言仲所造。《风俗通》则曰:“丘仲造笛,武帝时人。”其后更有羌笛尔。 三说不同,未详孰实。 絪,杜挚《笳赋》云:“李伯阳入西戎所造。”汉旧注曰:“,号曰吹鞭。 《晋先蚕注》:“车驾住,吹小;发,吹大。”即絪也。又有一胡一 笳。汉旧 《筝笛录》有其曲,不记所出本末。 鼓吹,盖短箫铙哥。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 敌也”《周官》曰:“师有功则恺乐。”《左传》曰,晋文公胜楚,“振旅,凯而 入”。《司马法》曰:“得意则恺乐恺哥。”雍门周说孟尝君,“鼓吹于不测之渊”。 说者云,鼓自一物,吹自竽、籁之属,非箫、鼓合奏,别为一乐之名也。然则短箫 铙哥,此时未名鼓吹矣。应劭汉《卤簿图》,唯有骑执。即笳,不云鼓吹,而 汉世有黄门鼓吹。汉享宴食举乐十三曲,与魏世鼓吹长箫同。长箫短箫,《伎录》 并云,丝竹合作,执节者哥。又《建初录》云,《务成》、《黄爵》、《玄云》、 《远期》,皆骑吹曲,非鼓吹曲。此则列于殿庭者为鼓吹,今之从行鼓吹为骑吹, 二曲异也。又孙权观魏武军,作鼓吹而还,此又应是今之鼓吹。魏、晋世,又假诸 将帅及牙门曲盖鼓吹,斯则其时谓之鼓吹矣。魏、晋世给鼓吹甚轻,牙门督将五校, 悉有鼓吹。晋一江一 左初,临川太守谢摛每寝,辄梦闻鼓吹。有人为其占之曰:“君不 得生鼓吹,当得死鼓吹尔。”摛击杜韬战没,追赠长水校尉,葬给鼓吹焉。谢尚为 一江一 夏太守,诣安西将军庾翼于武昌咨事,翼与尚射,曰:“卿若破的,当以鼓吹相 赏。”尚射破的,便以其副鼓吹给之。今则甚重矣。 角,书记所不载。或云出羌一胡一 ,以惊中国马;或云出吴越。旧志云:“古乐有 籁、缶。”今并无。史臣按:《尔雅》,籁自是箫之一名耳。《诗》云:“坎其击 缶。”毛传曰:“盎谓之缶。” 筑城相杵者,出自梁孝王。孝王筑睢阳城,方十二里,造倡声,以小鼓为节, 筑者下杵以和之。后世谓此声为《睢阳曲》,至今传之。 魏、晋之世,有孙氏善弘旧曲,宋识善击节倡和,陈左善清哥,列和善吹笛, 郝索善弹筝,硃生善琵琶,尤发新声。傅玄著书曰:“人若钦所闻而忽所见,不亦 惑乎!设此六人生于上世,越古今而无俪,何但夔、牙同契哉!”案此说,则自兹 以后,皆孙、硃等之遗则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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